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他淡淡的看着我“你得学会自己游上来。”
我一怔,然后笑了。很奇妙的巧合,他的回答竟然与我八岁时问老爸时的回答一模一样!!心里寻思,难怪两人会爱上同一个女人!记得,有一次我真的在河里抽筋的时候,救我上岸的是老爸。
“你不是我儿子,永远都不是,你认不认都不是。”
“你是夏秋和林浩南的儿子,虽然你身上流着我的血”
他妈的,没有一个人肯承认老子,这两个顽固别扭的老混蛋!!我心里狠狠暗骂。
“老妈说过,她这辈子最爱的男人就是我老爸。”扔下这句话,我就走了,走得得神清气爽,步履轻盈。想着那个男人会为此夜不能寐,心里就一阵痛快!!我想像着他的冷淡疏离变成焦躁,变成痛苦,甚至是猜忌的样子就不由扬起眉,坏笑着。
我承认,我是小人,我承认,我没安好心!
痛苦吧,煎熬吧,老混蛋们!
第二十六章
奶妈的葬礼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举行,我作为她老人家唯一的亲人为她扶灵。
“林少,你别怨郝爷,有些事他也是身不由已,其实,他心里挺苦。”高健是个高大健硕汉子,他是郝霆最信任的人,跟在郝霆身边已经快20年了。
我跪在灵堂里,一遍又一遍擦试着奶妈的遗像,照片里的老人正慈爱地笑着。
“军部这次明里是向风帮开刀,其实真正想动的是郝爷。虽说黑七门和政府一直联手合作,关系良好,但这两年我们势力越来越大,他们早就在找机会下手。”
“为什么告诉我这些。”我知道黑七门已经扫荡了风帮,片瓦不留。
高健看了看我,叹了口气:“这次郝爷早该动身回平京了,军部那边还有一大烂摊子的事要解决,但他什么也没说,我知道,他其实是想见你一面再走。”
狗屁!他会想着我?他八成等的是老妈,我心里磨磨叽叽暗骂。
像是看穿了我的心思,他真诚地看着我:“虽说卓涛从婚礼上抢了你妈后就隐姓埋名,但如果郝爷想找,没说找不到的,只是他从来就没找过。”
原来老爸还真是拿AK47抢的?!我聚精汇神地竖起耳朵,两眼熠熠地盯着高健,有些事情自己猜到和亲耳听到的感觉全完不一样
他看着我的眼光,突然怔住,随后又叹息:“奶妈舍了命就为了隐藏你的身份,但你这双和郝爷一模一样的眼睛怎么能抹得掉?”
我皱起眉,不太能理解高健的话
“别看着郝爷好像呼风唤雨,无所不能的样子,其实他是每时每刻都站在枪林弹雨里,一个不小心,就要粉身碎骨。走到他这步,已经没有多少事情可以由得了自己,每一个举动都牵涉到无数人的身家性命,更不能被别人掌握住弱点。这一次,郝爷为你放弃行动,总得要有交待呀。。。。”高健没有继续说下去。
“他是为我妈才放弃的。”我闷闷的接口,声音听起来有点不甘心,想起那天的事,心里堵得不爽
“也是,能让郝爷不顾一切的人,也就只有你妈了。”高健看着远处,眼光透穿时空不知道飘在哪里“你没见过原来的郝爷,热情开朗,为人直爽,但你妈走后,他就彻底变了,不苟言笑,再也看不出喜怒哀乐。”
我突然想起那他凶狠看着老妈的眼,那一刻我感觉到他是真不想活了,就想一枪死在老妈手上。“为什么不干脆杀了我?还是,你就喜欢看人生不如死?”可,他为什么就让老爸抢走了妈?
我放了一大束的菊花在奶妈的灵前:“姨婆,我会幸福的生活。”
“少爷,你能幸福,是我最大的心愿”“他们幸福了,你才能幸福”
奶妈静静慈爱的看着我,我知道,她能听到我的承诺。
我躺在山顶的草地上眼不眨地看着高远的天空,那么高,那么蓝,洁净得没有一丝杂质。
“你为什么这么喜欢晒太阳?”郑天霖躺在身边问
“暖洋洋的舒服”我半眯了眼,享受着那种温暖
“没想到郝霆的奶妈是你姨婆。”
“我也是第一次知道,我妈一向怕与黑道有牵连,所以很少来往。没想到。。。”我说不下去,彭涛说我撒谎的时候目光散乱会四处乱闪,所以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是闭着眼说的。
“外面传黑七门会把货偷偷把货交还了风帮,是因为奶妈以死相逼,这次他们背信弃义,自已劫自己的东西,还栽赃陷害朋友,已经激起道上很多帮派的不满。”他突然笑了笑“其实,黑七门一直是军部的盟友,这次针对风帮的行动,老爷子明里安排我们过来,暗地里其实还要求黑七门协助,他这是想双管齐下。只是没想到郝霆会自己动手劫了货,还栽在我们飞鹰行动组的头上,他是想让我们鱼死网破,可他千算万算也没算到奶妈这一出,所有人都没料到如此收场。”
河蚌相争,渔翁得利,所有的人都想着不动声色的一石二鸟,结果到头还是狗咬狗。我着迷的看着蓝天,是不是由于离得太高,才能这么干净,如果能有双翅膀就好了,可以飞上去看看。
“如果黑七门没有先下手,就算他帮你们灭了风帮,你们也会借此事接着就要收拾郝霆吧?”我淡淡地猜着,说着。
“近年黑七门的势力越来越猖獗,打压是迟早的事。”他语气坚决
“黑七门不会是军部扶持起来吧?”我突然想到这个可能,不然哪有一个黑社会帮派能发展到这种声势?
“光明和黑暗是共存的,法制局限于化天光日是远远不够的,黑道也需要制衡。”
我用力点点头,明白了,妈的,老子总算是明白了。黑七门就是政府设在黑道上的法制,可是它却越来越强大,大到让人害怕了,所以有人就想扳倒它,然后再树一个出来。要树的这一个,也许本就是风帮??谁是谁的盟友,谁是谁的对手?他有句话怎么说的,虚则实之,实则虚之!大家都笑着虚与蛇委,心里却各自算计,不管到底是怎么样,尘埃落定后,风帮是最大的输家,风大死了。
“郑天霖,你的梦想是什么?”
“权力!”他站起来,走到山顶的最高处,然后回过头来,很坚定的回答。
“那玩艺有什么用?能吃还是能喝?!”我嘻皮笑脸的盯着他,心里苍凉。
“有了足够的权力,才能建立新的秩序。重生,我希望有一天我能有能力让所有的人都远离黑暗,都能开心生活,让所有的罪恶都伏法,我希望有一天这个国家的富强的一部份是因为我的能力!”他一字一句悭锵有力!我看他站在那最高的地方,迎着风逆着光,眼里闪耀着比阳光还强烈还璀璨的光芒,那是他的梦想。
“重生”他一把拉我起来,让我一同站在他的高度“相信我,总有一天,我会实现,我们一起来努力!!”他眼里熠熠的光辉迷惑着我,他像踌躇满志的将军,正鼓动他的将士誓死追随。
郑天霖,我可以陪你呆在世上最黑暗最肮脏最痛苦的地方,但我绝不会帮着你推任何的一个人下来。连陈平都能看到的事,你为什么看不到?或者你根本拒绝去看?
“陈平呢?”
“送回平京了,正等着处理。”突然他狐疑地看着我“你是用什么办法让他说真话的?”
“老子哭着求他的,哭得差点气绝身亡。”我一脸无赖像,笑着
“天霖,如果你能说上话,就保他一条命吧。”我始终相信陈平,他并不是怕死才把真像告诉我。
郑天霖两周后退学离开,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一年以后,我收到一张照片,照片上一个穿得像企鹅的男人正拿着铁铲笑着,周围是漫天的雪白。照片背后签着苍劲的两个字:陈平!
这家伙上雪山修公路去了,我笑得咧开了嘴。
郑天霖走了,郝霆走了,南宫宇失踪了,老爸带着老妈去平海就任区域经理了,我觉得空荡荡的。没事的时候,我就喜欢背着画板跑到少有人的地方呆着。
“你没事老跑到这里干嘛?”有人推了我一把,不用看,也知道是谁,能在这个地方找到我的也是有一个人。
“老子高兴,犯法呀?”我横了他一眼
“切,我看你真是有毛病了!在这里被关了半天,你还真对这个破修理厂关出感情了?!”他一脸的不可置信。
我没说话,只是看着那个小门,想着那一天南宫宇扔我出来时满脸的绝望。
“肥猪,这里总让我有我们四个人生死与共的感觉。”
他没有说话,只是陪着我靠在铁门上,一支一支抽着烟
郑天霖,南宫宇,你们都要活着,好好活着。
第二十七章
我叫林重生,二十一岁。身高180,体重65KG,B型血,射手座。
最喜欢做的事:拳击
最爱吃的是:妈妈酿的柠檬水
最自豪的事:能轻易把彭涛揍扁了
最大的梦想:要幸福的生活
我现在是平京美院大三的学生,能混到这全国美术界最高的学府来,是托郑天的福。那个家伙在消失了两年后,突然出现,手里拿着平京美院的通知书,然后我就屁颠屁颠地跟着他到了这里。
“林重生,你这个猪脑子!!!你为什么会喜欢男人?而且要喜欢他?!”彭涛两年来不停的敲着我的脑袋问我相同的问题。
“老子就喜欢,关你屁事?!”这是我标准答案
而真正的答案是:我被骗了。我被他眼里温暖,干净的光芒骗了,我曾经以为那种光芒来自自由来自太阳,却没想到它根本就来自黑暗,以焚烧自己来获得光明,顺道也把我也一起烧进去。那个混蛋说过:“要和黑暗对抗,就只有站在最黑暗的地方”当时就怎么忘了问:“那光明拿来干什么的?”不过,现在一切都没有意义了,因为我早已烧成了灰,和他的混合在一起。
“竹竿,起床,竹竿,起床!”
我得承认,彭涛越来越变态了!!他送了我一个闹钟,里面设定的闹铃居然是他自己的声音,看着我张口结舌的样子,他笑翻在沙发上,得意非凡。他现在是我邻居,住在楼下,一天到晚没事就蹭在我这里,好像这间才是他租的房子,每天都要等到到郑天受不了了,他才一步一回头的出去。他高中毕业后就没再读书,而是和郑天成了伙伴。是,是伙伴,不是朋友。他们眼里闪着同一种光,一个志在必得,一个跃跃欲试。几年下来,彭涛已经在平京算个不大不小的人物,道上的人都叫他:豹哥。
“老爷子想见你。”郑天现在已经从国安局转出来,不再做神神秘秘的勾当,正式挂职在特种部队。我终于知道谁是老爷子,那就是他的父亲,现军部副主席…赵刚义先生。我也终于明白他想拥有权力的决心,他有这个条件,也有这个能力
“见我干嘛?我没招没惹他老人家。” 我很不以为然的呲呲牙
“丑媳妇还要见见家翁呢”他凑上来坏笑
“滚一边去,谁是你家媳妇?!”我一脚踹开他
他轻巧的闪过,然后顺手一划拉,握住了我左手,一道银光闪过,左手无名指上居然套上了一个戒指。
“重生,跟我回去,我要让所有人的知道你。”他眼底的深情淹没了我
第二十八章
“你和老爷子说什么了?他怎么会这么安静?”郑天靠在沙发上问
“我对他说你阳萎,然后老子把你奸了。”我调着色盘,头都没抬
“林!重!生!”
“不过,他到是对我说了一些话”我盯着左手上的那圈银白,想着那个老家伙说话时的表情,类似于怜悯和安慰“他说‘小天能给你的也只有这个戒指,好好留着做纪念’”
他走过来握着我的手,用力地把戒指嵌进我肉里:“我不会放手,任何人都不能让我放手!”
“你不放手,我怎么画画?”我挣开他,扭过头去,心里很憋闷,不想让他看到
从那天我撞倒他开始已经五年又七个月,我们一起跌跌撞撞走过了青涩的青春,当少年的好奇和肉体的欲望退下去后,留下的就是烙在彼此灵魂上印迹,那是用命刻上去的,除了毁灭就没办法抹去。有首歌怎么唱的?如果是错,也情愿一错再错。
记得,他第一次看清我肩上的烙伤时,居然认真点评:“挺精致呀”
“我还以为你会把这块皮给揭了。”毕竟他曾经差点杀了彭涛
他把手覆在我心脏上方,然后慢慢收紧:“我要的从来就只有它,就算你身上打满了别人的记号,我也无所谓。但是,你不能把心拿走,重生,不然会有人毁灭的,不是你,就是我。”
“为什么?为什么会看上懦弱的没用的我?”我反手握住他,把手指一根根插进他指缝,十指紧扣。
“我第一次被绑架是六岁,让人塞在麻袋里过了三天,哭得嗓子都哑了也没人理我。后来得救后,在康复院做了整整一年的心理治疗。绑我的是老爷子的政敌,他故意让他们得了手,并因此踢开了他最大的绊脚石。重生,这就是我的生活,我甚至记不得他什么时候抱过我。”他淡淡的像在讲旁人的事“从小就习惯了成王败寇,要保护自己,要实现自己只能强大,再强大,直到打败所有对手。但你却告诉我,幸福和能力并不成正比。那次和陈放打架其实是我故意的,算准了你的时间,但当你和彭涛真的冲进来的时候,我哭了。重生,那是我第一次感到幸福。”他停下来,眼光远远的望着窗外,微笑着:“我问过陈平,为什么会把藏货地点告诉你,他说,除了他父母,那是第一次有人为他哭,他不想让这个也许唯一会祭拜自己的人死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