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一下,吐一下先。
作者大人为自己写下的如此庸俗的语句深深自责并在持续呕吐中。
吐完收工,继续深情地讲故事。
听了这女孩这么说,丁逸的神色突然间变得黯淡了起来,仔细一看,原来是天阴了。所以也不知道他此时的神色黯淡,是天色灰暗造成的呢,还是因为他心情不好所造成的。
“这车不是我父母送给我的。我父母早已经去世了,这车是我爷爷给我买的,是去年我过生日的时候,他送给我的生日礼物。”丁逸道。
女孩觉察到了他脸色的异常,猜想自己触动了他的伤心事,似乎想安慰他,又不知从何说起,于是低声地说了一句:“对不起。”
丁逸恢复了平静,“没关系,他们过世很多年了,我小时候不懂事的时候他们就离开了,我都不记得他们的长相,从小就是我和我爷爷两个人在一起生活。”
车里又安静了起来。两人似乎都不知道如何打破这沉默。
还是丁逸率先说话了,他问道:“你做什么工作的?已经上班了吧?”
“也不算正式上班。”女孩答道。“我现在是自由职业,没事的时候就做一做兼职的模特。比如说车模啊,走走台啊,什么的。”
难怪她身材这么好。这样的好身材的美女不做模特那真是可惜了。
“做模特收入很高吧?”丁逸虽然没怎么接触过这一行的人,对这一行业并不了解,但多少也看过一些没打过马赛克充满了“床啊床啊”叫声的视频,也听朋友说过一些模特并不很洁身自爱,交际圈子很复杂。不知道这个女孩是不是这样的人呢?于是就这样问道。
“还好,就是自己的时间比较多些,自由一些,没事的时候时间就属于自己了,可以做一些自己喜欢做的事。”女孩说。
喜欢的事包括谈恋爱吗?丁逸想这么问。如果女孩回答说“包括”,丁逸下定决心,一定要跟她握手、拥抱并亲吻庆祝,然后会跟她解释道:“我们都属同道中人,都在谈恋爱中,真是相见恨晚啊。”然后再继续和她深情拥抱。
但这样的做法就和传说中的雷锋的形象相差太大了。所以丁逸并没有这么做。
并且他也不敢这么做,他想到和这个女孩拥抱、接吻的场面,只是传说中的意淫而已,目前为止,就算借给他两个胆子,他也做不到这点。
车子在默默地开着。
因为是周日,下午五点多并不是交通的高峰期,所以路上还算好走。眼看再过一个路口,车子就要驶到“千杯不醉”茶社了。
丁逸很想知道她的联系方式,和她交谈了这么一会,觉得她对自己也有好感。是否要问问她叫什么名字?以后怎么联系?如果再不问就没机会了。但因为他截止到目前,他还不是一个随便的人,所以他犹豫了一下,不过最终还是问道:“改天约你出来喝茶啊,好不好?我叫丁逸,‘丁’是丁逸的‘丁’,‘逸’是丁逸的‘逸’,丁字是哪个丁字、怎么写,想必大家应该都知道,肯定不是钉子的钉,也不是图钉的钉,更不是钢钉的钉,而是没有偏旁的最简单的那个‘丁’,这么简单的一个字,从侧面反映出我不爱张扬简约低调的性格,而逸是哪个逸字,不是一二三四的一,也不是小心奕奕的奕,更不是亦步亦趋的亦,而是玉树临风大义凛然临危不惧潇洒飘逸的那个‘逸’字。你叫什么?”
看来那女孩对他印象果然不坏,很爽快地就告诉了他:“我叫谢薇,‘谢’是‘谢谢你’的谢,‘薇’是冰清玉洁白玉无暇窈窕淑女美丽蔷薇的‘薇’字。我的号码是——”,她报给了丁逸一串阿拉伯数字。
因为涉及当事人**,所以作者大人并没有把她的这个号码记录下来写在本书的内容之中,否则以目前色狼当道满大街色狼横行的情况,想必谢薇的手机肯定被人打爆了。
丁逸把那串数字念了出来,又默记了两遍,将它牢牢地记了下来。这种认真默诵的态度,可比他在学校读书时用心多了。
这时候车子已经驶到了“千杯不醉”茶社的门口了,丁逸靠边把汽车停了下来。
“到时候打你电话啊。”他眼看着谢薇下了车,笑着对她说。
谢薇回过头来,向他甜甜地笑了一下,做了一个打电话的手势,然后和丁逸挥手再见。
丁逸看着她走进了茶社的门口,微笑着回味着这女孩的面容,把她的号码存进手机,又笑咪咪地想了一会,缓缓地开动了汽车。
第八章 方然
看得出来,方然今天的情绪很好,始终是面带笑容。
“告诉你一件事。”她刚一坐进丁逸的车里,就笑着对他说。
“什么好事啊?”丁逸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很高兴,不知道有什么喜事会让她如此开心。
“我爸终于答应帮我买车了。”
方然的父亲是一家企业的老总,平时对她很是娇惯,方然一直想买一辆自己的车,但对这个要求,她父亲始终没有同意,认为她还在读书,平时车接车送,要有急事她可以自己打车,没必要买辆自己的车子。再说,他一向都教育方然说:“低调低调,做人要低调。”
看来低调的他还是没有禁得住高调的方然的软磨硬泡,最终没有经受住严峻的考验,还是做出了让步。
“不错,果然是个好消息。”丁逸敷衍地笑了一下。他的脑海里,还在回想着和谢薇经历的那短短的一刻。这女孩留给他的印象太深了,他在想着,什么时候该打她的电话呢?
方然却没注意到他心不在焉的态度,问道:“你工作的事情怎么样了?”
说到这种烦恼事,丁逸的情绪明显不高。“简历投出去了几份,也面试了几家外企,还在等消息呢,但是收入都不高,没什么意思。”
虽然只是和爷爷两个人生活,但丁逸可以说家境优越,爷爷有极大的一大笔积蓄,又很宠爱他,所以丁逸的生活一直过得很滋润,当然没有什么生活方面的压力。
这些企业开出的薪水,还远不如他每月的零用钱多,因此丁逸对马上参加工作的兴趣并不大。他并没有做好参加工作的准备。
要不然我自己开个公司。他曾经这样想过,但具体该做些什么,他也没有更深一步的想法。
他的做法多少有些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方然对这个丁逸不感兴趣的问题也没再追问下去,开始谈起了他们晚上要去的饭馆:才开张,是一家越南菜的餐厅,老板据说是越南人,听说口味很正宗,那里的蔗虾很有名,环境也很好。
写到这里,作者大人暗自叹了一口气,心说为了描写他们的就餐这一微不足道的情节,还要到网上去搜越南菜的菜式,虽然用心做功课的态度值得称赞,但仅仅为了描写就餐的这一情节就浪费了这么大把的时间,实在是一件收入与成本极不配比的事,得不偿失啊。
平心而论,餐厅的环境还真是不错,灯光柔和,音乐的声音也不吵,看起来很舒适,很适合情侣到那里小坐。
侍者招呼丁逸和方然坐好,奉上了菜单,他看了丁逸和方然一眼,恭敬中带有些景仰的神色,这个眼神就像是一个才开始习武的小子看到了武林盟主,神雕侠侣,杨过和小龙女一般,充满了崇敬。
这样的俊男美女当然很惹眼,也很般配,对这样仰慕的眼神丁逸早已习惯,但多少也有些得意。“低调低调。”他对自己说。
如果我和谢薇在一起,是不是会更般配?丁逸想。
丁逸点了这个餐厅几道经典的菜式,根据侍者的推荐,又点了越南产的糯米酒。
方然酒量不太好,但和他出来玩,偶尔也喝一点,丁逸的酒量却比她大得多。
要不是开车的原因,区区一瓶白酒也不在他的话下,更别说酒精度不高的糯米酒了。
方然叮嘱他不要多喝。“最近警察查酒后驾车,查得很严,你少喝一点哦。”
在方然面前,丁逸可比在谢薇面前能言善辩得多了,他笑了笑,开玩笑地说道:“我不能多喝,那你多喝点吧,既然今天你心情那么好。不过,不能酒后乱性哦。”
方然看了他一眼,娇媚地笑了一下,回想起了什么,道:“那天要不是因为我喝多了,我们今天还走不到这一步吧。”
“算了吧,那是你蓄谋已久的阴谋,不过是倚酒三分醉罢了,什么喝多了,全是托辞而已。”丁逸嘿嘿笑了两声,一点没给她留情面。
方然和丁逸同校,丁逸比她大一届。
在学校里,丁逸是校篮球队的主力,经常参加本市各学校间的篮球联赛,而方然则是啦啦队的队员,也是啦啦队里最引人注目的一个。
丁逸在篮球场上并不算太高,只有1米89,比起姚明来,那是差得太远了,比起奥尼尔,也是差了不少。他想起某次NBA球星与球迷在赛事中发生肢体冲突最后形成群殴后,某涉事球星事后气愤地对媒体说:“你想想,这些1米八几的小矮子(指与他们发生冲突的球迷),他们敢在大街上对我们如此嚣张吗?”言下之意为:在球场上这些球迷自以为自己是上帝,所以为所欲为,以他们这么矮的身材,才1米八几而已,还不到我的肩膀高,他要是敢在大街上朝我这样两米以上的巨人扔椅子,我不把他的屎打出来才怪。
丁逸在电视上看到这样的访谈,立即陷入了深深的自卑当中。原来自己在这些两米以上的高人面前,只能算是一个小矮子。
虽然对于常人来说,这已经是傲人的身高了,但对于职业和半职业的篮球选手,这样的高度只能说是一般般。但由于丁逸技术出众,身体协调能力强,除了得分能力很强以外,传球准确犀利,经他手传出的球往往很轻易地就突破了对方的防线,是球队的一个主要进攻点,这也是他受人关注的原因。
作者大人又叹了一口气,心说为了吸引篮球爱好者,作者大人又硬为丁逸安上了会打篮球这一体育技能,可见是媚俗严重,为了市场而对市场曲意奉迎,实在是没有原则啊。
不过丁逸爱好打篮球,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他有如此身高的原因,也不算是刻意地迎合市场,想到这里,作者大人的心里多少好过了一些。
丁逸受人关注的另一个原因,那就是他俊朗的外表,这样的外表,尤其容易受到女生的青睐。
他如此俊朗的外表,首先第一应该感谢的,自然是作者大人了。
学校里,男生们在评选校花,系花,女生们也在评选十大帅哥。因为作者大人的厚爱,丁逸自然排名十大之首——这是后来方然跟他说的。丁逸得知这一结果后只是很谦逊地对她说了一句:“高处不胜寒,这些都是些虚名,就像过眼的云烟一样,无所谓的啦,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谦虚使人进步,失败是胜利之母,所有的这一切,全是作者大人的功劳。”
可见丁逸还是一个懂得感恩的人,就像获奖歌手在颁奖礼上总是要XTV、YTV一样,没有这些X、YTV,就不会有他们所获得的奖项,所以他们要感谢这些TV;同理,没有作者大人的创作,也不会有丁逸如此完美的形象,作为一个知恩图报的人,丁逸说一句“全是作者大人的功劳”,这也是理所当然的。
方然进啦啦队的目的就是因为丁逸。有天她经过篮球场,正看到丁逸在场上挥汗如雨地打球呢,她的眼光一下就被丁逸的身影吸引了过去。可以说她一眼就看上了这个帅哥。
俗啊,作者大人叹了一口气,心说又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
她对丁逸的一见钟情就像丁逸对谢薇一样,只不过丁逸对方然却没有一见钟情的感觉。
即使方然也是一个绝色大美女,走在街上的回头率几乎达到百分之百,但起初丁逸对她并没有特别的感觉。
所谓特别的感觉,在丁逸的心中,就是触电的感觉,还是10万伏高压电的那种。
由于丁逸对物理知识不求甚解,所以他也不太清楚自己触了10万伏高压电的后果是直接从潘安变成了焦炭,正因为他不知道这个事实,所以才无知者无畏,才导致他希望看到自己一见钟情的女孩时的感觉像触了10万伏高压电一样,也算是很搞笑的一件事了。
在方然第一眼看到丁逸时,当时丁逸还守着他纯情的底线——找到自己一见钟情的美女,和她谈恋爱、结婚、幸福地生活,从一而终,不和其他的那些自己第一眼看上去没有触电感觉括号电力标准为10万伏高压电收括号的女性纠缠。
在丁逸还算纯情时,他的这一想法竟然和爱读言情小说的女生们没什么两样,颇有些琼瑶情结,也算是丢尽了大老爷们儿的脸,不过,人毕竟都曾经年少过,都曾经有过理想,所以也都曾经痴傻过,作者大人既然自称是大人,也就大人有大量地原谅了他。
和方然一起经过球场的女同学看到方然花痴般地盯着丁逸看,就告诉方然道,这就是有名的校队篮坛超级大帅哥,姓丁名逸是也。很多发情女性看到他的第一眼,也和方然当时的反应完全一样,所以方然那里失态的举动,在她看来并不可耻。
“虽不可耻,但是可悲啊。”那同学这样说。“又有一个女人春心荡漾了。”
方然的心思在看到丁逸的那一瞬就活动开了,她在考虑着以后如何接近这位帅哥,并最终将其纳为己有。但似乎还没有什么机会,丁逸和她并不是一届的,丁逸比她大一届,平时基本上没什么理由和他接触。
不久后方然听说学校篮球啦啦队要招收新队员,真是上天有眼,天助我也,感谢作者大人。她想也没想就去报名了。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机会来了就要抓住,这是方然的做人准则,和丁逸含蓄内敛的闷骚型性格完全不一样。
第九章 得手
如果能加入啦啦队,和这帅哥接触的机会当然就多得多了,自然追上他的机率也会显著增大。
方然以前学过舞蹈,基本功很扎实,加上身材又很好,相貌也出众,所以很轻松地就在众多侯选女生中脱颖而出,如愿以偿地加入了啦啦队。
啦啦队和篮球队并不在一起训练,所以接触丁逸的机会并不象方然想象中的那样多,但比起其他那些只能在场下看比赛并仅只能对场上队员评头论足只能干过过嘴瘾的其他广大女生,当然是不可同日而语了。
每次和其他校队比赛的日子,是方然最期待的日子了,因为这样她就可以和丁逸近距离接触。但是也只是和他偶尔地说说话,为他鼓劲加油。
想追丁逸的女生很多,丁逸和她们都保持一定的距离,他对方然也是一样,除了对她偶尔地多看几眼外,丁逸并没有更多的表示,这和他的闷骚型而非明骚型性格有关。
这也和他的理想有关。
他对方然并没有一见钟情的感觉,尽管许多男人都对方然有这种感觉,尽管方然是丁逸迄今为止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但说实话,丁逸见到她时,并没有那种10万伏高压电的感觉。
他是一个很骄傲的人,甚至有些矜持。私下里,女生都这么评论他。虽然看出了方然的想法,他却没有给她任何机会。他对方然是有好感的,觉得这个美女看起来真是舒服,但也仅此而已,并没有给他那种一见倾心的感觉。对其他很多漂亮女孩也是一样。
他从来没有主动追过任何一个女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