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征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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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征途- 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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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影响燕国形象的大事,人家投到你这里来,没来几天儿子先死了,以后还有谁敢来燕国去效力,燕国还怎么招揽人才?

很多人都有这个毛病,他只看结果却不考虑原因。如果今天熊卫死在百姓手里了,别的国家不会说熊卫如何飞扬跋扈,而是说燕国人心眼小而且还粗暴,容不得外来人。我说道:“不管怎么样,今天你们先散了,以后再说。”

这时人群之中传来一句话:“以后再说?就现在说!”

一听这话我松了一口气,因为声音是虎子的。虎子的救兵终于到了!人群自动让开一条道路,虎子手下的州兵鱼贯而入。虎子指着押着我的四个人说到:“都给我松开!”

那四个人看向自己的主人,估计熊卫没有想到州兵回来,一时没了主意,他彻底慌了对手下说:“看我干什么?让松开就赶紧松开。”

虎子走到我面前,说道:“瞧你现在的熊样,怎么能让他们把你给扒了游街呢?”

我和他大概说了当时熊卫带人在府里大闹的情况,说道:“我屋子里那帮怎么干得过这些专门打架的?也就是一照面的功夫就躺下好几个,再不制止的话非得死几个。你说如果出了人命不什么都晚了,再说就算让打死人的偿命,他们这些人的贱命能抵得了咱们的人吗?”

虎子听了点头,说道:“不过话说回来,你今天可就成了桃花源里的笑话了。现在我给你报仇。”虎子转过身子对旁边的州兵说道:“把这些人都给我抓起来。”

熊卫说道:“我爹可是新封的明睿伯,我看你们谁敢动我?”

虎子笑道:“你爹是你爹,你是你。我们抓的又不是明睿伯,碍他老人家何事?”

熊卫说道:“儿郎们,给我打,天塌下来我顶着。”

熊家的狗一听这话腰杆顿时硬了起来,走上前的兵刚要抓他们胳膊,熊卫的手下毫不犹豫挥手就是一拳,我心里乐开了花:何苦要这样呢?

第一百零三章 伯爵之子(四)

州兵可不是吃素的,尤其是虎子管理他们之后。熊家的那帮人一还手,州兵二话不说上去就揍。熊卫手底下的狗就像我府被打惨得那帮人,我看着愣在原地的熊卫微笑道:“去找你爹呀。”

熊卫指着我说:“祖聪,你给我等着,我要你好看。”说罢就要跑。

虎子上前一把拉住他说道:“别介啊,要走还不和你的下人一起走?”

这时后边传来了一个声音:“知县大人到。”我们一回头,只见知县大人怒气冲冲地走过来,我心想:完了,这下县令得数落我一顿,毕竟是惹了明睿伯了。县令大人走到我面前,指着熊卫说道:“你真是好大的胆子,朝廷命官你也敢押着游街。”他看着我关切的问:“祖大人没事吧?”

“还好,就脱了层衣裳还不至于染上风寒。”

“祖大人这个时候就不要说笑了。把他们全都押回县衙里候审。”

“知县大人,熊卫就放回去吧。把他也押到咱们这里过夜,传出去不好和明睿伯交代。”

“不行,今天放他回去是告诉他我桃花源无人不成?这次我要挫挫他的锐气。”

熊卫一干人等押回府衙,知县大人亲自审问道:“熊卫,你可知罪?”

“我认罪,可你能把我怎么样?”

“认罪就好,省的再传证人了。你私脱官员官袍、强押官员游街乃是以下犯上之罪,依律当斩。但念你是官员候补,又是明睿伯之子就免除死刑,拉下去重责四十大板。”说罢扔掉了四个红头签。

四十!我在下座听得一惊,这四十大板打这种浪荡之人那无异于谋杀。还有手下这帮衙役都是刚挨完揍的,能不狠狠玩命揍他。可是公堂之上,知县说话了我也就听着的份,我只能在下座看着他怎么被当堂打死了。

就在这时,外边传道:“明睿伯到。”此时吓得瑟瑟发抖动的熊卫立刻就来了精神,对着旁边拉着他准备行刑的人说道:“谁敢碰我?”

明睿伯熊庭玉进来了,此时的熊庭玉眼里积蓄着怒火,眉头紧锁,步伐却沉稳非常。按照礼节我们两个是要起身迎接的,我们站好的时候,县令故意碰了我一下,我知道他的意思:看来要大干一场了。我们两个等到他走近之后一起行礼:“参见明睿伯。”

可是明睿伯却不理,身子深深地弯了下去,说道:“我熊庭玉教子无方,恳请恕罪。”我和县令相对一眼,果然不是善茬啊。所谓“礼尚往来”,就是礼节上要注重有来有往。连孔子这样大的人物都因为礼节而干不情愿的事情。话说季府的阳虎几次去见孔子,孔子都借故躲着不见。后来阳虎给孔子送去了一只烤乳猪,终于得到了孔子的回访。

不管熊庭玉是不是真的认为他儿子有罪,作为上级和长辈我们两个给他行礼他都应该回的。可是熊庭玉却来这么一出,无疑是表达了一种意思:一、我儿子罪孽深重,我不配接受你们的敬意。二、你们两个算老几?配和我打招呼?!

我想后者的可能性应该更大一些,可是熊庭玉已经将我们一军了,我们只能被迫往下演。县令和我马上弯得更深,所谓“身愈低,礼愈敬”。县令说道:“明睿伯言重了,下官恳请明睿伯上座,也好商讨事宜。”

我们三个依次落座,今天的事情肯定是不好解决了。朝廷把这么个烫手的山芋扔给了我们,桃花源这个地方就注定要来这种麻烦。到底是公正执法严惩熊卫,还是维护朝廷求贤若渴的外在形象,这是一个问题。

常理说:凡事要以大局为重,朝廷是大局,我们是小局。可问题在于照顾大局的利益小局这边就要犯原则,触犯了原则我和县令都要受到批评和处罚。可维护小局又会影响大局利益,到头来受到指责的还是我们两个。

县令和我是真的被逼到绝路上了,这也是我几次三番都退让的原因。实在是投鼠忌器,我所期盼的就是等着过几天熊卫去外地上任,赶紧滚蛋。这里消停了,他去哪里找事算他们倒霉,偏偏熊卫就在这里玩命找事。

县令说道:“明睿伯所为何事我们都心知肚明,只不过贵公子实在是有些过分。他……”

熊庭玉打断县令的说话,说道:“他的事情我都知道了,对此我还要对祖大人表示歉意。书里云‘子不教,父之过’,今天犬子敢如此放肆,实在让老夫愧疚难当,今日特来恳请县令和县尉大人从重处罚他。”

熊庭玉在齐国也算是一呼百应说一不二的人物,他怎么纵容自己儿子在临淄胡作非为几乎都是天下皆知了。今日前来,我心里想着他是凭借着自己的位置要向我们施压,谁知他竟然是要请求我们从重处罚,难道是以退为进?

县令说道:“明睿伯,我已经判罚熊卫打四十大板。”

“喔?四十!”熊庭玉眉毛一挑,口气有点吃惊。他在稍微调整了一下身位,借故向我这边瞟了一眼,眼神里面露出凶光。熊庭玉接着对县令说道:“大人判罚的好,打四十都算轻的。这个畜生实在是可恶,不教训一下不长记性。”

县令还算机灵,说道:“本来是要判罚四十的,但念在明睿伯的份儿上四十大板就减半吧,只打二十大板好了。”

熊庭玉倒没有推脱,说道:“这样做县令大人方便吗?”

“刑罚的目的不仅在于惩戒,还在于引以为戒下次不要再做违法之事。既然明睿伯已经表示严惩,相比熊公子一定会引以为戒,皮肉之苦少受一点也没事。”县令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你当老子的以前不管教儿子,这次给你面子少打一半,下次他还飞扬跋扈看你还怎么说。

我想起熊卫身子骨不怎么硬朗,要是二十下去剩半条命也算运气好了,当着熊庭玉闹出点什么意外着实不好交代。这次熊卫有父亲在场被按到长凳上也没反抗,我对着准备打板子的人使了眼色,微微地摇了摇头。打板子的衙役一看,蹬大了眼睛。

自从当上县尉之后,碰到的案子不少,有些人在审问的过程中负隅顽抗,打死也不说,最后只能动刑。有些桃花源的恶霸惹了事还是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地步,为了好好教训他们也只能打板子。**之间的暗语很多人都知道里边的门道。于是我又发明了一套暗语,要是对付死不开口的人就微微摇摇头,意思是下手不要太重,我还留着出口供呢。要是稍微点点头,就是说狠狠打。至于扔下去的签子就不管上边的颜色了。

熊卫这样体质的人挨上二十板子很够呛,而且衙役他们是绝对不会手下留情的。衙役瞪眼看着我,意思是说:“对他还手下留情?”

第一百零四章 伯爵之子(五)

我一看差役的反应,稍微一点头,“我说留情就留情。”

公堂上的主要刑罚就是打屁股,俗称“打板子”,学名“杖责”。据大人们讲“打板子”这种刑罚始于开国之初,有一次唐太宗李世民在太医处看到一幅“明堂针灸图”,从中得知人体的重要器官多在胸、背部,这些部位若被撞击拍打会有生命危险,而屁股部位的穴位比较少,因此他便下令在刑罚中规定,对犯人不得击打胸、背,只许打屁股。从此,在公堂上打犯人的屁股便成了定例。

“打板子”属于肉刑。古代官员公堂上审讯犯人,当犯人不招供画押时,往往要喝令把犯人按倒在地,打板子或杖击,直至其招供画押为止。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之所以出状元是因为有些人可以熟练地运用行内的技巧。衙役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当的,首先要练好的就是打板子。

第一种:外轻内重。

用一块豆腐摆在地上,拿小板子打上去,只准有响声,不准打破。等到打完,里头的豆腐全烂了,外面依旧是整整方方的一块,丝毫不动,这种打法往往是案子已结时,给予犯人的比较狠的惩罚。照这样的打法,往往只消二十下,犯人的骨盆甚至内脏便会碎裂,但从外表上看不出什么损伤,而实际上的结果是非死即残,实在算是比较阴险的打法了。

第二种:外重内轻。

这种打法是用衣服包裹着一摞纸张,要求打完之后,衣服破破烂烂,里面的纸张却毫发无损。这种打法往往是用于逼供,照这样的打法,看起来是皮开肉绽,实际上是伤皮不伤骨,没什么危险,等犯人疼晕过去就泼水,泼腥了继续打,在犯人招供之前一般是出不了人命的。所以,后来就有这样一种现象,有些犯人估计自己可能会挨重板子(比如第一种类型),而去贿赂衙役,这些衙役收了钱之后,自然就按后一种打法打了。不了解其中内幕的官员往往也就被蒙骗过去了。

打板的形状不尽相同,有比较细的竹板,有粗大的木板,木板又有宽的、窄的和四棱子的,打起人来自然轻重大不相同。但即使是最小号的也是要在20斤以上,大号的可达到40-50斤,这样的重量高高举起再重重落下,估计没几个能受得了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往往犯人一听见打板子就吓得要死的原因。一般来说,能清醒地挨满二十板子的就不算多,能挨够四十板子的更是少之又少,往往是中途就昏厥甚至毙命了。

打板子的数目和轻重,是由县太爷(或府、州等主审官)确定的,但均不是当堂口授,而是由他扔下的签子来授意。因此,公堂公案上的签筒和签子是很讲究的。公案上放有四个签筒,每个签筒只写一个字,合起来是“执法严明”四字。其中除“执”字筒内插的是拘捕签外,其余三个筒内,分别置有白、黑、红三种颜色的签子,这颜色就标志着数目和责打的轻重。

白头签每签打一板,黑头签每签打五板,红头签每签打十板。如果县令掷下的是四十支白头签,那么打完四十板后,犯人的皮肉白净如常,立即可以行走;如果是八支黑头签,同样是四十板,则要打成“伤肤,兼旬愈”;若掷下的是四支红头签,则这四十板,就会使受刑人大吃苦头。

还有一种可以调节打板力度的就是声调,如果问案前一点意思和关系也没有,就会大喊“朝死处打”,衙役就会把吃奶的劲使出来,不把当事人整死也会整成植物人;如果问半天当事人还是不承认,问案官很烦时就会喊“狠里打”,这是向衙役发出的逼供信号;对没有私情又没得到好处的当事人,就喊“着实打”;对没有关系索贿未遂者,就喊“着力打”;对尚未送好处的而家庭经济条件尚可又有可能送好处的,就喊“着实打”,威胁之下,把收礼的可能控制在最高限度,把收礼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对有点关系但送礼力度不大者,就喊“用力打”,给点颜色,吃点痛苦;对有关系又行贿的,就喊“用心打”,打板时意思意思就是了。

当衙役拾起县太爷掷下的签子后,便由两个差役将受刑人按住,或者绑在条凳上,再由两个差役各站一边,轮流击打。差役拷打受刑人时,一边打,一边“唱数”。唱词是:“一二三四五,皮肉受点苦,六七八九十,回去坐上席,再打二十板,郎中抢饭碗。”这些唱词是一代一代沿袭下来的,也有些唱词是执刑差人临时编凑的。

另外对于不同的人犯,也有不同的唱词。如打强盗的唱词是:“为非作歹做强盗,人人见了杀千刀,如果不重打几十板,平民百姓气难消。”这些唱词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反复唱,类似今天的劳动号子,唱得有板有眼,既助“法威”,又使打与唱合拍,便于计数,按规定的数目是不会计错的。

县令的红头签已经掷下,不能想收回就收回,他向我看来。我知道什么意思,马上起身说道:“县令大人,既然是看在明睿伯的份上改判二十,那就收回衙役手中的签子吧。”

“好吧,你们把签子交回来吧。”

差役把四支红头签上交回来,熊庭玉也暗自送了一口气。县令大人改发了四支黑头签,熊庭玉看了眼眉还是跳了一下。接着,衙役们的表演时间就到了,他们唱道:“一二三四五,皮肉受点苦,六七八九十,回去坐上席,再打二十板,郎中抢饭碗。”

一板下去,熊卫几乎是要“嗷”地跳起来。幸亏有两个人死死地按住他,要不然熊卫真得飞起来。第二板下去,熊卫已经疼得青筋暴露,但是声音要嘶哑很多了。等到第三板子的时候,熊卫已经是双眼似睁似闭,嘴里不由自主地流下口水。第四板子的时候,熊卫晕了过去。我特意看了一下熊庭玉,只见他眼睛闭起来,双手在不停地微微颤抖。

不到四板,熊卫昏过去了,我看了暗自喘气,这体质也太弱了。衙役用水把他泼醒之后接着打,第五板子一下去,又晕了。接着水泼醒,打第六板子,熊卫虚弱地叫了一声,第七板子又昏了过去。就这样,打打停停,反复用水泼醒了不下七次,这二十板子才打完。

熊卫的屁股虽然被打得血肉横飞,不过没有伤筋动骨。过些日子,静养几天就没事了。熊庭玉一听打完的口号,马上睁开眼,起身向我们微一欠身,都不等我们站起来他就出去了。一会儿几个熊家的家丁抬着半死不活的熊卫往大门走。

我和知县跟在后边送熊家人回去,熊卫的屁股被打得惨不忍睹。刚才经过杖责的地方时,我看到了地上还有些散落的肉块,很显然是从熊卫的屁股上掉下来的。说实话,我心里还是因为得罪明睿伯多少有些心慌,但是一看熊卫的遭遇,心里就有种说不出来的高兴。

我和知县站在门口目送他们回去。我说道:“这下惹上了一个仇家啊。而且还是大仇家。”

“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啊,如果不严惩熊卫,这桃花源城以后就是他的了,百姓得骂咱俩是他的狗腿子。对了,还有一件事情得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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