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
沈若凡眉头一扬,这声音、力道都不对劲呀。
唇角一扬,不假思索地用力拍击下去。
砖石陷入,沈若凡正前方石壁一块突出,往右一侧,露出一条通道来,还恰好把那条死路给封住了。
“第一关完美过关。”
沈若凡露出一个自信得意的笑容,从容地穿过面前石门,朝着里面深入而去。
这一路,再没有什么复杂机关,虽然道路上有些曲折变化,但对沈若凡并没有什么难度。
风平浪静,顺利的让沈若凡有些吃惊和失落。
就好像是玩地狱难度的游戏,结果发现了游戏bug,然后难度瞬间就掉到了简单程度,顺利通关是顺利通关了,但又感觉没意思。
不过总算是到了最中心的墓室,沈若凡扫了扫四周,空空如也,只有最中间一口通体雪白,雕刻着精美花纹的石棺。
“抱歉,宝物虽好,先人地下亦无用,小子便让这些宝物重见于世,用在真正有用的地方。”虽然没人知道,但沈若凡还是自说自话地朝石棺行了个礼。
自古以来的观念皆是死者为大,盗人家棺材陪葬,相较于盗普通财宝,稍显不道德。沈若凡也还是第一次做,没有经验,所以似模似样地跟里面的尸骸或是骨灰说话,让自己稍微心里好过点。
然后,沈若凡一提气,推开棺材石板,显现出里面的情况。
没有意料中的穿着衣服的骸骨,而是一坛骨灰。
沈若凡微微挑眉,古人信奉来世今生,发誓最狠的就是死无全尸,觉得死了不是全尸,下辈子就投不了胎,尤其是太监,临死前,一定是要跟他们的宝贝一起下葬的,否则说下辈子也是阉人。
可这里这位却是骨灰,当真少见。
不过沈若凡也仅仅只是好奇一下,毕竟这是武侠虚构的世界,不能全按照历史思考,否则,很多东西都经不起推敲的,像周怀钰几个现在都还没有成亲,按正常来说古代男性十五六岁就成亲了,二十来岁当爹很正常,还有像周若眉这些女子也根本没有裹脚。
目光从骨灰坛上挪开,一大堆金银珠宝进入沈若凡眼中,玛瑙玉佛,颗颗饱满的明珠项链,绿的耀眼的翡翠宝玉……
价值连城。
但沈若凡只是看了眼,现在的他早就不是当年那个为了五两银子就去应聘护卫的人,普通的金银,老实说不是很勾得起来他的兴趣。
只不过需要刷点声望,而且沈若凡不劫富就济不了贫,风云阁每天都会施粥,不管什么时候,只会多不会少,这些钱都是顺来的。
从金银财宝上闪过,一抹耀眼的火红跳入沈若凡眼中。
饶是以沈若凡的沉稳,也不禁呼吸沉重,喘着粗气地将那灵芝拿起来,他不是没有见过灵芝,相反以他的财力,买了不少,但他从未见过如此大的灵芝,如小脸盆一样,而且赤红如火。
灵芝又称赤芝,大多红色,但沈若凡没见过这么红,这么大的,仅仅只是这么闻着,沈若凡就感觉到神清气爽,身体通畅。
沈若凡已经才出了这是什么东西,天下十大奇药之一的火灵芝。
医死人,肉白骨,一流的天材地宝,传说中哪怕只剩下一口气,吃了这个也能立刻活过来。
传说多半经过后人修饰夸大,但这药效却是毋庸置疑的强大,如果给纯阳功力的人吞服而下,少说省了三十年的时间。
若是炼制成丹药,威力更是不同凡响。
虽然沈若凡自身不是纯阳功力的,但这种宝贝,只会嫌少,就不会嫌多,现在用不上,不代表以后用不上。
喜滋滋地把火灵芝揣进怀里,意外蹭到一件白色软甲,手里一疼,沈若凡好奇地把那件白色软甲拿出,通体雪白,还有倒刺,与金书里面的软猬甲倒是有些相似。
沈若凡也不管许多,把软甲反过来包好,也塞进怀里,都开了沈老邪的小号,再命名一个软猬甲也没什么,若眉送了自己金丝甲,正好回一个。
又找了找,除了把匕首之外,就没有再找出什么特别有价值的东西。
把匕首放在腰间,然后沈若凡重新把石棺合上,他就一个人,这么多东西也不走,拿最宝贝的走人就是。
拿了三件宝贝,沈若凡可谓是志得意满,合上石棺后,就立刻朝着石室之外走去,但行至一半,忽然听见脚步声,脸色顿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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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九十三章 在下风盗()
来人了吗?看来慕容家的防御比自己想象之中还要严密些。
沈若凡耳朵微动,听到脚步声,心中已有判断,如果自己这么冲过去,多半会正面撞见,这种地方狭小的空间虽然能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但并不适合自己这种灵巧敏捷型的动手,一身轻功都发挥不出来。
打定主意,沈若凡手里几枚铜钱飞出,把石壁边的油灯都熄灭,然后换个方向跑路。
这地方狭窄,光线又昏暗,一旦急切起来,大家都会乱走,脚步声也会被掩盖,这样就方便沈若凡浑水摸鱼。
沈若凡四处游走,黑灯瞎火的,好像是在和人玩捉迷藏一样。
但是这地方,慕容山庄的人总比沈若凡来的熟悉,沈若凡玩了段时间之后,就和人正面撞上了,沈若凡不在意地一耸肩,双手几粒碎银飞出,先把灯火全部打灭,然后飞快朝后面跑去,慕容山庄的人自是紧追不舍,然而等他们走完之后,不知道什么时候利用轻功飞上去的沈若凡又重新落了下来。
壁虎游墙,飞盗的必备技能之一。
一路走去,类似事情,沈若凡又碰见好几次,然后故技重施,玩着一样的把戏。
玩到最后,别说铜钱,就是碎银都用光了,穷的就只有银票了。
经过这事,沈若凡暗暗发誓,以后在自己身上多准备点碎银和铜钱,明面能买东西,暗地里能当暗器。
不过,用着类似的方法,沈若凡也已经跑了大半的路,距离出墓室只有一步之遥。
猛地一纵,沈若凡已经看到出去的路,只是这一路上,还有护卫守卫。
慕容景生这个经验丰富的老江湖,自然不会像年轻人一样,顾头不顾尾,就算有充足信心,能进去把入侵者抓住,依旧在外面留下了人手,以防万一。
显然这些人马起到了作用。
不过来到这里,地方也空旷了起来,沈若凡限制少了许多,也少了许多顾忌。
当下不再隐藏,直朝门外冲出。
沈若凡毫无遮掩,守卫也不是瞎子,纷纷抽刀上前,沈若凡右手拔刀,左手拔出那把黑色匕首,刀剑相击,右手的刀把守卫的剑砍出了个崩口,左手的匕首却直接砍断。
砍断兵器,沈若凡一人一刀,不杀人,但受伤是免不了的。
身影一转,沈若凡长纵而出,这些护卫却是阻拦不得。
“恶贼,留下。”
眼见沈若凡即将离开墓室,身后一声愤怒的喝声传来,长剑飞来,尚未近身,沈若凡就感觉到一股寒意,右手挥刀,勉强挡住这一剑,却感觉虎口微微发麻,前驱的身体也被迫停下。
沈若凡目光凝重地看着后面的慕容景生,飞鸟还林用得如此纯熟,威力也如此浩大,除却慕容景生之外,也不会有其余人。
“恶贼,你到底是谁?易容吾儿相貌,敢进我先父墓室盗窃。”慕容景生厉喝道,见到沈若凡如此逼真的易容术,他第一想法就是余千面,但见沈若凡招式与余千面大多不同,才认为不是。
“我是谁?不才区区风盗,近来囊中羞涩,又闻慕容家财大气粗,所以便来这儿借点东西。”沈若凡道。
“风盗?新晋盗榜第十。”慕容景生凝声道,盗榜前十以下都不配入目,但能进前十的至少有一技之长。
但随即就是一阵冷笑,“区区小盗,也敢来我慕容山庄放肆,今日就替天行道,让你来得去不得。”
“替天行道?真是冠冕堂皇的借口,只是从你嘴里说出,还真是可笑。真要替天行盗,你慕容山庄早就该灭几百回,你儿子慕容明珠更是该下十八层地狱。”沈若凡面露冷笑,“老匹夫,今天你爸爸我就教你做人。”
“小畜生,放肆。”
慕容景生当即勃然大怒,以他的身份,到何处去不是被奉为上宾?从来就没人敢这么说是他老子,更别说,他观察沈若凡双手皮肤、说话声音都看得出来沈若凡年纪比他还小,安能不怒?
剑光刺骨,慕容景生长剑直朝沈若凡要害而去,三十六路飞燕剑法,精妙无穷。
沈若凡并非第一次见这飞燕剑法,慕容景冲和金燕子都用过,但都远不如慕容景生,熟练程度绝对是登堂入室水准。
一个不留神,沈若凡外套就被刺破了道大口子,虽然因为躲得快,没有见血,但想要赢却是千难万难。
沈若凡心知不能再和慕容景生纠缠下去,不顾一切地强攻一阵,不顾两败俱伤,慕容景生见沈若凡拼命的架势反倒有些投鼠忌器,在他看来,他的命比沈若凡这样的贼寇尊贵的多。
抓准机会,沈若凡右手短刀脱手,暗暗用上惊神一刀的手法,慕容景生感觉危险袭来,不好用力先挡住这一刀,还待反击,沈若凡才在一个护卫头上,身影一纵,万里绝尘的轻功使用,三两下的就消失在了夜幕之中。
七星刀也有些出名,带着不好办事,所以沈若凡这次只是带了把黄级上品的刀,丢了就丢了,丝毫不心疼。
而且这把匕首,沈若凡判断该有玄级水准,还赚了一笔。
慕容景生见消失在夜幕之中的沈若凡,脸色阴沉到了极点,被人潜入祖先墓室,还大摇大摆地从慕容山庄离去,这事传扬出去,慕容山庄在江南的脸面就彻底丢干净了。
尤其是想到墓室当中失窃的火灵芝,慕容景生就阵阵肉痛,那是天下十大奇药之一,慕容山庄也就只有这一株而已,想着日后突破地级用,或者留个慕容明珠,让他速成。
结果现在都没了!
“所有庄客门人都派出去搜寻风盗下落,凡是能杀风盗者,夺回失窃之物,不论身份,都可习我慕容家飞燕剑法,老夫亲收其为关门弟子,若无意,可得白银二十万两。”慕容景生怒气勃勃道。
“是。”
慕容景生正在盛怒之中,自是无人敢违逆他的意思,纷纷尊崇应下,少数弟子目光之中更有火热闪过,飞燕剑法,非慕容家人不可学,如今却有机会放在面前。
迅速离开慕容山庄,换了张脸的沈若凡自然是想不到自己把慕容景生气到了什么地步,又送武功,又送钱。
他现在只是飞快地朝清风山庄跑,在天亮前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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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九十四章 儒家功夫()
天空泛起一抹鱼肚白,夏日的天总是亮的快。
沈若凡匆匆回到清风山庄,只来得及将破损的衣服收起,换上新衣,再将火灵芝、软猬甲、黑铁匕首手收好,便又出去。
古人没有娱乐项目,所以早睡早起很容易,几乎日出而醒,日落而眠。
沈若凡估计至多再过半小时,就要吃早饭,代表藏剑山庄的颜面,沈若凡只能早到,不能迟到。
他是懒,但不代表他做不好事情,认真做事,都是竭尽全力去做的。
只是早起这半个时辰,略微显得有些无聊,找不到人聊天。
秦语曦现在一定在现实里面呼呼大睡,属于那种,着火了,依旧能在火灾里面活活睡死的状态。
至于其余,阿山太闷,和他说话几乎就是自言自语,女帝几个关系敌对,段八方几个是长辈,没事打扰不好。
思来想去,无事可做,沈若凡干脆拔出七星刀练武。
虽然身为玩家经验等级和武学熟练度都能靠着刷怪涨起来,但作为玩家异类,沈若凡更倾向于自我增强。
刀光惊艳,身影飘动,在庭院之内舞动。
专注于刀,尽心于刀,心中只有一刀。
沈若凡不是一个会为刀付出生命的刀客,但当他握刀练武和战斗的时候,他心里只有刀,不会再有别的事物。
练到一半,沈若凡耳朵一动,察觉有人靠近,目光尖锐地朝发声处看去,发觉是沈允全之后,连忙收回目光,收起七星刀,快步走向沈允全致歉。
沈允全道了声无妨,笑着赞许道:“藏剑山庄素来用剑,你这个藏剑山庄的代表,却转而用刀,当真也是奇闻。不过我见你刀法凌厉迅疾,其中刀意凶厉,并非凡俗,日后成就怕也不在寒枫之下。”
“沈爷爷抬举,我的刀比寒枫的剑还差了不少。”沈若凡道。
“我虽老矣,但眼睛还没瞎,你非池中之物。”沈允全正色道。
沈若凡微微一笑,谦逊有加,既不承认也不否认。
“说来也巧,你和老夫同姓,倒是比秋大哥还合适些。闲来无事,不若过上几招。”沈允全道。
“不胜荣幸,还恕晚辈冒犯。”沈若凡缓缓拔出七星刀来,刀未出鞘,肃杀的刀势已然凝聚,随着利刃一寸寸的拔出而高涨。
“天地有正气,浩然存古今。”沈允全一抖衣袍,身上散发出凛然不屈的清高,浩然坦荡。
一步猛地踏出,衣袍朝沈若凡打去,劲道十足,沈若凡仰身微微闪过,七星刀出鞘,冯锋锐刀气斩出。
沈允全处变不惊,周身萦绕着一股坦荡之气,刀气袭来到面前一尺之地便自动溃散,“来而不往非礼也”,双手环绕,气体流动,沈若凡感觉周身气流陡然增强,任由这些气强下去,自己最后必然被打的尸骨不存。
当下握紧手中七星刀,刀意肃杀,沈若凡整个人气息都为之一变,决然无情,四周气体被强行震开,同样的招式,但出手之间,比方才少了诸多顾忌和余地,威力上升三成不止。
沈允全瞳孔一缩,身体一转,周身内力澎湃,双掌击出,“吾善养吾浩然之气”的字样飞出,沈若凡压力陡增,他算是明白了,沈允全与普通江湖人士不同,每出一招,必有儒学经典为名,随着心中浩然的正气澎湃,气势越强,威力越大。
若要胜之,绝不可畏缩不前,只能以硬碰硬,抢攻一番。
七星刀上刀气骤然增长,沈若凡大步向前,一刀斩碎这些文字,气息浮动,内脏隐隐作痛,只当不知,一往无前而去。
沈允全脸色轻变,他终于知道为何会感觉这刀意有些熟悉,原来是惊魔一刀的刀意,只不过有意无招,用法粗浅,与当年那人根本不能同日而语,是以未曾第一时间发现。
心中想着,身上动作半点不慢,澎湃浩然,充斥正气,压制着沈若凡的杀气。
他的武功和寻常人家的武功不同,若真要分类,当属儒,所谓百无一用是书生,其是指宋朝之后,理学兴起,汉唐之际,弃笔从戎,上马能战,下马能治的不在少数,世家子弟配着的剑也不仅仅只是装饰用的,像三国著名的失败者富家子袁绍,少年时候和曹操到处浪,当过游侠,抢过别人新娘,没点武功防身,怎么可能抢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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