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手,回光返照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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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回光返照的命运-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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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个杀手故作镇定,但额头跟鼻子上已经冒出一粒粒汗珠。真是好笑,跳跳竟然雇用这种不成气候的杀手就想把我干掉?我看根本就是路边刚学会用枪的臭混混吧。

“臭三八,玩什么花样啊你?”我打了一个酒嗝,慵懒地说:“在这种距离下,就算我喝得烂醉我都可以把他的头轰烂。”

我当然不是胡说八道,更何况那支握在烂货杀手手中的枪已经来不及对准我,失了先机,这种时间差根本就不可能扭转,除非我的手抽筋了。

“不是暗算。”跳跳穿着俗艳的小礼服,脸上厚重的脂粉却遮盖不了她脸上难看的刀疤:“这个杀手,不是我雇来杀你的,是我雇来报复你的。”

“你说什么我听不懂。”

“火鱼,你爱我吗?”跳跳的眼神跟以前都不一样。

“不爱。”我倒是完全不介意吐槽。

“你爱,只是你不承认。”

跳跳慢慢流下我从来没看过的眼泪:“所以,这是我唯一能够报复你的方法了。”

她转头,看着她聘雇的杀手。

跳跳点点头。

一瞬间我忽然全身僵硬,一股冷冽的寒意从我的脚底一路啃噬上来。

那杀手扣下扳机。

砰一声,子弹好像直接穿过了我的脑袋,可却是跳跳斜斜软软地滑下了椅子。

梳妆台上的镜子溅满了红。

我呆呆地看着眼前这一幕,搭着扳机的两根手指好像灌了生铅,完全无法动弹。

“她只是雇用我,在心爱的男人面前杀了她。”

那满脸大汗的杀手吐出一口大气。

当那个杀手将他的枪插回腰际的时候,我轻而易举就能杀了他。

当那个杀手跨过跳跳的尸体与我擦肩而过的时候,我轻而易举就能杀了他。

当那个杀手战战兢兢将门打开的时候,我轻而易举就能杀了他。

但我没有。我都没有。

因为不重要。

在我想出我为什么全身僵硬不动之前,我只有暂时维持着手举双枪的姿势。

虽然有个女人倒下,可我没有低头看那个倒在地上的女人一眼。

没有。一眼都没有。

我只觉得这个女人倒在我的房里所以今晚我得快点找另一个地方睡觉。

但我没有睡觉。我精神好得很,顶呱呱,于是我坐在床上看电视看到天亮。我不记得那天晚上我看的电视是什么节目或什么电影电视剧的,但肯定很煽情很悲剧,因为我的眼泪一直一直一直流个不停。

离开房间的时候电视没有关,因为空气闷热所以我将外套随意扔在地上。

虽然没什么食欲但我依旧到街角的早餐店吃了一个蛋饼一碗豆浆一根油条,看了一下桌上的报纸,连广告栏都细读过一遍后我就开始沿街散步。走着走着走到天黑的时候,我接到一通来自烟斗太太的电话,就跑去做我该做的事了。

三个小时后我又接到烟斗太太的来电,那时我才发现自己走在不晓得是哪里的天桥上,冷风刮得我满脸刺痛,裤子不知怎地都湿淋淋的很不舒服,还有一股很重的尿味。

“火鱼,你是怎么搞的?”

“什么怎么搞的?”

“我叫你下个礼拜三晚上在行天宫前面把南哥给处理掉,你刚刚就动手?”

“有什么问题吗?”

“别的先不说,最大的问题是你跑到人家堂口里乱杀一通,结果就是把偷偷付钱的雇主也一起干掉了。怎办?拿不到尾款了,你可别向我要,还有——”

“我无所谓。”

从那一天起,我渐渐想不起来不杀人的时候我到底都在做什么。

只记得眼泪常常无意识地流下来。

吃饭的时候,洗澡的时候,睡觉的时候。

我从不晓得我有那么多愁善感,还是我的眼睛忽然犯了什么急症,我想,最可能的还是那把我深爱的黑色吉他化成了满腹牢骚的幽魂,从遥远模糊的记忆里追逼过来,勒索,敲诈,拐骗我没有回到那破烂城镇将它带走的遗憾与痛苦。

没有男人喜欢动不动就掉眼泪,我当然也很厌恶眼泪不断流出来的古怪感觉。

后来我发现,只有在杀人的时候我才不会无端掉泪,于是我尽量不让我的双枪闲下来。我开始在大街上开枪。我开始在监视器底下开枪。我开始不介意听到警笛声的时候还继续开枪。我无所谓。

你问我是不是有自我毁灭的倾向?

这个答案我也无所谓,你高兴怎么加注就加注吧。我无所谓。渐渐的那一卷始终没能录完的摇滚试唱录音带,也变得无所谓。直到我的附属战利品,蝉堡,卡了一叠蒙尘的牛皮纸袋在门缝底下,我也,无所谓了。

或许我将某一个自己,留在台湾的那个饭店房间里。

我走了,却也没有离开。

Chapter 37

我有四个经纪人,但我收到的单子越来越少。

事实上我有两个月都没接到他们的电话。我竟然有一点点怀念鬼子挖苦我的尖酸刻薄。我知道为什么,他们都开始害怕我。害怕我越来越疯狂的子弹一颗接一颗穿越了职业道德的界线,射入那些杀人魔肆虐的精神异常世界。

我无所谓。

最近我也提不起劲杀人了。

有时候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也觉得很陌生,镜子里的男人像具尸体,他唯一的功能就是制造更多的尸体,而这个功能他也渐渐不感兴趣了。唯一确认我还活着的证据,就是在胸口隐隐起伏的那条拼命燃烧的金鱼。

今天的雨很大。风更大。

在我看来那其实已经不是台风了,而是一头失控的怪兽。

明明是白天,天空却污浊混沌,好像这城市所有的丑陋邪恶都在天顶聚集起来彼此较量彼此的愤怒。黑压压的呼啸声让万物都喘不过气,滂沱的雨水扛不住歇斯底里的风势,被狠狠地摔过来又泼过去。

这糟糕的天气很适合糟糕的我。

我在这天旋地转的城市里慢慢前进。脱离地心引力挟持的雨水扑面射来,一颗颗像子弹一样射进我的皮肤里,打穿底下的血管。沿路都是倒下的行道树,吹落的招牌与灯管,在地上打滚的溢满垃圾的塑胶桶。

当我发现自己越来越接近那间我完全不想再接近一次的精神科诊所的时候,我心里一点也不感到惊讶,事实上我遗失这种相似的情绪很久了。倒是我的胃还在,它又开始翻滚刺痛,逼我别再前进一步。

我停下,见鬼了我还是停下来了。

“……不要再前进了吧。”我紧抓着肚子,五指几乎要掐进去。

依稀我听见了诅咒的声音。

于是我抬起头,用快被我遗失了的愤怒眼神回敬所有人都惧怕的天顶之顶。

在那里,回应我的是一个快速坠落的小小黑点。

那一瞬间天空亮了。

天空它整个亮了,亮到连时间之神都无法直视。

狂风戛然骤止,声音也消失了,整个扑打过来的水珠都被迫在众生的视线中凝结,在我无法移动的视线中存在的莫名黑点也于坠落的半空中硬生生锁住。

唯有强烈的白光崩落了时间之壳,在巨大的沉默中涨满了亿兆颗悬浮在半空中的雨滴,涨满涨满涨满——强光不断在每一颗雨滴中涨满涨满涨满——直到水的结构再不能支撑它的激情亮度,才在一声霹雳巨响中破裂开来。

轰!

雷电劈落,雨滴碎裂。时间重新计算。

我视线中那一个黑色的物体继续它的高空坠落,坠落,坠落到底下一台凯迪拉克轿车上,然后发出肉块与金属激烈碰撞的爆裂。

长鸣的车笛声在暴雨中依旧刺耳,那是命运的声音。

命运的声音唤醒我重新移动脚步。

移动到,那一个可以让我改变命运的地方。

Chapter 38

我浑身湿透踏进那间精神科诊所。

柜台无人,我径自推开栖息着恶魔的诊间。

精油香、达利的仿制画、种满植物的阳台、办公桌、褐色沙发。

那医生正躺在那张褐色沙发上看小说。

我举起枪对着他,他看了我一眼,然后继续看他的书。

沉甸甸充满金属质地的重量感,我认为自己确实拿着手枪,而不是汤匙。

“你将泰缅边境那些坏蛋都杀光了吗?”医生的视线还是在他的小说上。

“没有。”我只消轻轻扣下扳机,就能在瞬间杀死他吧?

“还是很别扭吗?”医生慢慢阖上小说,将它放在沙发的扶手边。

“不是别扭。”我咬牙。

“那就是别扭了。”医生叹气:“把汤匙放下。我今天真是有点累了呢,什么人都在这个时候找上我,看来这个台风很不简单,一口气吹来了很多巧合。”

我怔住,然后将手中的……汤匙放下,疑神疑鬼地坐在沙发上。

是的是的是的我坐在一如往昔熟悉的大沙发上,左手拿着冰淇淋,右手拿着挖满香草冰淇淋的汤匙。而那个医生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了这张沙发,在书柜前面慢条斯理整理他的藏书。

顿时我心中更雪亮,或许在别的地方还有一点机会,但在这里,在他的地盘上,他可以对所有事物为所欲为,包括戏耍我的性命。

正因为如此,也反向证明了医生对我的毫无敌意。

我放下那该死的冰淇淋。

“以前,很久很久以前,你对我的记忆动了什么手脚吧。”我逼视他的眼睛。

“我炸掉了你的记忆。”医生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

“那种事情,你还能再做一次吧?”我忍耐着对他挥拳的冲动,因为我办不到。

“顺序弄错了吧。”

医生的手指轻轻敲着桌面,我不确定那是不是一种暗示的指令,反正我无法分辨也无从抗拒:“你应该要先问我,很久很久以前我为什么要炸掉你的记忆才对吧?”

“那不重要。真正重要的东西就永远不会失去,会失去的东西一定不是重要的。”我倒是一点也不遗憾:“被你炸掉的记忆我也不想讨回来。见鬼了我根本不认识上一世的我,也不想认识。”

“你的台词一直没有变呢火鱼。”医生看起来很疲倦,但还是露出了最低程度的微笑:“这一次,又是什么原因让你回到这里呢?”

“你不必管,照做就是了。”我不由自主加大了音量:“那是你欠我的!”

“我欠你的?”

“以前你为什么炸掉我的记忆我就不计较了,只要你炸光我现在所有的记忆,我就当你什么也没对我做过!两不相欠!”我闭上眼睛,慢慢地,慢慢地试着从我的背后重新拿出手枪。

虽然我可能还是拿出汤匙,但这是我唯一能够施展的威吓了。

然而,我看见我的双手依旧拿着两把汤匙。

“你对谁欠谁的定义非常古怪呢。”医生从抽屉里拿出一盒夹心饼干。

“……我要怎么做,你才肯炸掉我的记忆?”我紧紧握着汤匙。

“你讨厌现在的记忆吗?”

“这不关你的事,炸光它!”

“从你上次离开这里到现在,中间发生了什么事?”

“这不关你的事,告诉我我要怎么做你才肯炸光我脑袋里的所有东西!”

当我这么大吼的时候,我感觉自己打了一个很长很长很长的嗝。

那医生用怜悯的眼神打量着我,叹气:“嗯,原来是这么回事。”

并非出于聪明或直觉,而是我满脸泪水告诉了我。我知道那个医生在刚刚不仅掠夺了我对时间的感觉,也同时在我的意识里取得了我在这段时间里的所有记忆,还伪造了我的悲伤。我知道那医生有能力这么做,也的确这么做了。

我非常想杀了他,更后悔没有能力这么做的我为什么要回到这里领教他的羞辱。

“心爱的女人没有死本来是很开心的事,你也一直暗暗高兴。但她却雇用杀手在你的面前把自己给杀了?嗯,你当然可以当场报仇,不,应该说以你的程度你大可轻易在那个杀手开枪之前就杀了他,举手之劳拯救你心爱的她。但你没有,你眼睁睁看着他开枪把她的头打烂,还假装无动于衷看着他走。”医生倒是毫无掩饰他卑鄙的偷窃行为:“如果你的别扭已经僵化到这种程度,我再一次将你的记忆炸掉也是徒劳无功啊。”

我瞪着这个对我强取豪夺的王八蛋。

在他面前我做什么都无能为力,偏偏我一拳挥过去,难保我不在街头上醒来。

“改个性吧火鱼,改个性吧。”

医生将空掉的夹心饼干盒子给压扁,丢到脚边的垃圾桶。

“炸掉,我的,记忆。”

我逐字逐字地说:“除此之外,你要什么,我都给。”

“好啊,那你就去泰缅边境把那些牛鬼蛇神都干掉吧,对现在的你来说只是小菜一碟不是吗?”医生难以理解地看着我:“在那之后我保准你心情变好,大概也不需要我帮你把记忆处理掉。”

“我!现在!就要你炸掉我的脑袋啊!”我冲上前大吼:“现在就动手!”

我们之间的眼神对峙了很久,我想他肯定看出了我绝不妥协的坚定意志。

最后那医生从档案卷宗里拿出一叠厚厚泛黄的信纸,慎重放在桌上。

不知道为什么,那叠信纸上的字迹教我一阵晕眩。

“读完它。”

“……谁写的信?”

“一个曾经救过我性命的朋友,在临死前写给我的信。”

“我读它要做什么?”

“如果你不读它,我就会命令你这么做。”

没有选择的我只能拿起那叠信纸,坐回那张该死的沙发。

这一坐,就深深陷进了那叠信里。

Chapter 39

写信的,是一个叫巫明宇的男人,很年轻,二十九岁。

这是一封写给他自己的长信。

从小就是孤儿的巫明宇,在八岁那年就拜入神偷卓别的门下,却是卓别六个徒弟里最不成材的一个,十一岁在集体行动中犯了大错,害师兄的手指被剁下,因此被卓别逐出师门。

无依无靠的他唯有继续依靠偷窃维持生活,在一次偷偷潜入一户富贵人家豪宅行窃时,被该户人家的一个正在读书的小孩子给撞见,那有钱人家的小孩子不以为意,反而成了他人生中唯一的好朋友。

十三,一个不吉利的数字,让巫明宇在十三岁的时候在一场意外中杀了两个流氓,用的是酒瓶,还有其中一个流氓掏出来的蝴蝶刀。唯一的目击证人就是他最好的朋友,那位好朋友当然没有举发他的意思,所以他并没有因此被捕,而他也不打算因此感到内疚。他那吓坏了的好朋友为此想了很多,于是他拍拍那位好朋友的肩膀说了再见。

对于那次意外杀人,他无意将它当作回忆或恶梦,他很快就上手,并乐在其中,终于在十四岁生日那天收到人生第一封蝉堡。十六岁那年,他学会用枪。

在一次上海任务里,在田子坊一间酒吧里,他认识了人生中最爱的女人,一个甩着麦克风大唱英式摇滚的二十岁大姊姊,他爱上了她,爱上了摇滚,也爱上了她给他的摇滚梦想。

几乎是他人生最开心的日子吧,他带着心爱的女人到马来西亚生活,过着随性接单的轻松人生,并打算在华人众多的槟城落地生根,在闹区开一间只放摇滚乐的酒吧,慢慢金盆洗手。

或许是金盆洗手的日子近了,他的身手也松懈了,隔年他在一次看似简单的任务中失手中枪,并连累了他的女人,令她被追杀而至的马来人黑帮轮奸勒杀。

在华人教会的及时救助下,他逃过一劫,之后花了整整一年才令严重的伤势复原。当他痊愈之后,只花了三天就将那些混账马来人给逼入绝境,为了更快杀光那些仇家,他认为两只手各拿一支枪会更有效率将子弹打在他们的身上,于是他拿起了火力强大的阿尔特巨蟒左轮手枪、以及沙漠之鹰手枪对马来人帮派进行屠杀。那些马来人在街上成堆的尸体也印证了他对双枪的想法。

为了提醒自己一定要冷酷绝情才能生存下去,他将一张黑白分明的脸刺在他的胸口上。从那天起他用“黑白无常”当作新的名字,表面的字义跟象征的意义一样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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