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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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之剑- 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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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

    【杜兰达尔】:那是一把拥有银色剑身,金色十字剑锷的圣剑。法国伟大英雄诗歌《罗兰之歌》中主人公,查理曼大帝手下十二骑士之首圣骑士罗兰所配的圣剑。

    拥有三项奇迹,即使所有者的魔力用尽其锋利度也不会有丝毫下降的辉煌之剑。跟亚瑟王的石中剑一样被锻造得无比华丽,也是权威的象征。

    【达瑟汀】:北欧神话中丹麦王赫格尼拥有的诅咒之剑。此剑带有招致破灭的强力诅咒,持有者全都会步向死亡,同时相传这也是把“一旦被拔出就不夺人命不归鞘”的魔剑。

    在围绕女神弗蕾亚的故事中,丹麦王赫格尼因为此剑的诅咒而与撒拉森王赫定展开了那场著名的“永恒之战”。

    ……

    以上林林种种,竟然有近千件b级宝具器魂可供挑选。

    听说过的,没听说过的。

    饶是以马丁的见多识广,在这一刹那当中,都差点闪瞎了氪金狗眼。

    马丁注意到了一个特别的说明器魂的重塑,只是为一件相应的宝具重塑相应的模型,必须为其注入对应的传说,宝具才会成为真正的宝具。

    “这是还原了其材质,还要加入足以让吟游诗人传诵千古的故事么?”

    考虑归考虑,但马丁很快决定了自己要选出的宝具器魂了。

    某种意义上,马丁几乎没得选。

    因为吉尔伽美什的确是个收集狂不假,但他本尊也是一个完美主义者。曾经拿过ex级宝具的他,断然无法接受自己在这个世界的第一件宝具是件b级货色。

    也就是说,马丁现阶段只能为加尔或者希尔薇弄出宝具器魂。

    马丁笑了,嘴角有着嘲弄与无上的傲然,他下巴抬起,脸微微朝天。

    “真是有趣!打不过我,就想用这样的方式增强自我。好吧,巨人,我给你一个机会!降服与我,否则我就赐予你永恒的死亡”

    巨人听懂了,但他的反应却是……愤怒!

    “嗷!”巨人发出了一声雷鸣般的咆哮,他自己举起右手,朝向天空。他居然想以自己的力量吸引空气中游离的血腥能量。

    不得不说,这有点扯淡,但他的确成功了,起码是一部分。

    毕竟兽人萨满的血祭本来就是给他的。

    “嗷哦哦啊哦啊哦!”伴随含糊不清的嚎叫,巨人借助血祭剩下的力量,开始吸收周遭游离的兽人灵魂与鲜血。

    他的身躯以肉眼可见的幅度产生了变化。本来已经无比雄壮的肌肉开始如波浪般涌动,粗大的血管好似老树的根须浮凸在肌肉上。整个身躯居然进一步变大着。

    他双目尽赤,血红色充满了整个眼球,已经找不到一丝白地。

    加尔和希尔薇同时停下,不知该抢攻还是该怎样。

    就这时,马丁纵声大笑:“哈哈哈!有趣!这样吧,加尔,我想也是时候打赏你一点东西,当做对你忠义的回报。你过来把枪给我。”

第153章 想省点金币都不行

    加尔并不知道马丁在搞什么,出于对马丁的忠诚,他还是毫不犹豫地一连几个大跳,迅捷地来到马丁面前,单膝跪下,双手平举长枪,高举过头递给马丁。

    马丁瞥了一眼巨人的变化,把视线放回到加尔身上。

    “如果可以,我想给你一个更正式的授予仪式。但战士的价值永远只体现在战场上,现在就是你证明自己的时候了。我把这个器魂赐予你,你就用巨人的心脏,来完成这把只属于你的魔枪吧!”

    魔枪!?

    加尔有点讶异,他很难理解,为什么马丁会有点莫名其妙地弄到了一把魔枪的器魂。

    他只能确定,在这个连优秀等级武器都相当稀缺的时代,一把能被成为是魔枪的器魂,是何等的稀有珍贵!

    加尔深深地低下头:“我是少主一手提拔的,我现在的生活和地位都是少主赐予的。如果少主认为我适合以魔枪去战斗,那就这样好了。我没有异议!”

    “很好!”对于这个诚挚的回答,马丁也在感慨。

    若是在和平年代,人的心思也越多越复杂。在这种连生存都异常艰难的年代当中,一点一滴的恩惠,都可能换回一段忠犬似的忠诚。

    马丁郑重道:“我就赐予你【穿刺之死棘枪】的器魂!到底这个器魂是否能像原版那样成长到那个地步,就看你的表现了。不过我想,一个巨人的心脏,会是很完美的首杀祭品。”

    说罢,马丁将悬浮在手上的那团血腥之气,往本来就猩红的枪杆上一抹,从枪尾抹到枪头最尖锐的锋芒。

    忽然间,不光是加尔,连马丁都清晰感觉到这把原本勉强只够得上优秀等阶的金属长枪,一下子有了生命!

    那是灵魂的共鸣,那是一杆宝具长枪的新生。

    马丁不知道,在他依照吉尔伽美什的记忆,重塑【穿刺之死棘枪】的器魂后,最终这柄融入了器魂的长枪,是否能进阶到原版那种逆转因果的地步。

    显然这会是一个很好的实验。

    加尔感受着长枪对他心灵的反馈,感受着那份人枪合一的奇妙感觉,整个人进入一种物我两忘的境界。

    直到……

    巨人再次发出了震天巨吼!

    “嗷嗷嗷”巨人的颅骨显然变形了,曾经标准的双眼,因为鼻梁骨的塌陷以及眼眶的变形,赫然变成了独眼。两只小眼消失,组合成一只有水缸那么大的猩红独眼。

    他的体型暴胀到足足十层楼高,几乎他身体进行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能听到他的骨骼和筋肉发出鞭炮似的爆响。

    “吼”

    最特么神奇的是,巨人断掉的那根脚趾头居然长回来了,即便是一根血肉模糊、几乎是怪物级别的指头。

    巨人顿时从跪姿变成了近乎短跑运动员起跑的蹲跪,他巨大的身躯炮弹般射出来,冲着马丁当头就是一拳。

    恐怖的一拳。

    光是拳头砸过来,就有种整栋房子压过来的泰山压顶感。

    大拳头直接砸在相当坚硬的高原石地上,碎裂的石块像是破碎的波浪一般,层层叠起。方圆十米尽是蛛网状触目惊心的裂口,就形同这里经历了一场可怕的地震。

    在【放血者】要塞中,一个观看着这一幕的女子发出了一声惊叫。

    巨人的拳头举起来了,上面没有血,更没有一个金甲男人的尸骸。

    凭着过人的敏捷,马丁和加尔都轻而易举地闪过了这一击。

    区别在于,马丁是一连七、八个后跳,跃出至少二十米开外。而加尔则是顺势而上。

    巨人粗大的手臂,成了他攀登上高峰的天梯,有力的双腿,点在巨人的手臂肌肉上,以暴凸出来的血管为落脚点,加尔竟然一连十几个中跳,顺着手臂扑向巨人的面庞。

    “啊啊啊!”巨人以比之前更猛烈的动作,扭动着自己的身躯。

    别说小小一个加尔,哪怕【美人鱼号】此刻正在巨人身上,估计也会被一下子掀翻。

    加尔自己都很吃惊。

    原本他以为自己会惊慌的,毕竟这是比巨魔还要巨大了五倍的恐怖敌人。巨人可是传说中的超级怪物。偏偏他不光冷静,而且还有一种跃跃欲试的昂扬感。

    他有点迫不及待地想知道,当自己这柄得自血腥竞技场的特殊长枪,在融入主人赐予的器魂之后,会有怎样的威力。

    他的动作变得轻盈,而且毫无多余的动作。

    在外人看上去,加尔简直是在玩杂耍,只要巨人一个巴掌拍中他,马上就会成为一坨连他妈都忍不住来的肉酱。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仿佛穿梭在狂风暴雨当中的海燕,迅捷地以不可思议的动作,穿过了巨人的巴掌,然后如一颗红色的彗星,高速坠下。

    一抹刺眼的红光,划破了虚空。

    从半空中一直连到了巨人的胸膛。

    “噗呲!”清脆的刺入声。

    加尔是如此用力,全力一击之下,竟然把两米长的血色长枪,尽根没入巨人的胸膛。

    毫无疑问,这一击绝对刺穿了巨人的心脏。巨人那声惊天动地的惨叫,巨人猛烈的抽搐的躯体,都在证明这一点。

    然而,以人类的角度去衡量一个从远古时代起就频繁出现在人类的恐怖传闻当中的怪物,那就是搞笑。

    巨人强大到极点的生命力,支撑着巨人进行最后的疯狂。

    他果断放弃了敏捷的加尔,反而不管不顾地冲向了浑身金灿灿的马丁。

    “碰!”一声巨响,巨人的大脚踢中地面上一台被放弃的弩炮。

    凡人难以想象的冲击力,直接将超过一吨重的弩炮像玩具一样踢飞。

    横飞的弩炮在半空中爆散开,击中了百米开外一队倒霉的巴卡利亚步兵。超过二十人被弩炮零件带来的强大冲击撞飞出好几米远,只怕没一个能活。

    剑盾兵们惊叫着,不由自主逃得更远了。

    巨人再次对马丁挥出了他的拳头,他可以感觉到自己生命的快速流逝,如果没有错,这很可能是他生命的最后一击。

    可惜,在他的拳头落下之前,一抹璀璨的金光闪电般横扫而过。

    下一秒,一颗房子大小的巨大头颅冲天而起。

    只听到虚空中,一个幽幽的男音:“娘滴,想省点金币都不行。”

第154章 劈颅氏族之末路

    “哇啊啊!”

    “什么鬼!?”

    “好厉害!我们领主真的是人类吗?”

    “管他呢!圣杯骑士什么的,不照样是非人存在。”

    “对!我们只要欢呼就好!”

    “英雄”

    巨人被杀那一幕,惊动了整个高原上所有人。

    也对,一个身高足足十层楼的巨人直接被斩首,这种惊天动地的事,想忽视都不可能。

    哪怕穿过熊熊燃烧的龟甲战车的火线,在中军的兽人大部队也能清晰看到,巨大的金剑一闪过后,巨人硕大无比的脑袋飞上天空。

    不停打着旋,无比壮美地倾洒着炽热而浑浊的血。仿佛一座大山一样压在人类士兵心头的巨人,就这样轰然倒下。

    十分玄学地,巨人再次倒下时,依然是跪倒在那个双手抱胸的金甲男人的面前。

    这是非常具有史诗感的一幕。

    与传说中的巨人战斗,并战而胜之,上一次发生这样的事,已经要追溯到一千年前人类与兽人全面战争的千年战争时期。

    做到这一壮举的那位,早已被供奉在骑士圣堂里,成为被万千后人敬仰膜拜的存在。

    没想到,巴卡利亚的将士们有幸亲眼目睹,并成为这段崭新传奇的一部分。

    哪怕到了老的时候,他们都能自豪地向子孙们吹嘘:“当年我啊!可是跟随超级英雄、【巨人杀手】马丁*洛林参与讨伐兽人之城格金特的一员。看到悬挂于洛林堡城门口旁的那个巨大的头骨没?那就是巨人之颅!”

    心中的激动与狂喜,简直无以复加。

    人类一方,本来看似已经到了巅峰的士气,竟然像最高明的高音歌手,明明已达巅峰,却又像山路十八弯,当峰回路转之际,赫然发现更高峰正在前方。

    气势,一升再升。

    此刻哪怕最普通的一个巴卡利亚长枪兵,给兽人的感觉都像是在面对一个受训十年,战技无比精湛的冠军骑士。

    更让劈颅氏族兽人大酋长布博尔*彩颅绝望的是,仿佛就是为了卡这个时间节点,两队银盔银甲的巴卡利亚骑士,恰好于此时爬上高坡,来到这个高原战场的两翼。

    如果在平时,布博尔绝对会命令手下发动反冲锋,不给这些骑士有机会在高原边上重编阵型,并发动冲锋。

    冲锋需要距离,也需要时间。

    只要兽人能赶在骑士的战马提起速度之前与其对冲,布博尔有八成把握,讲这些可恶的家伙全部赶到跳山。

    可惜,没有如果。

    十层楼高的巨人战死,就是对兽人士气的最大打击。

    兽人曾经无数次抱怨,为什么自己氏族要养着这么一个大吃货。根本不思劳作,也不打猎。兽人不得不长期为其配备一支由300名精锐猎手组成的狩猎队,以满足这个脾气暴躁的大胃王。

    可是,当到了战场上,兽人的大军在人类的铁皮车阵面前不得寸进的时候,是巨人给他们打开了胜利的道路。

    如果不是这个巨人,或许他们必须以自己的尸体把战车阵前数十米的地方填成斜坡。

    曾寄予厚望的兽人,就这样倒下了。

    这对于兽人来说,无疑是一次信仰的崩塌。

    完全不需要搅乱兽人的阵型了,混沌阵营的劣根性,在这一刻展露无遗。他们自己就乱成一窝蜂。

    无论布博尔怎么高喊,怎么宰杀逃兵,都无法组织大军的溃散。

    逃?

    又能逃到哪里去?

    他们经营过百年的老巢已经被捣毁了。完全可以想象到,人类将在这个山区对所有兽人进行不死不休的追杀。

    大地在轰鸣,那是人类骑士战马的马蹄声。

    没有什么比逃窜的猎物,更容易成为人类骑兵的猎物了。

    两条腿又怎能跑过四条腿呢!

    数百年的积怨,让后半场的战斗成了单方面的屠杀。

    没有招降,也没有抵抗,人类骑士们甚至放弃了昂贵的一次性的长枪,只用巨大的宽刃剑劈下一刻又一颗丑陋的绿色头颅。

    “呜呜呜!”西面的远方,传来了号角声。

    “是我们的号角!”崔斯特的副官惊喜地喊道。

    崔斯特勒马停步,眺望远方,只见在格金特方向上,数面色调截然不同的战旗出现在地平线上:“这是巴登森林、欧涅斯和流克斯行省的联军!?哈哈!简直完美!兄弟们,宰光这些绿皮!”

    不知道马丁是怎么联系的,这时候大家只知道,兽人完了。

    本来只是以一城之力,外加两个王国骑士团攻打格金特,大家都觉得勉强。毕竟历史上,巴卡利亚不止一次对格金特发动倾国之力的大战,可每一次都毁在了后勤上。

    谁知道,马丁竟然节节胜利,以匪夷所思的方式,把堡垒建到了兽人的眼皮底下,耗尽了兽人最后的机动兵力。

    原本基恩国王还想着秋收后,拉大部队来镇场子,帮马丁决战的。

    谁知道,决战提前发生。而且当马丁斩杀巨人之后,一切就变得水到渠成了。

    这一刻,布博尔是崩溃的。

    如果那些蠢货还懂得拼一把,朝着一个方向杀过去,说不定还能杀出条生路来。

    但那些蠢货居然往前冲50米,左转九十度再冲,再左转九十度,继续冲,嗯,回到原来地方,还迎上了撒开四蹄冲过来的人类骑兵。

    数不清的兽人勇士,像秋天地里割下来的麦子,毫无意义地死去了。

    劈颅氏族最后的精锐,就在这片战场上画上了句号。

    “哈哈哈!哈哈哈哈!我是劈颅氏族大酋长布博尔*彩颅,马丁*洛林,跟我一战呀!”布博尔疯了,他挥舞着一把巨大的纯钢战斧,虽然战斧做得很粗糙,但那十足的分量,让这把战斧的威力变得非常可怕。

    过百斤重的战斧,在这个小巨人一样的兽人酋长手中,被舞得虎虎生风。

    一个、两个……十个,起初是几个自诩勇武的骑士冲上去,直接被布博尔连人带马劈成两半。后来是五个金马骑士团的骑士,从五个方向齐齐杀过去,结果布博尔拼着身体被两把骑枪穿刺,一记非常具有震撼感的360回旋劈,将五个骑士的腰身连同五个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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