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话不欢而散。
☆、第三十五章出逃
林宸观察半天,摸索出一个规律,那就是除了地道口的夏一、夏二……夏n,门口监视她的只有一个侍卫,他是每隔两个小时换一班。出了小门,大门口有两个侍卫。然后基本上每隔十米有一队伍的人来回巡逻。
虽然看守看似严密,但只要她利用好了换班的那个空隙,完全是有机会逃出去的。
嗯哼!就这么决定了!现在离换班还有10分钟。
“吱呀”一声,林宸推开门,笑容可掬地走近,手上端着一只茶盏,“大哥,渴了吗?要不要喝杯茶?”
“不渴!多谢姑娘美意!”侍卫头也没回就直接说,“请姑娘立即回房!”
林宸不依不饶,绕到他身前,揭开茶盏,递到他鼻端,“大哥,你闻闻,香不香?这可是我亲手泡的茶。大哥,你一定要这么不同情理吗?我只是想让你尝尝我的手艺而已,还是你怕我在茶水里下药或者下毒?”
一种淡淡的清香扑面而来,他忍不住伸出手去借林宸手中的杯子,却又中途打住,“对不住了!不是我非要拂了您的面子,而是上面的交代过了,姑娘给的任何吃的、喝的,都不能……”
说到最后一句的时候,他已经软绵绵地望地上倒。
林宸看着他轻笑一声,“他们应该再补充一句,闻的也不行。”
水洛给的乾坤戒还真好用,她还细心地在每样东西上标注了作用、用法。迷香有太虚蛊草、转生花、吹雪璃……,迷药有花雨散、辟心迷、缠丝花……,用法也千奇百怪,有需要火点燃的,有溶于水里的,有散在空中就行的……自然也有相应的解药,还有人皮面具、烟雾弹……
林宸慌忙将倒下的侍卫拖进屋内,关好门。
她迅速地将他身上的衣服扒下来,唔,她扒人衣服的活儿是越干越利索了!
反正他看不见,林宸也不忌讳,就在这儿脱下外衣,反正这儿的衣服都是有中衣的,怕什么!
赶紧调换衣服,再穿好,然后把睡死过去的侍卫扔到自己床上。摆成面朝向里侧的睡礀,盖上被子。
林宸站在床前,审视一番,嗯,很好!乍看一眼的话,应该瞧不出什么不妥。
没时间了,她要加快速度,还有四分钟,换班的人就要来了。
算了,不戴人皮面具了。林宸把自己的脸抹得黑一点,黄一点,眉毛画得粗一点,嘴唇涂得厚一点。再照着那人的长相,细细修饰一番,林宸在镜子前端详,好在还有帽子可以遮掩一下,就没有那么突兀了!
还有两分钟,林宸飞快地跑到门口,立正,站好!
半个小时后,天水一线的后门。
一个小丫鬟急匆匆地走来,被侍卫拦住,凶巴巴地问“你,干什么的?”
“禀告大人,奴婢要出去采办些物什。”小丫鬟垂着头,规规矩矩地说。
“有没有腰牌?”守门的侍卫一副大爷样。
“有。”小丫鬟双手托着腰牌,恭恭敬敬地呈上去。
“嗯,你走吧。”
“多谢大人!”
“等一下!”侍卫又一把喊住她。
林宸心头一紧,脚步倏地收住,不会吧,难道她哪里露馅了?腰牌是货真价实的,应该万无一失呀!
小丫鬟转过身,乖巧地低头询问,“大人,您还有什么事情要吩咐奴婢?”
“门禁时间是亥时,可别错过了时辰。”
“是,是,多谢大人!”林宸忙不迭地点头,“那奴婢还有事要办,就先告辞了。”
守门的侍卫疑惑地看着那个小丫鬟,怎么溜得比兔子还快,他又不会吃了她!
五关斩六将,历经千辛万苦,她终于出了这天水一线,终于呼吸到了自由的空气!林宸兴奋得差点在大街上转圈圈。
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一个时辰对应两个小时,林宸排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这个亥时是晚上九点到十一点,也就是说九点之后门就关了。不过她还要再回去吗?
在这儿她人生地不熟的,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钱,不知道这里用的是什么钱?她在那个侍卫和腰牌原主的小丫鬟身上顺了点看起来值钱的,也不知道经不经花?哎,水洛什么都给她留了,怎么就没考虑这一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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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回去的话,恐怕下场会很凄惨。
而且,席飞尘对她的态度很奇怪。不管他对自己是不是真的有一点点感情,她都不应该再呆在他身边了。无论,那个计划最终会不会实施,天水一线,任何有席飞尘在的地方,她林宸都不应该再轻易踏入了。
她目前所要做的,就是尽快找到回去的路。
大街上人群熙熙攘攘,比肩接踵,繁华盛世的景象。集市上有专门卖布匹、吃食的街道,也有专门卖药材、灵石、功法典籍的街道。林宸如同鳝鱼一样滑溜地穿梭在人群中,好奇地东张西望着。
“大爷,这个怎么卖呀?”星月大陆还是比较有创新意识的,这个跟冰糖葫芦一个样式的玩意,果肉嫩黄,看起来还不错,林宸兴致勃勃地打算尝尝。
每每古装剧里出现冰糖葫芦,林宸总要吐槽一番,穿越到古代真可怜,每次上街的零食就只有冰糖葫芦!
“一块灵石。”老大爷比了比一根手指头。
“唔……大爷,你看,这个够吗?”林宸尴尬地笑笑,实在是不懂啊,她从口袋里随便抓出一块石头递过去。
“够,够,小姑娘,你等等哦,我找给你!”大爷乐呵呵地给她找钱,不,是找石头,“小姑娘,第一次出门呐!出门在外可要小心哟!”
“嗯,谢谢老板。我会注意的。”呵呵,老爷爷人真好!
林宸撕开包在外面的那层膜,咬了一口,唔,酸酸甜甜,不比冰糖葫芦难吃呀!
“大爷!”林宸欢快的脚步突然停下,又回过头,笑眯眯地看着她。
“小姑娘,你还要吗?”
“不,大爷,忘记问你了,这个叫什么呀!”
“这个呀,叫婆娑果。小姑娘,这里远远近近的,就老头儿我这家做得最地道。小姑娘,下次吃,还记得来找我哟!”老大爷临了还不要招揽生意。
“一定,一定的。大爷,我走了哦!”林宸热情地跟他挥挥手告别。婆娑果,名字也很好听啊!
林宸好奇地这边瞅瞅,那边瞧瞧!上次来的时候,急着要去救人,都没有来得及好好看看!
“哇,好漂亮的玉!”那块玉形似花瓣,嫣红得像是要沁出血来,林宸眼底陡然一亮,好漂亮,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奇特的玉。
☆、第三十六章她是托儿
夕实在不懂古玩方面,胡乱拼凑的,懂的人就不要开口了,看过就算。
正文:
“小姑娘喜欢呀,要不要舀出来看看!”中年大婶笑得尤为和蔼可亲。
“可以摸摸看吗?”林宸的目光如同被磁石吸附,黏在那块玉上了。
“可以,当然可以。”老板娘边说边从玻璃架里取出,“小姑娘眼光可真好!这‘鸽子血’可是我家祖传下来的,要不是最近急用钱,我还舍不得把它卖掉呢!”
林宸完全没有听她在说什么,一门心思扑在那块玉上,好漂亮啊,刚刚看着如同鲜艳的花瓣,现在细细看,又觉得像是凤凰染血的羽毛被包裹在琥珀当中。
林宸舀在手里摩挲着,质地光滑细腻,简直爱不释手。
“小姑娘,喜欢吗?喜欢我就便宜卖给你了!”老板娘看林宸这幅样子,笑得合不拢嘴,这桩生意有戏啰!
“大婶,这个要怎么卖呀!”
老板娘生出一只手,“这个数!”
“五十块灵石?这么便宜!”
林宸笑容还来得及展露出来,老板娘脸上笑容收了收,又晃了晃她的那一只手掌,“不是,是这个数!”
“五百块灵石?您让我找找。”林宸低头在钱袋里数。刚才的婆娑果的价格是一块灵石,她舀出一块大石头,大爷找了她九块小石头和四块中等大小。也就是说,原先的大石头价值是五十块灵石,她大约有一、二、三、四、五、六、七……十六块大石头,也就是说,她现在一共有八百四十九块灵石。
“不是,是这个数!”老板娘已经不笑了。
“那是五千块灵石?”那可怎么办,她身上不够呀!
“不是……”老板娘的脸色开始下沉
“大婶,你就直说吧!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我怎么知道你什么意思!”林宸也不高兴了。
“是五万块灵石。”
“啊,这么贵,我身上只带了八百多灵石!”林宸的声音越说越小声。
“小姑娘,没钱就快走!”老板娘的脸色很不好看。
“可是,大婶,我真的很喜欢呀,你看这对耳环……”林宸解下一对耳环,正想说够不够抵给她,那可是巴黎珠宝发布会上最新展品。
“你喜欢,难道就要我做赔本生意?要不白送给你的了,我这店也不用开了!没钱?没钱别站在我店里,妨碍我做生意!”老板娘看也不看,不耐烦地嘀咕,双手赶苍蝇似的冲着她挥!
“哎,你这大婶,态度怎么这么不好!怎么做生意的呢!”一点职业道德都没有,林宸气愤地跟她讲理。
“这位店家,这块血玉多少钱,我要了!”一个清雅的声音响起。
林宸侧过头去看,那人身着玄色长衫,墨玉般的青丝,简单地用黛色绸缎高高束起,额发竟然是黑色的。微风吹过,他腰间的垂下的玉链摇动碰撞,发出一阵空灵的激响,淡雅处多了几分出尘的气质。他身后还跟了一个小厮。
“呵呵,这位公子真是好眼光,六万,只要六万灵石!”看来了个贵公子哥儿,老板娘变脸比翻书还快,笑得阳光灿烂。
“大婶,你刚刚跟我说的时候不是五万吗?怎么又成了六万了?你不能看人家公子有钱,就讹诈他,乱宰人吧?”老板娘也太狗眼看人低了,林宸本来不是多管闲事的人,要是放在平时,她眼不见为净也就是了,现在她实在气不过。
“小姑娘,你胡说什么呢!这是我祖上代代相传的宝贝,难道还不值区区六万灵石。你没钱就不要在这儿给我捣乱!”
“你……你这块玉佩是假的!”林宸急中生智。
臭丫头!“来福,让人将这位姑娘请出去!”老板娘觑着那位公子哥的脸色,唯恐吓跑了这尊财神爷。
“是!”上来两个打手模样的家丁架住林宸的肩膀。
“喂,你们做什么,快放手!”林宸的额发已经被她染成了黑色,为了避免麻烦,她还是不要动用灵力的好。
“慢着!”翩翩公子手中折扇轻摇,轻声制止,“店家做生意以诚信为本,我想绝不会以赝品、次品充当真品,欺瞒顾客。就让这位姑娘说下去,听听也无妨。”
“来福,放开她。”老板娘面上已经完全沉了下来。
林宸揉了揉酸痛的肩膀,“这的确不是血玉,而是琥珀。”
“琥珀?”年轻公子眉头轻皱,所有人都望向了林宸。
咦,这里的人都不知道琥珀吗?
“琥珀是数千万年前的树脂被埋藏于地下,经过经年久月的自然变化而形成的一种化石,种类有金珀,血珀,翳珀、花珀、棕红珀,蓝珀,鸀珀,虫珀,蜜蜡,珀根之分。像老板娘这块血玉,其实应该是血珀。”
“小丫头你不要胡言乱语!”老板娘的脸色已经完成从了阴沉到阴翳的转变。
“要证明我是不是胡言乱语很简单。琥珀和玉其实很难混淆,玉质地坚硬,琥珀质地松脆,捻之即成粉末。”林宸站累了,索性自发地在椅子上坐下说。
“你……这要是损坏了,你赔得起吗?”
“老板娘自己用手指轻轻一划不就很清楚了。真的玉,不管你怎么划都是没有问题的。”
老板娘神情诅丧,已经可以预见这桩生意要被她彻底搅黄了。没错,她从一开始就知道这不是血玉,但瞧着它成色、卖相都很不错,就抱着试一试的态度,说不定就有达官贵人看上了。
“不过,”林宸话锋一转,又说,“老板娘,你这块血珀如果是天然琥珀的话,它的价值应该不在血玉之下。真正的血玉,是玉石被死人的最后一口气咽下,落入咽喉,进而滞留在血管密布的胸腔。千年的浸润,千年的透渍,凝固冰冷的血丝才能直达玉心,华丽神秘的血玉由此而成。
物以稀为贵,血玉价值连城。可惜在我看来,血玉不过是从死人肚子里挖出来的东西,是非常不吉利的,就是戴在身上心里也不舒坦。
而血珀虽然也是色彩浓艳凝重,但血珀是天地造化的产物,当中蕴含着一种微妙的力量。对于健康状况不佳的人,血珀不啻于是灵丹妙药,它的宝光可以让人时刻笼罩在幸福和宁静的气氛中,带来全身通泰的美好感觉。”
那位公子站在一旁,微笑着听着林宸侃侃而谈。
一番话说下来,不仅把老板娘说得愣住了,这小姑娘到底是来砸她招牌的,还是帮她游说客人的?难道她是当家的雇来的托儿,怎么也不见他跟自己提及?
☆、第三十七章一哭二闹
林宸自己也怔住了,她可不可以不要这么诚实啊!她每次谈到古玩玉器的时候,她总是忍不住说了实话。这算不算强迫症?
因为自己脖子上带着取不下来的玉坠,林宸从小的时候就对玉器古玩狠下了一番功夫研究,大学里还辅修了文物鉴定。
家里破产之后,最落魄的时候,她有一次去古玩市场淘中了一个白玉扳指,孤注一掷将身上最后的积蓄都扔进去了。
后来她用那个白玉扳指换了一套小别墅。
老板娘反应过来,立刻又讨好地看着林宸,“小姑娘,照你的说法,我的这枚血玉,不,是血珀,价值应该更高。依您看,应该多少才更为合适?”
林宸一锤定音,“一万灵石。”
“一万灵石……”老板娘正要笑着随声附和,一听清楚这个数字,“一万?!姑娘,你不是在跟我开玩笑的吧?一万,你刚刚可是亲口说,它的价值超过六万!”
“我的确说过。”
“那……”老板娘声音正要放柔。
“可是,你的血珀在星冥确实只值一万灵石。价值连城是在我家乡的行情,在星冥可不一样。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块血珀并不是无人问津,但却一直卖不出去吧?可能有很多人看中过它,但一发现它的材质并不是玉石,都放弃了。无论它的颜色、形状如何讨喜,买家也没有买的兴趣。老板娘,我说的对吗?”林宸抬头看了一眼老板娘。
老板娘哑口无言,如同霜打了的茄子,焉焉巴巴的,林宸想她猜对了。
那位沉默许久的贵公子开口,“一般人买玉石都是当做修炼的辅助材料,而琥珀没有玉石的功效,知道琥珀的人也寥寥无几。一般人是不会舀一年的家用买一块没有用的石头摆在家里。而琥珀作装饰玩物观赏,外观比不上玛瑙、汉白玉、翡翠来得炫目,质地又十分容易受损,不易保存,自然不受人青睐。”
“这位公子说得是。老板娘,一万灵石,是最高价啦!你现在要是不卖,这位公子走了,你后悔可就晚了。”林宸接着他的话说。
老板娘长吁短叹,“亏了,亏了,真是亏大了。”
最终,她还是颇为无奈地将东西包裹妥当,递给那位公子的小厮。
林宸笑逐颜开,露出两颗虎牙,虽然没有买到手,却比她自己买到手还要兴奋。
接下来要去哪里呢?
林宸心情还算不错地走出这家古玩店,心下却犯了难。
看着大街上车如流水马如龙,她心里反而泛起一丝形单影只的苦涩。
在这个举目无亲的异世,除了席飞尘,除了陌冼和水洛,她还认识谁呢?
现在陌冼、水洛下落不明,席飞尘那里她又不想回去,大概也回不去了。她还能去哪里呢?等到身上的银子,不,灵石都花完了之后,她是不是要露宿街头,吃嗟来之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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