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咬人的爱 [出书版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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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咬人的爱 [出书版完结]-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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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起床,已是晚上。

头依旧痛得快要裂开,胃里似被人放入了一部绞磨机,翻江倒海似的难受。

身体受难,心灵的创伤立即变得不值一提。

我根本忘记自己是名弃妇。

若此刻能让我的肠胃、脑袋回复正常,我愿意被温旭生再抛弃一百次。

我倒了半杯牛奶,喝了一半,连苦胆汁都差点吐出来。

正好老妈打来电话,说煲了当归雪豆猪脚汤,让我回家吃饭,我立即扑了回去。

吃过饭,我妈有些忧心地告诉我,子晴最近有点不对劲,好几天都不见人,连珊珊都寄住在我家。

“半夜会听见对门有开关门的声音。”老爸说,“早上,她会自己过来接珊珊去幼儿园。”

我松口气,还好没有夜不归宿。

我坐在客厅里,同珊珊一起玩游戏,不动声色地等子晴回来。

我知道,她一定有事情瞒着我。

我不欲刺探她的隐私,我只想确定她是安好的!

晚上十点,珊珊上床睡觉。

十一点,我爸妈也睡了。

我早已训练成夜猫子,所以此刻还是精神抖擞,竖起耳朵留意对门的动静。

午夜十二点过,听见对门有轻微的响动,我立即自沙发上跳起来,猛地拉开门,子晴吓了一跳,回头看着我。

我也吓了一跳,几乎惊叫出声。

门外的女子脸色惨白,嘴唇发青、神情凄惶,整个人又倦又憔悴,大概还淋过雨,头发湿湿地拢在脑后,额前一缕发丝,还在嗒嗒地滴水,活脱脱像从水里爬起来的女鬼。

“你怎么啦?”我声音哽在喉头,咝咝作响,暗夜里听来,不知多可怕。

子晴松了口气,神情疲惫,“你怎么在这儿?”

“你怎么才回来?”我抱起双臂,探究地看着她。

她知道躲不掉,慌乱地低下头,“进屋说吧!”

5 过往依稀(4)

她一进门,便瘫坐在沙发上,动也不动,仿佛被谁勾走了魂魄,只余一具疲惫不堪的空壳。

我替她找了条干毛巾裹在头上,胡乱帮她擦了擦头发。

“你干吗去了?”我忍不住问。

“加班!”她说。

说完她自己忍不住苦笑,“我自己都不相信!”

“大冬天跑去淋雨,你不要命啦?你病了,珊珊怎么办?”我心中有怨气,手上不由加力,大概把她的头发扯疼了。

她惨叫一声,便抱住我不动了。

过了一会儿,我才知道她哭了。

我站在沙发边,一动也不敢动,任由她闷声痛哭。

过了好久,我脚都快麻木了,她才抬起脸,一双大眼睛成了两个烂红的桃子。

我的心不由软了,“子晴,不是所有事你都非得告诉我,可是如果你想说,我有一双好耳朵!”

子晴抬起头,看着我,然后惨笑一下,“我去跟踪他了!”

在我被工作和唐美妍折磨的短短一个星期,子晴却在承受更大的痛苦。

我没想到,今时今日的她,仍然会像个冲动的少女。

也许,我永远也无法明白,她那种炙热到可以焚化一切的感情。

也许,每个女人一生中,总会遇到这样一个男人。

这个人,是你唯一的破绽,华丽、阴郁、溃腐、不可触碰,一碰便会令你整个人都坍塌。在他面前,你永远无法做你自己。

你注定是他的傀儡,他站在那里,什么也不做,你就已经一败涂地。

孤傲如张爱玲也说,没有办法,在他面前,你会不自主低到尘埃里,然后再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最可怕的,还不是这些。

而是在他面前,你会不可遏制地变笨,笨到明知是错,也要坚持。

而汪子晴的破绽,从来都只是莫运年。

她所有的欲望,在见到他的那一瞬开始,便合并成一种单一的执念。

他像一个魔障,轻易便将她网罗其中。

即便隔了几年的时间,即便她已经不再是他的妻子,但她仍然疯狂地想知道一切与他有关的信息。

他过得怎么样?

有新的伴侣了吗?

是否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起她?

失去她,他可曾后悔过?

她像被邪灵附身,言行举止统统不再受自我意识的支配。

她请了一个星期的假,租了辆车,像个傻瓜一样,守在他公司门口。

小说里,惨遭背弃的女子,过几年与旧日恋人重逢,对方一定已经多了三分疲惫七分邋遢,不复当年容光,令一直耿耿于怀的女主角从此释怀,甚至惊异自己当年怎么会为这样的男人流泪饮泣。

可是,显然汪子晴没有这样的好运。

时间对这个男人特别眷顾,他的样子同几年前没有什么区别,更显出一种不经意的潇洒。

离婚后,他并没有颓废,反而升华到另一个境界,比之前更加风流,脸上每一丝纹理都是风情,一举手一投足,便交织出一张无形的网,专门捕获女人的视线。

她的每个细胞,都再次为他折服,匍匐于他的西装裤下。

是的,他还是他,而她却并没有比以前更强大。

她坐在车里,他站在车外,他丝毫也没有发现,他曾经的妻子就在身边。

而她却知道,一打开车门,只需走两步,她便能再次握住他的手。

他的无知无觉,她的汹涌澎湃,恰到好处地再次诠释了他们之间悬殊的情感天平。

他站在那里,每个动作都是诱惑。

他对她的吸引力丝毫没有减弱,反而变本加厉,他连眼神都不必使一个,她就已神魂颠倒。

我仿佛看见,汪子晴必须死死按住胸口,以防自己被渴望撑满的心脏会承受不住负荷,挣脱胸腔的束缚。

5 过往依稀(5)

然后,她开车跟着他,像最拙劣的肥皂剧剧情。

一天、一天,又一天。

她跟着他上班、下班、见客户。

她也跟着他,亲眼见他与一个又一个女人约会周旋。

几年不见,情场浪子对女人的品味更加庞杂。

第一天晚上,他同一个年轻的女孩吃晚餐。

以前子晴曾经不解,“除去身体,他还能同她们有什么交流?”

可是现在我们都明白,身体上的交流,对有的男人来说,已经足够。单是看着女孩青春饱满、不经世事的光洁皮相,便已经能令男人春情勃发。

第二天晚上,浪子棋逢对手,是他最爱的性感野猫。二十五六岁的女孩,成熟得像会流蜜的桃子。浓重的烟熏妆,将青春与世故完美结合,满足他对女人的双重需求。

第三天,是下午,对方是他合作伙伴的秘书。

他一向喜欢女秘书,办公室里眉来眼去,最容易撩拨得双方心猿意马。端杯茶、递份文件,就能在众目睽睽之下交换彼此荷尔蒙的味道。

他同她去事务所附近的酒店开了房。

汪子晴坐在车内,像几年前一样,默默等他与女秘书玩完性爱游戏,从酒店大门口走出来。

唯一不同的是,以前的他,还会与女秘书一前一后出来。

而现在,他可以肆无忌惮,搂着小秘书的嫩腰,光明正大地走出来。

几年前,她惊异她完美婚姻的表象下,竟有如此狰狞的真相。

几年后,她依然讶异。

她讶异,为何她的人生已经翻天覆地,怀揣一颗破碎的心,苟延残喘;而他还能继续沿着过往的轨迹,纵情声色,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她疑心,对于他来说,她就像从来没有存在过,她从未在他的生命中留下过任何痕迹。

或者,根本,她同任何一个与他上过床的女人没有丝毫区别!

原来,这个男人竟然真的真的,是没有心的。

这些年来,她所承受的一切,在这一刻,忽然变得没有任何意义。

这个男人永远是汪子晴身体里的一根软肋。

不管她走得多远、飞得多高、变得多坚强,他都能够轻易地置她于死地。

“绍宜,为何如此不公平?他甚至连我的存在都不知道,便可以伤得我体无完肤。”她虽然在问我,可是心里却比任何时候都更明白答案。

“子晴,你何苦折磨自己!当年你就明白莫运年是怎么样一个人!现在,你又何必逼自己再去面对他的斑斑劣迹!”我抱紧子晴,心疼得厉害,“不管他多风流、多无情、多堕落,他的生活都不再与你有交集!你要明白,对于你来说,他只是个过去,是一个陌生人,他便再无能力伤害你。”

可是,陌生人能令人痛彻心扉吗?

我自己也知道这些话多么苍白无力。

在强烈汹涌的爱与恨中,理智是那样脆弱单薄,像一叶飘摇的小舟,很快便会被愤怒的大海击碎、吞没!

每个人的生活都有无穷烦恼,除去你自己,无人可替你消化。

好在我们都是成年人,再尴尬难堪,再酸楚难受的事情,睡一觉,都当没发生过。

第二天早上,子晴像个没事人一样,精神抖擞地替珊珊准备早餐。红肿的眼睛细心地用眼霜仔细涂抹过,不留心,也察觉不到了。

此刻她是最温柔摩登的单身母亲,一点潦倒失落的踪迹都找不到,除去当事人,谁也不知道,她镇定的笑容下,藏了多少艰涩与酸苦,压抑了多么澎湃汹涌的爱与恨。

在感情上,人们特别爱钻牛角尖,为某人神魂颠倒,痛不欲生,可某日,一旦茅塞顿开,立即发现,不过尔尔。

5 过往依稀(6)

我真的希望子晴早日自牛角中逃出生天。

至于我,单一份工作已经耗去我全部心智,忙得焦头烂额,连性别都忘了,哪还有精力伤春悲秋,为感情烦恼?

又是接连一个星期的加班,每日差不多有十八个钟头对着这群同事,渐渐与这个团队配合默契起来,大家相处变得较为活泼,也添了几分真感情。

连看到唐美妍也没有那么碍眼了。

工作比感情更实在,因为付出必有所获。

不分昼夜奋战的结果是,我们又赢得了一个大客户,老板陈守翰更是对我赞赏有加,大会小会都把我挂在嘴边,让众人向我学习。

周建辉对我的挑衅也渐渐少了,慢慢露出几分信服的样子。

我知道,是时候打破我与他之间的壁垒了。

一天,他与我加班到最后,我捧了咖啡杯给他,打算和他推心置腹谈一谈。

“建辉,我知道你在公司劳苦功高。我这个新人,一来就霸占了你的位子,你心里想必是很不服气了。”

“不,绍宜。你做得很好,比我出色多了。经验也丰富,肯教人,不藏私,成绩斐然。这个职位你比我坐更合适。”周建辉表现得十分谦逊,与我刚来时判若两人。

我知他这话,虚虚实实各有几分。但内心深处,还是忌惮我,也仍怪我抢了他的位置。

只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他年纪与我相仿,必然懂得识时务者为俊杰,不会与高他一级的我撕破脸。

想到这里,我对他说:“建辉,有件事我只告诉你一人,你得替我保密。”

周建辉愣了一下,不知我要对他透露什么,但犹豫片刻仍然点头答应。

我轻声说:“我目前遇到点困难,来这家公司只是过渡。待我收拾好心情,会重回4A,以后这个位置仍然是你的。我必会向公司举荐你接替我。这段时间,暂时委屈你了!”

他显然没有想到我会同他讲这个,连忙说:“绍宜,你别这样说。”

我微笑扬起杯子,“希望我在公司的这段时间,多多关照啊!”

他迟疑片刻,终于放下戒心,以手中茶杯轻轻碰触我的瓷杯。

然后,我对他眨眨眼,“保密哦!”

他笑起来,“当然!”

我知道,以后工作起来会少更多阻碍。

不加班的周末,我照例去书城寻宝。

我一直觉得看书是寻求生活感知的捷径,许多事情,不需要你自己去经历、感受、吃亏、受骗、犯傻、碰壁……自然有过来人,娓娓向你道来。

阅读别人的思想、感情、经验、教训,最省事、省力、省时不过。

以后再遇到障碍物,就不会横冲直撞,碰得头破血流,一定早早就绕开走。

多好,早日读到,早日逢凶化吉。

我尤其爱看小说,无数精彩的人生,浓缩在一本本册子里。

真要让你自己去亲历个中种种生离死别、爱恨情仇,早就体无完肤了。

抱着沉甸甸一叠书,我走出书城大门。

天气鲜有的晴朗,蓝得像一块通透澄净的美玉,我的心情也被这片碧色,渲染得开阔起来。

刚走了两步,忽然有人在后面叫我:“绍宜姐——”

声音如此甜软娇俏,可是听在我耳朵里,却像破玻璃片刮着墙壁,令人汗毛倒立,从骨头里痒出来。

我加快脚步,我可不想在公司以外的地方见到这个小狐狸精。

“绍宜姐——”一只手热情地拍上我的肩头。

我厌恶地皱皱眉头,真想顺势拽住这只手,给她一个漂亮的过肩摔。

我不耐烦地转过身,心中猛地一抽——

唐美妍笑眯眯站在我面前——

5 过往依稀(7)

她身后站着目瞪口呆的温旭生。

自他搬出后,我便再没有见过他,没想到会在此时此地以此种方式重逢。

温旭生一点也没有变,还是一副斯文温厚的样子,穿着浅驼色的外套,同以前一样干净清爽,甚至更意气风发!

我忽然有点呼吸困难——

这个男人,他本来属于我,可是此刻,却堂堂正正握住另外一个女人的手。

而我,不过是个臃肿发胖、憔悴寂寞,连逛街都只得一个人的下堂妻。

一时百感交集,千头万绪涌上心头,眼睛差一点便红了。

原来,这大晴天,竟然真的有霹雳当头击下!

我只觉耳朵嗡地一响,有那么一两秒差点失去知觉!

不——

我可不能自乱阵脚,让人看了笑话去!

我调匀呼吸,冷笑地看向这对男女,以不变应万变。

唐美妍激动地拉起我的手,仿佛看见亲人一样,“绍宜姐,这是我男朋友温旭生!”

我不动声色地将手自她掌中抽出,最害怕她这种自来熟的女人,以为人人都当她是甜心公主,与她亲密无间。

“旭生,这是我的新上司,绍宜姐!”唐美妍又转过脸,向温旭生介绍。

原来一切都不是假装,唐美妍真的不知道我是谁!

忍字心头插把刀,枉我还天天对着她,差点憋出内伤,她居然浑不知情,每天过得不知多痛快。

我是早知道情况,可是温旭生却丝毫心理准备都没有,像挨了当头一棒,当即僵在原地,脸色不知多窘迫、多尴尬、多难堪,半张着嘴巴都忘记合上。

我心中暗呼痛快——

他大抵死也想不到,天下那么大,他的情人和前妻居然可以走到同一片屋檐下。

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冤家路窄。

与仇人狭路相逢的,绝不会只有我一个,千百年来这样的戏码不知上演过多少次。

就像一个拙劣的编剧,总是反复使用相同的桥段。大抵,一个人干一件事情久了,多少会产生懈怠,免不了偷工减料,将前面写过的内容,改头换面,随便敷衍一下,又是一个新剧。

老天爷这个超级大编剧也不例外啊!

果然,他半天不吭声,只是难以置信地看着我。

直到唐美妍都起疑心了,他才说:“绍宜,近来可好?”

到底是成熟的人了,他并没有更失态,立即打破沉默,掩饰自己的慌乱。

我戴上面具,故作客套地说:“马马虎虎!”

“没想到你和宝宝做了同事!”他仍然掩饰不住自己的惊异。

“我可不是故意的!但凡有一点可能,我唯恐避之不及。”我不温不火表明立场。

“你说话,还是这样不留情面!”他叹口气。

不留情面?真不留情面,听见他唤她宝宝的时候,我便应该一耳光刮到他脸上了。

原来他叫她宝宝!

这样肉麻的称呼,真想不出来,是温旭生这样腼腆的男人能够喊出来的。

以前,他稍微对我说几句亲昵的话,声音便低得像蚊子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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