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为短兵的一种,脱胎於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源于殷商以前,形极为短小,仅有短平茎,而无管筒。古人将剑插於腰,可割可刺,抵禦匪寇与野兽。到了周代,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已成主要短兵器,凡士必有佩备。连冯谖与汉初的韩信,虽然贫至无食,也仍然随身携带。
「管子」曰:而葛天卢之山,发而出水金,从之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矛戟。此剑之始也。
剑有长穗、短穗之分,穗又称穗袍,它的作用是舞动以惑敌,演练时显得龙飞凤舞,形象优美,尤其长穗,随剑飘舞,更显神妙。
练剑要求身与剑合,剑与神合。「绿水亭杂识四」中说:剑锋锷如槊刃,而以身为之柄,微州目连猷人之身法,轻如猿鸟,即剑法也。这里说的「以身为柄」就是说以身领剑,这是练剑之要。
汉刘熙「释名?释兵」:剑,检也,所以防检非常也;又以其在身拱时敛在臂内也。其旁鼻早镡,镡,寻也,带所贯寻也。其末早锋,锋末之言也。
汉代剑术已甚精备,斗剑中显示了武艺造诣的深浅。
但自唐开始,士大夫心里充满道教神仙妖邪鬼怪之说,剑乃变为镇邪凶之器,若以数尺钢铁,铸成剑形,即具有无上魔力。於是家悬一剑,即以为祥,不习剑术,而以为剑自可以禦敌而胜。所以自唐以后,剑类短兵,有一支为释道所利用,引入歧途。
舞剑在唐代兴盛起来,杜甫「舞剑器行」描述公孙大娘舞剑绝技: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骥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剑的声光,似闻如见,精湛技艺,如呈眼前。
明唐顺之「武编」说:宋太宗选诸军勇士数百人,教以舞剑,皆能掷剑空中,跃其身左右承之,妙绝无比,见者无不畏惧。会北戎遣使修贡,赐宴便殿,因出剑士示之,袒裼鼓噪,挥刃而入,跳掷承接,霜锋雪刃,飞舞满空。这些高超绝技,对后来剑术套路及表演技艺的发展影响很大,至今我们演练的武术套路中,亦有所见。
剑的招式是以劈、砍、崩、撩、格、洗、截、刺、搅、压、挂、云等为主。它的特点是刚柔相济、吞吐自如、飘洒轻快、矫健优美,正如拳谚所形容的「剑似飞凤」,由此可知其妙。
名剑——
着名之剑有干将、莫邪、龙泉、太阿、纯钧、湛卢、鱼肠、巨阙等。
「初学记?武部?剑」:其后楚有龙泉,秦有太阿、工布,吴有干将、莫邪、属镂,越有纯钩、湛卢、豪曹、鱼肠、巨阙诸剑。
莫邪——
「吴越春秋?阖闾内传」:
阖闾请干将铸作名剑二枚。干将者,吴人也,与欧冶子同师,俱能为剑。越前来献三枚,阖闾得而宝之,以故使剑匠作为二枚,一曰干将,二曰莫邪。莫邪,干将之妻也。干将作剑,采五山之铁精,六合之金英。候天祠地,阴阳同光,百神临观,天气下降,而金铁之精不销沦流……於是干将妻乃断发剪爪,投於炉中。使童女童男三百人鼓橐装炭,金铁乃濡,遂以成剑。阳曰干将,阴曰莫邪。阳作龟文,阴作漫理。干将匿其阳,出其阴而献之。阖闾甚重。
虽然说「士农工商」士为首,历代以来无人莫不为成就功名而焦头烂额,什么寒窗苦读十年,终有一日昂头。
别说仕途的路是多么的窄,苦读也不见得能成功,光是苦读十年,十年内不事生产,没有银子能活下去就是个问题。
韩观封掀开家里的米缸,剩下的米只够十来天的生活,可手中的银子连一文也凑不出来,要是这十天内不赚些钱回来,他这个穷儒生就要活活给饿死了。
之前赶了些字画想上市集去卖几个小钱,偏偏人都还没入镇,就在镇外瞧见了镇长、同时也是镇上首富的独生女李巧儿跟一群侍卫、丫环在市集口堵人,堵他这个没爹没娘没钱没势的穷儒生。
真不晓得那姑娘究竟是瞧上他哪一点,以她正值双十年华略有姿色,且家里有财有势的姑娘家,要选哪一家的好儿郎都不是问题,却偏选他这个除了两袖清风外啥也没有,又比她小了将近五岁的穷儒生。
害他一天到晚为了躲避她的纠缠,连生意都不敢出来做了。上次要不是他机伶,发现那「好心」送来的茶味道怪怪的,恐怕早就生米煮成熟饭,被赶鸭子上「嫁」啦!
不是他眼界高,更非不知趣,只是天生跟李巧儿不对盘,光是想到要娶她做老婆或入赘李家,他就全身起鸡皮疙瘩,怪怕人的。
何况他连自己都养不活了,哪来的本钱娶老婆?就算要娶,也要选一个会让自已成不了柳下惠的娘子,最好是每一次看见她,都会让自己觉得犯了心疾,心里怦怦直跳的。
李巧儿?还是别想了,家里没钱买扫帚扫掉一地的鸡皮疙瘩。
现在可好了,为了躲人,就剩下这么一缸米。
都是爹啦!
说啥务农终生就只能被人奴役,要是到了不好的年岁,就只能穷挨饿,於是打小就送他到学社里读书,就盼他韩家能在这一代出个宰相什么的。
拜託,宰相要是那么好当,又岂会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结果三年前父亲因病去世,去世前的遗言还要他发誓绝对要好好读书,别再当个农夫,仅留下辛辛苦苦节俭下来的十两银子给他。
如今,他已经是个秀才,再过些日子会试即将开始,偏偏他不但没有银子当旅费,再过几天连米都不剩一粒。
他啊!还是宁可当个农夫,至少不会弄到现在这个地步,连种菜都不会,更别谈养鸡养猪打猎的了。天晓得他有多少年不识肉滋味,整个人瘦得白苍苍的,要是真咳个几声,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哪家的长年病患出来走动。
惟一庆倖的是,家住在这种鲜有人迹的荒山里,山中野果倒还挺多的。不过凭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能採摘的范围有限,就怕太进入深山里,要是遇着啥猛兽可就不好。
韩观封自厨房角落拿起竹筐背上,顺便将生锈的镰刀拿在手中,准备出门去采野果、野菜去。
晃晃手中的镰刀,然后歎息了声。
希望今天的运气能好一点,可以找到很多的食物,而且是绝对能吃的那种食物,要是像上次一样吃了猛拉肚子可不好,千万别让他韩观封真的饿死在自家门前无人收屍。
☆☆☆
有人说,你越是希望能不倒楣,那一天绝对会比你想像中的还要倒楣,这句话自然有它的道理在。
望着眼前那只看起来颇为饥饿的大虫,韩观封就明白今天的运气不只是不好,而是非常的不好,绕了一大圈没摘到半粒果子、半朵蘑菇,倒是遇到了这要人命的东西。
以前只在书里头听过猛虎长得怎生模样,现在看了才知道原来有这么大一只.身上一条黄一条黑的,要是关在笼子里,他韩观封可能会讚美一下他毛皮的美丽,体格的雄伟;可现在它是站在自己眼前,没铁杆没铁链的,最糟糕的是还龇牙咧嘴地怒瞪着他,一副不怀好意的模样。
「虎大哥……不!虎爷、虎大爷、虎老爷……小生我最近都只靠米饭野果过日,身上没半两肉可以给您填饱肚子,您大人大量发发慈悲,就当没见着小生成不成?」抖着双腿颤声说道,他慢慢向后移动,心里开始念着平常从寺庙里听来的经文。
不过,显然那只猛虎不是听不懂他说的话,就是根本没将他说的话当作一回事,张开虎嘴大吼一声,那声响直可震聋双耳。
韩观封瞠大双眼,连吃惊的时间也不给自己一点,在猛虎张嘴的一瞬间马上拔腿就跑,明知道绝对跑不过,还是得跑,不跑就没机会了。
那猛虎大概是第一次遇到一个会在他怒声发威时不但没吓呆,还跑得比什么都快的猎物,在韩观封跑了一小段距离后才追上去。
就说他跑不过它嘛!
才穿过连指头都数得出来的树干边,一阵风自背后袭来,韩观封认命地闭上双眼,可在还没死之前,他绝对没笨到让自己这么容易就送入虎口;再怎么样他也要死命挣扎,成为这只猛虎一生中最为棘手的食物,这样至少死后,还有一只大虫记得有他韩观封这个人的存在。
瘦腰用力一扭朝右边继续跑,躲过猛虎的第一击,跑没几步,又一阵风袭来,这次可以感觉到背后如火烧着的疼痛,自肩至腰撕裂他的身体。
一个文弱又长期营养不良的穷书生哪里禁得起这一抓,疼得他全身已然失去力气,差点没昏过去。
韩观封整个人扑倒在杂草丛里,还来不及挣扎,立刻感觉到又利又长的爪子用力地深深陷入他的背中,要人命的剧疼袭来,韩观封不顾一切地将手里生锈的镰刀向后一甩,好死不死地正好插入低首欲咬断他颈子的一对虎目里,霎时鲜血喷溅,洒得韩观封满头满脸。
猛虎疼得狂吼咆哮,爪子用力一拉一扯,几乎将韩观封背上的肉给扯下来,他的一双腿更是让挥扫的后爪抓得是鲜血淋漓。
剧疼下的韩观封身体一个抽搐,整个人随着坡度滚下山涧,一路流淌着大量鲜血掉落山涧旁的岩缝里,停在凸出的岩石上,幸运地没摔到无底崖下跌个粉身碎骨。
不过他的那一身伤,任谁见了也觉得活不成了,没有人能在背上腿上被抓去一两斤肉的情况下还能存活吧?尤其在荒山野地里,又有谁能救他呢?
昏过去前,韩观封不禁哀歎自己的人生短暂,连十六寒暑都未过,人就这么呜呼哀哉!
好歹也再多活个一个月半,让他过完寿辰再死……
☆☆☆
一道细细的鲜红液体混着岩上涧水往下流淌,顺着岩纹往看似无底的岩缝流,不曾停止的鲜红与透明涧水在悬空之处聚集,凝成一颗豆大的红珠,在原该无光的岩缝中流转光华,缓缓滴落。
「叮!」
那不像水滴石的声音,也不像落在水面上的声音,这声音恐怕只有用剑善武的人才听得出来。
那是剑的鸣声,一把好剑在震动时所发出的声响。
从声音听起来,这把剑绝非厚大巨剑,而是一把细长较为轻盈的长剑,而且自鸣声的亮度判断,必定是把难得的好剑,甚少有剑能发出如此乾净的声音,恰似龙吟凤鸣一般。
紧接着出现的,竟是一声歎息,一声仿佛已压抑了千年岁月的歎息,幽幽飘渺中带着类似愉悦的情样。
凝聚的血珠一滴接着一滴落下,可以清楚看见鲜红染上银芒,随着银华光泽上细緻的纹路,绽出炫亮诱人的妖异光芒,深红的凹纹,淡红的凸纹,一下子整个银芒晕在血红里。
那是一把剑,一把美丽锋利的上古神器。
长剑静静躺在散发寒气的白石上,来自四方在血珠上幻化亮泽的是岩石里镶嵌的夜明珠,一颗颗的珠子照耀神器四周的环境,显现出一个偌大的洞|穴。
洞|穴中不但有光,还带着一股宜人清香。经过挖凿的地面满价值连城的珠宝,其量之多恐怕花一整天的时间也算不出个数目来。
是谁花费时间在此山涧边凿下这样大的一个深洞?为什么这些珠宝会沉寂在此无人知晓?
这里有主人吗?若有,又是怎样的人物方能完成这一切鬼斧神工呢?
此时,神器又发出一声歎息,一个眨眼的时间,躺在白石上的神器消失,一个不知从何而来的美人静静坐在大石中央。
美人微微动了一下身子,一双纤白的手缓慢做出伸展收握的动作,水灵灵的美目看着双手,纤细五官凝着无情的冷然。
放下手,环顾四周,终於让她发现改变一切的原因——那来自头顶不停滴落的鲜血。
抬手接下滴落的血液,伸舌轻舔,一种非常美好的味道。
应该还来得及吧?
往上头望去,水灵灵的美日见着人的眼睛所看不见的景物,上方颇远的凸起岩石上躺着一个人,狼狈四散的发遮住脸庞,她看不见那人的模样。不过他背上的伤看起来相当严重,右腿上方的抓痕更是深可见骨,他是怎么伤得如此重的?
希望还来得及。
不见她有何动作,但见一条银芒瞬间飞掠,随即抱着奄奄一息的韩观封回到洞|穴里。
真的伤得好重。
她轻拧秀眉,伸手为他脱去身上的衣物,露出白皙瘦弱的身躯,身上的伤口几乎把他染成红人。
她起身在地上找了个玉杯跟半个人高的玉瓶,到洞|穴深处的一个|乳白却发出清香的池子里舀满一整瓶的池水,又在更深处的石室里拿出乾净的白衣,回到昏迷的韩观封身边。瞧那熟悉的动作,可以得知她必定和这石洞的一切有很大的关联。
从瓶里倒满一杯|乳白色泉水,小心翼翼地扶起韩观封喂他喝下,她在他身上连点十数处的|穴道后,将白衣撕下一片沾染泉水替他擦拭身子,并且用大部分的泉水在伤口上小心擦抹。
说也奇怪,那伤口在泉水抹过后渐渐停止溢出鲜血,看起来也不再那么糟糕。
她为他在抹了泉水的伤口上缠上布条,最后不忘帮他解开杂乱的发髻让他能更舒服些。擦去他脸上的狼狈泥泞后,露出的是一张极俊秀,甚至可以说是美丽的脸庞。
美人停止手边的工作,静静打量眼前这一张她看过最好看的脸蛋,将之记在脑海里。
在这洞里休息已有多少的时日了?
长久的日子就是等待下一个主人的出现。
现在他终於出现了,会不会是一个好主人她不晓得,在神器里她是属於听天安排的一个,上天安排什么样的主人给她,她便尽心尽力替他消灭敌手。
上一个主人,是一个白道侠士,那这一个呢?
他不像先前主人那般强壮,人更是年轻得很,一头乌发未曾束冠大概不过十五、六岁的年纪。
不管如何,她都会好好记得他的,因为他是第一个真正将她唤醒的主人,千世难求的运命。
☆☆☆
一把好剑,除了要有极佳的钢质素材,还必须有最好的铸剑师,搭配火候及天时地利,成就一把宝剑。
然而,具备上述条件所铸成的剑,不过堪称为一把好剑而已,想列为神器,还得有灵气。在铸剑的同时予魄,吸收天地日月精华成灵,并食血气聚之为魂。有了上述三者,便是一把具有灵性的神器,能知主之意,行主之令。
莫邪在造剑之初,就得到干将、莫邪夫妇的精神成魄,再经过千百年岁的历练已具有灵性,于历代主人手中吸食了千万人的血气成就天劫。
然而在遇见韩观封之前,她仅仅是把具有灵气的神器,可以看这个世界,听这个世界,并且飞翔於这个世界。
不过光是能看能听能飞还是不够的,她还是仅止於一把剑,必须在漫长的岁月里等待,惟有在遇见与自己神形契合的主人,并得到其血气,方能成为剑灵幻化成|人形。
莫邪等待千年,终於让她遇上了奄奄一息的韩观封,首次幻化成形,非再仅是一把神器。也就是说,她不必再继续依靠主人的手,也能自行造就杀劫增加自身修行。
神器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替神杀人应劫,神器锋下只有命尽之人,历神器而不死,只因阎王簿上命不该绝。
神器杀人非孽,那是它们的任务,也是增加自身修炼的方法。
这样的一种修炼,在达功成之日,既非神亦非魔,乃存乎天地之间的魂,但在肤浅见识短薄的人类口中称之为精怪。
一个穷苦、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遇上这样的一把神剑,是福是祸只有天方能知晓。
缘起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