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完
第123章 赴约()
常乐在上一世,曾经从捕捉到的修真者口中,还有许多驱尸人,并没有加入天尸宗。
在修真界中,历发展下来,除了驱尸法之外,还分尸法,搬运法等等。
所谓“搬尸法”,其实就是“背尸”,驱尸人找到“解尸人”将尸体分尸,然后在残肢上喷特制药水,防止尸体的残肢腐烂。
驱尸人背上残肢,套在既长且大的黑袍里,头戴大草帽,将整个头部覆盖无余,连面部的轮廓也难叫人看得清楚。
然后驱尸人背着尸体,翻山越岭,专挑荒凉之地,与尸体朝夕相处,炼制尸体。
到目的地三天前,事先通知助手,准备好衣衾棺材,等尸体一到,立刻将将尸体的残肢拼起来,将寿衣帽寿鞋给死人穿戴齐备,装进寿木。
这种入殓过程,全由驱尸人承担,绝对不允许旁人插手和旁观,因为在这关键时刻,生人一接近尸体,便会有“惊尸”的危险。
而入殓过程,必须在三更半夜,一切安排就绪,将死者装殓以后,驱尸人需日夜守护在侧,每夜三更施法,增加与尸体的亲密度。
等到七七四十九日之后,棺盖一揭开,须眉毕现,宛如生者。
此时便可行驱尸大法认主,再之后就可以驱尸作战了。
在修真界中,驱尸人这一行,由于利益丰厚,因此求学此术的人极多。
但是不管哪家,想要拜师求学此术,都必须具备有几个基本条件。
一要胆子大,二要身体好,三要长得丑,并且在拜师之后,终身不得再拜第二个师父。
驱尸人会先让,拜师者望着当空的太阳,然后旋转,接着突然停下,要你马上分辨东西南北,倘若分不出,则不能拜师。
接着,驱尸人会将一片桐树叶,放在深山的坟山上,黑夜里让你一个人去取回来。
驱尸人在平时穿着也有讲究,未收徒或者是,师父还没有死的情况下,不管什么天气,都要穿着一双草鞋,身上穿一身青布长衫,腰间系一黑色腰带,头上戴一顶青布帽,腰包藏着一包符。
只有在师父已不在,而又收了徒弟后,才可以改装扮,但是在重要场合,需着红衣。
而师父教徒弟,第一件事就是画符,画引路符。
同时徒弟必须学会,三十六种阴功,才能去驱尸。
所以说驱大法,可以说是以驱尸人为主,组建的天尸宗,最基础的功法。
只有先学会了驱大法,才能够在此基础上,将天尸宗的炼尸功法,往更高处修炼。
常乐驱尸大法这部功法,从头至尾,仔细研读了一遍。
发现果然不错,这部驱尸大法中,确实是少了,很重要的一部分内容。
那就是“引路符”的制作。
没有“引路符”的制作方法,那石光虽然有驱尸大法,将其它的内容全都学会,但是他要使用驱尸大,却必须有左使,为他提供“引路符”。
没有“引路符”,就无法炼尸,这石光就只能够使用,由左使提供半成品。
如果左使,在这些炼尸之中,做下手脚,那么当石光不听招呼的时候,会发生什么?也就可想而知了。
这也正是石光与左使,两人貌合神离,各有打算的原因。
不过这部驱尸大法,虽然确实在关键性的内容,有所缺失,但是却有着许多,练气境适用的小法术,和一些修炼方法。
以常乐目前的实力来说,这部驱尸大法中记载的内容,正好能够帮助他,将自己的实力,再往上提升半阶。
好!这一趟没有白来。
常的本来的目的,也不是为了,能够驱使尸体作战,他的目的,还是希望,能够提高自己的修为。
但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他现在身上所有的修真功法,就那个培元功。
但是培元功在帮助他,达到练气境界之后,却因为级别太低,实在是没有可供他,修炼更高境界的功法。
这驱尸大法虽然,也是个低级版本,对常乐的帮助有限,但是能够助他提升半阶,这已经是非常不错的东西。
这一天,常乐正在居所附近的荒山中,苦苦修炼,林雨婷却找上了门来。
这让常乐很是有些惊讶,要知道,他和林雨婷虽然经常约在一起,出去吃吃饭,逛逛街什么的。
但是实际上,林雨婷由于身在机甲战士系,平时并没有什么假期,和空闲时间,所以在大半时间里,几乎都是常乐,在那个系大门口等她。
像这种找上门来的情况,可以说还从来没有过。
“出了什么要紧的事吗?”常乐有些惊讶,对林雨婷问道。
“要紧倒是不要紧!但是我需要你的帮助。”林雨婷说道。
“需要我的什么帮助?”常乐问道。
“我们班一帮同学,打赌去品尝【斗转心仪】,我想请你帮忙,和我一同前去。”
斗转心仪的古怪和厉害,常乐是品尝过一次的,当时也得到了些好处,记忆犹新。
常乐还一直想着有机会,等实力更高一些了,再去尝尝这个斗转心仪,却没有想到今天,竟然自动送上门来。
常乐知道赌注一定很重要,否则的话,以林雨欣的性格,不会这么远跑来找自己帮忙。
“一本修真功法,比我给你的那个,要更加高级。”
看到常乐的眼神变了,林雨婷笑道,:”早就料到,一听到这个,你就会动心。”
正愁没有下一步的功法,机会就送上门来了,常乐当然不会放过。
他本来就对于【驱尸大法】,有些抗拒,现在有了这个消息,多了一个选择,自然要去。
跟着林雨婷,到了约好的地方,常乐发现,与想象中,这场面并不一样。
他本来以为,参加这个局的人,肯定会不少,但是到了之后,他才发现。只有三男两女在那里。
其中一名身着锦袍的男子,看见常乐陪着林雨婷走进来,眼睛里突然间冒出阴毒的眼神。
“他是谁?”
那锦袍少年,连正眼都不看常乐一下,对林雨婷问道。
“这也是我的我们的同学,跟我还是老乡。”林雨婷介绍道。
那锦袍少年的眼神,林雨婷没有注意到,常乐却感觉到了。
他心中暗暗一叹,怎么不管走到哪里,都会碰上这种,无缘无故把你当敌人,拽得不得了的人呢?
本章完
第124章 熊鹰斗志()
锦袍少年,叫做帅帆,也是星空大学机甲系的学生,据说来自于一个离首都星极近的,中心区星球。
帅帆不负其名,真的是长的很帅,而且身材完美,高挑,实在是看不出,这么一个帅小伙,居然会是机甲战士系,这种暴力男聚集地方的学生。
另外两名男生,一个叫方离,一个叫于钧,也同是机甲战士系的,并且都是与林雨婷在同一个班。
至于那两名女生,一个叫青青,一个叫芳芳,却是e班的学生。
常乐注意到,这几个学生,都穿着旧时代以前,古代的所谓宫廷装。
不过当然是经过改良过的,对于这个,常乐到是知道,在学校里,有许多人对于,那种衣服下摆,会快要盖到脚面的那种,也就是在古代以前的服装款式,非常的喜爱,还有各种的协会,经常会举行一些活动。
这些古服爱好者在出门,聚会或者什么的时候,也经常喜欢穿这样的衣服。
注意到常乐的目光,那锦袍少年帅帆,目带挑衅之色地对常乐说道,:“看你的样子,也好像知道我身上穿的衣服,你是哪个协会的?我可是贵族古服协会的会长呢!”言下之意,充满了优越感。
常乐摇了摇头,:“我只是知道这种服饰,平时没有特别的关注。”
“你这话说的,这种服饰最漂亮了,最能够彰显我们的文化底蕴,最适合于我们穿着,我总觉得,我们联邦,都应该都穿这种衣服,而且必须按地位穿不同的款式,你说呢?”
常乐还是摇摇头,:“我觉得这衣服,不方便行动,除了看着漂亮之外,就再没有什么,很有价值的地方了,而且我们联邦讲求平等,用衣服来分尊卑,实在是太幼稚了!”
“你说什么?”
帅帆赫然色变,眼中露出不善的光芒,方离和于钧,也在一旁对常乐虎视眈眈,大有一言不合,就要出手的姿态。
常乐却依然坚持自己的看法,这种衣服确实不适合行动,而且说实话,也不够节约。
“哈哈哈哈……!”
听了常乐的理由,帅帆大笑起来,于钧和方离也附合着大笑起来。
“原来是没钱呐!这就难怪了,这衣服本来就不是给穷人穿的。”
帅帆面带不屑地,对常乐说道,:“你知道这种衣服,所传承的文化价值吗?
常仍然是摇头,:“不感兴趣,已经灭亡的文明,即便它的文化价值是有,也是已经是被淘汰的文明。”
帅帆腾的一下站了起来,:“你说什么?你有种再说一句。”
“你这是什么意思?能吃吃,不能吃,那我就走了。”林雨婷气愤的说道。
“不行,他可以滚蛋,你不能走,小子,你可以滚蛋了!”帅帆冷笑着说道。
“凭什么?他是我朋友,为什么要让他走,你又凭什么不让我走?”
林雨婷火起来,说话也是不饶人的,:“你是我什么人呀?还装得好像好像很大的样子,我现在就走,你能把我怎么样?”
这个时候,那个芳芳说话了,:“哎呦,怎么地?不敢继续啊,怕输吗?那就别来呀!”
“你别挑事,不是怕输那一回事,要是你们不尊重我的朋友,我当然不会留在这里的。”林雨婷没好气的说道。
“那咱们就继续,我再加一部“风雨术”。”帅帆说道。
“帅少,风雨术可是你家传的……”听到帅帆的话,方离和于钧都面露惊讶之色,他们是知道,这个风雨术的价值地。
帅帆摇摇手,阻止了他们两人继续说下去,用眼神紧紧盯着常乐和林雨婷两人。
“怎么样?你们敢不敢赌?”
林雨婷说道,:“我又拿不出跟这个同等价值的东西。”
“输了也不用你,拿什么东西,你就让他滚,陪我们喝一晚上酒,怎么样?”帅帆对林雨婷说道。
“神经病!”林雨婷扔下一句话,转身便要走。
“跟他们赌!”
常乐对林雨婷说道,:“放心吧!不会让你在这里,陪他们喝酒的。”
看着常乐的目光,林雨婷点了点头,应下了这茬。
还是那家店,还是熟悉的斗转心仪。
“怎么样?开始吧!”帅帆得意洋洋的说道。
“没有问题。”常乐平静的回应。
众人将目光投注于光球……
……
这是一片,一望无际的草原,孤零零只有常一个人。
他这一走就是三天,一路上什么都没有。
草原虽然很漂亮,但是看久了之后,就会觉得乏味。
一望无际的草,除了青草之外,还是只有青草?没有任何生物活动的痕迹。
常乐也渐渐有些郁闷,总不能就这么一直走下去吧。
突然间,他若有所觉的抬起头。
天空中一只雄鹰飞过。
这还是他在这片草原上,第一次见到生物,虽然是在天上。
雄鹰在空中盘旋了一会儿,就朝着前方飞去。
常乐在地面上,追着雄鹰飞去的方向,赶了上去。。
雄鹰飞行的速度并不快,常乐在地面上,一直都跟的上。
常乐终于看见了小山,河流,还树林。
一头熊,正在树下,悠闲地晒着太阳。
天空中雄鹰,发出一声响亮的鸣叫。
听到那声鸣叫,那熊猛然抬起头,用眼睛紧紧盯着天空的雄鹰,发出一声咆哮。
那雄鹰落下来,直向着熊冲来。
熊咆哮一声,拨起一颗小树,迎面对砸过去。
常乐没有想到,自己跟到这里,却是看到了,一场雄鹰相斗的好戏。
雄鹰竟技,场面惨烈。
看着看着,常乐看出了一点不寻常之处。
雄鹰在天,地下为熊,鹰自上而下气势汹汹扑来,鹰嘴尖利,眼神凌厉,与熊怒目相视。
而熊则不甘示弱,昂首奋力上挺,怒目圆睁,龇牙咧嘴,誓与鹰一争高下!
最奇的是,那鹰的嘴部、眼部、熊的牙齿、脖颈部有丝丝红沁似血。
这分明是熊鹰斗志!
常乐心中有所明悟,顿时在大脑中,出现了雄鹰斗志的画面。
鹰熊斗志,一开一合,一起一落,一攻一守,攻防合一,在起落瞬间,实则胜负已分!
原来从动物身上,也可以学到东西!
常乐觉得,自己似乎,推开了一扇通往新世界的窗户。
本章完
第125章 低武世界()
这一有所明悟,常乐眼前立刻一阵恍惚,面前的景物,渐渐变得模糊起来。
天旋地转,日月无光,常乐觉得自己,就像身处一处漩涡之中。
旋转,不停的旋转……
“嚯!哈!”
常乐发现自己,正身处一处广场之上,有许多少年,正一招一式的在演练拳脚。
“你们这练的,都是些什么玩意?”一个面像粗豪的壮汗大声的吼叫道,:“停,都给我停下来!”
少年们收势站定,不敢作声。
“我现在给你们再讲一遍!”粗豪汉子说道,:“记住,我只讲这一遍,再有做不好的,就给我从这里滚出去!不要再练了。”
“本门武功,讲究的是“把把不离鹰捉,式式不离虎扑”,为其要点。”粗豪汉子说道,:“又有“步步不离鸡腿”之说。”
那粗豪汉子一边说着,就一边拉开架势,边示范动作,边讲解起来。
原来常乐,这却是处在了,一个低武世界,这里没有科技,没有修真,这里的强者,只有拳脚功夫。
常乐此时的身份,就是一个强者门下的外姓弟子。
这强者有一个大家族,家族中的人为内门弟子,家族外的为外姓弟子。
此刻,是所有的弟子,都在同场进行学习,而那名正在讲解的粗豪壮汉子,就是总教习。
鸡腿是这门拳中,最主要的步型、步法。
步法是拳之根本,没有良好扎实的真功夫,没有好的步法,再高明的技法也难以发挥,
这门拳法,一切的时攻步法,防守步法皆由鸡步变化而来,主要有两种单式练此功法。
只见粗豪汉子侧身站立,左脚在前,右脚在后,身体下蹲,左脚为弓,右脚为跪式,左脚脚踩实,右脚脚尖点地,脚跟抬起,右膝里裹和左脚后跟对齐,间距一拳,后左手抬起五指向上拇指朝向自己。
“你们仔细看好了!”
粗豪汉子掌心向右外,于鼻尖,同时右手向左后插至胯外,拧腰顺肩向前,然后右手从后往前经左肘下斩出,左手曲肘往后顺肋回抽掌护于肋部,右手掌在左膝外侧,掌心向膝,五指向下,小拇指向外。
“这三尖要对向前方,也就是鼻尖、膀尖、足尖,头要上顶,牙要咬,舌抵上腭,呼吸自然,全身松沉、自然,此为“鸡形”中桩功,也是入门必练之功,经常习练,桩功坚实,则功自深。”
“这是静式,但是你们要切记,有静必有动,只练静桩,是跟人动不了手的。”
粗豪汉子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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