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雷劈回小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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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雷劈回小时候- 第2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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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会等,等她长大,长到她开始懂的爱情为何物时。他会尽最大的努力全心展开追求,让她也爱上他。

    只是他希望到了那时候。她不会嫌弃他太老。

    他心里明明装着的,全是她,再也装不进其他的女人,又怎么会去娶其他女人?

    就算是三年前,当他最亲爱的大哥在那场车祸中意外离世时,不管是为了家族企业能更有利的壮大发展,或是为了姓王那女人肚子里那个所谓‘他大哥的遗腹子’能顺利出生,他都应该接替本是他大哥在承担的责任,答应那女人开出的条件,娶她,与她家王氏集团联姻。

    可他,心里已经装了她,再装不下其他的女人。

    虽然清楚,如果拒绝,那不知廉耻要改嫁小叔子的女人,定会如她说那般,把他大哥唯一的骨血扼杀在腹中没有机会出生。

    可他心里虽然觉得愧疚,却依然无法答应那样的条件。

    不过也幸好,他的生命中已经出现了她,不然,他无法想像他的人生,会不会在不顾人伦下答应娶了那个蛇蝎心肠的女人那一刻起,变成地狱。

    他并不蠢,通过那女人的言辞,在听她说心里深爱的人一直都不是大哥,而是他时,他对那女人的话产生了怀疑。

    所以,他先假意答应了那女人,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准备婚礼为借口来麻痹住她后,开始找人着手调查。

    可随后,仅仅一个月不到,各种证据就摆在了他眼前,隐隐都在显示着,那所谓的‘大哥的遗腹子’,其父,也许另有其人。

    而令他大哥发生意外的那场车祸,也许并不是意外。

    可他,一时间却找不到更多的证据,可以去证明什么。

    不过,他一直都没有放弃,这三年多来,他都在一点点的找寻线索。

    他相信,终有一天,当他找到更多一点证据时,他,会把那个蛇蝎心肠的女人,送入地狱。

    哪怕那女人,如今已经因为那场谎言,永远失去了做母亲的资格,他依然不会放过她。

    赫阳一路追出之时,这三年多的往事,在他脑中千回百转。

    可直到这一刻,他心里就算做出了各种猜测,依然弄不明白,余明月刚才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六月的木棉市,已算是盛夏,就算此时已经是晚上的八点来钟,但在没有空调的室外,竟然很是闷热。

    虽然此地是汪洋最应以为傲的岛屿式渡假山庄,山庄四面有算不上湖却被大家称为环岛湖的水域环绕,但却依然显得有些闷热。

    加着炎热之下的空气造成的湖水的蒸发,空气中带给在此处的人一种湿热的感觉,回着湖中一直都养着鱼,隐隐的,还有一股子鱼腥味。

    一阵风吹过,在吹得路旁两面的芒果树枝桠摇曳之时,一股带着鱼腥味的湿热气流,向着跑在这条路上正一路向停车场追赶余明月的赫阳迎面扑来。

    淡淡的腥味,和那股明显的湿热,令赫阳紧皱的眉头不自觉的又皱得深了些。

    可却让他脑中瞬间更加清醒了几分,想到了另外一种不太可能的可能。

    难道,小月她只是听说了我三年多前与人订婚的传闻,却不知道,我并没有娶那女人?

    这种理由。在赫阳想来有些牵强,可直到这时,赫阳觉得这是唯一的可能,只有这样,一切都才说得通。

    其实,事实本就是如此。

    虽然三年多前,赫氏集团总裁的大儿子赫夜。也就是赫氏集团香港总部的总经理车祸意外去世的消息。媒体也是大肆报道过的。

    可因为赫氏集团所属地在香港,而那时候香港还没回归呢,内地的媒体对此报道得并不多。

    再然后。当年在赫夜意外去世后,赫阳竟然顶替亲大哥,欲接受亲哥未婚妻,与同为香港知名的王氏集团千金订婚。却又在一个月后两家不知为何取消婚约的消息,虽被两在集团努力压制。可依然是被媒体传得沸沸扬扬,造成了不小的轰动。

    可同样的,这样的轰动新闻,内地报道得并不多。更别提处在西南边陲的木棉市这样的小城了。

    其实就算是这消息,也被木棉市的电视新闻或是报纸报道,就算是余明月看到了这样的新闻。但只要这新闻中没有人物陪图,余明月也不会想到这样的事情与赫阳有关。

    因为。前世时,余明月在这些方面,对赫阳了解得并不多。

    她不知道赫阳有一个哥哥,是因为内心的伤痛,让赫阳不愿意去提。

    她不知道赫阳的婚姻,还有这样一个内幕,是因为赫阳内心的恨,让赫阳不愿意过多解释和提起。

    因为当年,余明月处于是被动接受那份感情,各种各样的原因,令她不愿意过多的去留意去打听。

    所以,她连赫阳的家世,都所知不多。

    赫家,祖籍确实是四川成都,可在赫阳祖爷爷那一代时,就因各种各样的原因,迁家到了香港。

    虽然处在当时那样的时代,但赫家祖爷爷那代,家资依然不菲,到了香港,一开始就是经营地产和百货业,后边更是一步步慢慢发展壮大起来。

    赫阳的爷爷,是个念旧的人,在晚年时,一心想要落叶归根,改革开放后不久,他六十不到就把重担交到了赫阳父亲的肩上,回到祖国投资的同时,也回到了成都定居。

    而赫阳,也就是在那时候,跟着最疼爱他的爷爷奶奶,在1978年回到了成都,那年,他才8岁,正上小学。

    而汪家,多年前虽没有同赫家一样迁居香港,而是一直留在成都,但两家祖上一直是世交,除了在那特殊年代无法往来联系外,在改革开放后,两家就恢复了往来。

    因为政策原因,与赫家比起来近呼一穷二白的汪家,也是在与赫家恢复联系后,得到了赫家很大的帮助,汪洋的父亲才开始创业的。

    而汪洋和赫阳二人,也因为两家的关系,成为了从小一起调皮捣蛋的铁哥们。

    不过汪家发了家,随后汪洋的父母却也因为‘男人有钱多半会变坏’这条定律,而离了婚。

    其中的细节,不稍多说了,但有了这样的原因,所以才造就了汪阳那样叛逆的性格,竟然高中毕业,就离开家,跑到了木棉市这种相对于省会城市来说,可以算得上是穷山饿水的地方来自己创业。

    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因为余明月的重生,再因为汪洋这个叛逆的家伙也出了份力,竟然让赫阳比起前世提前了很多年,遇上了余明月。

    前世时,赫阳第一次遇见余明月时,明明是在余明月上高一,在汪洋的渡假山庄里当服务员的时候。

    在那天,已经结婚两年多的赫阳,也只是因为听汪阳提到那个长个张娃娃脸,很是勤快又敬业的打工学生的大概情况时,或许是因为心里的嘘唏感慨,多留意了一眼后,一时间没那么容易忘记那个身影,以至于,他随后几次到渡假山庄时,都会有意无意的留意一下那道身影而已。

    而这世,他第一次遇见她,却是在她只有五六岁的时候,她正与一群商场员工pk对决。

    明明长得如朵被人养在温室中不知如何呵护备至的娇美小花儿,可以面对那一个个咄咄逼人的成年人时,她小小的身影勇敢的站在与她现行的那个少年和小姑娘的身前。

    见对方言词带着轻视和羞辱时,她如个被宠坏的小败家女一般,小手拿着一大叠钞票,原本甜美可爱的娃娃脸上明愰愰的回已对方蔑视,自信而高傲的扬着小脸,言词清晰的与对方理论。

    如只张牙舞爪的小母鸡,气势强悍的站在那里与对方争辩,却不忘随时安抚身后那两个与她同行,明显被惊吓住的少年了小姑娘。

    在那一刻,他突然觉得,她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孩孩童,她,是一个集孩童与成人为一体的矛盾体。

    特别是在她给了对方痛痛一击,得到了她想要的结果后,他仿佛在她眼中,看到了一丝本就不应该属于孩子的沧桑,和。。。。。。疲惫。

    她,仿佛已经早已看透了,人情世故。

    在那一刻,他实在很好奇,是什么样的环境下,会成长出这样一个孩童。

    原本他也一直都认为,他仅仅只是对她产生了好奇,可直到多年后,他才发现,原来,也许在那天时,他就已经被她深深的吸引。

    但这一切其实也都不重要,不管赫阳是不是提前遇上了余明月。

    也不管余明月心里,是不是对他这未婚或是已婚的身份产生了误会。

    重点是,前世的种种,让余明月早已有了决定,这一世,她不会再与这男人,产生任何的纠葛。

    因为,她,最希望的,是与他成为陌路人。

    她,要的是,尽呼完美的人生,不容有污点。哪怕那污点也许只算是留在关于前世的记忆中,她也不要。(未完待续)

    ps:也许还是有些啰嗦,但娃娃一直在努力改进。

    话说,除了使劲的种地娃娃还蛮在行外,写感情这类的内容,同与人吵架pk,或是阴谋阳谋一样,都是娃娃的伤啊。

    希望小伙伴们能多给些意见吧,让娃娃能更快成长,么么哒~~~

第270章 半槽子老头() 
余明月本就没有往停车场去,赫阳到了停车场时,不但没能找到余明月解释一二,就连孔兴刚的长安双排小货也没能看到。

    “”

    赫阳愣在当场,心情复杂,后悔、心痛、失落、不甘还有丝丝很多年前就再不会出现在心里的委屈。

    她,对他产生了这样的误会后,竟连解释的机会都不愿意给他半点?

    难道,他在她的眼中,竟然是个既没原则又卑鄙的下。流男人?

    赫阳呆站原地,脑中百转千回,余明月离开时所说的那段话,一直在他脑海中回荡。

    好一阵后,原本情绪复杂的双眼被一道坚定的精芒取代,毫不犹豫的掏出手机,拨出了汪洋的号码。

    误会,他可以解释,她还小,他可以等,但他,绝不会就此放弃。

    早在看清自己的心,知道爱上了还没长大的她,人生之中希望有她相伴到老那一刻时,他就知道,这条情路必定坎坷。

    对她来说,他也许确实太老了,而随着她的成长,她身上展现出的魅力必然会让更多异性痴狂,她的身边也必定会出现一个个爱慕她并与她年纪更相称的毛头小子。

    在年纪,包括一切的天时地利上,他们确实比他更有优{势。

    也许,在她对爱情的理解还懵懂时,会对他们中的某一个心动。

    但他爱她,就是因为爱。所以,他会给他们一个与他竞争的机会。

    最终他是否真能赢得她的芳心,让她爱上他,他也没有绝对的把握,但不到最后那一刻,他都会是她的众多追求者之一。

    在赫阳向汪洋要到了余明月的住址时,孔兴刚已经在渡假山庄大门外不远处的路上,撵上了余明月。

    今天侄女能这么懂事,让在自己给边,给了赫阳那龌。龊的臭小子难堪。孔兴刚是很落单的。

    可此时。他脑中却有个最大的疑问。

    因为直到此时,除了余明月在包间里说的第一句话,是在说自己年纪小,让赫阳息了那龌龊心思;第二句是在底气实足的炫耀自己家里有钱。让赫阳那臭小子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孔兴刚也明白。

    可关于余明月在包间里说的最后那句话。孔兴刚挖空心思却也没想清是什么意思。

    所以一等余明月上车,扫了一眼余明月已经平静下来的脸色后,就直接开问。

    “小月。你刚才在包间里说那话,前边我还明白意思,可后那什么第三者那样的话,我这一路上硬是想不明白呢。”

    几年中在商海沉浮,孔兴刚早已不是当年的毛头小子,他已懂得了隐藏压抑情绪,显得越来越老成持重。

    不过天生而来的浓烈好奇心,他倒是没有去隐藏,面对不懂的不明白的,或是让他好奇的,他在细心的观察和思索后,依然没有答案时,他,喜欢直接开问。

    就连面对外人时,那怕今日的他在很多人眼中,已经是一个事业有成的成功企业家,但他也不怕被人说没见识、没文化、没内涵。

    他从来不怕让人知道,他,只是一个有小学文化的农民。

    就算是在听到有人称他是个没文化的暴发户、土包子、守财奴一类明显是嫉妒的话时,他都完全不在意。

    反而,他很多时候还会为此有着小小的得意。

    怎么的?我就是连小学毕业证都没有,我就是个农民,但,我挣到钱了,我成功了,谁能质疑我的能力?

    我自己挣来的钱,我想怎么花,想怎么过日子,谁管得到?

    一路上跑出了渡假山庄,余明月的情绪算是平复了下来,可此时听到孔兴刚又提到‘第三者’这个词时,余明月的身心就如被针剌般,就快完全平复下的心情,又开始翻腾起来。

    一种以这世难得出现的自卑感,和心虚,纠和余明月的心突然一紧。

    快速扫了还看着自己的孔兴刚一眼,余明月不敢与他对视,知道这个好奇心大得吓死人的小舅还等着自己给出答案,但她不想也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余明月压下心里复杂的情绪,把目光移向了车窗外,有些疲惫的道:“小舅快开车吧,我累了。”

    见一向对自己有问必答的侄女如此,孔兴刚倒是更有些不放心了,突然有些后悔之前不应该那么冲动,但正要开口时,余明月悠悠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小舅你放心吧,我,分得清是非,那个男人,不管他有什么目的,我都会离他远远的。”

    孔兴刚的好奇心还是没得到满足,但有余明月最后那句话,对他来说已经足够了,嘴角一咧,直接载着余明月往家而去。

    他很了解自己的侄女,所以他很放心的知道,那个想吃嫩草的龌。龊小子,没有机会。

    在孔兴刚带着这种小得意的同时,心里却也有种惋惜。

    如果那小子晚生十年,也别那么变。态的话,其它方面,也倒真是不错啊,至少听汪洋说来,这几年中那小子虽然没有露面,但对小月却是很上心的在打听,学习用品生活用品一类的礼物也借汪洋之手送了不少。

    不过,这就是天意,要怪就怪那小子生不逢时。

    对了,礼物!

    想到这,孔兴刚驾着车,就突然开口状似闲聊的道:“小月啊,放假难得轻松一下,要不明天和你小舅母一起去逛逛街怎么样?

    你那些什么复读机啊,笔记本电脑什么的,也用了这么久,应该换换新的了,咱们家又不是没钱,别那么省。你要舍不得,小舅掏钱给你买吧。”

    余明月正有些狐疑的回头看向孔兴刚时,孔兴刚的目光却在这时扫了一眼余明月左手腕上的那只女士手表。

    “嘿,对了,你这手表也换了,一点都不好看,一看就是地摊货,明天去逛街,到商场你去选块好的,小舅送你。”

    余明月眼中的猜疑更浓。下意识的低头抬手。看了看这块她已经戴了两年多的手表。

    这块一眼看上去很是精制小巧,浅金色如拇指宽的表身连接黑色细表带的两边,还有两颗看上去能赶上钻石般耀眼也许是镶嵌了水晶石的女士手表,是在她15岁生日那天。汪洋强行送给她的生日礼物。

    说它是表。但更像一只既精制又小巧好看的手链。在回到家里拆开盒盖第一眼见到它时,她还是很喜欢的。

    虽然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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