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第一废柴神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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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第一废柴神童-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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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此时,柴麟的身子忽然僵硬的不行,方仲永心下奇怪,沿着柴麟的眼神看过去,看到了一身家丁仆从打扮,站在王益身后的王子月。

    什么时候了,关注点还是妞,情圣啊柴兄,我服了U。方仲永的内心暗暗叹了一句。

    马帮的那位长者,先开了口:“人已经带到了。我们的马呢?”

    王益则起身拱手一揖,看了一眼王安石等几人,又对那长者沉吟道:“依制,马匹已经上交,并不在本官手中。”

    长者吹着胡子,瞪着眼,头发上指,目眦尽裂,凶恶的语调,瞬间破坏了和谐的气氛。他大吼一声,拔出长刀,啪一声,披在地上:“你们这些酸秀才,敢玩老子?”

    身后的匪徒和官军也各自亮出兵器,剑拔弩张。

    王拱辰起身,打着圆场,劝说道:

    “并非如此,虽然,马匹已经不在王兄手上,但为了王公子安全,我们可以一同商议一下,适度给予贵帮派一些赔偿。你看,我们的许大夫,还在为贵公子施救,是不是?都是为人父母的人,彼此体谅才好。不要吓着了晚辈。”

    天,这长者,是那红脸大叔的爹?方仲永听得吃惊,侧过脸,细细端详这位脸不红大爷。

    除了红脸基因没有遗传,眉目之间,倒也是颇为相似的。

    谁知那劫匪大爷,正好也侧脸看过来,一见方仲永那般盯着他看,直接吼道:

    “看什么看,又想玩什么花样?都是你们这几个小瘪三,搞的我儿现在还躺在床上,如若我儿有什么三长两短,咱们走马帮,就和你们玉——石——俱——焚——”

第三十章 书院蹴鞠() 


    不待方仲永反应过来,王拱辰已经沉下脸,斥一声:“大胆!”

    这一声有些撕破了脸,两边都没法下台。半晌,厅堂之中变得空旷而安静,如若小学生作文里所形容的,一根针落地也能听到一般。

    方仲永左看看,又右看看,心道,这看似对立的双方,实则内在瓜葛千丝万缕。

    走马帮,作为远远超过合法榷场马匹交易的,第一大马匹市场来源,长年为朝廷各个层面的官员,提供免费马匹。用后世的话来说,相当于跨境走私法拉利的团伙,却长年为朝廷各级官员,免费提供法拉利。

    与此同时,走马帮与种家的西军关系密切,有许多西军斥候暗哨,插在走马帮中,起到为朝廷奔走消息的作用。

    而种家的西军,作为军功的主要来源,长年为京中的禁军及衙内门,提供免费分一杯羹的军功收益。于是,利益链条所到之处,自然都要卖走马帮几分面子。

    至于朝廷新制停马规定,城区之中不得随意停马,违规停马没收马匹等等,原本是因着集市之中,商户商铺的行会呼吁,兼之多收一点保护费的需求。但一千匹走马帮的良马被扣没这等事,也真是意料外的变化了。

    看着双方都有心坐下来好生谈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方仲永不由上前一揖,对着那脸不红大爷,充当和事佬道:

    “看样子王大人手中,却是没有了一千匹马。马匹到了上面手里,怎么瓜分,王大人想管,却也管不了啊。但或许,王大人愿意出面,为马帮提供一千头驴,或是一千头猪之类的补偿,也说不定。有的赔偿,总比什么都落不下好,您说是不是?”

    不料这一番自以为有理有据的话,却忽然引得全体官军哄堂大笑,而另一方面的走马帮众人,更为咬牙切齿。一个个似是要用目光,把方仲永钉到耻辱架子上一般。

    方仲永不免有些气馁,他转脸看向脸不红大爷,大爷正喘着粗气儿,那气息把胡子顶着一翘一翘的,俩眼睛圆瞪着:“小子,你当马和驴子,猪一样么?”

    “不一样不一样,”方仲永看着那大爷的神色,心道,我要敢说一样,您还不把我吃了,于是就坡下驴道:“马儿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当然和驴子,猪,不一样——”

    忽然,旁边的柴麟却一拍大腿,从长椅上弹跳起来道:“有了,那,赔一千条狗,总一样了吧。别笑别笑,你们笑什么?狗也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啊——”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这边的官军,压根不肯听王拱辰和王益“肃静”的命令,只一个个捧着肚子,笑的前仰后合。

    大宋这部队,纪律真差。方仲永不由联想到,前世见过的军人,那这真是踩着狗便便都面不改色,队列之中,谈判场合,敢这么笑,早就被班长打死了。大宋这军纪,也是醉醉的。

    踏着双方尴尬点即将崩盘的时候,款款而来的许希珍,带来了红脸汉子已脱离生命危险的好消息。

    走马帮众人这才略略神色平和些。

    王拱辰再度上前,指一指方仲永道:“这位小兄弟说得对,在下一定协助王兄,为你们走马帮争取到一千…一千头…一千头猪,您看?——”

    “待我儿子醒了再说!”脸不红大爷依旧不依不饶。

    “马帮主,这不成。”一边一直并不吭气的王安石,忽然站起身来,看一看王拱辰和王益,又看一看红脸大爷和走马帮众人,沉吟道:“这么多人,总不能一齐在这里等。王大人和我爹爹既然已经允诺,争取归还一千头猪,自然会努力办到。”

    说着,他看一看旁的方仲永和柴麟,又看一看王拱辰,王益,许希珍,王子月,还有身后的一干官军,这才收回目光,又看向那脸不红大爷道:

    “我这两位同伴,还要准备即将到来的乡试,久不归书院,不是个事;这些官军伙计,要留下来,也要劳烦你们马帮管饭,这又何必;许大夫正是进京路上,有自己的要务;还有我爹爹和王大人,如若都留在这里,那谁去为你们周全那一千头猪的赔偿?

    况且,依制,随意进城,乱停乱放马匹,马车,本就是影响百姓行走,影响商贾做生意的行为。

    何况你们马帮这浩浩荡荡一千匹马,堵路都能堵一条长街了。纵然扣留没收马匹,这惩处过重,有所失当,但你们当真就没一点错处么?”

    王安石的目光看向众人,那眼神锐利的全然不像一个十四岁的少年。接着,他又道:“你们担忧收不到赔偿,或者许大夫所言不真,贵公子不会很快苏醒的话。由我一个人留在这里,作为人质,等贵公子苏醒,那一千头猪的赔偿送还回来时,再放我走便是。”

    这一番牺牲小我,成全大家,饱含革命情怀的话一出口,众人都是一番默然。

    是个不是办法的办法,但也只能是这个办法。

    良久,那脸不红大叔才重新坐回原处,点了点头。

    ……

    “三个人出去,两个人回来,你们可知书院是有规矩的?”书院的朱夫子拿着戒尺,恶狠狠瞪着柴麟和方仲永道。

    “是。是。这里有王安石父亲王益,命我带来给夫子的一封信,还请夫子容量。”方仲永一面陪着笑脸,一面双手奉上王益为王安石所写的告假信。

    而方仲永和柴麟的心,自打一回书院时起,就已经飞到了后院。

    ……

    庐山书院的后庭园中,佳木葱茏,春运叆叇,樱花胜芳吐艳,柳梢带着鹅黄,两扇环拱的樱花木与松林并不高大,却顾首衔笑成趣。

    更吸引人的是,此刻,几班学子,一径脱了外罩棉袍,扎着短衫短裤,腿上绑着不同颜色的绸绳,与一众束了绑腿的院内斋仆,各自成队蹴鞠。

    斋仆队伍中为首一人,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球头标记,容貌颇为年轻清丽,姿态秀美矜重,极有后世长腿偶巴的偶像级姿容。

    只见此人,在葱茏草坪蹴鞠场上,力争环旋,奔驰突袭,却不炫夸个人脚力才能,颇有排兵布阵的大将气质。

    他身上扎一件雪青面红底里子的衫子,袍袖角皆被随意的扎起,露出半截匀称白皙,肌肉健美的小腿,一阵奔驰中,风过,两侧樱花如雪般散落而下,落在那张年轻清秀又落拓不羁的脸上。

    “狄青,这里——,这里——”一个后滚翻,身侧的队友已经迅速打出配合,将球踢到被唤作狄青的帅哥脚下。

    狄青小哥则干净利索的起脚,转,钩,射,球直奔风流眼而去。

    “进了,进了——”柴麟在一侧沮丧的叹息,斋仆队真厉害,真厉害啊。

    正说着,一颗裹着风的球呼呼的向柴麟脸上射来,柴麟不及防备,直接被那球砸了一个后滚翻。好生狼狈。

    方仲永却听得这“狄青”的叫声,却直是惊呆了,此狄青就是历史上大名鼎鼎的鬼面将军——狄青么?

    他再细细凝神看向场上,那张生动的俊脸,此刻未被脸上刺印,成为贼配军,但想必即使刺了印,也丝毫不减其帅的一塌糊涂的颜值啊。难怪人家上战场必须带着鬼面吓人了,真真是长得帅没办法啊。

第三十一章 斋仆狄青() 


    “哎,那不是方仲永么?”

    “是方仲永啊。”

    “旁边那个好像是柴公子,快,叫他们过来,组队开战啊。”……

    一回到庐山书院,方仲永的热搜体质又让他一秒被拉入战局。话说,会讲段子的就会蹴鞠?这什么逻辑啊?

    尽管纳闷,方仲永依然和柴麟一起,被大伙儿拱入蹴鞠场地之中。

    这一片后院草坪极是宽敞,长宽都有一百多米。按照组队蹴鞠的宋代习俗,球场中间拉起一道网。两侧则都是扑簌簌繁花正胜的樱花树。

    网子正中央,一个两三丈的圆木,圆木上顶着一个脸盆大小的球洞——宋称其为“风流眼”,也就是后世所称的球门。

    双方球员各十二人,在网子两边,将球努力踢到风流眼中,一球过风流眼为一分。

    方仲永糊里糊涂被拉下场,踢球技术差强人意。柴麟则动不动在追逐在草坪上飞滚的皮球时,就拌个跟头,妥妥的小脑平衡发育有问题啊。

    书院学生一队,眼看着远远被斋仆队甩的比分越来越远,而狄青的英姿,他运用的灵活至极的肩、背、膝、足、颈、腰……处处都能将皮球顶到最合适发力的发力点,然后一脚得分。

    那颜值,配合那动作,简直就是大宋版的贝克汉姆啊。

    此番情形,则更让方仲永感叹,如此一个人,究竟是为了什么,沦为盗贼,并被发配西北呢?

    毕竟此时,作为宋代社会文化娱乐活动繁荣典范的蹴鞠运动,已经出现了专门的蹴鞠表演团体,其中像“齐云社”等,更是名留后世。

    倘若狄青不做斋仆,那么进入一个蹴鞠表演社团,踢踢比赛,不也是妥妥的么?

    更何况史料记载中,狄青虽不是饱读诗书的人,却也难得识字,所以才有范仲淹送他一本兵法书,让他无限受益的典故,流传下来啊。

    “筑球,筑球呢,大家专心,左竿网位置方仲永,注意位置,保持移动。小心,小心都部署校正发令啊。”学子队这边的球头红着脸,吆喝着大家。

    说着,又一指柴麟道:“散立那个,换个人,你,就你,换个人来踢。”

    柴麟被说得没法子,只得灰头土脸的走到场边,换了一人上场,自己则灵机一动,去搞猫腻……

    “狄青,狄青,你老家有人来信——”正踢着,忽的另一个斋仆匆匆而来,冲着狄青直招手。

    两边的蹴鞠诸人闻声都放缓了注意,只狄青又趁机进了最后一球,方才作罢。

    送走了狄青,踢到日落黄昏的时候,学子队终于,勉勉强强追平了斋仆队。

    方仲永下场时,看到柴麟正捧着一只蛋糕吃的津津有味,心下讶异,忙跑过去问道:“我家里来人了么?你哪里来的这东西?”

    柴麟满不在乎的扁扁嘴,吧嗒的蛋糕香气直扑方仲永的鼻子。

    方仲永一面和他一道向宿舍间走去,一边将扎起的袍角放开,里面层层叠叠的衣服浓浓淡淡的落下来,如若彩墨锦缎晕出的水墨图。

    他换掉了脚上的靴子,又去净了双手,就径自向柴麟的床榻上搜索而去。

    果不其然,满满一食盒的蛋挞和蛋糕,还有一封嫂嫂代为写好的书信,都被柴麟藏着呢。

    方仲永不由分说打开食盒,拿起一只蛋挞,一大口咬下去,香,真香。

    “谁送来的啊?”方仲永摊在床上,随口问道。

    “王姑娘啊,她顺路捎过来的。”柴麟拉出一条椅子坐了,也取过一块蛋挞,一边嚼,一边拿着手边的茶壶倒水喝。

    “王子月?顺路?她是说她打扮成那副样儿,跟着王益大人一起去救她哥哥,顺便带的吃的给我们啊。”方仲永见柴麟倒好了水,促狭心起,一把将茶杯子抢过来,一饮而尽,做出一个“爽——”的样子。

    “也是女中豪杰啊。”柴麟对自己的心上人吹嘘的相当露骨。

    方仲永忽的想到什么,咽下口中的一只蛋挞,又抬起头来,用手指着前面的书桌柜子,对柴麟道:“我给你做好的重点科考题,就在那里,喏,左面第三格抽屉,你去好好背下来,死马也得当活马医着上考场。”

    柴麟老不情愿,只岔开话题道:“今天多亏我找人,将收信的斋仆寻去,提前叫走了狄青,不然,你们输的裤子都找不到吧?”

    “原来是你小子搞鬼,”方仲永站起身来,伸一伸懒腰道:“输了赢了,什么要紧,到是那狄青,是个人物。身手好,思路又清晰,有他当球头,我们自然想赢都难。”

    柴麟点点头,又听得方仲永继续道。

    “但我们可以成为他的队友,比如,将他作为外援,引入我们学子队的蹴鞠队伍中,替代掉我们那个草包球头。”

    柴麟的头点的更快了,忽的,他又看向方仲永道:“但是,什么是外援?”

    ……

    渐渐入暑,过了暑天,乡试的日子就渐渐的近了。

    书院中的小桥曲沼,草坪花丛和建构曲折的回廊,华屋广厦,皆隐隐掩映在郁郁葱葱的繁茂梧桐和阔叶林中。人过去,一溜儿的燕啼莺啭。

    准备乡试的学子们,此时正各个趴在桌面上泼墨答题。

    不错,模拟考试,是自古书院就有的传统智慧之一。

    前几天一场考试中,一个口吃的夫子,看到一个学子在抄书,十分生气,“你…你…你…你…你……你竟然作弊,给我站起来。”

    语毕,七八个学子竟同时站起身来。

    然后一人赏一顿板子,加深刻思想教育一次。

    写检查,思想汇报,也是自古书院就有的传统习惯之一。

    方仲永穿越而来,这方才明白,大宋人民真不愧是我中国人民的祖宗,和我辈绝对那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如若科考,明明是个护垫大小的考试量,却有着量多日用型的考试范围,需要学生夜用加长型的复习,即使如此,依旧保不准侧漏……

    在考场上开小差,也是方仲永这类神童的特权。

    别人抓耳挠腮的挥笔,他却早就刷刷打完题后,公然挑战书院中的考试秩序。

    他刷刷写了一张字条,轻轻抛给旁边的柴麟。

    学渣柴麟在考试即将结束的时刻,收到学霸方仲永扔过来的字条,那个喜悦啊,那个内心感到是兄弟啊,那个热泪盈眶啊。

    打开字条,却见四个大字,刻骨铭心:

    晚上吃啥?

第三十二章 赶鸭子上架() 


    陈七依着方仲永的吩咐,提了一筐鸡蛋,两只肥鸡,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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