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神对话 3作者:[美]尼尔·唐纳德·沃尔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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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神对话 3作者:[美]尼尔·唐纳德·沃尔什-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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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死,很显然我有许多是不懂的。
  没错,而这是因为你不喜欢去想关于死的事。然而,在你对生命的任何片刻做觉察的时候,若不对死亡有所沉思,则你将不能觉察生命的全部,只能觉察它的一半。
  每一刻都结束于它的开始之际。如果你不能明白这一点,你就不能明白它内涵的奥妙,你会称它为平凡无奇。
  每种相互作用都在它「开始开始」之际「开始结束」,只有在对此做过真正沉思及获得真正领会后,每一时刻以及整个生命之宝藏才会向你敞开。
  如果你不了解死,生命是不会将它自己给与你的。你不仅必须了解死。你还必须爱它,甚至像你爱生命一样。
  如果你跟任何人相处都把它视为最后一次,则你跟祂的相处都将有光辉。任何一刻如果你视为最后一刻,你对这一刻的体验都将丰沛。你拒绝沉思自己的死亡,会导致你拒绝沉思自己的生命。
  你没有照它的样子来看它。你错失了那时刻,以及它为你所含藏的一切。你是错看过了它,而不是看透了它。
  当你深深的看,你是看透。当你深深沉思,你是看透。这样,幻相就不再存在。那时你所看到的就是事物的真正样子。只有这样,你才能真的享受(enjoy)它也就是,把喜悦置于它之内。(en… joy 就是把 joy (喜悦) 放进去(en…),也就是使某件事物变得令人喜悦。)这样,即使是幻相,你都可以享受。因为那时你将知道那是幻相,而这本身又叫你觉得享受!你的一切痛苦都是因为你把它当作真的。
  任何事物,当你了解它不是真的时,它就不致让你痛苦。
  让我再说一遍:任何事物,当你了解它不是真的时,它就不致让你痛苦。
  就像是一部电影,一场戏,在你的心灵舞台上上演。际遇是你创造的,角色是你创造的。剧本是你写的。
  当你了解没有东西是真的时,就没有东西让你痛苦。
  生是如果,死也是如此。
  当你了解了死也是幻相,则你就可以说:「哦,死啊,你的刺在何处?」你甚至可以享受死!你甚至可以享受别人的死。
  听起来奇怪吗?
  说这种话奇怪吗?
  只有在你不了解死与生时,才觉得奇怪。
  死,从来就不是结束,却永远都是开始。死,是打开门,而不是关起来。
  当你了解生命是永恒的,你就了解死是你的幻相,是为了让你非常关切你的肉体,因而帮助你相信你是你的肉体。然而你不是你的肉体,因此,肉体的毁灭对你没有关系。
  死应该教你的是,生命才是真的;而生命应当教你的是,不可避免的不是死,而是无常(imermanence)。
  无常,是唯一的真理。
  没有东西是恒常的。一切都在变动中。每一刻,每一分,每一秒。
  如果有东西是恒常的,则它将不能存在(be)。因为即使是「恒常」这「概念」,也要依无常才能具有意义。因此,就连恒常也是无常。要深深的看入这一点。沉思这一真理。领会它,你就能领会神。
  这是法,这是佛。这是佛法。这是教诲,是老师。这是课程,是师父。这是对象,是观察者,卷起合而为一了。
  它们从来就不异于一。是你们把它们展开了,以便生活可以在你们面前展开。
  然而,在你们看到自己的生活在面前展开时,不要让你们自己散开来。要让自己凝聚!看出那幻相来!享受它!但不要变成它!
  你不是那幻相,而是它的创造者。
  你身在此世,但不属于此世。
  所以,运用你对死亡的幻相吧!运用它!用它来做为你开向更多生命之钥。
  看花而认为花将死,你会悲哀的看花。然而如果你把花视为正在改变的树的一部分,即将结果,你就会看到花真正的美。当你看花而知道花开花谢正是树将结果的讯息,你就真正暸解了生命。
  细心的这样看,你将看出生命本身就是它自己的隐喻。
  要永远记得,你不是花,甚至也不是果。你是树,你的根很深,深深的扎在我里面。我是你生长的土地。你的花、你的果,都将回归于我,创造更肥沃的土地。如此,生命产生生命,生生不息,而从不知有死亡的事。
  这真是美。如此、如此的美。谢谢你。现在你可以跟我谈谈那困扰了我许久的事吗?我想谈的是自杀。对于结束自己的生命,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禁忌?
  是吗,为什么?
  你是说,自杀没什么错?
  这问题我无法给你满意的回答,因为这问题本身含有两个虚假的概念,它是以两个虚假的假定为基础,它含有两点谬误。
  第一个虚假的假定是它认为有「对」与「错」这为一回事。第二个虚假的假定是认为「杀死」是可能的。因此,当你的问题一旦被分解,它就瓦解了。
  「对」与「错」是人类价值体系中的哲学对立点,在最终的实相中,它们却是不存在的这一点,在这本对话中已经一说再说。更且,就是在你们自己的体系中,它们也不是恒常的,而总是时时在变动。
  你们一直在做改变,一直对价值观改变主意,以适合你们(这本就应该,因为你们是在演化中的生物),然而却又在每一步改变中坚持认为你们没有改变,坚持认为是未曾改变的价值构成你们社会的核心。因此你们就将你们的社会建立在一个吊诡上:你们一直在改变你们的价值体系,却又一直宣称你们重视的是……,嗯,不变的价值。
  这种吊诡所呈现出的问题,并不能以在沙滩上泼冷水想使它凝结成水泥来回答,而应欢庆沙滩的变动。当沙滩维持着你们城堡的形相时,欢庆它的美,但当潮水冲来,改变了它的形相时,也应同样欢庆。
  当沙滩变为一座新的山岳,让你们可以攀爬在其顶上,建立新的城堡时,要为它欢庆。但要明白,这些山岳与城堡就是纪念变迁的纪念碑,而非纪念恒常的。
  为你们今天的样子而欢呼雀跃,但不要谴责你们昨日的样子,也不要妨碍你们明天将可能会变成的样子。
  要明白,「对」与「错」是你想象的产品,而「好」与「不好」也仅仅表明你们最近的喜好与看法而已。
  比如,以结束自己的生命而言,目前在你们星球上大部分的流行看法是「不好」。
  同样,你们仍有许多人坚决认为帮那想结束生命的人结束生命是不当的。
  这两种情况你们都说是会「违背法律」。你们之所以达成这种结论,应当是因为这样做很快就会结束生命。如果要花更长的时间才结束生命,虽然结果相同,你们却不认为是违法的。
  比如,在你们社会中,如果有人举枪自尽,祂的家人就会领不到保险金。但如果祂是用香烟自杀,就可以领到。
  如果医生帮助人自杀,就称为杀人,而烟草公司这样做,则称为「生意」。
  在你们看来,那似乎只是时间的问题。自我毁灭的「合法性」也就是「对」与「错」似乎只跟它的快与慢有关,也只跟是谁在做有关。死得越快,似乎越「错」。死得越慢,就越为「得当」。
  有趣的是,这跟真正人道的社会所下的结论正好相反。不论你们给「人道」下的定义是什么,都可以据此定义来说死得越快越好。然而你们的社会却惩罚那些做人道之事的人,报偿那些行疯狂之事的人。
  以为神要求无尽的痛苦,以为快速而人道的结束痛苦是「错的」,这是疯狂。
  「惩罚人道,而报偿疯狂。」这就是领会力十分局限的社会才可能持有的座右铭。
  因此你们以吸入致癌物来毒害自己的身体,以吃下经过化学处理的食物来毒害自己的身体,到最后终致将自己杀害;你们吸入持续污染的空气来毒害自己的身体。你们在千万个时刻以千百种方式毒害你们的身体,并明知这些东西对你们不好。但由于这些东西要用比较长的时间才能杀害你们,你们便这样自杀,但却无罪。
  如果你们是用效用比较快的方式来自杀,你们就被认为是违法。
  现在,我告诉你们:快一点杀害自己并不比慢一点杀害自己更为不道德。
  那么,一个结束自己生命的人并不会被神惩罚?
  我不惩罚,我爱。
  常听人说,那以自杀来「逃避」困境或结束因境的人,死后却会发现正面对着同样的困境,因此什么也未能逃避或结束这又怎么说呢?
  在进入你们所谓的死后时,你们所经历的是当时意识之反映。不过,你们一向是意志自由的存在体,任何时候只要你们选择改变你们的经历,就可以改变。
  所以我们所爱的人在结束自己的肉体生命后是很好的?
  对。祂们很好。
  关于这个题材,安妮?波意尔(Anne Puryear)写了一本书,名叫《史蒂芬仍活着》(Stephen Lives)。是关于祂儿子的。后者在十几岁的时候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是一本好书,许多人可从中得到帮助。
  安妮?波意尔是一个很好的使者。祂的儿子也是。
  那么你推荐这本书?
  这是一本重要的书。关于我们刚才所谈的事,它谈得比我们在此谈得更多,而那些因所爱的人结束自己生命而深感伤痛的人,或为此事而梦寐难安的人,可以藉由这本书找到治愈的途径。
  让我们这般伤痛或梦寐难安已经是令人哀伤了,可是,我认为这大部分是社会「加诸」自杀的想法所造成的结果。
  在你们的社会中,你们往往并没看出自己道德结构的矛盾。有些事你们明明十分清楚会缩短你们的生命,也只因为过程比较慢,你们就认为可以做,至于那比较快缩短生命的,你们却认为不可,这种矛盾无疑是人类经验里最为明显的。
  听你这样说,确实至为明显。可是我们自己却为什么没有看出真相来呢?
  因为如果你们看出真相来,你们就必须采取措施。这是你们所不愿意的。因此,你们除了视而不见以外,别无选择。
  但假设我们看到真相,又为什么不愿采取措施呢?
  因为你们认为采取措施就会终止乐趣。而终止乐趣,却是你们所不愿的。
  大部分使你们慢慢致死的事是带给你们乐趣的事,或由此而导致乐趣的事。而大部分带给你们乐趣的事是满足你们肉体的事。你们的生活主要是以寻求和体验肉体的乐趣而建构的。
  当然,一切处所、一切生物都想要体验乐趣。这并无原始之处。事实上,那是生物的天性。社会与社会之所以不同,社会中生命与生命之所以不同,在于什么是祂们的乐趣。一个以肉体乐趣为主而建构的社会,和以灵魂的乐趣为主而建构的社会,是在不同的层次运作的。
  但必须了解,这并不表示你们的清教徙是对的,而肉体的一切乐趣都须被否定。它意谓着,在一个高度演化的社会,肉体的乐趣并非祂们所享受的乐趣中为数最多的乐趣。肉体的乐趣不是主要的焦点。
  一个社会或一个生命,越是高层的,其乐趣也就越是高层。
  等一等!这听起来好像是价值判断。我以为你神是不做价值判断的。
  说埃弗勒斯蜂(Mt。 Everest,世界最高峰)比麦金利山(Mt。 McKinlev,北美洲最高山)高,是价值判断吗?
  说张婆婆比祂的侄儿年纪大,是价值判断吗?
  这些是价值判断还是观察?
  我并没有说一个人的意识层次比较高是「比较好」的。事实上,并不比较好。正如小学四年级并不比一年级好。
  我只是在观察四年级是什么样子。
  而我们在这地球上还不是四年级。我们是一年级。对吗?
  我的孩子,你们甚至连幼儿园都还没上。你们是在托儿所。
  这种话我听来怎么会不觉得受辱?为什么我觉得你好像在贬低人类?
  因为你们深为自负是某种生物,而实际上你们却不是。
  仅仅是一项观察,许多人听了会觉得受辱,这是因为被观察到的事物是祂们不想承认的。
  然而,只有在你持有过一件东西后,你才能放它去。凡是你从未有过的东西,你便不能放弃你跟它的关系。
  凡是你未曾接受的,你就不能改变。
  正是。开悟始于接受,面对它「所是」(「What is」)的样子,不做审判。
  这即是走入那「所是」(the Isness)中。在那所是中才能找到自由。
  你所抗拒的,就会坚持。你所注视的,就会消失。也就是说,它失去了它的幻相。你看到它所是的样子。而所是的样子却一直在改变。
  只有那不是(What is Not),才不能被改变。因此,要改变那所是,就得走入其内。不要抗拒它。不要否认它。
  凡你否认的,你就在宣布。凡你宣布的,你就在创造。
  对某件事物做否认,就是将它再创造,因为否认的行为本身就把那事物放在位置上了。
  接受某件事物,使你得以控制它。凡你否认的,你就不能控制,因为你在说它不在那里。因此,凡你否认的,就控制了你。
  你们大部分人类都不想接受「你们还未演化到幼儿园的阶段」。你们大部分人都不想接受「人类仍在托儿所阶段」。
  然则这不接受,正是把你们留在那里的原因。你们是那么的自负,以为自己是你们所不是的(高度演化生物),以致你们就不能是自己所是的(在演化中的生物)。因此你们是在自己跟自己作对,自己跟自己作战。因此,演化得非常慢。
  演化的快捷方式始于承认并接受自己所是的样子,而非自己所不是的样子。
  当我听说自己「所是」的样子而不觉受辱,我就知道我接受我所是的样子了。
  正是。如果我说你的眼睛是蓝的,你会觉得受辱吗?
  所以,我现在要告诉你。一个社会或生命越是提升,其乐趣就越提升。
  你们所谓的「乐趣」,宣布了你们的演化层次。
  请解释一下「提升」(elevated)。你用这个字是指什么?
  你们的生命是具体而微的宇宙。你,和你整个的肉体,都是由「原能」(译注:raw energy 是未加工的,没有「对水」的能量,也就是精纯的能量。)构成。这能量围着七个中心或脉轮(chakras)而聚集。要去研究这些脉轮及其意义。这方面的书不下千百本。这就是我以前所给与人类的智慧。
  让你们较低的脉轮感到乐趣或受到刺激的,和让你们较高的脉轮感到乐趣的东西并不相同。
  你们生命的能量越是藉由你们的肉体生命向上升,你们的意识就越向上提升。
  好吧。又转回来了。这似乎在提倡独身。这似乎百分之百为反对性热情在辩护。那些意识「提升」了的人,在跟别人的交互作用中,并非「出自」祂们的「根轮」也就是祂们的第一个、最低的一个脉轮。
  没错。
  但是我以为你在这整个对话中都在说:人类的性应该是被欢庆的,而非被压抑的。
  没错啊!
  那么,请解除我的迷惑吧;因为这似乎是矛盾的。
  我的孩子,世界是充满了矛盾的。「缺乏矛盾」并非真理的必要因素。有时候更大的真理正寓含在矛盾中。
  这就是神圣二分法(Divine Dichotomy)。
  请帮助我了解这二分法。我这一辈子都在听说,从根轮将「拙火(kundalini)的能量」提升是多么可欲之事。这一直是那些神秘主义老过着无性的狂喜生活之主要原因。
  我知道我们已经偏离了死亡话题;我很抱歉把话题拖到这不相关的主题上。
  有什么好抱歉的?话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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