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雷劈回小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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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雷劈回小时候- 第2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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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他说出女朋友一词,就算前边还加了‘以为’两字。可余明月当时还是感觉到一阵的脸红心跳后,心里才涌起阵阵苦涩。

    她清楚,郑志林确实只是把她当成最好的同桌和好友看待,没有其它。可她。还是忍不住在心里悄悄喜欢他。

    高三第一学期时,见郑志林还时常悄悄从家里带菜送给余明月吃,金凤梅更多了些不放心。就私下找到余明月,把余明月叫出了学校大门外的小树林边。

    余明月压下心里的不安。猜测着郑志林母亲找她的原因时,也没忘记努力保持着礼貌的笑容。

    可当随后金凤梅脸上带着明显的厌恶嫌弃,说出的每一句话都如一把能将人身心都插出千疮百孔的尖刀的话时,余明月再保持不了脸上强装出的笑容。

    因为,金凤梅一句接一句,直接了当的说出永远不会同她儿子和余明月谈恋爱,让余明月认清身份的话后,又还说,让余明月就连普通朋友也别和她儿子做了,谁知道余明月命硬成那样,会不会也能连累朋友呢。

    在那样的难堪和屈辱下,余明月没有勇气去做多余的解释。

    更不会厚着脸皮跟金凤梅说出:只是我在暗恋你儿子,但我没有非份之想,仅只是想把这份不会对人说的感情珍藏在记忆中一类的话。

    为了仅剩一点的自尊心,和对好友母亲应该有的基本尊重,余明月忍着泪,表明自己和郑志林并没有谈恋爱后,又保证了会离郑志林远远的话,就逃回了学校,然后躲在一人无人的角落,流着泪无声的哭了一场。

    而后,为了自尊心、为了不失言,也是害怕真的连累郑志林,余明月努力的与郑志林操持着距离。

    可最终,看着郑志林伤心失落的一次次质问,和郑志林的在学习上开始觉得消极,余明月终是选择了不要那仅剩一点的自尊心、选择了第一次失信于人,在高三的最后一学期,他们两人继续成为了好朋友,后来,两人因为共同的理想,考入了同所大学。

    直至郑志林工作后,与同校一个女老师相恋,而后又与这女老师结婚时,在那场婚礼上,郑志林的父母,都没有给余明月一个如对待其他宾客一样的笑容。

    看余明月的眼神,依然带着嫌弃和厌恶不算,还多了些令余明月觉得不解的怨怪。

    直到余明月被雷劈死时,余明月都不知道,那是因为就在那几年里,先是郑志林父亲所在的单位跨后被迫下了岗,一家人生活全靠金凤梅开起的服装店和鞋店。

    可市场竞争越来越大,金凤梅年纪也越来越大,进货时的眼光和思想跟不上,又没有适当的调整转型,店里的生意也越做越差,近呼倒闭。

    可他们在自己身上找不出原因,就把责任都总结归咎在了余明月身上,觉得就是因为家里有人(郑志林)与余明月走得过近,沾上了霉运。

    这,真的让人觉得无语,可很多人,就是这样,把失败的责任归给他人,比承认是自身不足造成了失败更容易。

    。。。。。。

    就算重生一世,余明月内心深处,依然留着当年的阴影。

    所以那次她到了郑志林家,受到了郑成林父母热情又不失亲切的招呼时,郑志林的母亲,更是多了些余明月看不懂的兴奋时,余明月有些发蒙。

    在快速适应过来那种天差地别的待遇时。余明月心里各种复杂的情绪中,并没有应该有的——受宠若惊。

    直到后边郑志林的母亲,拉着余明月聊天时,余明月才知道,原来,她和郑志林的母亲竟然是老熟人了。

    准确来说,她在不足六岁时。就成了郑志林母亲开在老电影院那条街上一家鞋店的老主顾。

    只不过。不到十年的时间里,代人受在余明月眼中开鞋店的精明胖阿姨,已经在几年前的一场大病后。变成了如今很骨感却是余明月记忆中郑志林的母亲——金阿姨。

    体重少了三十多斤,令金凤梅身材大不相同不说,连样貌也与当初胖的时候,完全变成了两个人。

    而反观余明月。虽然从六岁长到了如今的17岁,但除了身高和气质外。余明月的长相和儿时差别不大,郑志林的母亲初见余明月的第一眼,就联想到了当初好几年内,每年到店里买东西都要讲价。机灵得不像个孩子的小丫头。

    那天,相比于金凤梅夫妻的热情亲切,和金凤梅提起当年她用余明月当例子。教育了儿子很多年时的促狭与兴奋,余明月显得有些沉默。除了应该有的礼貌没少外,余明月的话不多。

    但这却让郑志林的父母对余明月有着更好的印象,觉得余明月是个聪明却不失文静温婉的女孩子。

    夫妻两人虽没跟郑志林说什么,但自那天过后,在私下里,都很是希望他们的儿子能争气点,如果有可能,就把余明月这个自身和家世都没得挑的女孩追到手。

    那次过后,金凤梅时常都让郑志林邀请余明月到家里玩,但余明月再不是当年那个单纯懵懂的高中女生,她已经从第一次见面时两个长辈的热情中,多多少少的察觉出了异样,很多次都以有事谢绝了。

    倒不是她矫情,也不是她还记恨着前世的旧事,而是因为,一方面,在这一世,她对郑志林再没有前世那样的感情。

    所以,既不想让郑志林的父母产生误解,也不想让郑志林误会。

    二来,去郑志林家,那种前世与这世太过不同的待遇,会让余明月回忆起前世太多的往事,种种复杂的情绪,搅得她心里很是难受。

    毕竟经历了前世的种种,她早已经看尽了人性中会有的各种丑陋,令她早在前世就养成了多疑的性格的。

    在与人相交时,往往会不自觉中,就带着防备。

    哪怕那两个人,是好友的父母,也不例外。

    但心里又有另外一个声音在说:他们始终都是好友的父母。

    她知道不应该也不想这样,却控制不住会把他们的真实用意往不好的方面想。

    所以,保持距离,不去,少见,是最好的选择。

    前世时,郑志林倒是跟余明月回家玩过一次的,而这一世,在两人成为了好朋友后,郑成林也提过要去余明月家玩儿。

    但一方面是余明月每次放假都会有这样那样的事要忙,不想郑志林看到她太过不像一个高中女生的日常生活。

    另一方面,也许就是有着之前那样的原因的控制不住的顾忌,所以这还是余明月第一次正式邀请郑志林去她家玩。

    此时,郑志林一听余明月请他到家里玩,心里那叫一个高兴。他早就想到听说有个大果园的余明月家玩一趟体验一下农村生活了,也厚着脸皮跟余明月说过两次,可每次放假,余明月都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来拒绝,他还为此伤心过呢。

    “嘿嘿,好啊,我爸妈肯定不会反对。”郑志林乐坏了,忙不迭的跑到旁边,去跟这里唯一有手机的李云川借了电话,打回家请假。

    李云川虽不是小心眼的人,可在把手机递到眉飞色舞的郑志林手上时,他心里还是有些苦,有些酸。

    随后转身看向余明月,见到余明月脸上浓浓的笑意很是开心,李云川觉得喉头都有些苦了。

    心想:其实,比起我来,郑志林真的更配得上小月,虽然他还只是个高中生,可听说他学习也不错,以后肯定也会和小月一样念大学。

    而我。。。。。。好像真的差了太多。。。。。可我。。。。。。难道真的要放弃吗?

    不!就这样放弃我做不到。哪怕现在我没有资格,但我得在小月和这个情敌还在念书的时候,更努力的奋斗几年,超过他,也试着缩小这个早已经存在我与小月之间的差距。

    。。。。。。(未完待续)

第278章 算计不如顺其自然() 
郑志林在余明月家一玩,就是四天。

    这四天里,余明月也都放下了手边的事情,跟着弟弟妹妹们一起,要么带着郑志林在果园里摘水果、在山泉水溏里钩鱼、要么爬山采山菌野果,下河捞鱼摸虾。

    上山采山菌野果时,带足了吃食饮料在山林中吹着山风野餐,在带去的吊床上小憩。

    晚上的时候,累了一天的大人们在屋里看电视时,也由着一群孩子在院子里烧起炭火,一边赏星看月,一边吃着香喷喷的烧烤大声的笑闹聊天。

    从小就生活在区城里的郑志林,头两天还很享受这种多姿多彩又悠然自得的农村生活。

    但两天之后,习惯了区城繁华热闹,慢慢感觉到了农村生活的枯燥乏味。

    特别是晚上,当大地被夜幕笼罩后,除了从一家一户零零星星透出的灯光,大地一片漆黑。

    整个天地间,除了一声声虫鸣、偶尔一声狗叫能引起一阵阵狗叫声,和偶尔路过的汽车发出的轰鸣声外,农村的夜晚,寂静得让郑志林很不习惯之余,还觉得可怕。

    虽然有心仪的人陪在一边,虽然余明月家除了住的差一点,饭菜都很是丰盛,各种零食饮料也不少,余明月的家里还很热情亲切,但郑志林还是想(家了,也开始想念起了城市里的热闹繁华。

    “明月,作业这次都没带来,我今天想回去了。”又坚持了两天后。在火把节后的第五天一早时,郑志林提出了想回家。

    “嗯,好,吃过中午饭再回去吧,上午正好去地里摘些水果,你带回去给叔叔阿姨尝尝鲜。”余明月没有多做挽留,欣然同意。

    一来是她家这阵子确实太忙,大人们忙着摘水果不说,每天还得抽出人手去照管正施工中的石蚌养殖场,她当个闲人像个小孩子似的玩了这几天。心里也很过意不去。

    二来是。这两天也看出了郑志林体验农村生活的新鲜劲头一过,应该是感觉到了农村里的无聊,每天宁愿呆在家里看电视,或是跟着大龙小龙耍游戏机。也不太愿意出门玩了。

    一听说郑志林今天要回去了。孔明英等几个大人。倒是很挽留了郑志林一阵。

    见挽留不下后,孔明英和孔小玉婆媳也没如平日一样去果园里,而是一大早就开始准备起了中午那顿践行的丰盛饭菜。和要给郑志林带回家的礼物。

    毕竟郑志林是余明月的好朋友,一家人都知道,而且都很喜欢郑志林。准备点,应该说,因为郑志林既是余明月的同学,又是余明月不多的朋友之一,所以产生了移情作用,都没把郑志林当外人。

    农村里,也没有什么好东西,无非就是些特产。

    不过婆媳两因为这移情作用,加着乡下人在人情往来上的物质,竟是把果园里正有的几种水果,每一样都是轮箱的给摘回来装好不说,就连野鸡、箐鸡、野兔各抓了两只,鸡蛋也装了大概百来个的一小桶,准备把它们当成特产,让郑志林带回家。

    要不是余明月阻止,郑志林也拼命的拒接,孔明英还想让郑志林带一口袋她家去年自家种的糯米回去呢。

    这些年来,就算不年不节,只要三家人中谁家弄好吃的,都会招呼另外两家一起吃。

    中午时,孔明富家在家的几人,和余天向家几口人,也都来了余明月家吃饭。

    小牛牛和小军知道他们志林哥要回去,还都很舍不得,不停的说着让郑志林过阵子一定要再来找他们一起玩几天的话。

    也不知道是这几天疯玩中,已经喜欢上了郑志林这个很是爽朗阳光又谦和有礼的大哥哥。

    还是只是舍不得自郑志林一来,他们终于脱离了廉价劳工命运后悠闲的好日子。

    再或是,两者皆有。

    中午热热闹闹的吃过饭后,余明月一带着郑志林一路说笑着,去了旁边的收购场,准备一会儿让他搭运水果回饮料厂的车回区城。

    毕竟郑志林要带回家的礼物,零零总总加起都有200多斤,家里又没有空余的人和车能送他,可不管赶长途客车,或是当地的客运车,都不方便。

    反而是收购场那边运水果的车,每天都要运水果到区城两三次,又是自家公司的,到时只要跟运货的司机打好招呼,人家能把郑志林送到家门口不说,还会尽心尽力的帮郑志林搬搬那些东西。

    就算已是中午,但收购场外,依然如往日一般热闹,有卖完了水果正在与人聊天的、有正排在队伍里等着卖水果的、有正把水果或背或用车推用自行车摩托车去过来的

    除此之外,还有几个在收购场门口摆摊卖吃食的老头老太太,他们的小摊前,除了有不少来光顾的大人外,更多的,则是冲着这些美味的小吃食才跟着大人来卖水果的孩子。

    占地2000来平米的收购场外,人头涌动,人声鼎沸,热闹的程度堪比赶集。

    余明月带着郑志林一路走进收购场时,除了一个个认识余明月的村民,在热情的跟余明月打招呼外,那些为了方便讨要零花钱,或是嘴馋想跟来混顿新鲜吃食的小孩子,在见到余明月时,也都会跑上来,嘴甜地叫一声“明月姐”。

    胆大的,还会一副小大人的模样,像模像样的跟余明月拉两句家常。

    而余明月,每每有人上前来打招呼,不管是大人还是孩子,她都会扬着亲切的笑容,一一点头回应,有时也和对方聊上两句。

    不算是这一面的余明月,还是余明月受欢迎的程度。都让郑志林吃惊。

    毕竟这几天里,都是余明月姐弟几人带着他玩,玩乐的范围,不是在余明月家旁边那果园,就是在山上。

    所以除了余明月家每天雇去搞水果的那几十号人外,他没有怎么么见过其它的村民。

    而在这两年来的相处下来,作为余明月的好朋友,郑志林一直都觉得,余明月是一个性情有些冷淡的人,她。不喜欢与人交往。因为,她不善与人相处。

    对这点,郑志林觉得他看得很清楚,毕竟这两年来。余明月就是这样一个人。

    冷冷的。对很多人。很多事,都漠不关心,也不愿意去接触。只有得到她认可的人。她才会在意才会关心。

    在之前他就算过,除了她的亲人外,连他在内,她的朋友应该只有6个。

    而这次,在见到普小强时,他知道,这个听说是孤儿所以长年在她家里帮忙的年青人,应该也能称得上是她的朋友。

    可就算加上普小强,就他所知,她的朋友,也仅仅才7人而已。

    他还记得,她曾说过,这辈子,她能有三个好朋友足矣。可见,她有多不喜欢交朋友。

    而他也知道,她口中的好朋友,一个是他自己,另一个是李云川。

    那以他这几天观察看来,就算普小强会成为她第三个好朋友。

    可在他眼中,不管这普小强是不是她的第三个好朋友,或是这普小强是否真的也和他一样喜欢她,对他来说都不会有威胁。

    反而是只有那叫李云川的,以前他就怀疑过,那家伙喜欢明月,而这次火把节在一起玩过一天后,他更加的肯定,那家伙确实喜欢明月。

    虽然李云川那家伙初中没毕业就辍了学,家里的房子也破破烂烂的,长得也难看,但好像很会挣钱的样子,明月又不是一个以相貌取人的人,好像还很喜欢那家伙。

    所以就目前来说,李云川,才是最大的威胁。

    郑志林在吃惊之余,乘着余明月在和一个中年女人说话的时候,他脑中有很多信息在流转着。

    从回想认识中的余明月的性格,到了后来分析起了目前的敌情。

    最后的结论就是,他竟然没有自以为中的了解余明月。

    自闪一向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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