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第五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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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第五辑)-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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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另一个城市去了,日子使我们渐渐把对方忘记,她也在我的生活和记忆中几乎彻
底消失了。

    那个晚上,我住在莎莎家。

    宽敞舒适的家,除了莎莎,就是一只哈叭狗宝宝和一只雪白的波斯猫贝贝,她
老公在香港工作,要到周末才回来。

    大概是她那宽大的浴缸实在是太舒服了,在我全心全意地洗泡泡浴的同时,顺
便也作了个重要的决定,就是在这个城市里留下来。我这个人有个毛病,只注重外
表或者是与外在有关的东西。无论是人,物件,还是名字,只要是让我觉得漂亮的,
有性格的,COOL的,我就会毫不犹豫地喜欢上。我想我决定留下来,归根结底,大
概也是因为“健忘”这个让我一见钟情的名字。“健忘”,真是个好名字。当然也
有可能是这个城市里至少有我一个朋友,又或许,仅仅因为我太累了。天知道,反
正我就想留下来,并且决定了。

    我就在这里忘记一切,重新开始吧。我这样对自己说着,开始摊开手掌玩着雪
白的泡泡,嘴里边哼起王菲的《只爱陌生人》。

    “这是给你的。”莎莎推门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件雪白的睡衣。

    “昨天才在新大新买的,还没穿过呢。”她自顾自的说着,边拿着睡衣往自己
身上比着。

    “哎,人家可是在洗澡啊。”我瞪了她一眼,边尽量把身子往水里沉,当然没
忘了手忙脚乱往身上堆泡泡。虽说是浸在浴缸里,虽说大家都是女孩子,我还是对
忽然出现在面前的莎莎显得很不自然。

    “哈哈……谁叫你自己不把门锁上。哈哈,放心好了,我什么也没看见。你几
岁了,还害羞啊,你有的我也不缺啊……哈哈……”

    说着,还故意在浴缸边坐了下来,嘴角带着坏坏的笑直直的往我脸上盯。

    “你到底走还是不走啊?你不走我可不客气了……呵呵……”

    我开始用脚踢着水往她身上溅……

    连莎莎那舒服的大床上,也隐隐的飘着“鸦片”那种香水的味道。

    “你到处流浪,又没有工作,那谁养你?男人?”莎莎一边往脸上搽着晚霜,
一边看着我,眼里闪着诡异的笑。

    “靠很多人,男人,女人……”我故意停顿了一下,坏坏的看了莎莎一眼。然
后继续说,“他们都是编辑。最重要还是要有它。”说着我把笔记本电脑放床上,
趴着身子开始敲着键盘。

    仅仅YP一个人就给我发来了两封信和一张他自己做的卡片。

    此刻他多半在网上,说不上是等着我,也可能是等着我,但是我没有打开ICQ ,
只是简短的给他回了一封E…mail,说我到了另一个城市。

    “写字也能养活人吗?”莎莎已经弄完了脸,正埋头继续手部的美容工程。

    “所以有点累……”我打开冰箱,顺手拿出了一瓶“喜力”。

    “这么累干吗啊,找个男人养不是更干脆吗?”

    宇的脸在这个时候忽然在脑海中一闪而过,我爬上床盘腿坐着一口一口专心致
志地喝起手中的啤酒。

    ……

    “我知道了,你是那叫做什么狂飘一族的,你们都是些在一个城市住不了半年,
在一间房子住不了三个月,跟一个男人好不过一夜的家伙……”

    “神经病……没有的事……”

    莎莎的手机响了。

    “今晚不行,我有同学在这……”当莎莎那双狐媚的眼睛往我脸上扫过的时候,
“鸦片”的味道又隐隐的向我飘来。

    C

    我边听着CD,手指边在键盘上码着字。那是一个千五字的约稿,对我来说只是
小菜一碟。歌曲很好听,听腻了MP3 ,换个口味也不错,况且莎莎家的那套音响实
在是很不错,而老歌之中也竟然有这么好的。那是从莎莎老公一大堆的个人珍藏里
找出来的老歌,《人在旅途》。吸引我的还是因为它的名字。

    “……泪已流,在为你重情义,泪干了,在怀念往事。心中有约誓永难移,人
在旅途洒泪时……”

    事实证明我的直觉没有错,一颗很大很大的泪珠“啪”的一下掉键盘上了,我
手指一按,把所有写了的文字全删掉了,换了另一个标题《人在旅途》。

    模糊的视线中我看到了宇那张让我刻骨铭心的脸,那个我这一生,只想做他一
天恋人就足够的男人。我对“恋人”这个词的全部理解依然还是停留在妈妈他们那
一代对这个词理解的基础上:手牵手在阳光之下招摇过市,逛公园,看电影,吃饭
……我想这也可能是我和妈妈她们对这个世界不多的共识之一。但是,到现在为止,
我依然只是他的情人,甚至连他一天真正的恋人也没有做过。而选择爱着他,我的
代价就是自我放逐,流浪天涯。

    可是无论我走往哪个方向,无论我走了多远,我其实都只是在一个圆上走着,
永远走不出的,是他这个圆心。

    31岁的宇是我大学的哲学老师。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他,上完
他的第一节课,我就不可药救地爱上他了。而他却已经结婚了,有一个说不上幸福
也说不上不幸福的家。

    宇并不知道我要走,他一直都以为我会选择留在学校,留在他身边。

    但是我还是选择了悄悄地走开。

    D

    小蛮的死让我忽然对这个世界,还有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感到有点厌倦。包括
上网,包括码字,包括上ICQ 或者OICQ。

    两天在ICQ 上等不到我,YP把留言留到让人恐怖的程度,还有八封E…mail,塞
满了我四个邮箱。

    忽然觉得很没劲,仿佛人生就是这样了。而对YP,我的三分钟热度已经过了。
网络就有这好处,你不高兴了,你要躲开谁了,网络可以给你提供一千种办法。其
实那几天我也天天泡网,也开着ICQ 和OICQ,只是,我全用了隐名,我有点恶作剧,
确切地说,是有点残忍地看着YP在ICQ 上给我没完没了地写着思念我的留言,就是
一副铁石心肠不为所动。

    但是我忘记了,YP也有我的电话号码。第三天,YP把电话打进来了。

    “YP,我心情不好,一个好朋友死了……下次再聊吧……还有,我很累。”

    YP是个很体贴的人,他马上要我去睡觉。说我们中国人有句老话,女人是水做
的,要我要多休息,别让水分流失掉。

    于是我二话不说,心安理得地把电话挂了。

    在去桂林的飞机上,坐在我身边那个位子上的老外就是YP。

    35岁的YP很帅气,是意大利和美国的混血儿。有着意大利男人的英俊和美国人
的幽默,他到中国来为一个合作的达成签一个协议书,在短暂的旅途上,我们交换
了彼此的E…mail和ICQ 号码。

    E

    新世纪的除夕夜,所有的人都蜂拥到市中心的人民广场狂欢去了,要不就泡迪
厅里,这是个举世欢腾的节日,孤独在这个时候显得特别可耻!

    那个晚上我在“健忘”认识了小蛮。

    那是个私人Party ,主人是个交游广阔的人,我和莎莎,还有莎莎那个“钢琴
王子”的“男朋友”都在被邀请之列。

    还没到十二点,就开始有一桌人在倒数,然后彼此拥抱……接下来又是另一桌
……开始的时候我觉得很奇怪,看看手机还有好几分钟才到十二点呢。旁边莎莎的
帅哥男朋友低声说:“没什么奇怪的,是个恶作剧。你看看,每张桌子在倒数的时
候总有那么几个相同的人……”后来我也注意到了,那些人中有一个就是小蛮。那
个晚上几乎在座的每个女孩子都跟他拥抱过。

    “他是小蛮,我们快乐的源泉,很逗的。”莎莎笑着说,然后悄悄地在我耳边
补充:“还是个同性恋者,旁边那个跟他时不时牵牵手的就是他的‘女朋友’。”

    “不快乐的时候请找我,我在蹦极中心。”小蛮和他的“女朋友”手牵手,一
副恩爱得让人嫉妒的样子走了过来,笑笑对着我说。

    小蛮的笑很温馨,跟所有人的都不一样。

    F

    第二天我还真的就去找小蛮了。或许是因为想起了小蛮的笑容,想起小蛮凌晨
时说过的那句不开心就去找他的那句话。

    那天醒来已经是中午两点多,电话一个接着一个,外面的世界有一大堆精彩的
节目在等着我,我却忽然提不起任何劲,没有心情,不想凑外面的热闹。

    新年的第一天还有一个网站的约稿,晚上就得给编辑发去。脑袋一片空白,连
一个字也憋不出来,网络上也很热闹,但是都跟我无关。关了电脑,锁了门,只想
找个清净的地方,让浮躁的心情平静。

    在喜气洋洋的大街上漫无目的地瞎逛,节日的气氛丝毫也感染不到我,似乎这
个世界的所有快乐都与我无关,而世界的快乐却让我嫉妒,一种绝望在心中滋生。
我知道自己正在刻骨地想念着宇……我还有什么?我问着自己,什么也没有。

    什么也没有的我,新世纪第一天的心愿只希望把糟糕的心情打发掉。

    小蛮就是在那一刹那出现在我的脑海中。

    在中央大街发了三分钟的呆,我还是伸手截了一辆出租车,把身子扔进车子,
就冲司机道:“极限娱乐中心。”

    在那里我如期的找到了小蛮。小蛮对于我的出现并没有表现出特别的诧异,只
是粲然地笑一笑,他的笑容总能给人一种温暖。

    登上百步云梯,抬头就看到那个四十多米的平台高高地凌空伸出悬崖,像在向
着谁招手时,我倒吸了一口凉气,平台上那条写着“做个勇敢中国人”的标语让我
莫名其妙地滋生出一种英雄感。平台底下是个蓄满水的潭,那充其量只能是一种美
丽的装饰,谁都知道要是真的那么幸运掉水里去了,也只能上天堂做真正会飞的天
使了。

    例行地做了一系列的身体检查,例如血压,例如体重诸如此类,然后,我面前
放着一份保险协议书,也就是所谓的生死状。看着那张纸,我的头皮忽然有点发麻,
情不自禁地拿眼瞟了一下自己的手机,那时候唯一的冲动就是想打个电话,听听某
个人的声音……

    最后我什么也没做,只拿起笔刷刷刷就把自己的生死付托在那轻飘飘的纸上。

    脚离地的那一刹那,我想到了死……

    当身体在半空中飘荡,当风声在耳边呼啸的时候,我睁开了眼睛……我看到了
一种一生从未看到的东西,那一刻我又刻骨地想起远方的他……

    “如果在你跳下后他不再是第一个在脑海中出现的人,那我就要恭喜你了,因
为你已经完全把那个人彻底忘掉了……到时我要亲自下厨,给你做几道拿手小菜,
和Ken 一块庆祝你重获新生。”小蛮后来对我说,眼睛里有一种真诚的温暖。

    从此,每次心情糟糕的时候,很自然地我就去找小蛮,去玩笨猪跳。我已经拿
了十三张勇敢证书,可每往下跳一次却都只能证明一个事实:宇依然坚定地活在我
的世界中,依然是我无法走出的圆心。不幸的是,小蛮却已经走了,带着欠我的那
顿饭。

    G

    某个晚上,被莎莎拉到“健忘”陪喝酒,她的“钢琴王子”在拿了她一笔银行
存款后,悄无声息地人间蒸发了。

    莎莎说她一辈子也没有过“爱情”这玩意,自从十七岁那年几个哥哥用她嫁给
现在这个“不算男人”的老公来挽救他们那濒临失败的生意之后,她就彻底跟爱绝
缘了。莎莎带着自嘲说着,一杯一杯地喝着“马天尼”,声音里透着一种女人的伤
感和寂寞。

    “这也不是件太坏的事,哈哈,”在喝完第三杯“马天尼”的时候,染了满头
黄发的莎莎又快乐了起来,“如果天下的老公都性无能,我们女人是不是会更快乐
呢?至少怎么花他的钱,怎么出去玩都更心安理得……哈哈……”莎莎狐媚的眼睛
又开始一刻不停地满酒吧寻觅,嘴角带着诡异的笑。

    我什么也没说,只专注于我手里的“喜力”,只是多年来藏在心里的那个“莎
莎的香港老头”,忽然变成了“可怜的香港老头”。

    在莎莎挽着一个陌生的男人的手俨然一对热恋的情人消失在黑暗中后,我也离
开“健忘”,开始无所事事地在大街上游荡了。

    有人说过当一个人能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分清东南西北的时候,他至少已经能
算是那个城市的一分子了。或许是霓虹灯太多的缘故,我依然无法分辨出哪些是星
星,哪些是灯光。而我也还分不清东南西北,这个城市对我来说依然陌生。都市的
暧昧却一如夜里那闪烁不定的灯光,让人不自觉地陷进了一种迷惘中。

    忽然觉得人生真的很没劲,生命很儿戏,爱情更无从说起……小蛮是这样,莎
莎是这样,而自己呢,更是活得一塌糊涂。

    成长在一个公认的模范家庭里,被教育做个好孩子,做个天使般的好孩子的观
念一直贯穿着我的整个成长过程,例如哪些是该做的,哪些是不可以做的……而我
一直渴望着的,却是做个坏孩子。像我的很多坏孩子同学一样,我羡慕他们自由自
在,不高兴的时候就哭,高兴的时候就笑。那时候坏孩子是我的偶像,他们可以自
由地过着自己想过的日子,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但我还是很努力地做了十几年所有人眼中的好孩子,好学生,直到高中毕业那
一年,填志愿的最后一刻,我还是把爸爸妈妈挑选的医学院改成了外语学院,这也
成了结束我好孩子生涯的标志。

    从高考填志愿事件开始,我到底还是做了自己想做的“坏孩子”,例如爸爸妈
妈不许我在大学时候谈恋爱,我却居然爱上了一个有妇之夫;例如他们希望我和我
的其他同学一样,大学时候要为考研,或者考TOFEL 或GRE 什么的做准备,可是我
却把别人玩命考证的时间拿来写一些在他们眼里“乱七八糟”的东西,拿来看杂书,
拿来做很多无谓的事情。例如宇已经为我做好了留校的一切准备,我却还是悄悄地
逃跑了;例如父母把要求已经降低到只要我回到他们身边,好好找一份正经的稳定
的工作,做个好女孩,乖女儿,我却背起行囊四处游荡,做起了SOHO一族,做起别
人眼中的狂飘一族……虽然有时候我还是希望自己能做个让很多人都放心的“好孩
子”,但是我却无法不放纵自己走自己想走的路。于是我只能是一次次在别人的希
望中让他们失望……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样,我的生活才会过得一塌糊涂。

    H

    天下着大雨,电闪雷鸣的,电话响了,我依然无动于衷地继续看着窗外倾盆的
大雨,我喜欢这种痛快淋漓的雨,仿佛雨能把心中的一切都冲干净,不留一点痕迹。

    “Hi,是你啊,我正坐在一片树叶做的船过河去,请在‘哔’一声之后留下你
的留言,我会尽快给你回复……”

    “拿起电话吧。我知道你在家。”电话那头是E 鱼毫无温度的声音。

    “E 鱼……”我拿起了电话。

    “你在干吗?”

    “看雨。”

    “什么?”这一句略带了点体温的感觉。

    “听雨。”

    “你又在思考人生啊?一个女孩子家动不动就思考人生是很不可爱的,知道吗?”
又是那副恨铁不成钢的腔调。

    见我不吭声,他接着说:“我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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