这个孤僻的怪人因执念而丢了傲罗的工作,在典当行冒犯了凯瑟琳·沙菲克,哪怕被其原谅,仍因当堂大放厥词而被法官判了一年监禁。
够衰了吧?哪知出狱后,这家伙去向凯瑟琳诚恳道歉,竟然因此加入了魔眼商会,这才两年多时间,就已经风生水起,俨然是个人物了。
当然,现在巫师们更愿意亲切的称之为我的商会。魔眼的英文缩写是e,而该商会,走的是极为亲民便利的路线,让巫师消费者们有种店就是我家开的,想要什么随心所欲,‘我的商会’由此而来。
一份好工作,再加上欧文本人虽很少回去,却懂得给带着尚未成年的弟妹、生活困顿的母亲定期寄钱了。
相熟的人对他的个人评价均有所提高,甚至有人在闲谈时还开玩笑的说:或许我也该让我那个忤逆儿子去蹲一年监牢,说不定也会像欧文那样开了窍!
实际上欧文蹲班房,正是他安排的剧情。原因很是不少,包括让魔眼商会的核心员工的过往更具多样性。还包括对这个角色悉心调制的需要。
欧文跟其他虫群不同的地方在于,他有着降临系统。
降临系统,是凯恩为铁血虫群配置的辅助系统之一。
它的主要作用,就是让他这位虫群之心,可以随时切换到各个职务岗位,亲身观察和感受现场情况。
另外,也方便在基层指挥官悉数阵亡的特殊情况下,更效率的空降脑虫,重新统御虫群。
只不过如果是空降指挥官,还要搭载授权系统,同样是辅助系统,它会携带相应的基因改造方案,配合资源,迅速将被选中的躯壳,改造成适合指挥官使用的类别。
主要是强化大脑及相关系统,脑虫是靠心灵感应控制麾下,对精神力有硬性指标。
原本的欧文在家人名下是个混蛋。
在傲罗亨利·里维斯名下是脾气对路的好基友。
对外则能算是坚定的正义人士,自从一名黑巫师生吃了他的宠物猫之后就是了。他跟食死徒和黑巫师的势不两立,很有名。
凯恩让他变得更符合普世价值观。
浪子回头,曾经叛逆,如今成熟了,懂得关心和照顾自己的亲人。也懂得少一点棱角,多一点忍让,和他人维持至少表面上的平和相处。
果然像凯恩想的那样,人们更愿意看到这样的欧文,包括其血亲。
“欧文,这次又跑去哪里采购了?”酒保卡尔笑呵呵的问,露出一口让人倒胃口的烂牙。
这里是霍格莫德的猪头酒吧,在这里,将脸藏起来似乎是一件很时髦的事,而欧文,是少数不介意让自己的面孔公诸于众的巫师。这代表着没有秘密,不在乎被看到、听到。
卡尔也是因为这个才会大咧咧的问,对他而言,能跟这样的客人递几句话,是一种放松。
“阿尔巴尼亚,某位先生对他想要的新式抽水马桶的用材,有着严格的要求。”
“抽水马桶?”
“一种麻瓜发明的便桶。”
“哦,禁止滥用麻瓜物品司不找麻烦吗?”
“公众健康部考虑到卫生排泄所带来的种种益处,解禁了这种物品。”
“听起来是个好消息。”
“还行吧,至少坐着拉屎不累。顺便看个报什么的。《预言家日报》也是申请解禁的大力支持者,他们还专门开辟了专栏,讲抽水马桶的渊源和现在的风格流派。说起来最早的发明使用者是个东方巫师,一千多年前就已经在用了。”
“嗯,我一点都不奇怪,精巧的发明大多跟我们巫师有关。来点什么?还是老样子?”
“嗯,老样子。”凯恩并无多大兴趣跟这种封闭且自大的家伙交流,好在卡尔也还算懂事,在客人厌烦前结束了话题,奉上酒和酒杯。
来猪头酒吧喝酒,最好带上自己的酒杯,不仅仅因为这里脏到连角落里的空黄油啤酒瓶子上都积着一层灰,还因为不太安全,尤其是对学生们而言。
欧文在这里有自己的杯子,但他还是用魔杖施展了‘清理一新’。然后才是给自己倒一杯巫果甘草酒,慢慢的啜饮,以及把玩着魔杖。
虽然并没有完整成熟的相关理念,但凭着经验和智慧,奥利凡德还是为魔杖生意赋予了文化内核,有了被广泛熟知和认可的讲究。
魔杖选择人,原因向来无法理解……
凯恩为此发噱,嗯嗯,很神棍。
在他看来,魔杖的材质有属性,所以它确实有相性,但说什么魔杖选择人,就太扯了,不过是玩弄带有宿命论味道的神秘学的伎俩。
以他手中这根魔杖举例。
这是弗拉克·欧文的魔杖,是其自己挑选的,甚至无视了相性,用的也照样不错。当然,这也跟欧文尚未探到频繁使用多种高等魔法有关。
金合欢木,龙心弦,十三英寸长,不易弯曲。凯恩几年前用索命咒击杀巫师宠物鹰时使用的材质色泽暗金的魔杖,就是它。
用加里克·奥利凡德的话说,金合欢木是一种品质高贵但傲娇的魔杖木材。它只对非常有天赋的人展现自己的实力,因此很难匹配,并且通常会拒绝除了主人之外的巫师用它施放魔法。
龙心弦代表着强能,不易弯曲意味着耿直。
所以综合的说,该魔杖十分傲气,一般巫师根本玩不转。
可结果呢?欧文用的不错,现在到了他手里,效果更佳。。。
不光是这一根魔杖,几乎所有他缴获的魔杖,用起来都很顺手。
因为他是性情变色龙,跟所有类型魔杖材质都相性好?显然不是。
发生这样的事,只能说明魔杖本身对施法效果所占比重,其实没有一般巫师们认为的那么大,并且事物从来都是不断变化的,相互影响,谁更强势,谁就在这种相互影响中占据主导地位。
魔杖选择人,相性差就各种不顺畅,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现在的巫师太弱鸡。
想想也是,很多巫师的专业能力都不及家养小精灵。哪天家养小精灵来次反奴隶主大作战,那场面,啧啧……
莱姆斯·约翰·卢平并没有让凯恩久等,当他喝完第一杯甘草酒时,卢平就出现了。
卢平穿着一件多处有补丁的破旧袍子,头发花白,脸色苍白,看起来憔悴而疲倦。目前他身上最有价值的东西,可能也就是这副饱经风霜的样子了。
“卢平先生,这里。”凯恩站起身向卢平招手。
卢平向他遥遥点头致意,随手关上门,然后从容的走了过来。
两人正式介绍之后,凯恩又用‘清理一新’清洁了一只杯子,给卢平倒了一杯。随后举杯道:“卢平先生,祝贺你就职成功。”
卢平被搞楞了,他以为这次见面是带有面试性质的,怎么一见面就已经举杯祝贺就职了?莫非自己被施了法术,遗忘了中间的全部环节?
凯恩笑了笑:“别让我一个人举着酒杯啊,我保证会给你一个合理的解释的。”
卢平是个干练果决的人,当下便笑着表示自己失礼了,然后跟凯恩碰了杯,在这一刻,他选择了坦诚,而不是矜持,他真的很需要这份工作。
第三十章 嘴炮()
巫果甘草酒,入口绵软易下咽,入腹如流火,嘴里反甘甜酒香。
一口饮了这杯酒,卢平长吁口气,感觉精神一振,颓气去了三分。
就听弗拉克·欧文,也就是凯恩道:“你的这份工作是老蜜蜂在魔法部偶遇大老板时提了一句后,被定下的。”
“老蜜蜂?”卢平一头雾水。
“邓布利多,我这么叫他并没有什么恶意。白巫师阁下喜欢吃甜,柠檬冰激凌什么的是他的最爱,而且他真的很勤奋,善于筑巢,凤凰社,即便维持它的运转,保障最基本的活动,也花费不菲。而邓布利多干的很不赖。”
卢平当然知道凤凰社,他现在还不是凤凰社的一员。他不知道欧文这么说是什么意思?‘老蜜蜂’的称呼,随意中透着亲切,又提了凤凰社,这是要介绍他入社?
凯恩仿佛读懂了他的心思,笑道:“没必要那么敏感,卢平先生,只是交代前因,这是老板的吩咐。老板跟我说,你跟她是同级,虽然一直混的不怎么样,但并不需要别人的怜悯。那么,一些事情就应该坦诚说明,所谓的顾及其感受而刻意遮掩,反而容易弄巧成拙。”
一句话戳到了泪点,卢平眼角有几分湿润。
对于一个已然三十岁却还找不到有报酬工作的男人而言,能交代办事人员说出这番话的凯瑟琳·沙菲克,让他有种知己感,理解万岁。
“看来你是准备找机会当面道谢了。如果真是这样,希望你别对热络互动抱有太高的期望值,大老板不仅忙,而且很高冷。这可能是以食死徒家属的身份带着孩子逃亡了四年锻炼出来的。”
卢平神色复杂的叹了一声,他多少能想象凯瑟琳那几年的不易。。。
“理想破灭,我发现成年人的世界中就没有简单这个词汇。执念破灭,大老板的原谅让我发现人应心怀希望。”说着,凯恩给卢平和自己又满了一杯,“来,敬生活。”
卢平点点头,举起杯:“敬生活!”又跟他干了一杯,苍白的脸颊开始有潮红泛起。
凯恩连打两个响指,一名家养小精灵出现,提着个加持了无痕伸展咒的食盒,不断的将美食摆放到桌上。
凯恩解释:“请霍格沃茨的厨房帮忙做的,每次过来我都会吃一顿母校餐饭,话说当年上学时的餐饭可没有这么好。家养小精灵大约是最与时俱进的群体了,至少食谱方面尽力向麻瓜看齐了。”
“来吧,陪我一起吃点。这不是食物,是情怀,也就不用在乎现在是不是饭点了。”
卢平显然没办法拒绝这样的邀请。
两人一边吃,一边聊起霍格沃茨的种种,虽然五岁的年龄差意味着彼此在学校时也没多少交集,但那里有太多的可谈之资,很容易的,距离就拉近了,卢平也变得放松了许多。
“校园生活令人怀念,可惜每每想到自己现在的境况,就有点无颜见师长。”
卢平深有同感的点点头。“我当初也以为走入社会能好起来。结果只是证明了邓布利多对我的关爱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嗯,这个我知道,学校的那株打人柳和距离这里不远的尖叫棚屋,一条秘道串联关爱。”
见卢平惊讶的停下了进食,凯恩解释道:“商会的风气是认真做事,直面并解决问题,而不是逃避,积压隐患。你要获得常人的尊重,自然得直面并解决自己的问题。”
说着,他拿起魔杖施法道:“隔音屏障。”
淡蓝色半透明的魔法光芒就像吹起的超大肥皂泡,笼罩了他和卢平所在的这一桌。
之后,凯恩道:“狼人诅咒,它确实是个问题。却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卢平听的有些咋舌,自从他四岁被咬,他的父母就为此想尽了办法,身为当世第一白巫师,没人能否定邓布利多在魔法上的成就,跟尼古拉斯·弗拉梅尔一起研制魔法石,其在炼金术上的成就也相当惊人,连等不利多也对狼人诅咒一筹莫展,现在凯恩却说不是什么大问题,这牛吹的有点大。
凯恩咽下口中食物,喝了口酒,而后道:“我入商会的第一年,老板跟我说了一句话:眼界决定高度。当时我不以为意,这几年东跑西逛,渐有感悟。”
“我们就说你的这个狼人诅咒,你觉得他的最大危害是什么?不可控对不对?”
卢平想了想,点点头。的确,什么残忍嗜血、六亲不认,归根到底都是不可控这个概念。
“面对问题,一般的思路是对立对抗。分出好坏,避免不好的,尽量变成好的。可在现实中,由于种种客观因素,我们做选择时,很难选择真正好的那个,而是只能选择看起来最不坏的,这个说法你同意不同意。”
卢平点头。人身不如意,十之八…九,没办法由着自己的性子选,不断的做出一定程度的妥协,选的就是那个看起来最不坏的。
“那么好了,为什么面对既定事实,仍旧执着于彻底消除狼人诅咒的影响,而不是顺势而为,成为真正的狼人呢?”
“真正的狼人?”
“没错,这就涉及我刚才说到的眼界决定高度这个概念了。”凯恩解释道:“我在伦敦接触到一种狼人,他们已经很充分的融入到麻瓜世界,以源头而论,他们也是被感染而成为狼人的,他们自如掌控变身,像阿尼玛格斯那样。”
卢平惊讶:“普通的受感染个体,也能做到这一点?并且头脑始终清明?”
“嗯,差不多可以这么理解。”
卢平敏感的抓住了凯恩话中的用词,“差不多?”
“它们也不是没毛病,事实上从魔法的角度看,它们是一种次级的魔法生命,一个显著体现,就是不能魔力外放,有限的魔力只能用于自身,也就是阿尼玛格斯变化。”
凯恩放下刀叉,继续道:“结果就是,在狼人和人之间的变化,使得它们的神经和大脑,不断的做出调整,进而导致灵魂的散溢,所以有智商变低下,兽性特征渐渐抬头等问题。”
“要知道,它们的前身可都是普通人,你不能指望普通人能像巫师那样控制灵魂的完整性。它们没有足够强大的精神力做这些,更没接受过专业的训练。”
凯恩又道:“干部级的食死徒芬里尔·格雷伯克你是知道的,撇开个人仇怨,单以学术角度论述,他的状态就非常稳定,自控力很强,这个你承认不承认?”
“他几乎始终处于疯狂嗜血的状态,那就是个疯子和怪兽,哪怕是人形态。”
凯恩笑:“你这种说法,是夹带了情绪在里边的。他的性情和习惯是那样的,那不代表他没有理智,如果他是真疯,且不说伏地魔,其他不如他的食死徒会沦为他随意打杀的目标,可他那么做过吗?同类?真正被他视为同类的,只有那些狼人,甚至只有被他承认的那几个系列的狼人。”
“看来对这方面,你是花费了不少精力去研究的。”卢平半恭维的说。
“也不算,魔眼商会很注重情报搜集,我恰巧经手了相当一部分,自然知晓了些有趣信息。”……
第三十一章 招狼()
凯恩跟卢平边吃边聊,说到了关于狼人的有趣信息
他告诉卢平,有些魔力水平低微生物,生存于魔法世界和凡人世界的夹缝中。
称之为次世代魔法生物。
次世代魔法生物几乎不能使用魔法。
它们会得到一些类魔法天赋,聆听心声、有限预知、极速代谢、岩石皮肤……
仅靠着这些天赋,哪怕是去欺负普通人,也得占据隐秘、先手等优势,才有较大概率成事。
而若让人类掌握情报,有了防范,则有很大可能反被擒杀。
在这样的背景下,它们找到了自己的出路——以超凡特征来获得种群认同,以血脉关系获得向心力、以及一定程度的控制和约束。
用凡人科技,来武装自己。充分借助金钱的魔力,以外部附加值,获得实力的强化。
超凡世界的智慧生物,大多不知道它们,就算知道也没兴趣关注。
它们并不触碰超凡者的利益,相反,还不时为超凡者供血。
“次世代最大的两个类别种群,一个是吸血鬼,一个是狼人。”凯恩解释:“初拥和感染,赋予了它们扩增人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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