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生家,游扬其术'5',田亦未尝着意。生一日于墙隙窥见女,年十八九已来,
颇风格'6'。心窃好之。私与妻谋,托疾以招之。媪先来,就榻抚问已,言:
“蒙娘子招,便将来。但渠畏男子,请勿以郎君入。”妻曰:“家中无广舍,
渠侬时复出入'7',可复奈何?”已又沉思曰:“晚间西村阿舅家招渠饮,即
嘱令勿归亦大易。”媪诺而去。妻与生用拔赵帜易汉帜计'8',笑而行之。
日曛黑,媪引女子至,曰:“郎君晚回家否?”田曰:“不回矣。”女
子喜曰:“如此方好。”数语,媪别去。田便燃烛展衾,让女子先上床,己
亦脱衣隐烛'9'。忽曰:“几忘却,厨舍门未关,防狗子偷吃也。”便下床启
门易生,生窸窣入'10',上床与女共枕卧,女颤声曰:“我为娘子医清恙也
'11'。”间以昵词'12'。生不语。女即抚生腹,渐至脐下。停手不摩,遽探
其私,触腕崩腾。女惊怖之状,不啻误捉蛇蝎,急起欲遁。生沮之'13',以
手入其股际,则擂垂盈掬,亦伟器也。大骇呼火'14'。生妻谓事决裂,急燃
灯至,欲为调停。则见女赤身投地乞命,妻羞惧趋出。生诘之,云是谷城人
王二喜'15',以兄大喜为桑冲门人'16',因得转传其术。又问:“玷几人矣?”
曰:“身出行道不久,只得十六人耳。”生以其行可诛,思欲告郡,而怜其
美,遂反接而宫之'17',血溢殒绝'18'。食顷复苏,卧之榻,覆之衾,而嘱
曰:“我以药医汝,创痏平'19',从我终焉可也,不然事发不赦。”王诺之。
明日,媪来。生结之曰:“伊是我表侄女王二姐也,以天阉为夫家所逐
'20',夜为我家言其由,始知之。忽小不康,将为市药饵,兼请诸其家,留
与荆人作伴。”媪入室,视王,见其面色败如尘土,即榻问之。曰:“隐所
暴肿,恐是恶疽。”媪信之去。生饵以汤,糁以散'21',日就平复。夜辄引
与狎处,早起则为田提汲补缀,洒扫“执炊,如媵婢然'22'。
居无何,桑冲伏诛'23',同恶者七人并弃市'24',惟二喜漏网。檄各属
严缉。村人窃共疑之,集村媪隔裳而探其隐,群疑乃释。王自是德生,遂从
马以终焉。后卒,即葬府西马氏墓侧,今依稀在焉'25'。
异史氏曰:“马万宝可谓善于用人者矣。儿童喜蟹可把玩,而又畏其钳,
因断其钳而蓄之。呜呼,苟得此意,以治天下可也。”
据《聊斋志异》二十四卷抄本
【注释】
'1'东昌:府名,治所在今山东省聊城县。
'2'伉俪:夫妻。
'3'宵分,深夜,半夜。
'4'瘵蛊(zh
àigǔ债古):病毒人内而腹部肿胀的一种疾病。
'5'游扬,传扬,宣扬。
'6'颇风格,颇有风度。
'7'渠侬:他。古吴方言。此指代其夫。
'8'用拔赵帜易汉帜计,此指夫妻调换之计,用以欺骗对方。《史记·淮
阴侯列传》,韩信、张耳带兵数万东下,于井陉地方击赵。先把赵军精锐部
队引出,然后以轻骑突入赵军营地,“拔赵帜,立汉赤帜”,终于大破赵军。
'9'隐烛:灭烛。
'10'窸窣(Xī
Sū悉苏〕:触动、摩擦的细微声音。
'11'清恙:称他人患病的敬辞。
'12'昵(n
ì溺〕辞:亲呢之辞。
'13'沮(jǚ拒):阻止。
'14'呼火,唤人点灯。
'15'谷城:古县名,治所在今山东省平阴县西南之东阿镇。
'16'桑冲门人,桑冲的徒弟。桑冲,明石州人。以男饰女,又巧习女红,
自称女师,借以接近妇女,潜行奸污。后伪为丐归,至大同、顺天、济南、
东昌等数十州县,污辱良家女子百余人。成化年间事发,凌迟处死。
'17'反接:反绑双手。宫,刑名,又称腐刑,为古代阉割生殖机能的一
种酷刑。
'18'陨绝:昏死过去。
'19'创痏(wěi伟):创伤。
'20'天阉,生来无生殖能力。
'21'糁(s
án)以散:撒上药粉。散,药面。
'22'腾婢:侍婢、奴仆。
'23'伏诛:被处死刑。
'24'弃市,陈尸于市,即杀人示众。'25'依稀:仿佛。
附录
蛰蛇
予邑郭生,设帐于东山之和庄,蒙童五六人,皆初入馆者也。书室之南
为厕所,乃一牛栏;靠山石壁,壁上多杂草蓁莽。童子入厕,多历时刻而后
返。郭责之。则日:“予在厕中腾云。”郭疑之。童子入厕,从旁睨脱之,
见共起空中二三尺,倏起倏堕;移时不动。郭进而细审,见壁缝中一蛇,昂
首大于盆,吸气而上。遂遍告庄人共视之。以炬火焚壁,蛇死壁裂。蛇不甚
长,而粗则如巨桶。盖蛰于内而不能出,已历多年者也。
龙
博邑有乡民王茂才,早赴田。田畔拾一小儿,四五岁,貌丰美而言笑巧
妙。归家子之,灵通非常。至四五年后,有一僧至其家。儿见之,惊避无迹。
僧告乡民曰:“此儿乃华山池中五百小龙之一,窃逃于此。”遂出一钵,注
水其中,宛一小白蛇游衍于内,袖钵而去。
爱才
仕宦中有妹养宫中而字贵人者,有将官某代作启,中警句云:“令弟从
长,奕世近龙光,貂珥曾参于画室;舍妹夫人,十年陪凤辇,霓裳遂灿于朝
霞。寒砧之杵可掬,不。。夜月之霜:御沟之水可托,无劳云英之詠。”当事
者奇其才,遂以文阶换武阶,后至通政使。
后记
本书收入《世界文库》:“前言”简短,未涉及所出版本。兹扼要说明
于书后。
蒲松龄《聊斋志异》有诸多抄本和刻本。抄本在文字上虽不免有。“鲁
鱼亥豕”之误,但无刻本避忌径改之弊。所以我们这个新校本,底本和校本
均用抄本,只个别文字讹误参校刻本。这样或可从总体上保持原著面貌。
一九五○年冬发现半部《聊斋志异》手稿本。我们这个校本,即以一九
五五年文学古籍刊行社影印的这半部手稿,作为底本之一。(其中《鸦头》、
《云萝公主》虽有残缺,仍以残文为主,用他本补全,作为底本。)其余部
分,则采用其他抄本为底本。
《聊斋志异》的抄本,以历城张希杰的“铸雪斋抄本”和一九六二年在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所发现的“二十四卷抄本”最为完整。两者相较,铸雪
斋抄本用作另一底本,比较合适。这个本子抄自济南朱氏。济南朱氏抄本,
是根据蒲氏原稿过录的本子。钙雪斋抄本“总目”的篇次,虽不尽合该本抄
文的实际次序(特别是第四卷和第九卷),们与手稿本及山东博物馆藏
711
号抄本比勘,则基本一致。因此,我们这个校本,手稿本以外的篇目,决定
采用铸雪斋抄本为底本。铸雪斋抄本未收或有目无文的少数篇目,则以山东
博物馆藏抄本或二十四卷抄本为底本。二十四卷抄本以及新近发现的《异
史》,无从断定其抄录的确切年代。而且其篇次的排列,与字稿本、铸雪斋
本“总目”以及山东博物馆藏抄本的现存目录相较,也有差异。因此,尽管
都是比较完整的抄本,具有重要校勘价值,但未便贸然以之作为主要底本。
新校本共收四百九十四篇。其中以手稿本为底本者二百三十六篇,以铸
雪斋抄本为底本者二百四十三篇,这是全书的主体部分。余下的,以山东博
物馆藏抄本为底本者六篇,以二十四卷抄本为底本着九篇。上述五抄本未收
而檄见于他本着三篇,作为附录,列于卷末。
关于《聊斋志异》的卷数、卷次、篇次问题,近几年来,学术界曾提出
过某些推断,但尚无定论。所以我们这个新校本仍依铸雪斋抄本“总目”所
标明的卷数、卷次及篇次。铸雪斋抄本的“总目”所列篇次与手稿本砚存篇
目的篇次基本一致,但是铸雪斋抄本分为十二卷,则未必符合手稿本的原定
卷数。
我们曾对山东省博物馆藏
711号抄本,作过一番简略的考察,觉得此抄
本卷册的厘订,可以作为原稿分为八册(卷)的参证。此抄本抄写时不避雍
正和乾隆讳,仅避康熙讳。元疑它是康熙年间抄写的。第二卷录有王士禛和
张历友的题辞,表明它是康熙四十六年后的抄本。这个抄本现存四册,抄本
目录共收二百四十六篇,原文缺少两篇,实存二百四十五篇。这四册抄本,
有两册标卷。有《聊斋自志》的一册,目录页标有“志异卷一目录”;而该
册正文首页则标为“聊斋志异一卷”,与影印手稿本相同。《王者》篇开头
的一册,目录前半残缺,不知是否标卷,但在所录正文的首页,则标有“聊
斋志异卷二”字样。据此可以推定,这个抄本一册即为一卷,现存四册即为
四卷。这四册所收目二百四十六篇,约当全书之半,全书当为八册,也即八
卷。山东博物馆藏这四册抄本,其中有两册与古籍刊行社影印手稿本的第一
册和第三册重复。手稿本第一册与此抄本相应的一册几乎完全相同;其中“高
序”、“唐序”、“自志”以及所收篇目及篇次,两
者完全相同,仅手稿本比山东博物馆藏抄本多一篇《海大鱼》。手稿本
第三册与此抄本相应的另一册篇次也完全相同;仅手稿本多出《鸦头》、《孝
子》、《阎罗》三篇,手稿本第二、四两册,与山东博物馆抄本另外两册,
所收篇目则全不相同。现存手稿本四册和山东博物馆本四册,每册的篇数,
大体相当。手稿本和此抄本,这两组共八册的手抄本,重复两册,实存六册。
这六册无有重复篇目,可据以窥见《聊斋志异》六个卷册的原来面貌。这六
册共收三百五十四篇。铸雪斋抄本有目四百八十八篇,减去这六册所收,尚
余一百三十四篇。按照上述六册平均篇数,此一百三十四篇恰可分俩册。由
此看来,张元《柳泉蒲先生墓表》、蒲箬《清故显考岁进士候选懦学训导柳
泉公行述》和蒲箬等《祭父文》,有关“聊斋志异八卷”或“志异八卷”之
说,是符合《聊斋志异》卷册厘订的原始情况的。这个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
和论证。但是,在学术界未有定论之前,为慎重起见,我们这个新校本,暂
仍按照铸本“总目”,分为十二卷。本书依据铸雪斋抄本“总目”排定卷次
和篇次。以手稿本为底本的有关篇目,均分别插入该“总目”中的相应位次。
铸雪斋抄本卷内各篇实际次第,有不合于该“总目”者,也依据“总目”加
以调整。“总目”未收篇目,凡见于手稿本,且可以推定其位次者,则编入
相应卷次。如《牛同人》篇见于手稿本《何仙》之后、《神女》之前,故仍
其位次,与《何仙》、《神女》同列于《总目》卷十。手稿本中《海大鱼》
篇不见于铸雪斋抄本及其他诸本。其所写内容与《于子游》篇相同。考诸铸
雪斋抄本、二十四卷抄本以及拾遗本等所录《于子游》篇,以之与《海大鱼》
篇比勘,两者题材虽然相似,但文字繁简则不相同,故仍然保留《海大鱼》
篇,维持手稿本原貌,井因其在《丁前溪》之后、《张老相公》之前,故将
该篇列入“总目”第二卷的相应位次。《丐仙》、《人妖》二篇,不见于现
存的手稿本及山东省博物馆藏抄本,其在二十四卷抄本中的篇次与在十六卷
刻本中的篇次,也有很大差异,无法推定其原来位次,因而暂列于“总目”
十二卷之末。
铸雪斋抄本有目无文者凡十四篇:《鹰虎神》、《放蝶》、《男生子》、
《黄将军》、《医术》、《藏虱》,《夜明》、《夏雪》、《周克昌》、《某
乙》、《钱卜巫》、《姚安》、《采薇翁》、《公孙夏》。其中《鹰虎神》
见于手稿本。《放蝶》、《男生子》、《黄将军》(附则为《晋人》)、《医
术》、《藏虱》、《公孙夏》六篇,用山东博物馆抄本补配,作为底本。《夜
明》、《夏雪》、《周克昌》、《某乙》,《钱卜巫》、《姚安》、《采薇
翁》七篇,用二十四卷抄本补配,作为底本。
铸雪斋抄本中,《连城》、《折狱附则》、《乐仲》、《龙戏珠》四篇,
均缺“异史氏曰”一段。《连城》、《折狱附则》、《乐仲》三篇,用二十
四卷抄本补配了“异史氏曰”。《龙戏珠》篇,用山东省博物馆藏抄本补配
了“异史氏曰”。铸雪斋抄本《三朝元老》篇,无有“洪经略。。”一段附
则,据山尔省博物馆藏抄本补配;《盗户》篇,无有“章丘漕粮役。。”一
段附则,据二十四卷抄本补配。铸雪斋抄本《阿宝》篇无有“集痴类十”附
则,则根据山东省博物馆藏
703号抄本,补配于正文之后;《梦狼》篇无“又
邑宰杨公。。”一段附则:据《异史》补配于前一附则之后。乾隆间黄炎熙
选抄本卷六的《猪嘴道人》、《长牧》、《波斯人》三篇,不见于他本,且
均非蒲松龄所作,故附录不收。
朱其铠附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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