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觉得很兴奋。
自从在酒店夜晚遇到这些吃人怪物以来,还是头一次正面攻击。
罗宽对自己强健的身体很有信心,他觉得这些行尸其实不难对付。只要掌握了诀窍,它们就是一堆站在那里等着你肆意砍杀的靶子。
廖秋想要挥刀砍死一头行尸,没想到力气不够,刀刃卡在头骨中间,一时间无法拔出来。刘天明透过眼角余光瞥见受伤的行尸正朝廖秋扑过去,连忙转身回援,从后面将整个行尸头颅劈成两半。他伸出手,从地上拉起惊魂未定的廖秋,淡笑着,压低声音说:“一定要控制好力道,角度要准。如果没有一刀致命的把握,那就退而求其次,攻击它们的脖子。只要脑袋没了,它们的身体也就没办法活动。”
廖秋很是感激地连连点头:“谢谢!我欠你一个人情。”
刘天明正准备张嘴说话,就在这个时候,忽然听到空气中传来“嗖”的一声,随即身后传来凄厉的惨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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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三节 新的食物()
是跟在后面的一名工人。
他左腿侧面插着一支箭。鲜血沿着伤口流淌出来,浸透了裤子,染红了地面。
刘天明迅速转身,沿着气流来源的方向望去:只见行政大楼三楼的一扇窗户敞开着,一个身穿白色衬衫的男人站在那里,弯弓搭箭瞄准这边。
他下意识的伸手去后腰上拔枪,站在旁边的罗宽动作比刘天明更快。他扔掉手里的钢筋,直接端平挎在胸前的突击步枪,瞄准站在窗口的那个男人,用力扣动扳机。子弹从窗口里飞射进去,男人仿佛失重般身体超前倾斜,惨叫着,一头掉了下来。
郭勇志朝着行政大楼愕然地叫道:“楼上怎么有人?”
不等刘天明回答,一头穿着围裙,穿着打扮明显是家庭主妇的行尸笨手笨脚扑过来,一口咬在受伤倒地的那名工人脖子上。
见状,廖秋低声咒骂着,抡起砍刀,朝着行尸肩膀狠狠砍去。
这种攻击对它没有任何效果,它没有丝毫痛感,甚至不管正从自己肩膀上拔起刀子的廖秋,仍然自顾咀嚼着已经吃进嘴里的肉。
刘天明心里顿时升起不妙的感觉。
从楼上中枪坠地的男人引起了尸群注意。
它们纷纷掉头,朝着这边移动过来。闷热的空气是血腥味变得浓郁,男人头部坠地,当场摔死。
“来不及了,快冲进去。”
刘天明看了一眼躺在地上垂死挣扎的受伤工人,一把抓住两眼发红的廖秋胳膊,带着他往行政大楼狂奔。罗宽等人紧跟其后。刚冲进大楼,刘天明立刻抓住楼梯口敞开的防盗门,反手将其关上,廖秋也连忙解下背包,拿出一条早已准备好的软锁,哆嗦着手,将其锁住。
罗宽把枪口从防盗门中间的金属栏杆里伸出去,大声叫道:“一把锁不够,再来两把。如果它们冲进来,我们都要死在这个地方。”
这是一种预备措施。粗大的软锁每个人身上都带了两条,就是为了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广场的工人和窗口里掉下的男人,已经被尸群吞没。
罗宽一边开枪射击,一边后退。无数行尸涌到楼梯入口,却被厚重的防盗门挡住,数十条胳膊在空气中乱抓,却随着呼啸而去的子弹瞬间消失,然后又被新的替代者补充进来。
短途通话器里传来黄河焦急的询问:“我听见里面有枪声。你们是不是遇到了危险?要不要我们进来支援?”
“暂时不用,随时保持联络。”
刘天明看了一眼被防盗门挡在外面的疯狂尸群,用力按住正在更换弹匣的罗宽肩膀,然后对所有人做了个禁声的动作,抬起手,指了指上面。
头脑发热的罗宽顿时冷静下来,廖秋也擦掉溅在脸上的血,他把钢筋塞进背包,双手握紧了枪,咬牙切齿地问:“他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攻击我们?”
刘天明没有说话,微微眯起双眼。
他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是食物,这里有食物。
毫无疑问,这幢行政大楼里还有幸存者,其中就有与自己一样的病毒感染体。身体里涌动的细胞正在预警,正在释放出强烈的猎食信号。
不需要什么证据,也用不着面对面的语言交流。顷刻之间,刘天明已经明白了楼上那些人为什么要对自己射箭。
他也感觉到了食物的存在。
他知道我来了。
虽然这个“他”的身份暂时不清楚,但这并不重要。病毒感染体之间存在着互相猎食的关系,只要察觉到对方的存在,就明白有食物到口。
不管他是谁,女人、孩子、老人……统统要死。
刘天明心中微微有些窃喜。
如果不是对方先射过来这一箭,自己也没有攻击他们的借口。
现在,我这边有人死了,你们也必须付出代价。
“小心,楼上那些人不是行尸,他们应该都是幸存者。”
刘天明脸上露出狰狞的神情,杀气腾腾地说:“两个人为一队,互相掩护,更换武器,全部用枪,杀光他们!”
……
从昨天到现在,姚胜利一直觉得心神不宁。
他是一个小学教师。
姚胜利的变异时间比刘天明早了一个多月。
说起来,那件事情很是诡异,如果不是自己的亲身经历,姚胜利根本不会相信那是真的。
自己班上的一个小女孩好几天没来上课,家长也没有打电话过来。姚胜利不放心,放学以后去学生家里家访。男主人似乎是病了,躺在房间里一直哼哼,女主人抹着眼泪出来接待他,告诉姚胜利,说是小女孩前天晚上得了急病,死了。
这种事情太古怪了。姚胜利当时怎么也不相信。看着他张大嘴,满面震惊的样子,女主人带着姚胜利走进客厅。那里已经布置成灵堂,女孩尸体躺在棺材里,旁边还有几名亲属在烧纸,说是已经联系好了殡仪馆的车子,下午就把尸体送过去。
女主人拿出了医院和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书,上面有签字,还盖着鲜红醒目的公章。这些东西无法作伪,一切都表明女孩的死并非他杀,而是自己不小心从楼上摔下来,意外致死。
她毕竟是自己的学生。姚胜利给女主人留下一些钱,说了些安慰的话,准备离开。
门口趴着一条狗,大耳朵瘦身材,是纯种的可卡。那条狗看着姚胜利的目光有些古怪,冷不丁扑过来,在他的小腿肚子上咬了一口。
女主人当时就抡起扫帚朝着狗身上乱打,然后对着姚胜利连声道歉。不过那狗的牙齿真他吗锋利,裤子被咬破了,小腿肚子上有两个牙印,皮肤破了,流出血来。
尽管有些气恼,可是看在女主人诚心道歉的份上,姚胜利也没有死揪住不放。他觉得自己需要尽快去医院打上一针狂犬疫苗。这些猫啊狗啊什么的很脏,身上带有很多病菌,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被感染。为了安全起见,花点儿钱也是应该的。
刚走到公交车站,姚胜利就接到学校里打来的电话,说是自己班上两个学生打架,让他赶紧回去处理。
晚上回到家,已经八点多了。这个时间,医院早就关门。当然,挂急诊打针也行,只是要多出些钱。姚胜利觉得不划算,认为耽误一天应该没什么大不了。
他第二天抽空去打了一针,但是没做血液化验。
姚胜利觉得自己身上似乎起了某种变化。他特别喜欢吃糖。不过,吃法比较文雅,整袋白糖倒在大碗里,浇上开水,融化以后端起来喝。丝毫没有什么不适,只有说不出的舒服。
吃糖的情况变得越来越严重。姚胜利觉得自己一定是病了。平时要上课,他打算在那个周末去医院做个检查。
第二天,姚胜利在学校卫生间里,吃掉了一个二年级的孩子。
他发誓,自己真的没有想过要把孩子吃掉。
那小子一看就是个淘气包。学校里规定学生不能带零食,他偏偏在口袋里装了一个西红柿。当时正是上课时间,那孩子明显是嘴馋忍不住,所以编造谎话对老师说要上厕所,偷偷带着西红柿在厕所里吃。姚胜利刚好也去解手,看见男孩站在里面吃着西红柿,一下子愣住了。不知道为什么,脑子里忽然生出了想要吃肉的念头。
都怪那个啃了一半的西红柿。它熟透了,颜色红得像血,让姚胜利不由得想到了别的东西。
生肉,新鲜的生肉。
姚胜利捂住男孩的嘴,拧断了他的脖子,然后啃断他的喉咙,把男孩浑身上下所有血吸得干干净净。正当他想要继续撕咬男孩尸体的时候,下课铃响了。姚胜利慌里慌张把男孩尸体往厕所粪坑里一扔,若无其事地走了出去。
他觉得很恐惧,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做出这种事情?
姚胜利第二天请了个假。他觉得,自己身上的变化,应该与之前自己班上那个意外死亡的女孩有关。
他不敢耽误时间,男孩的尸体已经被人发现,警察开始进入学校调查。男孩父母在学校里哭天抢地,校方领导也在出面协调。这样下去,永不了多久就会查到自己自己身上。
姚胜利敲开了女孩家的房门,看见了神情紧张的男主人。他觉得有些奇怪,却被男主人一把拖了进去。姚胜利被重重扔在地上,听见男主人用很大力气把房门锁上的声音,也看到了躺在客厅里,被啃咬得不成样子的女主人。
那个男人力气很大,从他那双充血的眼睛里,姚胜利明白他想要吃掉自己,就像自己在厕所里吃掉那个男孩一样。
非常意外的机会,姚胜利啃断了男主人的脖子。他自己也被受伤。整条左臂脱臼了,甚至胳膊都被拧得翻转过来。男主人力气很大,简直就是一头人形的机器。很幸运,姚胜利在危急关头咬住对方要害,扯断了他的喉咙。
喝血、吃肉、用菜刀砍掉那个男人的脑袋,然后姚胜利抱着男主人的头,走进了厨房。
他觉得自己浑身充满了力气,就像赢得世界杯冠军的足球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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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四节 单挑()
这比喻没什么不对。世界杯奖杯不就是一个球嘛,老子手里也有一个球。
姚胜利用菜刀劈开男主人的头,用勺子把脑浆一点点挖出来吃掉。
他甚至倒了些酱油和辣椒进去,有种吃豆腐脑的感觉。
那是姚胜利吃掉的第一个正常形态感染体,也是从男主人身上得到了第一个卡勒尔的生物营养。
与刘天明不同,姚胜利没有网络神秘人为他解惑。他并不知道自己被病毒感染,只是吃完脑浆以后,清醒过来,对一切都感到恐惧。
姚胜利不敢回家,他把自己弄得很脏,装成在街上要饭的乞丐。
这样在外面晃荡了几个星期,姚胜利遇到了之前咬过自己的那条狗。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遇到那条狗。只是身体里有种冲动,引导着姚胜利找到那条狗的位置。
也许,那条狗也有着相同的细胞感应。
姚胜利手里握着棒子,觉得这种情况很是滑稽。应该有人在旁边把整个战斗过程拍下来,名字就叫《人狗大战》。
虽然只有一只手,姚胜利还是抓住了那条狗的脖子。他用最疯狂的方法,朝着那条狗身上乱咬。狗也一样张嘴咬他。就这样互相咬到最后,姚胜利的整张面孔破破烂烂,牙床也露了出来。他成功地啃掉了整个狗头,把它当做点心,一点儿不剩全部吃掉。
那条狗也是正常形态的感染体。从它身上,姚胜利得到了第二个卡勒尔的生物营养。
病毒爆发开始了。
姚胜利忽然发现,自己用不着再过这种躲躲藏藏的生活。
商场里没有人,走进去可以随便拿衣服穿。他挑了一件昂贵的西服,对着镜子好好打扮一番,容光焕发走出了大门。
姚胜利发现自己不用惧怕那些吃人的行尸。它们根本不是自己的对手。当然,前提是不能被成群结队的行尸围住。否则的话,自己就算再强,也会被那些行尸撕成碎片。
他救了十几个幸存者。大部分是男人,也有女人和孩子。
姚胜利不知道自己的变异情况有些特殊。可能是因为第一次进食目标的缘故,他特别喜欢吃小男孩。仅仅只是半天时间,他就一口气吃掉了两个孩子。姚胜利的消化能力远远强于普通行尸。数十公斤肉装进肚子里,没有将腹部撑开。
他的进食很特别。不知道为什么,进食的时候,姚胜利总是不由自主联想起自己第一次吃掉的那个男孩,还有当时在厕所里的环境。这种情况他在吃掉男主人的时候,就有所察觉。他在那间屋子里呆了一整天,除了吃掉男主人的头,还把他身上所有肌肉啃食一空。
区区一个胃袋当然装不下那么多的肉。姚胜利当时蹲在地上,一边进食,一边排泄。
这种特殊恶心的习惯,一直保持到了现在。
姚胜利早已不再是过去的样子。
他很强壮,身高超过两米,体重达到惊人的两百公斤。这一点绝对不会错,他站在医院的体重秤上量过。他没有左臂,那条胳膊从对付男主人的时候就已经废了,大量营养集中到了右臂上。虬结的肌肉从肩膀延伸下来,沿着整条胳膊盘曲绕行。因为吃得太多,大量营养积蓄在体内,再加上吸收速度过快,身体表面皮肤足足厚达近半公分以上。
姚胜利记得自己以前的照片。那是一个清瘦的中年人,带着一副黑框眼镜。看上去比较文弱,有种儒雅的学者气质。
因为细胞变异的缘故,姚胜利拥有了某些野兽的生存技能。他知道应该在适当的位置设下陷阱,捕猎那些可以当做食物的幸存者。他与刘天明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姚胜利完全用活人当做食物,刘天明却保持着人类最基本的食物概念。
医院是一个很好的陷阱。
早晚都会有人找到这里。这里有药品,有治疗的器械和各种工具。姚胜利没有选择大型超市之类的地方当做巢穴。他知道那种地方现在肯定是人满为患,说不定还有好几帮人为了争抢食物正在杀得你死我活。他有些贪食,也知道这种习惯不好。姚胜利正在努力改掉自己身上的坏习惯,正在逐渐缩减食量。每天杀一个人并且吃掉,实在太浪费了。其实自己根本不需要吃那么多。每顿一条大腿,或者两条胳膊,足够了。
吃得太多,还会引起副作用。尤其是那些聚拢过来的幸存者,他们会对自己吃人的习惯感到恐惧,然后纷纷逃跑。姚胜利知道自己需要手下,尤其需要些心狠手辣的家伙。他选择性的在几名手下面前暴露自己吃人的习惯,也以此作为一种武力炫耀,让这些人对自己老老实实臣服。然后,帮助自己捕猎,带回女人和孩子。
后者是自己的食物,前者就是扔给他们的奖励。哈哈哈哈!
……
刘天明顺着楼梯冲上三楼的时候,看见了从走廊对面走来的姚胜利。
两个人都感受到了食物的气息。
两个人身体里的变异细胞都在呐喊,都在咆哮,都在叫嚣着让寄主猛扑过去,干净利落地吃掉对方。
罗宽紧跟在刘天明后面,几乎与他同时看见了姚胜利。
他现在的样子很可笑:只有一条胳膊,双腿弯曲着,发达的腿部肌肉令人望而生畏。因为身体太重,腿脚只能弯曲着前行。感觉就像一头人形的癞蛤蟆,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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