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倾宸又呆了一小会,见伙计们都精神十足的迎接每一位光顾的客人,货源也比较富裕,就带着绿萝和安仁回家了。
而刚刚从大房回来的卢氏,此时正心里窝火的很。原本她对于女儿出行一趟,无辜被涿州聂家牵扯上就心里极端不舒服,今日又被婆母林老夫人请去,虽然时间不多,但却是气得不轻。
原来,那日林仲仁回来之后,就将聂家舅兄聂苍峰的信亲自送到了母亲手中,原本以为只是一些问候平安的话,没想到在信里,舅兄就提了几句已经用祖传的连身镯订下林倾宸为聂家儿媳妇之事。一面是夫家,一面是自己的娘家,能够联姻,林老夫人又岂能不高兴,原本早就想着叫儿子和媳妇来把这件事挑明了,可是后来因为受了一些风寒,就将此事耽误了下来。眼看着明日就是小年,这就要正式过年了,到时候前来拜访串门子的亲眷好友必定不少,万一这个过继的孙女被哪家的夫人瞧中,结亲的话说出来再回绝可是要得罪人的,所以才请了卢氏过来,将此事摆到桌面上挑明,也断了别人的一些念想。
虽然卢氏不同意这么早就给林倾宸找婆家的,可是经过林仲仁的一番苦心劝解之后,她也想通了。横竖不能留女儿在家里一辈子,与其找一个外面的人,还不如找一个知根知底的,到时候要是女儿在婆家受了气,他们也好为她撑腰,更何况听自家老爷说,聂涵那孩子倒是个沉稳的孩子,如果真如他所说的那样,等明年秋闱高中,倒也是一桩好亲事,只是这么一个貌美如花、知冷疼热的的好女儿被人这样算计了去,她的心里总是有些不舒服。
“夫人,那聂家少爷如何,您也没见过,只是听老爷说是不错,可是要和他结亲的人可是小姐,不如您将小姐叫来,看看小姐是怎么想的?”董妈看着林倾宸长大,心里自然替她着想,反正这事早晚都要让小姐知道,不如现在就提出来,若要小姐实在不愿意,也好早点想办法脱身。
“也对,宸儿虽然年龄小,但事事有主意,早点说出来,成与不成也好让她有个准备,如果她真的不喜欢那孩子,我也不会把她强嫁过去。”卢氏表情微凛,心里盘算着对女儿最有益的做法。
虽然在涿州时,林倾宸就有预感自己是被葛氏给算计了,可是事未挑明,她就当这是笔糊涂账,如今就连祖母都惊动了,可见这件事已是板上钉钉的事了,聂家二表哥秋闱是否高中,那只不过是聂家的缓兵之计,就算到时候二表哥没有高中,自己与他有口头婚约之事也早就被人所知,如果还妄想着自己能干脆利索的摆脱这桩亲事,那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自己穿越到这一世,虽然不知道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但她必须要清醒的认识到,只有融于这个社会和现实,才能够很好地活下去,任何有悖于这一世的行为都会被人视为异类。所以,她早晚得许配人家,有一个后半生都要荣誉与共的家,一个患难与富贵都要相守一生的夫君,几个听话孝顺的孩子,或许还会有几个女人觊觎他的丈夫,但她是决不允许的,这就是她的底线。她可以接受嫁给任何一个人,无论富贵与贫穷,无论美与丑,但她绝不接受多余的女人分享她的丈夫。
想起温文尔雅的聂家二表哥,多看一眼女孩子都会脸红的聂家二表哥,对母亲恪守孝道的聂家二表哥,林倾宸心里一阵叹息,也许这对于自己来说,已经是不错的了,谁又能保证将来会找一个比表哥更好的丈夫呢?
“母亲,这件事先放一放吧,毕竟离明年还有很长时间呢。”林倾宸平静的说道。
卢氏闻言眼神很快的扫了林倾宸一眼,见她面色如常,虽然也没有表现出什么不高兴的神色,但做为过来人的卢氏却已经感觉到女儿的全身笼罩着一种听天由命的哀戚。
“宸儿,你要是不同意,母亲就替你回绝了这门亲事,大不了我们二房不跟聂家来往就是了。”实在不忍林倾宸小小年纪就背负这么一段不情愿的婚事,卢氏将林倾宸揽在怀里给她打气。
“母亲,一切随缘吧!”其实,林倾宸更想说的是,这一辈子留在父母膝下不嫁人更好,可是又怕这样的回答更让母亲担心。
“宸儿,你这么孝顺,又这么善解人意,老天一定会保佑你幸福的。”卢氏默默地在心里祝福女儿。
第二日,就是腊月二十三,也就是小年。按照惯例,除了扫尘还要祭灶,但因为民间有“男不拜月,女不祭灶”的习俗,因此,除了林仲仁带着林倾鸿去大房,和大伯父、堂兄一起祭灶拜祖先外,林倾宸则带着雅儿帮母亲指挥下人打扫所有的院落。
虽然有那么多的下人动手,但卢氏还是让两个女儿换了一身粗布的衣裙,只要不是费力气的活,也让她们适当的干一些,有着保佑女子一生家宅安宁、与亲人和睦相处的寓意。倒是很有现代人全家大扫除的样子,林倾宸还煞有介事的找来一块素布将头发包起来,活像一个厨房烧火的厨娘,惹得妹妹雅儿呲着豁豁牙笑个不停。
可能是许久没有干过这么多活,到了晚间,林倾宸的手臂竟有些酸疼之意,她不让绿萝和红绫将此事告诉卢氏,只是让她们准备了一大桶热水,准备先泡个澡,然后再好好睡一觉也就没事了。谁知脱了衣服,准备进桶里泡澡时才发现,左手手臂竟然布满了小如芝麻粒大小的红疹子,看起来很是渗人……
第四十九章 过敏
眼看着胳膊红肿的越来越厉害,而且还特别痒,林倾宸也有点害怕了,连忙使了人去给卢氏报信。
林仲仁和卢氏闻讯赶来时,林倾宸红肿瘙痒的部位已经不止是胳膊了,就连脸和身上,也有一大片一大片的红疹子,并且伴随着瘙痒。要不是有绿萝和红绫在一旁帮着用帕子按压,估计早就被林倾宸自己抓破挠破了。
林仲仁看过林倾宸脸上和胳膊上的疹子后,急忙派人去请大夫。
“宸儿,你这是怎么了?是不是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卢氏细细看了一下女儿脸上的疹子,也没看出什么所以然来,但她知道若是误食东西以后,也有类似的症状。
林倾宸只顾得和身上这些像草莓粒一样分布的疹子做斗争,哪里还顾得上回答母亲的问话。卢氏见状,又让人细细查看了屋里的陈设,床上用具,以及晚饭后林倾宸所有一切活动的细节。
“你是说小姐是在洗澡以前就觉得胳膊有些酸痛了?”卢氏听到绿萝的叙述,连忙翻起林倾宸的衣袖查看起来。
左胳膊要比右胳膊情况严重的的多,而且还有些红肿。
“宸儿,这镯子你不是一直用布条缠绕着吗?怎么现在又不缠了?”卢氏看到女儿肿的跟水萝卜似的左胳膊上,通体亮红的手镯发出烫人温度。
“母亲,事已至此,已经没有遮掩的必要了,所以女儿就将它用帕子固定在胳臂上。”其实是林倾宸觉得带着这么一个缠绕来缠绕去的镯子,实在是不舒服的紧,就自行解开了缠绕的布条。
就在满屋子众人一筹莫展时,大夫到了。
经过一番诊断,又看了看林倾宸已经褪到腕间的手镯。大夫认为她是对金属器皿的一种过敏反应,没有什么大碍,只开了一副药浴用的方子,以及内服的汤药,就起身离去了。
虽然,屋内众人没有一个人听闻过还有金属过敏这一说,但林倾宸却明白了。作为一个穿越而来的现代人,她只怪自己过于慌乱,居然连这么小的一件事都没想到。这支镯子虽然是用玉做的镯身,可是通体却是用金丝线缠绕着。原本这么一点金线也不会影响到啥,但问题是她今天可是彻头彻尾地参加了家里的大扫除工作,身上或多或少的出了一些汗。这些汗和金属丝不断的摩擦,那么这副对于金属过敏的身体就有了反应,终于在没有意识到的时候出状况了。
林仲仁和卢氏见大夫说的轻松,心里也有了一些底,连忙又派人去药铺子将几副药抓了回来熬制。经过一番洗浴擦药,大半宿已是过去了。
连续三天,林倾宸都是在忙着泡药浴、擦药、吃药的循环交替中过的,可是那些坚挺的小红疹子还是没有离开她的身体,有的地方还因为她痒痒的厉害给挠破了,流出一些黄色的脓水来。
虽然买来的女工们每日还是按照店里的销售情况继续缝制着十二生肖公仔。店里的生意也没受到什么影响,但说书的这件事就只能搁浅了。原本约了三天后再交一出新的段子,现在也只能食言了。
当宗泽翰按照约定的时间来到福运来酒楼时。才知道林倾宸一早就派人来通知,说是今日有事不能来了,书稿也只能推倒年后再交了。
“老郑,到底是怎么回事?”宗泽翰自然不相信这样的说辞,因为以他对林倾宸的了解。她虽然年少,但说出来的话可是一板一眼的。绝不是那种信口开河之人。
郑凯早得了消息,自然知道林倾宸不来的原因,见宗泽翰不相信这个说辞,并不慌张。
“王爷,先前属下私自派人去打探林家二房的情况,得知这林仲仁正是林家这一支的家主,膝下有两女一子,大女儿正是从林家大房过继来的,只是林仲仁唯一的儿子今年只有八岁,而林少爷的年纪倒是与大小姐的年龄相仿。”
唯一的儿子今年只有八岁,而林少爷与大小姐年龄相仿!这个消息就像是两条平行而走的线,在宗泽翰的脑子里一直延伸,最后却相较于一个点,顿时让他眼睛一亮,“你的意思是说,小林子有可能是林家二房的大小姐乔装打扮的?”
郑凯眼帘一落,算是对这个答案的默许。
“那你可是打探出小林子被什么事给耽搁了?”知道心里那种莫名的感觉,不是因为自己心里想的那样之后,宗泽翰的神情多了一份对林倾宸的关注。
“林小姐三天前,在扫尘时,不慎被金属之物所慑,全身起了很多红疹子,到现在也没下去。
“被金属所慑?可是我们金萨国所说的过敏症?”宗泽翰想了想之后问道。
“正是!只是这过敏症不易医治,除非能找到对症之药,否则即便是好了,也会因为拖延的时间过久而会落下程度不一的疤痕。”想起林倾宸也帮福运来不少的忙,郑凯也为她遗憾,若是男子落下疤痕也就算了,可是一个女儿家要是落下,以后找婆家都很难。
“你忘了,我们从金萨国来时可是带了不少良方秘药,其中就有治这过敏症状的药物,你只需亲自到逗你玩打个转,瞅个时机将药交与店里的掌柜,还怕小林子的身上会留下疤痕么?”宗泽翰若无其事的看了郑凯一眼,但眼里的热切却是不容忽视的。
郑凯哪里会听不明白宗泽翰话里的意思,连忙派了人去宣乐胡同取药,自己亲自跑了一趟逗你玩。
此时,林倾宸正拉着帷幔,死活不愿意让自己的母亲和妹妹看到她现在这副吓人的样子。
“姐姐,雅儿不怕,也不会嫌弃你变丑的。”早已懂事的林倾雅,泪水在眼眶里不停地打转,自从姐姐生病以后,她都三天没再见姐姐的面了,无论自己如何哀求,姐姐都说会吓坏她,不让她看。
“雅儿,姐姐真的没事,过几天就好了,你赶紧跟母亲回去吧。”林倾宸有些沙哑的声音从帷幔里传出来,显得有气无力的。
连着几日,身体都有些发烫,那些小疹子更是痒的难受,要不是她害怕挠破后会留下疤痕,估计十个手指都不够她用的,她狼狈的将后背抵住床内侧的墙,适当地蹭了蹭后背,借以减轻一些瘙痒的感觉,还要分出心神应对关心自己的妹妹。
被母亲看到也就罢了,可是被年幼的妹妹看到,林倾宸还真的有些担心她晚上会做噩梦,因为自己照镜子的时候,看到脸上那些像草莓粒一样均匀分布的红疹子时都觉得很渗人。
“雅儿,姐姐现在难受,我们不要打扰她休息,这样她才能好的更快一些。”卢氏拉起小女儿的手,硬是哄着她出了房门。
连日来,林家二房因为林倾宸的无辜生病而笼罩着一种忧虑,众人脸上的笑意也不见了几分,尤其是做公仔的那几个女工,更是忧心自己的这份活计是不是能继续干下去,因为林倾宸已经好几天都没有过问这些做出来的东西了。
众人都当从来不说话的青梅是个聋子,却不知她却将众人的议论都听在耳里,记到心里,当她听到林倾宸是因为金属引起的过敏时,眼睛忽然一亮,连忙放下手中做了一半的公仔跑了出去。其她几人只当她是内急,也没放在心上。
过了约莫半柱香的时辰,青梅从林家二房的后花园里转到卢氏的雁引院,又从雁引院逛到外院林仲仁打理事务的地方,终于找到了她要找的东西。当下二话没说,端起东西就跑。
“哎,你这丫头,干嘛要搬老爷最喜欢的芦荟?赶紧放下来,这可是老爷的命根子,要是弄坏了小心剥了你的皮都不够赔的。”打理书房的小厮见一个容貌秀丽的丫头,一头冲进书房后不仅东张西望地摆出一副找东西的样子,而且连声招呼都没打就搬起老爷高价买回来的芦荟向外跑去,连忙追了出去。
也不知道这丫环是哪个院子的,跑路的速度之快不亚于一个男子,书房的小厮一边喊着,一边气喘吁吁的追着。
幸好这盆芦荟不算大,要不然青梅还跑不了这么快,但是女子的体力到底是不如男子,书房的小厮很快就追上了青梅,将她拦在宸新院的门口。
“发生了什么事?”此时,卢氏正牵了林倾雅出来,见老爷书房的小厮和买来的女工站在那里大眼瞪小眼,一脸的不解。
“回……回夫人,这……这丫环也不知是干……干什么,居然抱……抱起老爷最喜爱的芦……芦荟就跑,小人是一路从书……书房追过来的。”因为跑得过于猛烈了,书房小厮说话的语气断断续续的。
“呜呜……呜呜……”青梅连忙将栽有芦荟的花盆放下,又从上面折下一小片厚厚的枝叶,往自己的胳膊和身上擦抹,然后又用手指了指宸新院。
卢氏灵光一闪,惊喜的说道:“你是说将这芦荟涂到宸儿的身上?”
(哎呀,时间有限,错字一会再改,大家见谅,云儿家的小宝宝今天实在是有点淘气,占用了不少时间,明天双更补偿大家。)
第五十章 秘药
药浴、外用药、内服药都试遍了,女儿身上的疹子还不见少,愁得卢氏几天都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此时见一个哑巴女工出人意料的端出一盆芦荟,也顾不得这是老爷花重金买来的,急忙就让眼前这个正等着她主持正义的书房小厮去请大夫来。虽然这花看不出有什么特别之处,但要是用在人的身上,还是谨慎点好。
芦荟,本身就具有排毒养颜的功效,这个小常识林倾宸是懂得,但她不知道居然在这里也能发现这种东西,而且还是被一个口不能言的弱女子提出来的。所以,当卢氏带着手捧着一盆芦荟的青梅进来时,林倾宸甚至怀疑这个青梅也是穿越来的。
“宸儿,府里奇葩异草也有一些,既然青梅这丫头能冒着被主人杖责的风险,单单将这盆芦荟抢了过来,可见她也是有依据的,等一会大夫看过之后,要是没有什么问题,你就试着涂抹一下吧。”卢氏见女儿神情专注的看着青梅,还以为她心里有所怀疑。
青梅在林倾宸目不转睛的注视之下,神情渐渐有些不自在起来,刚才那股子急着向卢氏解释的热切神情也不见了踪影。
林倾宸没有多言,只是拢了拢身上穿着的绵绸睡衣,然后将目光转向青梅一直端着的芦荟,“母亲,这盆芦荟是爹爹最喜欢的花,平日里都是他亲自打理的。”
“宸儿,只要能医好你的病,就是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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