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方忙道:“叶解元有什么话,但说无妨。”
虽然叶春秋年纪小,可是王方绝不敢轻视他。
叶春秋笑吟吟的道:“王先生有没有想过,现如今太白集最大的优势是什么?”
王方却是微微愕然了一下,这不是明摆着的吗?优势,当然是太白集和太白诗社的影响力了,当然,也少不了叶春秋的名气。
只是这些任谁都能想到的事,叶春秋要的绝不是这样简单的答案,王方忙道:“还请赐告。”
叶春秋呷了口茶,嗯,老爹坐在边上,听自己像小大人一样说这个,总觉得有些不自在,不过……人既然来了,还是说几句正事为好,叶春秋道:“太白集最大的优势在于销量,而这,才是重中之重。”
销量……王方总觉得这个小大人清澈的眼眸背后,有一种不可忽视的东西,这小解元心里到底想的是什么呢?
他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没有打断叶春秋的话。
便听叶春秋继续道:“书刊的印刷,我是略知一二的,因为要校对,要拍活字,还要上墨印染,本质上,一本书刊印出来,很不容易。现在市面上的书,大抵都是几百的销量,再多,也不过上千本。王先生,我有一句话想问,是不是一本书印刷得越多,作价越低?”(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四章:我家有一女(第一更)
王方毫不犹豫的点头,他终于知道叶春秋不是说大话,这个小子,居然还当真知道印刷业的门道。
叶春秋所揭露的,是书刊一个实质问题,打个比方,若只是印一本书,可能花费的钱是一百两零一百个钱,可是假若印一百本这样的书,花费也不过是一百一十两而已,因为印刷真正的成本不在于纸张和墨水,而是雕版的活字,这是前期的成本,所以某种意义来说,可能印一本书需要一百两,这是天价,可是印一千本书,自然不可能是十万两纹银,却只需要两百本就足够,如此一来,前者的成本是一本百两纹银,后者的花费不过是一本两百文而已,假若是印刷一万本呢?那可能成本就可以压到五十文了。
王方恍然大悟,印刷量才是真正的优势啊。其实这个道理,他懂,毕竟他做的就是这行买卖,只是平时没有往深里去想而已。
叶春秋笑吟吟的道:“那么敢问王先生,若是有朝一日,某个刊物,一期可以印五万呢?”
五万……
王方为之咋舌,他毫不犹豫道:“若是五万,势必可把成本降到二十文,且不说校对和活字,单说同样是采购油墨和纸张,一月进货一百刀纸和一月进货一万刀的纸的价格是全然不同的。”
就是这个道理,这叫规模优势,也就是说,规模越大,成本就越低廉。
叶春秋抿嘴笑了:“这就是问题的所在啊,假若有一天,太白社的刊物可以高达数万,这就意味着,我们的书籍即便是卖三五十文,照样有利可图,可是寻常市面上的书籍,便是卖三百文甚至是五百文都可能折本,王先生,这个才是我们将来的立身之本。”
想通了这一节,王方有了一种明悟,不错,三五十文一本的书,这意味着什么?销量越高,就意味着成本越低,成本越低,卖家自然也就越低,而同样的书,我卖的价格是你的十分之一,你还有活路吗?
一册书几百蚊,或许许多人会舍不得,可是三五十文,就足以让绝大多数的人所接受了,同样是经义文章,我凭什么就要花费高十倍二十倍的价格来买其他的书,太白集价格如此低廉,就完全可以把其他的书籍彻底的碾压。
叶春秋眼睛看着茶水里的茶沫,慢悠悠的道:“一旦价格是别人的十分之一,这就意味着,江浙的书市里除了太白集,就再没有其他的书籍,所有的读书人想要出书,就需要借助太白集这个平台,便是连那些抄录书的人,只怕也要绝迹了。”
这是一个极为广阔的市场,因为书籍的销量居高不下,这就使得书的价格也随之高昂,因而许多人打了主意,你出了书,我便买下来,然后请人去抄录,这种手抄本也可兜售出去,说穿了,这就是较为原始的盗版。
价格若是能低廉,就连盗版都没有存活的空间了,你想盗版印刷?太白集印刷成本比你盗版的作坊价格还要低廉,你盗版了价格也是太白集的几倍,怎么卖得出去?至于你想手抄,从前书籍价格高昂的时候,你倒是可以花两三百文雇人花费几天时间抄录出一本书来,可是现在书价都三五十文了,你需要花费纸张和油墨,还有如此大的人力成本去抄书,你不觉得你是个逗比吗?
这就意味着,一旦盗版和手抄本的市场被挤压,太白集就有更广阔的市场,利用低廉的成本,形成某种垄断。
呼……王方哑然失笑,万万想不到,自己只想着怎么用噱头去增加销量,却是忘了,还有一种更为便捷的增高销量的方法。
叶春秋朝王方眨眨眼,道:“所以,第三版最重要的不是想尽办法挣银子,而是以最快的手段冲击销量,第二版太白集的价格是三百文,这个价格太高了,第三版先压到一百文,反正第三版的销量必定在万册以上,不愁没有销路,即便卖一百文,也定然不会亏本,若是销量在第三版可以冲高,那么第四版再继续压价,压到其他印刷的工坊没有活路为止,到了那时,那些印刷地巧匠,还有供应纸张和油墨的商贾,只能仰仗太白诗社的鼻息了,因为没有太白诗社,他们就难有活路,况且太白诗社是大量供货,同时也是大量的采购,从前他们的纸张是一刀一两银子,那么就用五百文去收,只要保证他们有些许利润即可,如此,到了第五版、第六版、第七版时,太白集的价格,要下探到五十文以下的空间,王先生或许觉得舍弃了高利润而追求销量有些可惜,可是不要忘了,一旦如此,那么太白诗社和太白集包括王先生就会变得举足轻重起来,王先生……”叶春秋朝王方笑起来,笑容真挚而纯洁:“或许一年两年之后,王先生的身价就会有所不同了。”
王方倒吸一口凉气,这叶解元还真是……他居然不知该如何形容了。
如叶春秋所描绘的那样,太白集就等于是直接垄断了市场,往下,可以控制住所有的供货商,无论你是提供铅字的还是做油墨和卖纸张的,你想大规模的出货,只能找太白集,否则你根本无法立足;而另一方面,太白集成了唯一的书籍平台,读书人想要出版书籍,只能在这太白集上头打主意;这天下最顶尖的文章,都势必会投稿在太白集,最低廉的价格,上头却拥有最顶尖的文章,这意味着什么?
他不过是个小小书商,现在却突然发现,一条康庄的大道摆在了面前。
而坐在他对面,这个小小的少年,脸上却只是带着浅笑,似乎是在打量着他,他突然感觉这个少年有太多不同于人之处,他眼眸微微眯着,动了主意,道:“春秋身边没有人照料吧,啊……我家里有一女,性子还算是温和,相貌平平,不过我本是小商贾之家,因而她在家中也还算勤快,不妨就让她来照料一些日子吧,嗯,明日就送来,春秋不要拒绝我的好意。”
(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五章:豪赌(第二更)
王方的态度很坚决,几乎斩钉截地道:“此事就这样定了,啊,叨扰了这么久,待会儿还要去见几位供货的朋友,春秋,我告辞了。”
他已站了起来,像是已经下定了某种决心的样子,事实上,在第一次豪赌太白诗社之后,他决心在叶春秋身上进行又一场的豪赌。
竟是……送女儿……
叶春秋有点哭笑不得,他很清楚王方的想法,他这是学吕不韦投资在自己的身上。
他没有提亲事,是因为自知自己的身份,一个低贱的商贾,是绝不可能高攀得上叶春秋这个解元公的。
既然高攀不上解元公,那么就把女儿送到你家来,虽然很多事没有明言,却等于是说,等你哪一日娶了妻,就纳她为妾吧。
叶春秋抿抿嘴,这个时代的人许多行为方式有些怪怪的,不过他很能理解王方,王方只是个商贾,而商贾在这个时代是极为低贱的存在,叶春秋虽然给了他一个极好的前景,可是这又如何,他的一切都是依托在太白诗社之上,太白诗社可以选择和你王方合作,就可以选择别人,说难听一些的话就是,爷捧得起你,就能踩死你。
契约?
呵……一张契约又能有什么保障,你只是商贾,太祖皇帝钦定的贱籍,士农工商,你连良人都不如。而你要打官司的对象却是一个读书人集团,结果可想而知。
若只是这点蝇头小利,一个期刊能挣个几百两银子,王方不会有担心,可是一旦做大,王方拿什么来保障自己?
所以他选择了叶春秋,就是这样简单。
女儿交给你了,你爱如何就如何吧,这是我的投名状,恳请叶解元不嫌。
等到王方走了,叶景皱眉,他是个很厚道的人,总是觉得这样很不妥,回到厅里,呷了口茶,便对叶春秋道:“方才王方声言要送女儿来,你为何不拒绝,无论如何,她也是千金,是未出阁的女子,送来了这儿,这辈子可就……”
叶春秋却是摇摇头,他今日显得有些沉重,郁郁寡欢的样子:“爹,难道你没看明白吗?我们不得不收留的,我说了那些话,他已经动了心,想要做出一番大事业,可是要做大,就必须要有保障,他的千金送来这,对他来说就是最大的保障;若是儿子不收留,他必然会惶恐不安,觉得我们和他既不是故交,又没有什么亲缘,等一旦做大,他如何保障自己?他是商贾,是最现实不过的人;若是没有这一层保障,那么接下来,父亲以为他会做出什么事?”
叶景皱眉:“他会想方设法去寻保障?”
“对。”叶春秋朝叶景笑了笑,笑的有点苦:“若是在我们这里寻不到,他就会把女儿送给陈蓉,送给张晋,送给一切能给他保障的人,若只是陈蓉和张晋,倒也还好,他们肯纳妾,对他的女儿来说,也不失为一个归宿;可若是他寻其他人做保障呢?譬如杭州的父母官,又或者是他认为可以保障他的人,这些人和诗社全无关系,甚至可以说是离心离德,一旦他勾结了别人,诗社就危险了。”
叶春秋很决绝地道:“所以儿子没有询问爹的意见,没有拒绝他,至于他的女儿,呃,就暂时在这里住下吧,权当是安他的心,以后的事,以后再想办法。”
叶春秋突然有了很多的感慨,平时他虽然自觉地自己挺逗比的,可是真正经历一些事,却还让是让他有些猝不及防,一个想做大事的父亲,嗯,只是想做把生意做大而已,却不得不将自己的女儿送出去为奴为婢,给人铺床叠被,唯有如此才能安心。
这便是所谓的万般皆下品吧,而这些人,也早已甘居下等,似乎这种烙印已经融入了他们的骨血里,他们没有怨言,甚至觉得合情合理,甚至还生怕叶春秋不肯收容。
处在这个上品阶层的自己,真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
也罢,叶春秋朝叶景笑了笑,却发现自己有些失落,哎……或许是前世的人生经历还有残存,总觉得人和人之间不该如此,叶春秋哂然一笑,我去,太多愁善感了,这样下去可怎生是好。
“爹,我们得收拾出一个屋子来,西厢那个屋子挺好,还要去采买一些家具才好,女儿家的闺房该用什么,嗯,我想一想,要有梳妆台、小榻,还有……”
突然要加入一个新的成员,父子二人有些猝不及防,终究还是厚道人,不可能学别人那样自觉得什么都是理所应当,可父子相依久了,毕竟没有家中有女眷的生活经验,于是大眼瞪小眼,叶景也是琢磨了很久,才添了一句:“理应要有一个屏风。”
有理!
叶春秋深以为然,家里的茅厕看来,女眷是不方便用的,只好让她自行在屋里解决,而这屏风就有了用处,于是叶春秋便很狐疑的看一眼叶景,老爹对这个很专业啊,怎么瞧着熟能生巧的样子。
叶景嗫嚅道:“我也是一时想起,春秋,我去走一趟,想办法把东西购置来,你在家待着,现在是非常之时,虽然风头过去,却还是不要四处闲逛,免得招惹什么是非。”
叶春秋却道:“我们二人怎么忙活得过来,我去寻陈蓉和张晋来帮忙。”
父子二人各自行动,忙碌了一日,总算把一个闺房布置好了,看着自己的杰作,连平时身体极好的叶春秋也不禁气喘吁吁,很累啊。
只是一切的预想,都和现实有太大的差距。
几日的功夫,王方果然送来了女儿,只是……
为什么不是一个,而是一套。
王方口口声声说自家女儿很勤劳,也是贫苦出身的,用乡下的话来说,也是个很好的庄稼把式。
可是为什么还带来了个厨娘,一个女婢,噢,还有一个看门的。
原来人家说的只是谦辞,所谓我女儿是粗鄙之人,啥都能干,不过是……
(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六章:大宅院(第三更)
还要收拾一个屋子……
父子二人冒出同样的念头,不,可能要收拾两个。
王方终于还是让他们打消了后顾之忧,因为除了人,还有几大车的器具,居然连屏风都想好了,相比于叶景买来的那素雅屏风,而且叶春秋十分怀疑这可能是不知哪儿淘来的二手货,新的绸面绣花屏风显得很是高档。
王小姐一直戴着斗笠,用轻纱蒙着面,一时也看不清真容,王方让人忙碌,和叶春秋父子到小厅里坐,那王小姐则欠身坐在下首,不发一言。
“啊,叶举人、叶解元,小女就拜托了。”王方脸上虽然堆笑,叶春秋依然能看得出他那笑容背后带着一些辛酸。
叶景忙道:“好的,好的,我当女儿一样看待。”
怪怪的,爹这好似是对媳妇说的话,叶春秋立即朝叶景抛眼色,不知这老爹是内心奸诈呢,还是厚道得过了头。
王方忙道:“不不不,拙女只是粗人,随意差遣就是,并不娇贵的。”
不娇贵才有鬼了,叶景和叶春秋都不是瞎子,这么一个嫩生生的小姐,手上的肌肤都是吹弹可破,娇小柔弱,只是这样侧身坐着,若是来一阵风,叶春秋都怀疑她会被吹倒,来这儿能做什么?
王方说了许多客气话,接着便推说有事,要动身告辞,临行时看着女儿,颇有不舍,最后却不知是下了多大的决心,才毅然转身而去。
叶春秋分明感到,侧身坐在那儿的王小姐虽然没有起身相送,可是娇躯分明的微微颤抖了一下。
哎……
也是一个苦命人。
叶春秋并非是含着金钥匙出身,曾经作为庶子,被带进一个陌生的环境,而唯一能慰藉的不过自己还有一个爹寸步不离,这王小姐……
王小姐终究还是摘下了斗笠,露出了真容,年约十五岁左右的样子,肤色白皙,面容还未长开,却是姣好,已有了美人的雏形,她一双美眸不敢抬起,只是盯着自己脚下的绣花鞋子,声音低若蚊吟,却带着羞怯道:“我……我叫王曦之。”
王羲之……
叶春秋和叶景面面相觑,有点耳熟啊,这到底是王方太有文化,以至于仰慕那位传说中的书法大家呢,还是他没文化,不知王羲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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