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流氓丁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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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流氓丁逸- 第2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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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个成功的企业家,丁逸对行贿早有了丰富的实战经验,知道杀手兄所说的“你们的钱……我是不该拿的”这句话,一听此句话里的省略号,就知道他的态度不坚决,丁逸知道这是受贿者在接收贿赂时通常的状态,所谓半推半就,首先要假装“推”一下,然后才能“就”。行贿者千万不能被受贿者假意的这么一“推”的动作给蒙蔽了,如果真的就顺水推舟不给了,那就后果严重,比起直接不给还严重——直接不给的话,还可以理解为不懂人情世故,而做出要给的态度,然后在受贿者假意的推让之下就果然不给了,那绝对会被理解成在和对方玩江湖,搞社会经验,“竟敢逗我玩?”那本来不给钱能办成的事也绝对会办砸了,换成丁逸贿赂杀手兄这一情况,如果丁逸听说杀手兄号称“你们的钱……我是不该拿的”,那就信以为真,就真的不给他钱了,导致的后果自然是杀手兄恼羞成怒,“连杀手你都敢寻开心?还想不想活了?”本来是按照《杀人合同》,他只需杀掉丁逸和薛宝钗其中的一个,现在主动自觉地超额完成任务,两人一起都杀了,那就亏大了。

    所以丁逸不仅要把钱给他,还要说服他心安理得地将这些钱收下来。

    不过丁逸常做这种事,所以驾轻就熟。

    “你很辛苦,这我们都知道。”丁逸道:“像你这么恪守职守操守的杀手是不多了,所以我们对你是很敬佩的。这笔钱,并不是有其他的意思,只是我们对你所处的这一行业的敬意,不小意思,不成敬意,你就笑纳了吧。”

    “传出去似乎不太好……”杀手兄还在犹豫不决。

    “其实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现在只有在场的三个人知道,没有第四个人知道,你不会说,我们当然也不会说,所以你放心,尽管收下,不会有其他人知道的。”丁逸娓娓劝解道。

    “是啊是啊,我们绝对不说。”薛宝钗也保证道。

    “看你们说得这么诚恳,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却之不恭,那我就收下了。”丁逸为杀手兄准备了足够的台阶,杀手兄突破了自己的职业操守,准备收钱了。

    丁逸心中暗喜,一个愿意收钱的杀手,就是一个能够买通的杀手,只要有足够的钱,那就能买通他,让他中止任务,供出幕后黑手,甚至来个反杀人,不履行原《杀人合同》的约定,重新与丁逸签订一份新的《杀人合同》,将原雇主作为新合同的标的给杀了,这也是有可能的。

    “那我来把钱拿给你。”丁逸自告奋勇,接过薛宝钗手中的钱,与自己手里的钱并在了一起,准备走上前去,交/给杀手兄。

    杀手兄道:“且慢。”

    眼看杀手兄已经说服了他自己准备要接钱了,怎么又横生波折,又来了句“且慢”?难道他又有了其他的主意?

    “怎么了?”丁逸问道。

    “既然你们那么诚心,对我们杀手行业充满了敬意,这才给我钱,我代表我们行业把钱收下,这也是可以的,但是,在收钱之前,我要约法三章,如果你们同意的话,我就把钱收下来,如果你们不同意,那我就不收你们的钱,先把你们都杀了之后,再把你们的钱抢过来,你们看这样行吗?”杀手兄很有原则。

    丁逸气得都不知道以什么样的形式才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气愤,几乎要变成火箭飞上天去,但因为本书不是科幻小说,所以丁逸自然就没能变成火箭,仍然留在地上无奈地面对着这一杀手。心想这个杀手简直是个神经病,居然问出这样低能弱智的问题,还约什么法三什么章啊?还问他们同意不同意,他这么问,丁逸和薛宝钗两人能不同意吗?不同意两人都得死,同意了至少还能活一个,谁敢不同意?所以丁逸和薛宝钗都做很高兴欢欣鼓舞充满朝气状,兴高采烈地说:“同意,我们当然同意。”

    “我还没开始约法三章呢,连我要约什么法你们都不知道,你们同意个啥?不要怕,我遵循自觉自愿的原则,我不会强迫你们的。”杀手兄很讲道理。

    “那你就开始约法吧。”在丁逸的心里,他恨不得拿酒吧里的那种飞镖,一镖一镖地飞到这杀手的身上,在这杀手身上扎上几千几万个小窟窿,不扎死他也痛死他,不痛死他也吓死他。但表面上当然不能将他的刻骨仇恨表现出来,只能微笑地对这杀手道:“你这么讲道理,估计你约的法也是很讲道理的法,所以不必听我们都同意,但你既然要约法给我们听,我们就洗耳恭听。”

    杀手兄道:“约法一,你们给我的这笔钱,是给我们行业协会的,不是给我个人的。我代表杀手行业把这笔钱收下,并代表行业协会把这笔钱给花掉,是你们与杀手行业协会之间的关系,与我个人无关,这一点你们同意不同意?”

    “同意,同意。”丁逸和薛宝钗都表示同意。

    “约法二:既然这笔钱是我代行业协会收取的,与我个人无关,那么我就要仍然履行我的《杀人合同》,在你们两个人中间,我必须要杀掉其中一个人,你们同意不同意?”

    “同意……”丁逸刚条件反射地说了“同意”,立即就反应过来,觉得自己同意错了,如果他和薛宝钗给了杀手兄钱,而他仍然要杀掉两人中的一个人,那何必要给他钱呢?给钱还是要杀一个,不给钱仍然要杀一个,老子还给你钱,不是神经病吗?还不如捐给慈善机构,于是丁逸斩钉截铁地改口道:“不同意。”

    “我刚才说了,如果你们不同意,那我就把钱抢过来,再把你们全部都杀掉,而如果你们同意,我只杀你们其中一个人,所以请你再确认一下,到底是同意还是不同意?”杀手兄很有礼貌地提醒道。

    “……同意。”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实力决定一切,虽然擅长猴拳,反应敏捷,身体素质高于杀手兄,但在现在这个环境下,丁逸的实力却明显差于不会猴拳却持有枪支的杀手兄,目前来说,因为拥有了杀人于瞬间的枪支,所以杀手兄的实力就强,所以他就处于支配地位,丁逸和薛宝钗没有枪支,就处于被支配地位,被支配地位的人只能屈从于支配地位的人,在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情况下,牺牲一个人划算还是两个人都牺牲划算,这笔账丁逸还是会算的,所以昧着良心不得不同意了。

    “同意就好。”杀手兄点了点头,表示对丁逸的识时务者为俊杰的行为的赞赏,继续约法道:“约法三:……”

    丁逸和薛宝钗无奈地准备听杀手兄约法三章中的第三章究竟是什么。

    “约法三……约法三……”杀手兄像是遇到了什么障碍,连念了几遍“约法三”,忽然停了下来,约不下去了。

    由于丁逸现在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拖延时间,所以他也不会催促杀手兄,但薛宝钗却不知道这一情况,眼看杀手兄“约法三”重复了好几遍,却一直没约出来,好奇心起,于是问道:“约法三是什么?”

    杀手兄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道:“约法三是什么我暂时还没想出来,所以就改成约法两章吧,我的约法两章结束了。”

458

    “约完了?”丁逸道:“你约完了,我们都同意,那我现在可以把钱送给你了吧?”

    听杀手兄刚才约法两章的意思,他收了钱,仍然要杀掉丁逸和薛宝钗两人中的一个人,属于那种收钱不办事的人,丁逸就下定了决心,与其任人宰割,不如抓住机会出击,趁把钱送到杀手兄手上的时候,展开自救行动,击倒杀手兄,把枪抢过来,摆脱这一困境。

    丁逸这么想,杀手兄也早有所料,道:“你不准过来,让薛宝钗把钱交/给我。”

    见杀手兄有所准备,丁逸也无可奈何,只得将钱交/到薛宝钗的手上,薛宝钗拿了钱,走了几步,来到杀手兄面前,战战兢兢地将钱交/到了杀手兄手里。

    丁逸很想趁这个机会扑上前去,夺过杀手兄手里的武器,但见杀手兄十分警觉,小眼睛警惕地瞄着丁逸,丁逸知道现在强扑过去,是一件很危险的行动,弄得不好就鱼死网破,成功率不高,所以就放弃了这一举动。

    杀手兄一边瞄着丁逸,一边接过了薛宝钗递过来的钱,捏了一捏,又拿了过来,放在鼻子底下深情地闻了一下,做无限陶醉沁人心脾状,将钱装入了裤子口袋。

    “好,OK。”杀手兄拿到了钱,很是满意,道:“钱已收到,你们对杀手行业协会的尊敬我也体会到了,我代表杀手行业协会向你们表示感谢。时间宝贵,日月如梭,我们该办正事了。丁逸,你现在做一个选择,是你死呢,还是薛宝钗死?”

    眼见自己的命运竟然掌握在丁逸的口中,薛宝钗自然不服,虽然害怕,但再害怕也要表达出来,大声道:“凭什么让他来选谁生谁死?我的命运我做主,怎能由他来决定?这不公平。”

    杀手兄道:“我说公平就公平。”

    薛宝钗道:“你怎能这么不讲理?”

    杀手兄道:“我手里的枪就是道理。”

    薛宝钗道:“你……你……你这个无赖。”

    杀手兄道:“我就无赖就无赖,你能把我怎么着?”

    薛宝钗道:“你卑鄙!”

    杀手兄道:“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卑鄙怎么了?”

    薛宝钗道:“卑鄙的人死后上不了天堂,会被打入十八层地狱……”

    杀手兄道:“十八层地狱里的人太多了,热闹,多好啊。要是进天堂,上面一个人都没有,即使叫上上帝,连一桌麻将都凑不齐,那岂不是要把我寂寞死?”

    薛宝钗道:“女士优先,你有没有绅士风度?所以你不该让丁逸选,而是让我来选。”

    杀手兄道:“俺们那疙瘩,对女人的态度就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一天不把老婆打上个十顿八顿,就不叫大老爷们儿,哪里有女士优先这种说法?”

    薛宝钗道:“不尊重女人的男人不叫男人。”

    杀手兄道:“我们那疙瘩,男人就不叫男人,叫大老爷们儿。”

    薛宝钗道:“粗俗。”

    杀手兄道:“粗俗才是男人,哦不,是大老爷们儿的正宗作派。”

    薛宝钗道:“无聊。”

    杀手兄道:“哪个男人不无聊?有聊的还叫男人吗?不是女人就是人妖。人是人他妈,妖是妖他妈……”

    薛宝钗道:“我懒得理你……”

    杀手兄道:“你理我我存在,你不理我,我依然存在,所以不管你理不理我,我都不以你意志为转移地持续存在……”

    “……”

    “……”

    两人滔滔不绝地斗嘴了几百个回合,仍然是不分胜负,果然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看来要是继续再斗嘴斗上三天三夜,也看不出来谁的功力更深一些。

    丁逸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拖延时间,眼看两人拌嘴,本来应该是他求之不得的好机会,拌嘴拌得时间越长,给丁逸的手下和警方所留的时间就越充裕,他们赶来救援的机会就越大,所以对他们的拌嘴,丁逸本应是隔岸观火,乐见其成的,但一男一女,你来我往,说的都是这些没什么意义的话题,丁逸初听时还算新鲜,听得时间长了,就有些审美疲劳了,再长一些,就成了折磨,两人嗡嗡不绝的声音回荡在丁逸的耳边,虽然分贝不高,但也非常地烦人,丁逸头痛欲裂,无奈之下,开始了他的忍耐工作。

    但忍得了一时,忍不了一世,两人这么拌了十几分钟的嘴,丁逸觉得像是有一个世纪这么长,所以丁逸终于忍无可忍,高叫道:“别吵了!”

    两人都惊讶地看着他,薛宝钗首先反应过来,道:“等一下,我非把他辩得服气了不可。”

    杀手兄不屑道:“在我有生之年,从来没见过有活着的人能辩得过我。”

    薛宝钗不以为然道:“你的辩论本事真的有这么大?我才不信,难道真的没有一个活人能辩得过你?胡吹什么大气?”

    杀手兄得意洋洋地道:“我哪里胡吹大气了?我最大的优点就是从来不胡吹大气。能辩得过我的人都被我当场杀了,当然没有活人能辩得过我了。”

    薛宝钗:“……”

    杀手兄兴致勃勃道:“我们继续辩,和你辩论了这一会,撩起了我的辩兴,真是畅快,来来来,再来辩个三百回合……”

    薛宝钗:“我……我实在想不出什么词来了,看来还是你的辩论水平高啊。”

    杀手兄道:“再想想,不行再给你几分钟休息时间,我们今天一定要辩出一个高下出来。”

    如果辩赢了他,会被他当场杀掉,薛宝钗当然不能再跟他辩论了,于是道:“你的辩功是百年不遇,千年罕见,万年的老鳖,哦……对不起,我一说到千年、万年这两个词,就想到了‘千年的王八万年的鳖’这一成语,所以就脱口而出万年的老鳖,这是条件反射,不是故意的啊,你其实是百年不遇,千年罕见,万年难求的奇才啊。”

    见薛宝钗不再和自己辩论了,杀手兄索然无味,打了个哈欠,转向丁逸,道:“你想好了没有?到底该谁死?”

    眼见已经过了二十几分钟,丁逸的手下和警方仍然没来,丁逸心里焦急万分,心说这些人平时不训练,关键时刻就办事拖沓,效率低下,又怪刚才自己不该打断杀手兄和薛宝钗两人的辩论,应该让他们继续辩下去,虽然头痛欲裂,但却不致于现在就到让他决定两人的生死,他以切身体会理解了“小不忍则乱大谋”这一成语的深刻含义,但后悔也来不及了,只能自己想办法继续拖延时间,于是道:“我有一个疑问,杀手兄你能告诉我吗?”

    所谓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短,杀手兄既然拿了丁逸和薛宝钗的钱,对丁逸和薛宝钗的态度自然不能太过于生硬,于是道:“你有什么疑问?”

    丁逸道:“我就想问一下,要在我们两个人中间杀一个人,究竟是谁安排你干这种缺德带冒烟的事的?”

    杀手兄道:“你在上文中就应该已经知道,我是一个有原则的杀手,既然是有原则的杀手,就不会做出违背杀手行业规范的事情出来。杀手行业规范规定,一个职业杀手,是不能向他人告知雇主姓名的,所以我不能告诉你。”

    “那这样吧。”丁逸代他出了一个主意:“你不用告诉我他的姓名,就采用我问你答的方式,你只要回答‘是’或‘不是’,那就行了,这样就不算你告知我雇主姓名了,是我猜出来的,不是你告诉我的,这样就不会违背了杀手行业规范了,你看行不行?”

    杀手兄想了想,觉得按照丁逸的这种说法来做的话,自己只需回答“是”或“不是”,即使丁逸猜出来是谁主使的,的确也不能算是自己告诉他的,就不算是违背了杀手行业规范了,于是同意了丁逸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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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逸问:“这个主使人是男的吗?”

    杀手兄道:“不是。”

    丁逸的这个问话很科学,一下子就把候选范围缩小了一半,从全人类这个极其庞大的范围缩小到全人类中的全体女性,因为杀手兄的回答是主使人不是男性,既然不是男性,那就说明杀手的这个雇主是个女性了。

    但诸葛一生惟谨慎,丁逸的谨慎精神也不输于诸葛亮。虽然主使人不是男性,但也不能就简单粗暴地判断主使人就是女性,雄性动物就不能称之为男性,外星生命也不能称之为男性,为了使自己的判断更为严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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