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个什么?”
“我是说,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不太好吧。”回之低下头,手捏着上衣下摆说道,他可不想再那种下身灼热的感觉,要人命,讲真,即便现在坐在车里,他身体好像时不时地就想出现奇怪的反应,我在想什么呢,回之在心里自言自语地质问道。
“你一个。。。一个清朝的人,哪里还有地方可去,总不见得把你仍在马路上吧,我夏珍珍像这种人吗?”珍珍指着自己的鼻子说道,“放心,房子里不止一间屋子,你呀,就放心吧。”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第一百零七章 同居()
珍珍说完这话,觉得有些好笑,明明应该她紧张不是么,这个清朝人,比她还扭捏。
“安全带系好。”珍珍说。
“啥是安全带?”回之弱弱地问,修长的手指抓了抓脑袋上的头发。
珍珍转过头嘴角向上一翘,随后把身体转向回之,伸出左手上前摸索着回之的安全带。此刻珍珍的脸庞距离回之的鼻尖几乎只有零点零一公分,一股淡淡的栀子花香飘进回之的鼻子里。他立马收紧了身子。他以为珍珍没有注意到,可实际上她注意到了。
珍珍一脚油门踩下,蓝色玛莎拉向火炮一样冲了出去,耳边发出了嗡嗡的声音,那是马达发动机在高速转动。
这下把回之吓得不轻,他张嘴喊出了“啊!“,两边手不知道放在那里好,看到自己右上方有个凸起的手柄,立刻举起手紧抓住不放,他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像被压迫一般。
珍珍看到他的模样轻轻一笑,她不过是恶作剧了一下,把车开启了跑车模式。虽然会这时候心脏像被压迫,快要触及自己的脊梁背,但是听久了之后便会爱上这声音。
“姐姐,你慢点!”回之喊道,整个腿贴在车座上,身子向后仰去,显然把他吓得不轻。
“哈哈。”珍珍爽朗一笑,已把她爸方才来找她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
珍珍开着车来到了她的私人别墅六合雅苑,这四个字被雕刻在一块形状不一的石头上,石头下面是个喷水池,水池里面了几盏日光灯泡,把小区名称映衬显眼。
这是高级富人住宅区,现在已接近晚上十点,大门依然灯火通明,是迎接迟归的业主,优雅的灯光在黑色夜空中显得特别好看。
车开进小区后门卫给了珍珍一个注目礼,高级私人别墅,哪怕是门卫,素质也极高。
回之在这一路上拿着自己的好奇心审视着一切,这些从未见过的东西,即便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回去,也要学着适应。
珍珍把车停在了私人地下车库,手上边旋转打着方向盘,口中边说:“幸亏你遇到的是我,换做别人,不是把你抓监狱了,就是要把你揍一顿。”
“监狱是什么?”回之弱弱地问,之后的珍珍会听到他问许多为什么。
珍珍把车停好熄火,微微一笑说道:“以后慢慢告诉你。”
珍珍的私人别墅是一栋三层小洋房,白色的墙体,红砖楼顶,一层是会客大厅与食用早午晚饭之地,二层是起居室,细数一共有五间房,三层是珍珍的私人工作室,也可以说是书房,最顶层是座顶层花园。珍珍人员很好,常常举办一些聚餐活动在顶楼,邀请朋友来家里坐客。
回之穿着一身刚从崭新变得破旧的运动服,小心翼翼地在珍珍后面走着踏进屋子的大门,心中不由得感叹,这里和我长岭宝的地方真是没法比。
在长岭宝夜间需要蜡烛点亮,现在却只要按下一个按钮,便可以获得光亮。
还有这些奇形怪状的柜子,虽然不知道它们是用来做什么,但觉得样式十分好看。
珍珍从鞋柜里找出一双男士拖鞋给他他穿上,把目光自然地移到了他的脚上,发现他竟然连鞋也没有穿。
“我说你的脚,不疼吗?”
回之摇摇头,他的心中早已没有外在疼痛这些事。
“来吧我带你参观下屋子,然后带你去你的房间,还有要知道的一些守则,白天我,你就先一个人在家等着,回来我们再讨论下一步该怎么办。”珍珍一股脑地说道。自己也脱下了高跟鞋,换上了舒适的拖鞋。
珍珍很早就独自一人住在外面,夏建国对她女儿是十分苛刻又疼爱的,所以珍珍自己也很懂得把握分寸,不会把男人随便带入家里,更不要说同居之类的事,她的男友冯君华曾和珍珍提出过,她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不安全,而且两人交往的时间都不短了,倒不如考虑一下同居,谁知道被珍珍一口否决。
所以独自带男人来家里,还让他住下来,这恐怕是史无前例的。
她把随身携带的LV包包随手扔在了黄褐色的牛皮沙发上,洁白的修长的双手撑在沙发上,两只圆圆的大眼睛在吊顶灯光折射下,瞳仁映出了动人的光彩。回之依旧站在距离她五米开外的地方,这古人的涵养可真是好,珍珍心里想着,换做是其他男子,逮住这个机会,可不得把她吃了,看来她没有看错人。
“这是电视机,你按这遥控器上的按钮可以更换频道。”珍珍边说边演示操作。
“这是沙发,可以坐。”
“这是灯光按钮,可以控制灯的明暗。”
“这是冰箱,你饿了可以再里面找些吃的,但是冷的食物你需要热一热,你要是没东西可吃了,可以点个外卖。对了外卖,回头我给你买个。”珍珍不停地说道,家里来了这么一个人,有太多事需要操心,但她却对此乐此不疲。
“太多东西要嘱咐了。我有空给你写下来,忘记的话看看纸条。”珍珍说到。
回之现在就像个人体录入器,珍珍说什么他就记什么,现在他的命运和这女子绑在一起了。
紧接着珍珍蹭蹭蹭地像个兔子一样跑上了二楼,扬着小手让回之赶紧上来,她带他来到了他的起居室,带他来到了一间距离自己起居室最远的屋子。
打开门里面有一张台面整洁的书桌,一个两米大床,床的另一边是阳台,空间十分充裕。
“今天晚上你就睡这里吧。洗漱室在走廊第一间屋子,可别走错了哟。”
回之点点头道,好的。
珍珍今天已经破了好几次天荒,这最后一次便是带回之去她的私人工作室。珍珍当年在念书的时候是学霸,现在是工作狂,这和她付出的心血成正比,她的父亲想让她直接接管公司也是没有问题的,奈何她一心求医,其父亲见她如此执拗不肯,且略有所成,故暂时不逼她回来接班了。
她非常不喜欢别人在看书的时候打扰她,更不要说去她的私人领地参观了。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第一百零八章 小姐姐的早餐()
上三楼的途径是旋转楼梯,回之在珍珍身后跟着她上了楼,由于珍珍还穿着短裙,裙摆下两条腿的中间深处不自觉地吸引着回之想要去一探究竟,呸,我怎么多了这种癖好,就算是男儿身,也不该如此轻佻,回之摇了下脑袋,装作什么也没看见,始终与珍珍间隔至少两米远的距离。
到了三层楼可以看见有两个房门,经双双介绍左边一件是储物室,右边一间是书房。珍珍旋转开书房的手柄,将房门打开,几栋几栋高的书叠放整齐的在地面上,一张带拐弯的书桌置在离窗台最近的地方,上面放满了书籍,笔,还有电脑。回之向右一看,有一架高大的书柜,就算有书柜地上仍然有这么多,这是多大的量。
回之在一大摞书前蹲下身子,歪过头看了看书名,《常见病诊断与用药》、《系统解剖学》、《重大临床案例讲解》等等。
“我是外科医生。”珍珍见回之对这些书的饶有兴趣,主动说道,“应该是你们那个年代里的大夫。这下明白了吧?“
大夫,既然如此,那就与眉风一样,日日行医救人。
回之随手翻开一本书,发现自己竟然也看的明白里面所写的,七筋八脉,这些穴位他都熟记于心,并不陌生,回之推测,用的是眉风的肉体,他一些自带的学术记忆也一并残存于肉体之中了。
珍珍见他看的入迷,问:“你也能看懂?”
“看的懂一些。”
“你在古代也是学医的吗?”
回之犹豫片刻,回答不是,只是略懂一些。
珍珍向上弯起嘴角,笑了笑。珍珍对着回之笑了好多次,在这认识不到24小时的时间里,珍珍确实笑了不下数十次。珍珍平时并没有那么爱笑,作为一个外科医生必须要严肃,认真地对待每一个病人,除非一些病人不听话不愿意配合,出于安慰珍珍会笑那么几下。
“那真是巧了,我书房里少说有一半全是医院古今杂谈,如果你无事可做,可看我书房里的书。”珍珍边说边坐在自己的黑色牛皮旋转椅上。
“这。。。这是你的书房,我怎么可以随意走动呢。”回之怯怯地说。
“你是古人,穿越来的古人,所以,我夏珍珍给你这个特权。”珍珍笑着说,肩上的棕色发尾好像在她肩上弹动,格外活泼。
“那真是谢谢你了。”回之说。
随后,珍珍像在回之身上看见新大陆一样,站起身子走到回之的跟前,他还没来得及闪躲,珍珍已经举起手臂把修长如葱的白嫩手指伸进回之的头发里,说道:“该剪头发了,有些太长了不干净。等我明天下班,我带你去理发。”
回之点点头,这个小姐姐真是细心,回之想着。
后来珍珍便带回之离开了书房,带他来到二楼的卧室,提醒回之早些入睡。
关上门,回之躺在床上,静静地想着今天所发生的一切,白天分明还与眉风一浪一同在紫云竹林,却堕入了辰轴遇见地娲,这一切都太不可思议了。他把身子张开成大字,从右手边裤子口袋里再次掏出那张卡片,举在眼前,窗外的月光照在卡片上形成一道光影,把雨霍的脸给照亮了。
雨霍,你说你是武神,为何会变成卡片呢?回之心中头绪万千,不知不觉便沉沉睡去了。
在梦里他感觉到好像有人走近了他,给他送来温暖,再睁眼,已经第二天早晨。叫醒回之的是清晨第一缕阳光,他皱起眉头,用宽大的手掌撸了撸自己的脸,棱角分明,厚唇高鼻,瞬间清醒了一半,他还没有完全适应自己的反常。
起身之后的回之学着珍珍的样子,“啪嗒”一声打开房门,屋子里空空如也。珍珍小姐姐说她已经上班了,这个时候屋子应该已经没有人了吧。
他只身一人走到洗漱室,掀开马桶盖刚想蹲下解小,却觉得下面有些搁着,低头一看,如海参的一般的东西紧连着他的身子,哎哟,我的天哪,回之看了又羞又臊的,这下可好,眉风的身子被他一览无余,他感觉自己要变成色情狂了,看了太多不该看的东西。后回之觉着出于便利,于是站起身子,掀开马桶盖站着解小,过了一小会儿,一阵哆嗦,畅快。
回之在想在左边的洗手台洗手,水经过感应后自动流出,回之一抬头是镜子,他看到了眉风清晰的脸旁,这可比铜镜要清楚十倍,包括眉风右脸颊上有一颗淡淡的褐色痣,也被回之看的一清二楚。如剑般的眉,狭长瞳仁黑白分明的眼回之忍不住伸手想要去触摸镜子里的自己,可意识到那是现在的自己时,又缩回手来。
来到一楼大厅,记得珍珍小姐姐说过一个叫冰箱里有吃的东西,便寻着记忆走了过去。看到冰箱上有个黄色方块小贴纸,他仔细看了看,上面写着,桌上有牛奶面包,右下角署着珍珍两个字,外加一个笑脸。那是珍珍留给她的便条。字迹工整,笔锋有力,落手果断,即便不是用毛笔所写,字中的俊秀依旧无法掩藏。
回之转过头,在白色冰凉的大理石桌上看到一个透明圆柱型玻璃杯,里面有着未灌满的白色液体,以及散发着烤焦香味的两片方形面包,面包因为被烤过,中间留下了三道比其他地方略深的颜色。回之拿起来闻了闻,真香,自去梅花坞开始,回之还没有好好地吃过一段饭,没想到第一顿好好吃的饭是在异界芝符宝。
他拿起这块面包塞进嘴里,麦芽的香味与脆硬的口感融为一体,好吃,回之从未吃过这样的食物。不一会,便把珍珍留给他的东西全部都吃掉了。
回之一个人在偌大的豪宅里百无聊赖,他在客厅里转了一圈,发现一块类似于抹布的东西,黑灰黑灰的,于是他决定打扫卫生。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第一百零九章 拘留 一()
回之身子面朝地,两手抓着抹布,双脚蹬地来回擦拭着地面,把一层到三层的地面擦得蹭亮,都可以反光看到自己的脸了。这么大一间屋子,可把回之累的不轻,不到中午便饿了。
他去打开冰箱,伸手一摸全部都是冷冰冰的食物,在长岭宝就是什么也不会做的娃娃,来到芝符宝依旧两手残废。于是打算出门觅食。
“啪。”回之身后的门关上了,他穿着拖鞋和一身没换的破旧运动服走出了六合雅苑的大门,门卫用疑虑的眼神看着他,回之假装没有看到。
芝符宝的大街上熙熙攘攘,人头攒动,人们都穿着与珍珍相似的衣服,布料极少的连体裙,或者上下分开的衣服裤子,长短各不一,且五彩缤纷。
但回之注意到这芝符宝与长岭宝人最大的区别是脸上的神色,多焦虑且浮躁。在长岭宝,民众注重修身养性,习武健身,闻鸡起舞,落日归屋,温书吟诗炕上热。可在此处,人的脸上多无光彩,满是戾气,这不同于杀伐之戾气,而是其他,一种回之无法准确描述的戾气。
回之沿着街边走,看到形形色色的屋子,屋子就像一个超级百宝箱,里面装满了各种东西,东西对回之来说都是新奇的。
正当他兴致盎然地看着街景时,耳后传来一声喊叫,道:“抓小偷啦!”回之回头一看,一个男子手里拿着包,像八爪鱼一样地张着身子向回之跑来,快要路过他时凶狠地喊了一声:“让开!”
回之这时候反应敏捷,就在这小偷溜过去时,立马也追了上去了,两人就在街头比赛竟跑。
小偷手里拿着包使劲跑着,发现后发有多管闲事之人后,看到前面有一个右拐角,迅速转身把包给扔了出去,回之顺手接住。待回之再右拐时,小偷已不见踪影。回之手里拿着包包停在原处,想转身把包还给这个包的主人。
奈何这个老阿姨追上来之后却揪着回之的胳膊,一喘一喘地骂起来:“你这个不要脸的小偷!亏白了你长这么干净!敢情是个人面兽心!”一面骂却一面摸着回之的手臂。
“诶诶,老大娘,我好心帮你把包找回来,你还骂我?”回之发急地说道。
“我看着就是你,别狡辩了!就是你一身黑衣服!别想跑!“
“老大娘,你老眼昏花了吧!”回之有些生气,说道,好心被当成驴肝肺。
这时候来了一个头戴突沿帽,穿着整齐套装,肩有袖章的人出现在回之的眼前,是警察,他拿出手铐铐住回之的手腕,说:“我现在怀疑你当街抢劫,跟我进警局一趟。”
“说我老眼昏花,小伙子做错事情还要狡辩,真是没救了哦!”老阿姨鄙夷地骂道。
“我说你们也太不讲理了!我好心帮人把东西给找回来,你们还要诬陷我!”回之脱口而出,挣扎着想逃脱,强壮地身体差一点把身边的警察给弹出去。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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