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8 最後的伊塔卡 by 李忘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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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 最後的伊塔卡 by 李忘风-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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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回到了我的伊塔卡。 
  比十年还长的时间,时间。 
  时光如水。 
  弗兰克今年应该二十六岁,而艾萨克也该二十四岁了,我们共同的,最小的,总是惹养父和大家痛爱的弟弟,失明的弟弟,克莱门特,你还把德彪西的月光弹奏得那麽动人吗? 
  我是不相干的人,艾尔?卢西亚诺的儿子。 
  我英俊而高贵的父亲死於自杀,但是这并未能抵消他的“罪行”。 
  我几乎也要被杀死,可是他的出现,拯救了我的一生。 
  ──玫瑰无因由,花开即花开。 
  当时他的手边有一朵白色的玫瑰,他用自己蓝色的眼看著它,好像要融化掉那美。但我承认,我再未见过比他还让人心动的人了,和我的父亲相比,他除了拥有了我父亲所有的一切气质之外,还多了一种,我说不出,却让我心动的气质。 
  ──理查德,今後你就是我的孩子,我会比你的亲生父亲更爱你。 
  抑郁沈默的是弗兰克,那个时候他是养父最大的孩子,整洁的外表和礼貌地谈吐都表示出他似乎是一个小绅士,但是我更觉得他是一个小恶魔,我看穿了他的骨头,看透了他的脑子,实际上,又或许我没有。 
  艾萨克的性格和养父一家都不太象,但是那的确是他。他喜欢大声说话,没有节制的笑,打架和恶作剧让他活得自由自在。他第一次看到我,就和我打了起来,後来我用拳头打掉了他一颗牙。 
  最後是那个双目失明的孩子。他得到了养父最多的爱。我曾亲眼看到气质优雅的养父在克莱门特的床边默默落泪。我有些嫉妒克莱门特了,虽然他失明了,可是却得到了我认为最珍贵的东西。 
  我十五岁,养父四十岁,那一年,我被他牵著手,象父亲那样把我带走。 
  我二十二岁,他已经四十七岁了,岁月无损他的容颜,我甚至连他的皱纹也是那麽喜欢。 
  我喜欢沈淀其中的岁月,那是我所没有的。 
  我和弗兰克无意间曾偷看到他和弗兰克的教父在床上,他放荡地叫得象一个表子时,也是那麽迷人。怪不得,那个看起来总是严肃得让人生畏的男人会露出如此愉悦的神色。 
  狠狠操他。我在门边诅咒著,恨不得压在养父身上的人,是我。 
  ──先生,您要今天的报纸吗? 
  弗兰克当时惊恐而浑身发抖,可是我却因为比他年长,更因为我早在学校的更衣室和一个同班的男生已经做过这种类似的事了,所以,我只是嫉妒得发狂。 
  那时,我在哈佛读书,可我仍坚持抽空回来,仅仅因为我想见他。 
  ──来一份吧。 
  我掏出零钱给了在车站兜售报纸的小贩,我展开报纸,看到了头条。 
  报纸上登载著他的遗像,看起来和十年前没有太多的变化,只是头发几乎全白了。 
  他的眼神依旧温和,笑容可亲。 
  你喜欢喝的茴香酒我这次带了两瓶,是钦赞诺的,味道非常纯厚。 
  弗兰克,你父亲死了,你现在高兴了吧。他活著的时候,他总说恨他,当著他的面诅咒他。 
  而谁还会坐在沙发上,静听你弹琴呢,克莱门特,你的哥哥们都冷漠而古怪,你的母亲则是一个早死的女人。 
  有一年寒假,我从学校回来,他把我叫去了卧室,那个该死的,让我嫉妒的红发男人没在身边,听说他到英国去了。 
  ──理查德,你是一个有天赋的人,我很高兴你能进哈佛读书。这个寒假,你帮弗兰克和艾萨克辅导一下功课吧,弗兰克还不错,或许能读上不错的大学,可是艾萨克实在让我太失望了,他又留级了,他竟把他的同学的肋骨打断了三根。 
  说这话的时候,他有些老了。他的手指的形状很纤长,却不柔弱,此刻正焦虑地叩在沙发的把手上,不安地敲动著。我知道这是他的习惯。 
  门外有嬉笑声,是艾萨克在院子里和保镖们玩篮球。以前院子里的大理石象都被拆了,留出空地修了一个篮球场。 
  然後,他抬起头看著我,眼里是我喜欢的,象水波一样流动的蓝色。 
  ──你知道吗,理查德。他停了一停,好像很犹豫。──那件事,弗兰克他恨我,他骂我是变态,还叫我去死。我伤心透了,你也恨我吗,孩子? 
  他知道我也看见了,弗兰克愤怒地冲进去打断他们的时候,我躲在门边,却没能逃过他的眼睛。 
  ──我为什麽要恨您呢?我反问,装出一副坦然的样子,如果真要说我恨他,或许是恨他为什麽不和我Zuo爱。──我爱你。我就这麽说出来了,一不小心,就说出来了。 
  他张著嘴,很吃惊。但是随後又平静下来了。 
  我二十二岁,年轻却冷漠,我身上的气质很象我死去的父亲,也很象他。但是有一点,我谁也不象,那就是我对待感情的做法。 
  他坐在沙发上,是我的艾尔佛瑞?道格拉斯。是那朵没有因由而绽放的玫瑰。 
  我坐到了他的大腿上,手指从他眉梢开始往下一点一点地抚摸。我闻到了他身上总带著的淡淡的香水味,好像一瞬间,时光就在我们的凝视中走远了。 
  艾萨克在院子里玩篮球的声音,渐渐变弱。 
  我偶然间看到的天空,悲戚却美丽,如祭台一样神圣。 
  我吻了他。把手伸进他的西裤里,他的手想阻止我,但是他的眼神却在引诱我。 
  塞壬在唱歌,我的船驶到海上,和礁石碰撞,沈没。 
  我的手第一次和他的身体最火热的部分接触,他不安地瘫软在了沙发里,微闭著眼,头偏向一边。 
  我知道,他不愿意在我的目光里遭受侵犯。 
  但是,我希望他看著,我承认我的内心里充满了亵渎神灵的欲念和渴望。 
  院子里的打闹嬉笑声又变得清晰了起来。 
  他的表情变得痛苦,性器在我的手里发抖,我一只手掐住了那让人兴奋的家夥的根部,另一只手却在那实行过古老仪式的前端轻轻地揉弄著。 
  前列腺液一直流到了我的手上。 
  他终於在这样的折磨下,转过了头,看著我,双唇无言地微颤。 
  他的眼睛就要燃烧起来了,如熊熊烈火,蓝色的火焰,同样的,是他的身体。 
  炽热也同时燃烧著我,从我的手心开始。 
  我没再折磨他,因为我看到了他眼中的泪光。 
  我爱他。 
  他把白色的灼液全释放在我的手里之後,我放开了他。 
  ──瞧瞧,孩子,你对我做了什麽啊?他的目光仿佛蒙上了一层雾气,我看不清,也不理会。 
  我抓住了他的手,那时虽然他还年富力强却并未反抗我。 
  我用他的领带捆绑他,用他的手帕堵住他的嘴。 
  最後,当我脱下他的裤子时,他俯在沙发上的上身才开始挣扎了起来。 
  其实,一开始他就是自愿的,如今他也只是故作反抗。 
  我以为我明白了养父的伎俩,於是,我嘲笑他,带著心痛。 
  他就如一个被驯服的情人,被我压著地跪在波斯地毯上,上身俯在沙发里。 
  我抓他的腰,他一阵颤抖。 
  我进入他的身体时,他就哼了起来。 
  他的双腿,象懂得某种神秘韵律似的,颤著,抖著。 
  白色的液体流过他的腿间,就象河流。 
  我伸出了手,在这欢愉里抓住他坚硬而火热的前端。 
  屋子里安静地只听到我们交合的声音,呻吟。 
  钢琴静静地横在一边,寂寞的琴键或许希望有人去弹。 
  大祭台似的天空最终变得阴暗。 
  艾萨克欢快的笑声和篮球撞击篮板的声音开始变得清晰起来。 
  他哭了,声音呜咽。 
  他回过头,虚弱无力地看著我,泪水已经滑落到鼻翼。 
  我以为他原本就是一个放荡的人,刚才的一切只是挑逗我的伎俩。 
  我终於意识到我做了什麽,我匆匆地解开了他,跑了出去,手心黏糊糊的很不舒服。 
  然後,我伸出舌头,贪婪地舔光了我养父给我的礼物。 
  然後我想流泪的时候,弗兰克出现在了我的身後。 
  弗兰克从那个时候起就站在我背後,我转身过去,挨了他一记耳光。 
  他已经不再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子,线条优美的脸逐渐显出男人的魅力,黑色的头发,蓝色的眼,和养父都是那麽象。 
  只是,他的眼神里缺少一种让人爱恋的温柔。 
  我冷冷地看了他一眼,不准备和他发生过多的冲突。 
  但事实上,我错了。所以我说他是恶魔。他抓住我的头发,拼命踢我,打我。 
  我不甘示弱和他扭打成了一团。 
  他比我小七岁,当时我占有优势,我象揍倒小艾萨克那样,把他也摔在了地上。 
  ──呸,该死。他对著已经穿好衣服下来阻止我们的养父狠狠地啐了口唾沫。 
  我真想冲上去扭断他的脖子,可是艾萨克却哈哈大笑地嘲笑著我们两狼狈的样子。 
  报纸上登载今天是养父出殡的日子。他已经死了一个星期,可我在那不勒斯却未收到任何电报。二十四岁那年,因为我和弗兰克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以及养父和我之间的尴尬。他在征得我的同意之後把我送去了英国。 
  送我去机场的时候,他给了我一个拥抱。 
  这个温暖的拥抱使我流泪。 
  我在牛津继续完成学业,之後谢绝了养父替我安排的进入家族公司的工作,独自去了我的第一故乡意大利。 
  那不勒斯的海港边,我时常看著大海出神。 
  我不再和养父家人联系,但我非常想念他们。 
  直到两年前,我曾在纽约呆过的一位叔叔告诉我,我的父亲,当时被人们尊称为“高尚的卢西涯诺”的艾尔?卢西亚诺并非死於自杀,而是我的养父一手安排了他的死亡。 
  日和月的习惯原本就是一种交替欺骗。如今,我尝到了这滋味。 
  虽然之前从未接受过任何训练,但是血统的魔力却让我在很短的时间里学会了我父亲会的一切,包括我从不熟悉的,杀人。 
  我辞掉了在意大利一间服装公司的高层职位,放弃了优越而舒适的生活。 
  我已经死去了,另一个人活著。 
  ──先生,您的皮包掉了。一位行人提醒我的手提包掉到了地上,我有些愕然还没能从养父的死里回过神来。 
  ──谢谢。 
  一缕乡愁。我们将这缕乡愁变换著,它不在这儿。 
  是谁杀死他。我并不知道,他死於一场谋杀。 
  然而,在我的印象里,养父从容优雅的身姿永不会被死亡的阴黑所遮蔽。 
  然而,同样的,我那英俊高贵的父亲,我也曾以为他不会死去。 
  但是最终,没有人能拒绝支付那一枚银币。 
  报纸上详尽地而冷酷描写了他死亡的惨相,并把这戏谑地称为是黑手党之间的互相清洗。 
  他的尸体被人在正街上发现。他被绑在自己的车座上,被人强迫灌下了足以致死的毒药。 
  之所以是强迫,因为报纸上写到,他曾尽力反抗过,可是却换来残忍的殴打和折磨。 
  ──统治纽约地下世界二十年的恶棍惨死街头。这是报纸对他死亡的评论。 
  可鄙的报纸竟称这个优雅温柔的男人为恶棍,可我已经不再计较这些诬蔑。 
  我只想,他一定很痛苦,他不该遭受这一切。 
  他温柔而亲切,善良而正直,每每著到我们,总是微笑。 
  他乐於助人,来寻求帮助的人最後总是感恩戴德地吻著他的手离去。 
  我想起他宁静的眼神,想起他慈爱的面容,咬紧了牙关。 
  我在英国和意大利的十年里,总共收到过他写的十封信,几乎是每年一封,可我从没回过他。但他从能通过各种办法找到我的地址,我想,他应该也知道我已经知道了我父亲的事。 
  最後一封信是圣诞节时寄来的。 
  ──我的孩子,你现在还好吗。他仍叫我为孩子,这称呼多年来一直没有改变。他一般不在信里写太多内容,只是问候和祝福我,但是那封信里,他的笔下却隐约有了种哀愁。 
  ──现在我总想起你们小时候的事,那时,你和弗兰克,艾萨克,克莱门特都是我手心里的宝。但是现在,你们都长大了,我也不可避免地老了。理查,有空回纽约看看我这老人吧,你要记得,不管你走到那里,这里都有你的父亲,你的兄弟,都有你的家。 
  在信里,他没再提过那件事,就好像根本没发生过似的。 
  然而这让我更加痛苦。 
  我那时因为头脑里还偏执地认为他在欺骗我,所以没有准备回去,但是过了圣诞後不久,一直到二月,我终於下定决心回一趟纽约了。 
  就算他象要了我父亲命那样,要我的命,我想我也只能给他了,因为我发现我还是爱他。 
  那麽地爱他。 
  现在,我回来了。连他的最後一面也见不到了。 
  十年之前,我在泪水中离开这个城市。 
  十年之後,我回来了,泪水流在心里。 
  我的父亲,亲生父亲,总是牵著我的手慢慢地穿行在纽约的街道。 
  而我,已经忘记他的温暖,只记得养父也那麽牵著我,一直来到後来我们所居住的家。 
  ──从今天开始,理查德你就是这家里的一员了。那时候养母也还在,她温柔地笑著和英俊的养父一起,让我羡慕。 
  羡慕和嫉妒之间只有一条线的距离。我很清楚。 
  我最终迈过了这道线。 
  我的头顶有一轮苦闷的太阳。 
  坟地里一片静谧,我去的时候已经有些晚了。 
  一开始,就晚了,不是吗? 
  我轻易地找到了养父的墓碑,他的坟地周围都是新鲜的花,一大簇白玫瑰就放在面前。 
  那个一直以来总在养父身边的男人穿著黑色西服站在碑前,他是弗兰克的教父,也是养父的秘密情人。 
  於是,我停下脚步,嫉恨又开始缠绕我那不宁静的心了。 
  他也老了,头发花白。 
  他默默在养父的坟前站了一会,低低地诉说著什麽,然後转身离开。 
  我看清楚了养父的墓碑,上面除了纪录下他活过的岁月之外,只有一句墓志铭: 
  ──你不应该为我难过,我仅是一名过客。爱伦坡的诗句,我听他轻声地读过。 
  ──理查德,我的孩子,我爱你。说这话的时候,他已经忘了我是他仇人的孩子了吗? 
  那不勒斯的海浪声,拍打著我的心。 
  我再也不清楚这个世界上的爱。 
  我再也不清楚这个世界上的恨。 
  随著生命的消亡,一切都象被写好那样,呜呜咽咽著,消亡。 
  我摘下了一朵白玫瑰拿在手里,记得我的生父很喜欢这种花。 
  我茫然无措地掐下了一片花瓣,又一片。 
  苦闷的太阳在我的阴霾的头顶。 
  ──理查德,你回来晚了。 
  我没有留意身边有人,等我发现的时候,我看到了弗兰克正在那里,冷冷地看著我。 
  这个时候,我才发现他真是象极了养父年轻的时候,乌黑的发色,幽深的蓝眸,削薄的唇,以及那张轮廓优雅的脸,他完全是一个让男人和女人都会著迷的男人了。 
  除了冷漠,除了冷酷,他显得是那麽的风度翩翩。 
  注释: 
  第一句中的″乡愁″隐喻著死亡,句出里尔克的<挽歌>.当然乡愁这个意象在文学创作中常被隐喻为死亡.生死纶回,死亡就是我们的故乡,由她出发,我们来到了生,然後又归去. 
  一枚银币,传说度过冥河阿刻戎的人都要向那里的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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