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击不中,曹悦身子一闪来到右侧,九尖叉快速甩出,犹如毒蛇吐信般,凶狠无比,这一招任然是前刺,没有任何花哨,就是简简单单往前刺杀。
“九曲盘龙!”
凌枫一声冷哼,他也没给对方任何机会,在挡住对方九尖叉的那一刹那,身子一侧长枪不断抖动,一团团如银龙般的枪花喷射而出,那是只有达到极限速度才能形成的超自然现象,一般武学都无法做到,也只有秦家枪能有此效果,如果秦淮在这里的话,肯定一眼就能认出。
铛铛铛!!!
曹悦大惊,他打出的那一招瞬间被破解,而且还有无数枪花袭来,无奈之下,他举叉快速抵挡,但枪花实在太多了,简直应接不暇,渐渐的,曹悦落入下风。
长枪和钢叉不断发生碰撞,火花四溅,寒光闪烁,场中战斗激烈,一瞬间进入白热化状态!
“你这是什么枪法?”
曹悦一边抵挡,忍不住喝问。
其实枪花的攻击力并不强,只是数量有点多,如果你不去抵挡的话,落在身上也不好受,所以,曹悦现在很烦,他就像是在赶苍蝇一般,面对那些讨厌的枪花展开凶猛反击。
第二十九章 五千精锐()
凌枫神色微喜,他猜的没错,对付这种速度快的人,就要用这招式,不求能重伤强敌,只要将其缠住就行了。
“这枪法。。。怎么这么熟悉?”
帅台上,黄傕义眉头深皱,喃喃自语。他也是用枪之人,当然看得出凌枫所使枪法的精妙之处,如此诡异的枪法,除了名门大家以外,天下间怕是找不出来了。
可凌枫一个小家族的子弟,是从何处学得的枪法?
“崩裂!”
场中,凌枫一声猛喝,趁对方眼花之际,长枪一挑凶猛的探出,这一次没有任何花哨,就是简简单单的前刺攻击;曹悦见此,也顾不得那些枪花了,紧紧的握住九尖钢叉悍然迎上。
铛!
两件兵器对接,刹那间,九尖钢叉被击飞,曹悦虎口崩裂,血流不止:“啊。。。。”
哗啦啦。。。
凌枫长枪再次一抖,将枪尖搭在曹悦肩头,整个动作一气呵成不带一丝停顿,做完这一切,他长出了一口气,终于赢了。
刚才这一招,他使用的是秦家枪中最厉害的一招,结合了许多秦家枪精髓,尤其是寸枪之法,更是采用了大部,一旦使出,威力势如奔雷,能劈金断石,锐不可挡。
凌枫是初学,所以,只是打掉了曹悦的兵器,若是秦淮来使这招,恐怕曹悦连命都没了。
崩裂使用的时间是在九曲盘龙之后,这个安排是极有讲究的,先用九曲盘龙所发出的枪花缠住对手,之后发动致命一击!两者相结合,既弥补了九曲盘龙威力不足的软处,又能打敌人一个措手不及,真可谓一举两得。
“这小子怎么这么厉害了?”
刘海暗自嘀咕一声,随即回身看向周猛:“你估计自己战的过他吗?”
“哼!要是准我上去,定叫他好看!”周猛闻言,不屑冷哼,可是,从他的话音中,可以感觉到底气明显不足,刘海叹了口气,连周猛都打不过,那他更不是对手了。
凌枫枪法诡异莫测,而且威力无穷,台下的将领们看了十分惊异,有如此厉害的枪法,前几日的新兵考核为什么不使用出来啊,难道就是为了今日吗?
帅台上,凌枫一招制敌,哈哈大笑了起来:“曹悦,你的武艺是不错,不过比起我,还差上一大截,还是回去再练练吧。”
曹悦没有说什么,胜者为王败者寇,既然已经输了,那就没有再留下来的必要,他起身拱了拱手,之后大步走下帅台。
曹悦一走,黄傕义起身向前,待来到凌枫身旁后,看向台下的副将们道:“可还有不服的?”
此时说这话,黄傕义底气很足,丝毫没将眼前的十几位副将放在眼里,凌枫也是一样,挺枪而立,战意十足,神色间大有一种傲视群雄的意思。
两人一唱一合,将台下的副将们彻底镇住,加上刚才曹悦之败,众人更没有挑战的勇气了。
在这些副将、校尉中,只有周猛跃跃欲试,但他身份低微,根本就不够资格挑战,约过了盏茶功夫,黄傕义宣布:“既然如此,本将宣布,精锐营统帅之职,由凌枫担任!”
“多谢将军,末将定不辱命!”
凌枫浑身一震,拱手拜道。
这一刻,校场上爆发出震天的吼啸声,二十万士兵齐齐为凌枫喝彩,其实他们连帅台上站着的人是谁都不知道,也不认识凌枫,但精锐营统帅诞生,怎么说都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所以,都在为凌枫助威,加上刚才的比武,所有人对凌枫都心悦诚服。
当然,那些副将们除外,他们可不会真的服凌枫,即使凌枫天下无敌,他们最多也就是表面上服气,但暗地里,任然怀有恼怒、羡慕、妒恨、等等各种心思。
这个道理很简单,大家都是一起参加的新兵考核,起跑线都是一样的,凭什么凌枫就能得到五千精锐士兵,而他们,只能带领普通士兵,这是不公平的。
虽然精锐营只有五千人,但是众人知道,这五千人可不同寻常,既然叫做精锐营,那其士兵的精锐度定是不可想象,从二十万大军中精挑细选出来的士兵,岂可小觑。
现在说什么都完了,人家已经坐到了精锐营统帅的交椅上,任谁也无法改动。
众将领神色有些秃废,就像是失去了什么宝物一般,可惜之极。
。。。。。。。。
校场周围,那两万士兵还在奔跑,当然,现在已经没有两万了,随着时间往后推移,还在继续跑的已经不足一万,远远望去,都是些身形高大、且腿脚有力的青壮,毫无疑问,这些都是二十万大军中体质最好的!
看到这些士兵,副将们两眼泛光,恨不得全都归纳到自己麾下,但这些是为精锐营准备的,注定和他们无缘了,众人只能眼巴巴的看着,那滋味,无法用言语表达出来。
“哼!岂有此理,那小子凭什么就这么特殊?”
“就是,等以后有机会,一定叫他好看。”
“兄弟,小点声,你们不要命啦。”
闻言,刚才还说话的两人当即闭上了嘴巴。
虽然副将们的声音很小,但身在帅台上的凌枫还是听见了,对此,他没做任何表态,所谓有舍才有得,不管是谁坐到精锐营统帅的位置上,都会被其他将领仇视,这是无法避免的。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直到半个时辰后。。。
“停!”
执法兵来到场中猛然大喝,十几个轮鼓手当即停了下来,而与此同时,那些正在向前奔跑的士兵们如闻天籁,全都欢呼着,他们终于坚持下来了!
成功了!
所有士兵停下,紧接着,由执法兵清点人数,经过仔细清点,共有五千四百人入选,但精锐营的实际名额是五千人,所以,在黄傕义的授意下,凌枫亲自来到士兵群中,剔除了四百人,只留五千整。
看着一个个壮硕无比的士兵,凌枫嘴角含笑,有如此好的青壮,只要稍加训练,就是一只精兵,绝对比那些体质一般的一万普通士兵强。
兵书上不是常说么,兵不在多而在精,有此精兵在,给两万大军都不换,这便是凌枫此刻的想法。
第三十章 秦鹊送兵法()
精锐营的五千人选好了,接下来是选普通士兵分配给其他将领,其实副将们的士兵根本就不用选,他们也没这权利,是直接由兵马司分配即可,公平合理,士兵的精锐程度都是均衡的。
对此,副将们没有办法,只能无奈接受,他们不能和凌枫比,那是要付出沉重代价的!
士兵分到校尉们手上,之后由校尉择主,愿意投到哪个副将手下就投到哪个副将手下,他们是自由的,这个决定相当好,周猛、小安子,都如愿以偿的分配到刘海和凌枫帐下。
两人早就有此意,分兵一开始,直接就往刘海和凌枫那里去,没有任何犹豫。一切都非常顺利,不到半柱香的功夫,兵力分配完成。
一万士兵到手,本是件值得高兴的事,但副将们却高兴不起来,因为凌枫破坏了他们的好心情,如果大家分配士兵的方式是一样的,那还能心理平衡些,唯独这搞特殊,是所有人不能容忍的。
民家小户们为了一贯钱都要吵的面红耳赤,这可是五千精锐啊,其价值可限量乎?
但羡慕归羡慕,日子还得过,沉寂少许后,副将们带领士兵各回各地盘,而凌枫,也找了个略为偏远的角落扎营,将自己的五千士兵安排下去。
。。。。。。。。。。
十日后。
初次掌军的校尉和副将们都急于在自己士兵面前建立威望,以求彻底掌控自己军队,所以,在这段时间里,众人之间没有什么来往,一切都以训练士兵为重。
直到这一日,凌枫刚训练士兵回来,走进大帐便是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来者十三四岁,是个女子,身着青色纱衣,晃眼看去透着那么一股子清纯。
见到此人,凌枫神色一喜:“鹊儿,你怎么到这来了?”
没错,来者正是秦鹊!
秦鹊转过身来,看向凌枫眼神中闪过一丝幽怨,不过这种表情一闪而逝,没有停留在脸上,她还是那一副天真无邪的模样:“我怎么就不能来了,这可是我地盘。”
秦鹊是秦淮之女,说是她地盘,也没有错。
凌枫将长枪放到一旁,紧接着来到座位坐下,微笑道:“鹊儿,你不会又是偷跑出来的吧?”
“才不是呢。”
秦鹊嘟了嘟嘴,从身后拿出一份卷宗,道:“爹爹让我来告诉你,这上面有诸多兵法战策,要你仔细研读。”
秦淮派人送来兵法战策,这并不奇怪,可让凌枫惊异的是,秦淮竟然派自己女儿来,这很难让人理解;以他对秦淮的了解,是绝不会让自己女儿出府的,何况是独自走数十里来到前方军营。
将卷宗接过,凌枫皱了皱眉,问道:“真是太师让你给我送来的?”
“嗯嗯。”
秦鹊点了点头,一脸无辜的神情,但凌枫看得出来,事情绝没有那么简单,肯定是小丫头专了个空子跑出来的,不过凌枫没有点破,他正好有关于内功修习的问题向她请教。
“好吧,既来之则安之,你就暂且在这呆着,等晌午过后,我再送你回去。”
凌枫道。
说完此话,他将卷宗打开看了起来,卷宗上正如秦鹊所言,全是关于阵法、行军策略、古代战例、以及各种战局分析等,只看了一眼,他便可以肯定,这绝对是无价之宝,街市上是绝对买不到的。
“好东西啊,这应该是手书吧,不像是拓印的。”
凌枫反复看了看卷宗的外形,之后问道。
所谓的手书,就是用人工书写而成的,由此可见,这是一个书法大家的杰作,因为从字迹来看,刚劲有力,极为工整,如不仔细观察,绝对会让人误以为,这就是拓印原版,而不是手书。
“好书法,你知道这是谁写的吗?”
凌枫抬眼看向秦鹊。
秦鹊神色微喜,来到一旁坐下道:“你真觉得写的好啊?”
“当然!”凌枫没有任何犹豫,脱口而出道:“虽然我写不出这样的字,但判断的能力还是有的。”
说到这里,凌枫顿了顿,问道:“不会是太师写的吧?”
“呵呵,这你可就猜错了。”秦鹊笑了笑,随手拿起案桌上的一张黄布,右手捻起一支毛笔,沾了沾墨水,龙飞凤舞的在黄布上写了起来。
凌枫刚开始时还不知道对方要干啥,直到写出第一个字后,凌枫神色震惊,因为那字迹和卷宗上的一般无二,待写完十几个字后,凌枫基本可以断定,卷宗就是秦鹊所写。
“你。。。这卷宗上的字是你写的?”
凌枫被惊的无以复加,他万万没想到,秦鹊是文武双全啊,不但武艺出众,而且还写的一手好字,不愧是太师之女,不可小觑。
秦鹊道:“现在你知道我的厉害了吧,让你小看我。”
“呵呵,我可从来没小看过你。”
将卷宗揣入怀中,凌枫说道:“你能文能武,我是自愧不如啊,不过我有点好奇,你一个练武之人,怎么能有练字的心境,这不像是你啊。”
的确,秦鹊性格外向,动不动就偷着往外跑,这样一个人,怎么可能静下心来习得一手好字;但凌枫不知道的是,在他还没有出现在帝都之前,秦鹊的日子是很苦的,几乎没有溜出府门的机会,闲来无事就只有练练字、耍耍枪,也只有这样,秦淮才会高兴。
秦鹊笑了笑:“这就叫人不可貌相哦,嘿嘿,你的武艺还是我教的呢。”
好吧,凌枫不可否认,他现在的武艺确实是眼前的小丫头所教。
没有继续在这个问题上纠缠,凌枫起身道:“你来这里不会只是给我送卷宗的吧,走,我带你出去玩玩。”
“真的啊,好耶!”
秦鹊神色惊喜,显然是没想到凌枫会如此爽快,竟然主动提出来要出去玩,这可是破天荒头一回啊。
“走吧。”
“嗯嗯。”
。。。。。。
两人走出大帐,在无数士兵的瞩目下离开军营。
现在凌枫的身份不同了,没有一个人敢出来阻拦,就算是那些副将们,也都是自己管自己的事,对凌枫带着个女人在军营中行走,视若无睹。
其实凌枫也知道这不符合规矩,军营中一般是不允许有女人出现的,更何况是这样大摇大摆的逛,不过,明知犯了错,他却是不怕,因为这女子可不是一般人,谁要是敢拿这事作文章,那绝对是找死!
“凌枫哥哥,你好像是有什么事吧?”
来到大街上,见对方一直朝一个方向走,秦鹊侧身问道。
凌枫速度不减,微笑道:“当然,我还有几个练武方面的问题要向你请教,你可不能吝啬哦。”
秦鹊道:“我什么时候吝啬过啊,倒是你,名义上是陪我出来玩,可实际上。。。就是偷学秦家枪,可恶。”
“额。。。。”
凌枫翻了个白眼。
虽然秦鹊说的不好听,但事实就是如此,他无可辩白。
“好吧,算你说对了。”
凌枫笑了笑:“没想到你反应这么敏捷啊,不过你说的也不完全对,学武是不假,可赔你玩也是真的啊,我这可是冒着极大的危险来陪你,要是让太师知道了,恐怕我连命都没了,除了我以外,你看看还有谁敢带你出来。”
秦鹊:“。。。。。”
凌枫:“。。。。。。”
两人一路无话,拐了几道弯后来到北方郊外。
第三十一章 送秦鹊回府()
凌枫神色微喜,他猜的没错,对付这种速度快的人,就要用这招式,不求能重伤强敌,只要将其缠住就行了。
“这枪法。。。怎么这么熟悉?”
帅台上,黄傕义眉头深皱,喃喃自语。他也是用枪之人,当然看得出凌枫所使枪法的精妙之处,如此诡异的枪法,除了名门大家以外,天下间怕是找不出来了。
可凌枫一个小家族的子弟,是从何处学得的枪法?
“崩裂!”
场中,凌枫一声猛喝,趁对方眼花之际,长枪一挑凶猛的探出,这一次没有任何花哨,就是简简单单的前刺攻击;曹悦见此,也顾不得那些枪花了,紧紧的握住九尖钢叉悍然迎上。
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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