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月道谢之后打饭去了。凌风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要把饭卡给她,他问自己:如果换一个人丢了饭卡,我会不会给她。
马上他又安慰自己:饭堂的伙食本来就不好,吃半个月的外卖又如何?一个月四千五的工资,我难道还吃不起外卖么!
晓月很快就回来了,手上拿着两份饭菜:“我知道饭卡每人只有一张,不会有多出来的。谢谢你,菜虽然只有一份,但饭是可以随便打多少,所以我打了这么多饭,我想应该够两个人吃了。”
有这么漂亮的女孩子陪着吃饭,就算是白饭,凌风也一样会照吃不误。
手机响了,来电显示是老板的号码。
老板的声音还是那么威严:“小凌,昨天叫你换的舞蹈演员换了没有?”
凌风已经猜到老板想说什么,他忽然间有一种想报复的感觉,他骗人的时候,一样可以不眨眼的:“已经通知她今天走了,估计正在收拾行李”。
“叫她先别走”,老板的声音看来有点焦急:“我昨天晚上看她跳舞了,确实跳得不错,矮一点就矮一点吧,留下她,对人才我们还是要珍惜的。”
凌风心里暗骂了一句:你也懂得看跳舞!
看来猴子的力量真的是非同小可。凌风还是不想就这样放过老板:“但我已经通知她走了,这样叫她留下,感觉我们的制度好儿戏啊!而且接替她位置的人,现在也已经出发上路了。”
“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在这里,我的话就是制度,你去财务部支三百块钱,给来接替的人做路费,叫她滚蛋!”老板加重了语气:“留住那个叫什么晓月的,留不住的话,你也滚蛋!”
“啪”的一声,老板那边挂了电话,凌风也不知道自己是该生气还是该笑!这个老板,动不动就拿滚蛋来威胁他,他怕自己迟早有一天会忍不住一脚踢爆他的卵蛋。
令人高兴的是晓月毕竟还是可以留下来了,凌风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这么希望她留下。
或许是因为她长得漂亮吧,又或许是因为她可爱。
挂了电话,凌风赫然发现晓月的眼睛里竟已有了一层薄雾。
他笑着拍了拍晓月的肩膀说:“不要吃这饭了,跟我走,老板叫我去财务部支三百块奖金,我请你吃大餐去。”
每天晚上的节目,到最后一首歌的时候,都是例行的全体艺员谢幕。由乐队奏着《欢乐今宵》的收场曲,主持人讲一些演出到此为止,希望明天继续光临之类的话。然后就由DJ接上轻柔的舞曲,让客人们继续喝酒跳舞。
今天的谢幕和平时也没什么两样,谢幕后凌风便开始收拾自己的吉他和效果器。
阿龙来找他,阿龙是个男歌手,一米七八的身高,英俊潇洒,以前是个舞蹈演员,后来改做歌手,唱的多是郭富城的歌。边唱边跳,不知道迷死台下多少女孩子。但此刻他英俊的脸上,却有了两行泪痕。连声音也是哽咽的:“风哥,对不起,我是来辞工的,希望你尽快找个男歌手回来接我的位置,最好明天就能让我走。”
任何人的离去都有原因,凌风用疑惑的眼光看着阿龙,他不想失去这个台柱。
“开场前接到家里的电话,我父亲发生车祸过世了。下午出的事,一直抢救到晚上八点才去了。呜……”
凌风想起晚上的节目单,安排阿龙唱的是《开心马骝》和《花花公子》,都是很欢快的歌曲。而阿龙表演时的笑容却和平时没什么两样。
凌风感到一丝内疚,又有一丝无奈,他轻拍着阿龙的肩膀,一时间除了“节哀顺变”之外,好像再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一向都不是很懂得安慰人的。
看着那还在漫无目的旋转的舞灯,他也不知道是在为自己还是在为阿龙难过:“对不起,晚上的节目单……”
阿龙抹了抹眼泪:“没什么的,因为我是艺人。”
因为我是艺人,所以哪怕刚收到父亲去世的消息。在台上也要露出那种刚中了六合彩般的笑容。
凌风长叹一声,难道艺人的笑容早就卖给了观众?而悲伤却只能留在心里?艺人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的。
“身上有钱么?”凌风问:“你的工资要到下个月初才能发,到时候我汇你的帐号上。”
“钱我还够。”
“那你走吧,这里我搞定。”
阿龙用力握了一下凌风的手:“风哥,如果有机会,我还愿意跟你合作,以后要用人的话就打电话给我。”
凌风点了点头说:“谢谢,你也不要太难过了。走的时候我送你吧,这里的宿舍管理制度很麻烦,拿行李出去还要写放行条。”
“那老板那里……”
“你走你的,老板那里我来搞定。”
这年头,歌手满天飞,但真正要找一个唱、跳和形象都好的男歌手却并不容易。多的是滥竽充数的垃圾,去卡拉OK玩了两天,觉得自己声音还可以,就找熟人带入行出来混钱了。
阿龙的走,实在是这个夜总会的损失。
明天又要去应付老板了,凌风想。
第一章我要做你的徒弟!
凌风又看到了李欣,每次看到她的时候,她几乎都是由几个保安扶着拽着或拖着走的。她几乎是这个夜总会里醉得最多的人。
但她今晚居然没有醉,她就倚在路边的树上,长发飘逸,一身白裙,颇有点倩女幽魂的味道。
凌风跟她并不熟悉,甚至可以说不认识,只是因她的常醉而闻其芳名。
但今晚她却好像是故意来等凌风的,因为她叫住了他。
“有事么?”凌风有点意外。
“陪我吃宵夜好吗?我一个人,好无聊。”她说。
凌风犹豫了一下,毕竟他们并不熟悉。
“可以么?”李欣的声音甜美而温柔,目光流盼中又带着恳求。
明月在天,风轻云淡,有美相邀,何乐而不为?所以凌风就跟李欣去吃宵夜了。主要的原因还是,他自己本来也是无聊的人。
一个无聊人加上另一个无聊的人,会不会就能有的聊了呢?或者是更无聊?
夜总会外面就只有几家大排档,做的几乎都是川菜,仿佛就是为了做夜总会小姐的生意而开。也难怪,这里是旅游区,夜总会离大门口还有挺长的一段距离,没车的人很难到这里来玩。经常在大排档消费的多是夜总会里的小姐和员工,而员工又多是川妹,不做川菜,怎么在这里竞争?
凌风和李欣选了一家客人比较少的大排档坐下,却发现小胡阿彪跟另外几个舞蹈演员也在这个排档宵夜,晓月也在其中。
看到晓月的一刹那,凌风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但又说不上是什么感觉。
小胡对他做了个鬼脸。
李欣轻轻地用肘碰了一下他,问:“要过去一起坐么?”
凌风说:“不用了,我答应了陪你吃宵夜,就在这里吧,我们吃我们的,不用管他们。”
李欣笑了一下说:“你不用特别强调是陪我吃宵夜的,除了宵夜,我不会要你陪我做别的什么,我请你宵夜,只不过是想请你做我师傅。”
无事不登三宝殿,李欣等他,果然有所求。
凌风有点意外:“我做你师傅?我能教你什么?”
“教我唱歌、乐理、吉他,可以么?要多少学费我可以照付,我是真的想学。”李欣认真地说。
“不是钱的问题,而是学这些东西,过程会很辛苦,很沉闷,而且要有恒心和天赋。”凌风怕她坚持不了。
李欣没回答他的话,却帮凌风把面前的杯子倒满啤酒:“我们喝一点吧,这里环境不错,今晚是可以享受一下啤酒了”。
“享受啤酒?”凌风不是很明白她的意思,却又好像有点明白。
李欣用自己的杯子碰了一下凌风的酒杯,然后一口就喝了半杯,“每天晚上我几乎都是醉的,那不是享受啤酒,而是我不能不醉,你明白么?”
“客人给了你小费,他就要想方设法在你身上捞回好处,要不然就是想别的什么方法来折磨你一下。”李欣摇着手上的杯子,苦笑道:“所以我只有醉,然后吐一地,然后倒下,然后等人扶我回宿舍。”
凌风说:“美人的醉态都是很赏心悦目的吧?”
“那是还没醉,真正到烂醉的时候,再美的女人都会让人感到恶心。贵妃醉酒之所以赏心悦目,那是因为她还没有真的醉,似醉非醉才是最高境界。”李欣眨了一下眼睛,神秘地说:“其实我的酒量不是大家看到的那么差,在这里上班一年,我学会了演戏,有时候觉得,如果给我机会,我甚至可以成为一个电影明星”。
凌风回想起她平日的醉态,也不得不承认她的演技高明。不向娱乐圈发展,实在是个损失。
“收我做徒弟吧,我真的想学。”李欣央求说。
她的脸因酒而微红,她的眼睛却如一潭秋水,有一种让人不忍拒绝的可怜。她的美有一种出尘的感觉,让人很难将她和舞小姐这个职业联系起来。
“为什么是我?别人不可以教你么?”凌风不是硬心肠的人,但他自己的老师实在太有名了,他不敢为自己的老师乱收徒孙。
李欣看着他的眼睛,悠悠地说:“因为我知道你是里面最棒的。”
小胡那桌隐隐传来一阵笑声,很显然是小胡在给大家讲笑话。晓月也在笑,笑容竟是那么迷人,小胡就坐在她身边,正抓着她的手要给她看手相。凌风却直觉感到晓月正用她的余光瞄着他。
李欣还在喝酒,她的脸色更红了,她低声对凌风说:“有一个秘密,我告诉你,但你不要告诉别人哦,这里没有任何人知道的。”
凌风其实很怕跟女人分享秘密,在他认为,和女人可以闲聊,可以打情骂俏,可以一起宵夜甚至上床,但千万不要随便跟女人分享秘密,因为任何一个女人决定跟你分享秘密的时候,就是打算缠上你了。
跑也跑不掉的。
但李欣的秘密还是让他吓了一大跳,她居然是名牌大学的高才生,毕业才一年。
眼前这个女孩子到底有什么样的过去,凌风不敢去想,也懒得去想。他只是在想:如果她不是舞小姐,光凭相貌身材就足以令任何男人都爱上她了。
他忽然又在想:如果晓月有她这样的身材,那该多好啊。
“你不用惊讶,这里的大学生绝对比你们想象中的要多很多很多,我只是其中一个而已,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没有人天生就喜欢做小姐的。”李欣倒满一杯酒放到凌风的面前:“如果你答应做我的师傅,就请干了这杯酒吧;算是我的拜师酒。”
凌风拿起酒犹豫了一下,只喝了半杯:“我们交个朋友吧,你想学的,我都可以教你,叫师傅就不必了,呵呵!我怕把我叫老了。”
李欣仿佛很高兴:“那从明天起你就要教我,要像老师一样教,认真地教。”
凌风心里总觉得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妥,但又说不出来。他沉吟了一下,然后说:“算了,我还是做你师傅吧,收下你这个徒弟了。”
他把手中的半杯酒一口喝完。笑了一下说:“呵呵!你是我第一个女学生。”
李欣马上甜甜地叫了一声:“师傅。”
“不管你是因为可怜我还是因为别的什么,总之你收我做徒弟,就要好好教我啊!我会认真学的”;李欣很兴奋:“我保证不会辱没师门,谢谢师傅,学费我会按行规照付的。”
“学费就不用了,我没收学费的习惯。”凌风朝小胡他们那桌看了一眼,对李欣说:“你是我学生了,去他们那桌,我介绍大家给你认识一下吧。”
凌风不知道该不该相信这个刚认识的女孩子,但既然已经收了这个学生,他也懒得再去想了。他的头已经开始有点晕了,他本来就不是能喝酒的人。
当凌风告诉大家说李欣已经是他学生的时候,大家虽然都感觉有点奇怪,但也不好问什么,小胡开玩笑对李欣说:“哈哈,以后这里全部都是你的师叔师伯了,你比我们都矮了一辈。”
李欣居然很认真地对着小胡叫了一声师伯,把小胡乐得连干了两大杯啤酒。
看着李欣欢呼雀跃的样子,不知怎么回事,凌风忽然就想起她说的话:如果有机会,我甚至可以成为电影明星。
第一章头疼药
接替阿龙的男歌手叫周文,歌唱得一般,样子身材也很普通,但胜在口才了得。每唱完一首歌,他都要停下来跟观众聊上几句,或者说上一段荤笑话。博得一轮掌声之后,他才接着唱下一首歌曲,颇受客人们的欢迎。而老板也没有因为阿龙的走太过责怪凌风。
最令人佩服的是,周文在上班的第一天晚上,就泡了一个夜总会的小姐回宿舍。第二天,大家就看到那女人在帮他洗衣服,还为他买了几条洋烟和不少好吃的。
这事让小胡羡慕得近乎妒忌,由此而又产生崇拜,于是有事没事便缠着周文,让他传授泡妞经验。
凌风却对周文的作风颇不以为然。他认为自己不可能跟一个完全没感情的人上床。他问周文:“你是什么时候知道她名字的?”
“我不知道她的全名,在她帮我洗衣服的时候,她说她叫小芳。”周文说,“在这种地方,名字没有什么实在意义,最重要的是大家有没有感觉,有没有需要,只要你情我愿就可以了”。
“哦!”凌风自嘲地说:“那是我落伍了,让我像你那样做,我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的”。
“怕得病?现在科学高明,除了爱滋病,什么不能治?何况我都带套的,要怕也怕不了这么多啊!人生一世,吃多少用多少都是注定的,怕得了这么多啊!”
凌风无语,每个人都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谁也不能勉强谁。他自己何尝不希望身边有个女人?他也是正常的男人啊,算起来,上一任女朋友离开他,也有三个月了。对上一任女朋友的离开,他没有半点遗憾,甚至还有一种解脱后的舒畅。
凌风忽然想起晓月,自从那一顿大餐之后,他们之间的距离拉近了很多。凌风比她大九岁,入行又早,而晓月刚从学校出来,很多的行规都要凌风来告诉她。但这两天除了上班之外,晓月就没来找过他了。
他又想起李欣,这两天,每到中午,李欣就准时到他宿舍来学习,凌风从最基础的乐理开始教她。她学得很认真,连小胡都觉得她的认真有点过分了。他调侃李欣说:“看你学得这么认真,这么想学,还不如搬到小凌的被窝里去学,保证你很快就可以学会”,李欣听到这话就叫他去死,凌风则一掌拍在小胡的后脑勺上,叫他滚。小胡哈哈大笑说:“好啊!我马上滚蛋,把房间留给你们两个干柴烈火。”临走前却又故意把嘴巴凑在凌风的耳边,大声说:“其实我知道你是很想有个女人,你的床头已经积聚了一个星期的脏衣服,不就是要等人来帮你洗么!”
凌风实在该感谢小胡,因为第二天,他排练回来就发现,他那堆脏衣服已经全部洗干净晾在阳台上了。
晚上下班,李欣约了凌风一起去宵夜,说是为她们的主任送行。所谓主任,其实是她们的妈妈生,简称妈咪,年龄也不算太大,但腰围却至少是凌风的两倍,所以这里的人都管她叫肥妈。她在这里工作有三年多了,时间比凌风还长,平时看见也会打一下招呼的。
大排档里密密麻麻地坐了三桌,都是她们一组的小姐,男的只有两个,除了凌风,另一个就是楼面的张经理。
肥妈对凌风出奇地热情,一边用她那肥厚的手掌拍着凌风的肩膀,一边招呼李欣和他坐下。凌风笑说:“呵呵,我是只馋猫,闻到有好吃的,就扑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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