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藤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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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藤萝-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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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里很挤,连引擎盖上都坐着人。因为外面很冷,车窗是密闭着的,各种各样的气味充斥在车上,直叫人想吐。不仅有人的体味,还有的老乡带着腌鱼和活鸡,一看就是准备回镇上过年的。最难闻的是朝夕邻座的那个男人,最少也有个把月没洗澡了,无论朝夕怎么把身体往里靠,都能闻到他身上恶心的酸臭味,以及他呼吸时呛人的口气,可恨的是他还在挠脚丫子,大约是有脚气,快把人熏死。朝夕一般不晕车的,几个小时下来,也已经是被熏得七荤八素,恨不得砸烂窗户翻出去,一刻都忍受不了了。她迫切需要呼吸新鲜空气。

朝夕其实是个忍受力很强的女孩子,自从四年前被舅舅接回老家,能忍受和不能忍受的她都忍了。不是说她能忍,而是她知道如果不忍,她就没法活。妈妈疯了的这几年,她每天都告诉自己要忍,妈妈有时候疯起来连女儿都不认得,经常揪住她的头发就打,朝夕脸上经常青一块紫一块,开始学校老师以为是她遭了家庭暴力,了解情况后都对她格外同情和关照。挨妈妈的打根本不算什么,朝夕最受不了是镇上那些人的议论,只要她出现,就会有人在她背后指指点点,她当然知道别人在议论什么,谁让她是私生女,是野种,又是谁让她有个名声不好的妈呢?她被所有的人看不起也不算什么,最无法忍受的是那些人对妈妈的诋毁,人都疯成那样了,病得神志不清,还要受那些人的非议,说什么的都有,要有多难听就有多难听,而可悲的是妈妈根本听不懂别人的话。有些可恨的人当着面逗她:“你是□吗?”朝夕的妈妈居然嬉笑着手舞足蹈:“我是□,我是□呀。”还有人问:“你是不是跟很多男人睡过觉?”朝夕她妈也是连连拍手:“是啊,是啊,我最爱睡觉了。”然后是一阵哄笑……为此朝夕发过飚,跟人打过架,可是没用,打架的后果是她越来越被人排斥,镇上没人喜欢她,当面背面都骂她是小□。

她,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含苞待放,纯洁得不沾一点尘,可是却被人骂做□。她还能指望自己能在这镇上待下去?

她发狠读书,小小年纪就在外面做工赚学费,贴补家用,不是为了谋什么见鬼的前程,而是希望远远地逃开这一切。永远都不要回来。可是现在她才读高二,还有一年多的日子要熬,她真怕自己熬不下去,她会跟她妈一样疯掉。

下了车,朝夕脚跟刚着地,就扑到路边狂吐,就在她吐得天翻地覆,分不清东南西北时,她分明听见路边摆水果摊的几个人在议论:

“哟,那不是老陆家的朝夕吗?”

“可不是,怎么吐成那样啊?”

“该不是有了吧?”

“瞎扯,她才多大……”

“这算什么,她妈在她这个年纪的时候,就已经跟那个勘探队的男人睡了,肚子都大了。”

“唉,真是什么样的瓜结什么样籽儿。”

……

大颗大颗的眼泪从朝夕眼中滚落。她蹲在路边,恨不得把五脏六腑都呕出来,然后横尸街头再好不过。她恨,从她渐渐懂事时起,她就学会了恨,此刻尤甚。

回到舅舅家,感觉气氛怪怪的,吃饭的时候舅舅闷着喝酒,看看朝夕,又喝口酒,那种欲言又止的样子更让朝夕受不了了。但她不能有丝毫情绪上的表露,因为这不是她自己的家,她是寄人篱下,无论是说话还是做事,都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来,从来没人教她该怎么做,但她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所以每次回来,她都争着帮舅妈做事,洗衣做饭,喂鸡割猪草,什么样的粗活累活都得干。其实舅舅一家对她很好,舅妈也是个淳朴善良的农村女人,话不多,待人实诚。很多时候是朝夕太敏感,总是担心给舅舅家添麻烦,是生活的磨难和艰辛让她学会了察言观色,为了保护妈妈保护自己,她本能地长了一身的刺,不过十几岁的年纪,心肠就跟石头一样硬了。只不过大多数时候,她看上去是沉默而温顺的,但仅仅是看上去。一旦亲人受到伤害,她就会竖起全身的刺,刺不死对方,也要跟对方同归于尽。

除了隔壁老杨家的小恩,她在镇上没有朋友。很多跟她同龄的女孩子都有些怕他,男孩子也是,因为她发怒瞪着谁的时候,那眼光像豹子。

但是此刻她却是乖巧的小羊,吃完饭就赶紧收拾碗筷,如果是往常,舅妈也就随她去了,可是今晚……

“朝夕,你坐下,我有话跟你说。”舅舅喊住她。

朝夕“哦”了声,小心地坐在了舅舅的旁边,耷拉着头,像个做错了事的孩子。舅舅轻咳了几声,吧嗒吧嗒猛抽了几口水烟,终于说话了:“这个,朝夕啊,你也大了,个头都赶过你妈了……唉,你妈这个样子走了,兴许是享福去了,这往后的日子可得靠你自己了。说心里话,舅舅是舍不得你的,你舅妈,还有哥哥姐姐都舍不得你,但是没法子啊,谁让咱家穷呢?虽说部队上给了些慰问金,但你也知道,你妈这几年治病欠了不少钱,这镇上都借高了,那点钱刚好够还了债……”

朝夕低着头,使劲揪着衣角,舅舅跟她说这些是什么意思?

“唉,说这么一堆,也不知道你明白没有,咱家不是存心要把你往外赶,真是没法子,你大哥的媳妇开春就要过门,家里又盖不起新房子,没地方给你哥哥嫂子住啊,你也大了,该有自己的出路了。前儿个,部队上又来人了,是……是你妈的那个首长派人来的,说是接你到那边去读书,我看这样也挺好的,首长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你过去了肯定不会像现在这样吃苦……”

脑子里嗡的一声,朝夕瞬间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她迷茫地抬起头,看着昏黄的灯下舅舅苍老的脸,只觉周身冰凉,一颗心凉到了底。她竟然感觉不到疼痛了。她应该很疼的,以前只要提到G市提到那个大院,她心里就会揪起来似的疼。也许妈妈最近刚去世,她疼得麻木了吧,没有了妈妈,她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孤独的那个人,所有欢乐和阳光都留在了过去,她像个孤魂野鬼似的挣扎在这世上,没有谁会来救她。四年了,四年了啊,她如此决绝地将自己从过去那个梦一样的日子里挖出来,决绝地断了一切念想,她如何还能回到过去?

晚上,她睡在床上,又开始了灵魂被放逐的遐想,很多的往事逐渐在脑海里清晰地呈现出来;把她拉向迷乱让她的心无法归于平静,她在黑暗中仿佛又置身于那个盛开着紫藤萝的庭院,连波一身白衣,眉目清明,站在花架下向她微笑。感觉是那么的真实,连风吹动他额际的头发都看得一清二楚。隔着紫色花帘,她看见连波笑着朝她招手:“朝夕,过来啊……”

朝夕在黑暗中瞪着眼睛,泪水顷刻就涌出眼眶。

也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她才允许灵魂短暂出窍,任由思念驱遣着自己的感情……可是她很清楚,她和他不仅是隔着一个世界,还隔着四年的光阴,四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而那脸那心都已模糊不清。她恨他们家,连带对他都不能心平气和,可是为什么,在无休无止碎了的记忆中,她总是反反复复地做着同样的梦……她甚至不能肯定那是不是梦,因为她是如此清醒,连窗外呼呼的风声都听得那么清楚……

而她躺在床上动也不敢动。

表姐睡在旁边,她怕自己一动就吵醒表姐。

舅舅育有两儿一女,舅舅和舅妈住一间屋,大表哥和二表哥住一间屋,朝夕和表姐住一间屋,以前陆蓁活着的时候,也是挤在这间屋的,陆蓁死后床铺就拆了。然后这个家就再也腾不出屋住人了。表姐腊月里就要出嫁,舅舅的意思无非是女儿嫁出去后,如果朝夕也能搬出去,就可以给老大腾出房成亲,否则媳妇进门了住哪儿啊?这是一方面,大表哥要成亲,肯定需要大笔的钱,供朝夕读书让舅舅本来就力不从心,虽然朝夕凭自己做工可以赚点微薄的生活费,但学费她是无论如何承担不了的,而舅舅给儿子娶了媳妇怕是再也无力承担了。

朝夕没有任何怨言,因为她知道舅舅已经尽力了,收留她和妈妈的这几年,舅舅再苦再难也没有在朝夕面前提过一个钱字。舅舅不提,舅妈更不提,表哥表姐也都疼她,都不提,这也是朝夕最感动最觉心酸的,每次回来她拼命为家里做事其实也是一种报答,妈妈去世后部队上来人送给她的慰问金,她转手就给了舅舅。她是个知恩的人,只可惜自己能力有限,没法图报。

舅舅说:“不是万不得已,我也不会开这个口,你知道自小我和你外公就疼你,你模样生得好又聪明,读书也用功,我原来是指望着能供你上大学也给咱陆家争口气,可是……舅舅老了,身体也大不如从前了,我供不了你了,而且你跟着我也吃了很多苦,如果你能去首长那边读书,肯定要比现在的日子好过的。”

这点朝夕毫不怀疑。ZEi8。Com电子书

以前小不懂事,现在她知道那个开满紫藤萝的大院有着怎样的地位,在十三岁之前的全部记忆,她都留在了那个大院。那里有她单独的房间,柔软的床,有漂亮的衣服,有很多的洋娃娃,有阿姨做的各种各样可口香甜的点心,还有那个被她叫做“爸爸”的人温暖的怀抱,还有,还有……她心底一阵战栗,不能想,一想就像有极细的针扎在心上,隐隐的疼,却牵动着全身的神经。

“朝夕,朝夕……”

她又恍惚听到他在唤她。每次都是在极度悲伤和疲倦,或者是梦境的时候听到他的呼唤。一直记得那个阴沉沉的黄昏,他在站台上搂着她怎么也不肯撒手,火车开动的时候,他跟着火车赶,拼命赶,朝夕朝他绝望地伸着手,生平第一次知道了什么是离别之痛。她看着他的身影越来越小,最后消失不见,不记得她当时是怎么哭的,据舅舅后来说,她把一车厢的人都吓住了,那根本不是一个孩子正常的哭声……

她常常想,为什么会有那样的离别之痛,她原本生活得好好的,“爸爸”疼她宠她,妈妈爱她,除了那个恶棍,谁都把她当做掌心的宝。仿佛是一夜之间的事,她从天堂坠入地狱。什么都没了,就剩了个支离破碎千疮百孔的过去。而这是她的命运,痛苦死亡毁灭,是她的她就必须承受,就算仇恨把自己变成魔鬼,她也不会停止对他的诅咒!

“朝夕,还没睡啊?”表姐突然翻了个身。

朝夕“嗯”了声 :“姐,把你吵醒了吧?”

“没呢,是我自己睡不着。”表姐说着从床上坐起,披上衣服,“朝夕,你别怨我爸,他也是逼不得已……”

“没呢,我谁都没怨,就怨自己的命。”

“朝夕,你不知道吗?你的命比我好,你还怨什么啊?”

“……比你好?”

“难道不是吗?至少你除了嫁人,还有别的去处啊,可是我除了嫁人,没地儿去了,而我要不嫁人,大哥哪来的屋子成亲啊?”

朝夕挣扎着也爬起来坐起,黑灯瞎火的,看不清表姐的脸,但她可以断定表姐在哭,朝夕颤声问:“姐,你嫁人不开心吗?”

“开心?”表姐黑暗中嗤的一笑,“读过书的人就是会说话,知道说‘开心’,可是朝夕,你说我能开心吗?那个男人你也见过,就是上次坐在堂屋里耷拉着脑袋的那个人,黑巴巴的,从看亲到定亲我跟他总共没说过十句话,可是我要跟他过一辈子啊,一辈子有多长,你想过吗?”

“姐,你可以不同意啊,又不是非得嫁给他。”

“不同意咋样呢,人家出得起彩礼钱,他家是镇上开肉铺的,要没他家的彩礼钱爸拿来什么给大哥娶媳妇?”

“啊,拿彩礼娶媳妇?”

“农村都是这样啊,嫁了闺女娶媳妇……”

黑暗中,朝夕的睫毛开始蒙上泪光:“姐,这怎么成?”

“怎么不成?咱农村都兴这样,所以说你的命比我好,人又长得漂亮,又会读书,还能到大城市里去住,妹啊,姐姐我这辈子怕是爬不出这座山了。”表姐抽咽着, 靠着床头缩紧身子,“人的命真是没法比,朝夕,你不知道姐姐我有多羡慕你,走吧,走得远远的,这里不是你待的地方。在外面过得再不好总比随便嫁个男人强,你不知道,那个人……我一靠近他就作呕,他是开肉铺的,一身的猪肉味……妹,你千万别留在这里,走,赶紧走,你妈会保佑你的……”

(2)

“朝夕,你真的要走啊?”

小恩将手操在袖子里,冻得鼻头通红。

朝夕没有回答,看着翻飞的芦苇,什么都不愿意想。

眼前这个地方是她最喜欢来的芦苇荡。每到秋天,河两岸的芦苇就开出融融的白花,随风起伏,衬得两岸的秋色最为美丽。这条河不知道从哪里流来,也不知道流向何方,因为经过上坡镇,被镇上的人称作“胭脂河”,据说是源于民国一个叫胭脂的女孩投河自尽,那个女孩被地主强抢去做姨太太,胭脂为了保贞洁投进了冰冷的河水,村里人为了纪念她就用她的名字给这条河命名。很凄美的故事。

朝夕从小就喜欢这条河,喜欢河两岸的芦苇,小时候经常跟表哥表姐们在芦苇丛中捉迷藏,后来她知道芦苇还被古人叫做“荻花”,白居易就有首诗里写到“枫叶荻花秋瑟瑟”。第一次知道这首诗是在大院的时候,她画了一幅画,满画都是飞舞的芦苇,连波看见了就随口念出那句诗,当时她就问荻花是什么,连波告诉她荻花是芦荻所开的花,而芦荻跟芦苇很相似,因此常被人们统称为芦苇。朝夕也分不清河岸开的是荻花还是苇花,似乎两者都有,但她更喜欢“荻花”这个名字,非常有诗意。

如果说她对这个镇还有些留恋,大约就只有这如飞雪般起伏的苇花和荻花了,她天生就是个浪漫而又孤独寂寞的人,闲书读多了,看见什么都浮想联翩,一片枯叶一朵流云,都会让她莫名感伤。在县城的中学读寄宿,她尤为孤独,没有什么要好的同学,因为那里的学生都是农村娃,个个都想通过升学鲤鱼跳龙门,跟她同寝室的几个女生每晚熄灯后都会在被窝里打手电筒看书,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不睡觉扎书里去,同学和同学之间都在暗暗较劲,没有人会把时间浪费在交朋友上。

朝夕只在学校宿舍住了一学期就搬出去了,寄宿太贵,她交不起那些费用。她在学校附近租了间房子,租金非常便宜,而且可以自己生火做饭,不用给学校交伙食费。至于房子如何(如果那还算房子的话),只能说能住人,虽然自己做饭麻烦点,但能填饱肚子也就可以了。朝夕的要求不高,能活命有书读,她就心满意足。

其实她很喜欢一个人独住,反正别人也不喜欢她,她也不喜欢跟别人打交道。只要有空闲时间她就躲在自己的屋里看书,不过看的不是课本,而是被老师深恶痛绝的闲书,像琼瑶的爱情小说,三毛的游记,席慕容的诗,张晓风的散文,她都看得如饥似渴。而神奇的是,她看闲书似乎并没有影响她的功课,她的成绩一直前五名之内,如果不是后来发生那件事,老师会很喜欢她。尤其是语文老师,经常把朝夕的作文当范文念给同学们听,老师并不知道,朝夕的作文很大程度上都得益于那些“闲书”。

在县城一中这样的重点中学考到前几名,是很让人羡慕的,因为一中的升学率非常高,每年都有大批的山里学子考上各地的大学,很多人都说进了一中就等于一只脚踏进大学门了。小恩就非常羡慕朝夕,因为朝夕已经一只脚踏进大学门了,对于他们这些农村孩子来说,上大学是唯一跳出山沟沟的捷径,否则就只能跟父辈们一样日日夜夜在田里地里劳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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