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在丁逸身上插小旗
当然,更不能装着其他男人——他要是胆敢赶时髦学人当同性恋,看本小姐不用佛山无影脚踢死他。
薛宝钗看到丁逸,心情也好了起来,竟然有心情在心里开起玩笑来了。这些天想念他的郁闷心情一扫而空,坐在他的车里,感受到他身上发出的男性气息,不禁有些意乱情迷。
要是能永远这样下去就好了。
两人在车上随意地说着话,时间过得很快,不一会儿就到了酒吧区了。丁逸停好车,和薛宝钗并肩走进了那家酒吧。
他们到了酒吧已是夜里十二点多了,虽然不早,但酒吧里仍然是人满为患。虽然丁逸有这个酒吧的超级无敌VIP酒神卡,但由于没有预订,丁逸和薛宝钗几乎没有找到位置。正没理会处,好不容易看到一对情侣买了单携手站了起来,准备奔往他处继续更浪漫的行程,丁逸大喜,牵着薛宝钗的手走了过去,坐了下来。
薛宝钗并没有把手抽开,而是温顺地任由他牵着。和上次在云岭山一样,她的手给丁逸的手感依然是温腻润滑,丁逸竟然有些不舍得放开。
丁逸点了一些酒水。他并不知道薛宝钗的酒量,但他在点洋酒的时候,却没见到薛宝钗反对,因此他判断薛宝钗酒量应该不错。
来到酒吧的时候,酒吧里已经放了很高的的斯科音乐,舞池里熙熙攘攘地挤满了跳舞的人。等一会酒喝high了,和薛宝钗去跳舞,到慢摇的时候,再趁机吃吃豆腐,撩起她的情/欲,第一次在云岭山的时候,由于“云岭山偷情事务许可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出现,而没有将薛宝钗拿下,这一次争取一鼓作气,今晚将她拿下,那就不虚此行了。
丁逸的心里做着周密的计划。
音乐很吵,两人的讲话声不凑近点相互都听不见。这给了丁逸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他将放在薛宝钗对面的高脚椅挪了过去,放到了薛宝钗的旁边,自己也很自然地坐在薛宝钗身旁。
薛宝钗并没有反感的表示,她今天约丁逸出来,就是想和丁逸多接触接触,她希望丁逸在今晚能够给她一个承诺。
如果丁逸今晚能够对她说:“做我女朋友吧。”那她今晚就不虚此行了。也不枉她这几天的相思之苦。
如果丁逸不说,或许今晚自己可以主动和他说:“你可以做我男朋友吗?”虽然不够策略,也不够矜持,但总是有百分之五十的希望,甚至还超过百分之五十。因为薛宝钗觉得丁逸对她自己也有好感。
所以薛宝钗打算今晚要表明心迹。毕竟卖相这么优秀的男孩不是每天都能遇到的。如果这次错过了,下次或许就没有这种机会了。
丁逸的过往薛宝钗也打听过,知道他因为故意伤害而坐过牢,最近才出的狱。最初听到这一消息时薛宝钗大吃一惊,从丁逸的外表看,他和薛宝钗印象中的犯罪分子简直是天差地别啊,这么帅的人怎么会坐牢呢?犯罪分子不应该都是獐头鼠目的吗?这不会是冤假错案吧?但听到说书人对丁逸过往历史的讲述,薛宝钗经过自己的研读和判断,确定丁逸就是一个曾经的坏分子,现在有没有被改造好还不确定,通过在云岭山的那数小时接触,薛宝钗觉得丁逸应该没被改造好,或许反而被改造得更坏了。得到这一判断后,薛宝钗对“人不可貌相”这一成语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她还知道丁逸是因为和别人的女朋友发生了被正义群众鄙夷的偷情关系,他们之间由于争风吃醋才导致招致别人的殴打,在被人殴打后,丁逸由于持刀报复他人,严重伤害了了他人的身体才入的狱。
听到丁逸的这一美丽凄婉的爱情悬疑惊险多角恋色/情**警匪牢狱题材的儿童不宜的僵尸故事后(此为作者大人对本小说的宣传语,虽有不实宣传之嫌,但考虑到收视率,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希望广大读友予以原谅),薛宝钗内心五味杂陈,不知所云,抚今追昔,感慨万千。
这故事除了充分说明丁逸已不是一个黄花大处男了,他还和很多女性都有过性关系,另外一点更重要,他还是一个宇宙超级无敌大花心,另外,他还有过三年的牢狱生活,这种经历,不仅让他在人渣堆里耳濡目染学得更坏以外,并且他在狱中的性/生活定然多次给了他自己的左手或右手。就像台湾某著名作家经历过数年牢狱之灾后,在出狱后跟朋友们老实交代说,他的左手都已经磨出老茧了。薛宝钗认为,这说明了以下两点:第一点是,连知名作家这样崇高的人,在监狱里都忍不住把性/生活给了自己的左手,他丁逸不是知名作家也不是普通作家甚至连坐家都不是,这样的一个普通人,肯定也不能免俗地将自己的性/生活奉献给了自己的手,这种行为一点都不玉树临风,让广大女性粉丝们充满了失望之情;薛宝钗分析出的第二点是:那位知名作家还是一个左撇子,这从他的话中的“左手都长满了老茧”可以分析出来。不过这一判断和丁逸并无太大关联,所以薛宝钗也没把这一判断当成自己的重大科研成果加以炫耀,但仅通过她研讨出来的第一点,想像着丁逸在狱中和自己的手过性/生活的场景,薛宝钗对他的印象大打折扣。通过以上分析,他丁逸除了性经验丰富,知道并且实践过多种性姿势可以当成一个熟练工使用以外,作为男朋友简直是一无是处嘛。
而薛宝钗这个晶莹剔透玲珑美少女,认识丁逸不久前还在憧憬着自己的初恋,从未谈过恋爱的有才有财有貌有帽(作者大人如此表达,除为了押韵以外,还因为薛宝钗喜欢在冬天的时候戴帽子,家里各式各样的帽子有一千多顶,如果这样的人都不能称之为有帽,那天下无人能称之为有帽了)的清新美女,却是各种男人心目中标准女朋友的不二人选。
因此薛宝钗知道,在通常人的标准看来,丁逸是配不上她薛宝钗的。在认识丁逸之前,薛宝钗也想过自己将来的男朋友人选,一定是一个玉树临风貌似潘安潇洒倜傥感情纯洁之人。更重要的是,自己要对他有感觉。
丁逸几乎所有的条件都满足了薛宝钗的要求,但有一条重要条件:感情纯洁,他是与要求差距太大,对他来说,是一个永远难以企及的目标。与“我们的目标——没有蛀牙!”来比较,完成难度不可同日而语。
这条要求要是倒推回去四年,在丁逸装驴正当年还没有恋爱经验的时候,倒是能够达到,现在时过境迁,薛宝钗的这种要求对他来说,就像是要求一个六岁小孩还不能长牙一样,是一种无理的要求。丁逸这样的正当年的荷尔蒙分泌正常之男性,除非是生理、心理发育不正常,才能守身如玉地坚持到现在,即使坚持到现在仍没有和异性有过性经验,但肯定也和自己的左手或右手有过亲密接触,这样的话,也不能称之为感情纯洁。
后来想想,薛宝钗也认为自己的要求太高了。在心里权衡了一下,她认为丁逸无法达到自己原来的标准后,就主动为丁逸降低了标准。
只要是玉树临风貌似潘安潇洒倜傥,并且我对他有感觉的男人,就可以作为我的男朋友。薛宝钗定下的新标准是这样的。
这样丁逸就百分之百达标了。
并且,那天在云岭山丁逸牵着她的手时,薛宝钗特意用手感觉了一下丁逸的手掌,心里不禁很是欣慰——丁逸的手上没有老茧!左手没有,右手也没有。
这除了说明他左右手均衡使用以外,还说明他是一个懂得节制的人。虽然说不上是感情纯洁,但至少能说得上不荒淫无度,还好还好。
并且丁逸这种未被改造好的坏分子,放到社会上去,定然会对别的女性青年造成危害,是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为了其他年青女性的福祉和身心健康,薛宝钗决定以身犯险,感化丁逸,以佛法中的“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大无畏精神,不歧视丁逸,让丁逸这个被改造对象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重新投入到社会生活的健康轨道中来——为这个目的考虑,她自愿做丁逸的女朋友。
就怕其他女青年也有和自己一样的胸怀,也要以身犯险,感化丁逸,那就不好了。薛宝钗心想,不过这样也没事,我会和她们讲道理:总得有个先来后到吧。
但她们要是不讲道理,硬要插队怎么办?
是啊,现在社会上不讲道义的人太多,男女都一样,这点不得不防。薛宝钗心乱如麻。
那就先把丁逸这个堡垒攻下来,插上自己的旗,向众多虎视眈眈的试图入侵者宣示:丁逸是我的。
第九十九章 湿吻
薛宝钗想,到时候丁逸答应做自己的男朋友以后,我一定到锦旗店订一面小旗,上书一个“薛”字,插在丁逸的领子里面,以向她人表明丁逸的归属权。
这样做是不是太女权了?薛宝钗扪心自问。
似乎没有。看京剧时,里面有很多武将,背后都插满了旗,那一定是他的夫人们插在他背后,也是用来显示她们对他的专属权,以防他人觊觎的。这说明这种做法在历史上也是有着光荣传统的。薛宝钗找到了理论依据。
那时候封建社会女子身份卑微的时候尚且如此,现在社会主义社会了,女性的社会地位得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既然那时候都能插,现在肯定也能插。何况,古时候武将的背上插满了旗,而今天只让丁逸在领子里插上一面,境遇已是大大改善,丁逸应当感激涕零才对。
薛宝钗打定了主意,并且做好了做上一面小锦旗的预算,成本就在为丁逸装修的工程里列支,到时候让锦旗店开张发票,写明宣传费即可。反正工程审计的时候不可能关注这些小钱的。
哈哈,丁逸脖子里插着写着“薛”字的小旗招摇过市,如果他知道这小旗竟然还是花自己的钱做的,不得把鼻子都气歪了?这样我就彻底胜利了。这种胜利要比那天在云岭山掐得他鬼喊鬼叫的胜利要大得多了。薛宝钗得意地想。
“但这都是后话,目前最重要的是,先让丁逸主动要求我做她的女朋友。或者,我来要求他做我的男朋友让他来点头认可。最好今晚就能搞定,否则夜长梦多。”薛宝钗想,这么多虎视眈眈的女人环绕在侧,让她没有一点安全感。
她已经注意到酒吧里有不少女人的眼光都已经在围着丁逸在转了。似乎丁逸已经成为她们捕食的一个目标。这些都市女猎人是很危险的。
女色狼、不矜持、狂鄙视。薛宝钗在心里给了她们一句评语。但这种氛围同时也给了她一个感觉:很危险。
自己就在丁逸身边,捕食者的目光就已经在丁逸身上来回逡巡了,如果自己不在的话,这些捕食者岂不是要扑上前来将丁逸生吞活吃了?不行,丁逸这种人显然也不是能守得住的有志青年,遇到这种诱惑岂有不动心之理?今天要先把话挑明了,让他明白自己的身份,以后只属于我薛宝钗一个人,这样,以后就算他遇到了诱惑,至少也有个约束,不能再想三想四了。
今晚拿下。
薛宝钗给自己制订了作战目标。虽然她的目标和丁逸的目标从字面上看似乎是完全一样的,但从实质上分析,达成的效果却天差地别。
她想要得到的是丁逸的灵魂,而丁逸却想得到她的**。
人和人的差距咋就那么大呢?
男人和女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这个问题让社会学家来回答吧。作者大人继续向各位观众讲故事。
话说薛宝钗见丁逸将高脚凳移到了自己的身边,心中暗喜。这样就可以和他亲密接触了,到火候到时,就让他主动提出来,要自己做他的女朋友。
因此当丁逸的手揽向她的腰时,她身体动了动,却没有避开。
她注意到四周个别女猎人失望妒忌的眼神,心中微微有些高兴还有些得意。
“哼哼,和我抢猎物,真是不自量力。今天这猎物注定要姓薛,要属于薛姑娘我了。”她心里想。
服务生已将酒水端了上来,将洋酒打开,又在里面兑了很多绿茶。这种国人发明的饮酒方式虽然遭到了西人的鄙夷,但却很适合国人的口味,略有些甜,就像喝饮料一样,很容易下口。
但喝多了后劲也很大。
丁逸心想:酒助淫/兴。薛宝钗要是喝多了,那今晚把她一鼓拿下就应该容易多了。
薛宝钗心想:酒后吐真言,丁逸如果喝多了,说不定会主动和自己说起,要自己当他的女朋友,这样的话,今天也就将他一鼓拿下了。
两人都心怀鬼胎,都想将对方灌醉,在嘈杂的音乐声中对饮了半天,都发现了同样的一个问题:对手还是蛮能喝的嘛。
洋酒喝了大半瓶下去了,丁逸只是略微有一点点感觉而薛宝钗看起来也只是略有醉意。离她醉后忘形失态还差得远呢。
丁逸的酒量本身就不错,后来因为在监狱大学里严格禁酒,虽然丁逸和侯大拿等人在监狱大学里属于特权阶层,虽然能想唱就唱但绝不可能做到想喝就喝的这种优质生活状态,因此丁逸在监狱里少喝了不少酒,造成了他出狱后的严重胃缺酒状态。所以他在出狱后他暗下决心,决定把失去的一切都补回来。
出狱后,丁逸头悬梁锥刺股地苦练酒量,终于在刺断十数根铁锥、屁股被刺出数千个血点以后,酒量有了大幅度的提升。不过如果他知道所谓锥刺股是刺大腿而不是刺屁股的话,或许他会对出版成语辞典的出版社提起民事诉讼,以警示他们不得误导读者。作为一个严肃的出版社,应该在头悬梁锥刺股这个成语的后面打上个括号注明股指大腿嘛,这样的行为才能称得上是一种严谨的治学态度、对读者负责嘛。
幸亏丁逸的房间里没有横梁,所以他并没有“头悬梁”。要不然他在练酒量的过程中,真的用绳把头悬起来,在酒多的情况下,很可能会发生严重的人身意外,第二天被人发现他自缢身亡的话,还以为他因痛恨自己没被改造好而自绝于人民呢。
所以说,知识就是力量,甚至知识就是生命。因为丁逸不知道锥刺股是用锥子刺大腿,所以就造成了误伤自己臀部的后果;因为丁逸不知道头悬梁是把头发悬在梁上而不是把头悬在梁上,所以丁逸就有自缢身亡的潜在危险。因此作者大人在此奉献众位读者多读些书,多学点知识,成为一个有文化的人,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以上那一段话是公益广告。
有人会问作者大人,公益广告有用吗?作者大人会告诉他们,公益广告就像是一盏明灯,照亮你心灵中的黑暗角落。要是还有人问,什么样的灯能够照亮我们心中的黑暗角落呢?作者大人会向他们推荐黑灯瞎火公司生产的点不着牌白炽灯。点不着牌白炽灯,如果点不着,那是因为没有电,只要有了电,那一定还是点不着。因为白炽灯是用开关打开的,而不是用火柴来点的。如果点着了,那样的产品是蜡烛而不是白炽灯。说到蜡烛,作者大人还代言一种……
对不起跑题了。作者大人向大家苦笑了一下,心说现在广告约太多,虽然每条广告费用不多,才三毛多一条,但聚沙成塔集腋成裘,总是能聚少成多的嘛。但占用公益广告时间做商业广告那就不对了。
为了挽回影响,作者大人打住了继续向大家推销“暗无光”牌蜡烛的想法,继续跟大家讲故事:
丁逸苦练出来的酒量,今日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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