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啊,陈歌,我看你石子扔得挺准,十几米说砸后脑勺就砸到了,比随便玩一玩的水准高多了。”李亚楠横插一杠道。
李林艺看着陈歌不说话,带着隐隐的笑意。
陈歌脸上一个大写的囧,对李亚楠不合时宜的插嘴大大地不爽,我可是你的救命恩人,你这是在变着花样地恩将仇报。
幸好这时候有人在无意之中替陈歌解了围。
“林艺,回来啦!”
草坪上的四人同时看向说话的人,这个人陈歌也认识,野小子这部电影的导演,吕良。
吕良和李林艺的关系好像很好,李林艺回头看到吕良后张开双手迎了上去。
两个人紧紧拥抱了一下,互相拍了拍后背。
这幅画面在别人看起来没什么,但是陈歌由衷地感觉到一股恶寒。
李亚楠在旁边对陈歌轻声道:“这是吕叔叔,和我爸关系特别好,听说两个人年轻的时候拜过把子,他现在是个导演,我爸很喜欢他拍的电影。你一会对他态度好一点,我爸这人最讨厌有人对他的朋友不尊敬。”
陈歌想,这个女孩总算办了件正经事,还知道提醒自己一下。
吕良和李林艺走过来,吕良看到陈歌的时候略微惊讶了一下,“你也在这啊,怎么又把墨镜戴上了,我建议你平时少戴墨镜,戴墨镜的时间太长会影响眼睛的灵动感,对拍戏没有好处。”
陈歌笑了笑,“谢谢导演,以后我会注意的,今天实在是拿在手里不太方便,就戴上了。”
“老吕,你们认识?”李林艺好奇地问。
吕良笑道:“这就是我在电话里和你说过的,电影新换的男主角。”
“拍电影的事我不问,我告诉过你,你瞧着谁顺眼让谁演就好了,只要别演砸就行。不过我倒是对你选陈歌做男主角的原因很感兴趣。”
“原因很简单。”吕良说:“陈歌你摘了墨镜让林艺看一看。”
陈歌有点无奈,但还是摘下墨镜。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李亚楠突然炸锅了,“哇,你是怎么保养得,戴墨镜的时候我怎么没发现,你皮肤怎么这么好,连一点眼袋都没有。还有你看你的眉毛,在哪绣的,喂,看你的样子不想承认绣的是吧,别装了,一定是绣的,不然怎么这么漂亮。不会真的是原装的吧,喂,你不要骗我,难道真的是绣的?怎么可能,怎么可能有的人一生下来眉毛就长这样。我现在知道你为什么要带墨镜了,长得和一个女人一样,不好意思见人吧,是不是?”
全程完全没有机会插嘴的陈歌:“······”
吕良问:“怎么样,林艺。”
李林艺看了看大呼小叫李亚楠,没有表态,只是对吕良说了一句:“这些事,你决定就好。”
在很久之后吕良才知道,李林艺这时候想的是另一件事,要让李亚楠远离这个叫陈歌的年轻人,只因为一个女孩一旦对一个男人产生兴趣,那就是喜欢上一个人的开始,不清楚陈歌来历的李林艺绝对不能容许这种情况发生,清楚陈歌的底细之后,这种情况就更成了李林艺所禁止发生的。
在陈歌离开之后,李林艺很快就收到了查得到的,关于陈歌的所有信息:陈歌,男,22岁,大陆人,身高1。78m,长相俊美,常戴墨镜,2006年12月16日出现在香江旺胶,曾在b463路公交车上被人拍照发在香江论坛上,目前是旺胶燕文宫的驻唱,住在旺胶向吴村4区223。”
李林艺一双煞皇眉紧紧皱在一起,“只有这些?”
“只查到这些。”
“2006年12月16日出现在香江旺胶。呵呵,你的意思是12月16日以前,他从来没有在香江出现过?”
“boss,按照目前为止查到的信息来看,的确是这样。”
“那他是怎么来香江的?来的时候总有人开船或者接头,香江就这么大,有能力把一个大活人悄无声息带来香江的就那么一些人,总不会查不到吧。”
“很遗憾,boss,事实的确是这样。”
一阵沉默。
“我知道了,你先出去吧。”
屋子里只剩下李林艺一个人。
“帮我分析一下,这个突然蹦出来的陈歌,是什么人。”李林艺在空无一人的房间里忽然道。
不见人影,只听得见声音,“在香江,你查不到的地方,查不出的人,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属于黑牢。”
李林艺却摇了摇头,“不,你没有见过这个年轻人,我不认为他会隶属黑牢。”
“理由。”
“黑牢要得太多,他不像愿意给黑牢那么多的人。”
“这个理由不够。”
李林艺没有说话。
那道声音响起,“其实要证明他是不是黑牢的人很简单,听说黑牢在旺胶的头换成了一个叫鹏云的人。”
“你是想让他去对付这个叫鹏云的?”
“对,让他去对付黑牢,这种方法最简单。如果他是黑牢的人,事情很好办,杀了他。如果他不是黑牢的人,事情就更好办,让他拿下旺胶,然后再杀了他。别忘了,不管他是不是黑牢的人,从他突然出现在香江这件事情上都可以看出他至少是个可疑的人。”
“他还是吕良手下的演员。”
“这两件事并不冲突。”
陈歌这个时候在车里。
一辆奢侈尊贵,外形霸气的宾利。
坐进车里的感觉很好,没有丝毫震动,就像陷进天鹅绒的海洋里。
当然,如果没有身边这个叽叽喳喳像小麻雀一样的小女孩就更好了。
“喂,你快说说,你到底用什么护肤品的,你看你皮肤这么光滑,我都忍不住要伸手摸了。还有,你用的什么洗发露,用什么护发素,怎么这么香,怎么这么亮?还有还有,你是不是刷过眼睫毛了,不然眼睫毛怎么可能这么长?”
陈歌不堪其扰,“我说过多少次了,我不用护肤品。”
看陈歌痛苦不堪的样子,李亚楠勉为其难道:“既然你不愿意说,那就暂时先放过你。但是你用什么洗发露总可以说把,你可以不用护肤品不可能不用洗发露,快说,用什么洗发露。”
“只是五毛一袋的散装洗发水。”
“不是吧,不可能的,那个味道我闻过的,和你身上的不一样。”
“是真的,而且我已经两天没有洗头发了,你放过我吧。”
“两天没有洗头发?”李亚楠凑近陈歌身上闻了闻,“怎么可能,你身上还有香味。哦~我知道了,你是不是喷香水了,一定是把,噫~你一个大男人居然喷香水,好恶心啊。”
“我没有喷香水!我根本不知道香水是什么味!”
李亚楠怀疑地看着陈歌,又凑近陈歌身边嗅了嗅,“好像确实不是香水味,香水没有这么味的。那该不会是你的体香吧,天啊,真的是你的体香?一个大男人居然会有体香,怎么会有你这种怪物,噫~好恶心啊。”
陈歌:“·······(t﹏t)··············”
第九十二章 耍帅()
李亚楠的黏人令陈歌忍无可忍,难以想象以李亚楠的刁蛮性格,如果没有好的家世会受多少罪。
一直到陈歌下车的时候李亚楠还在碎碎念,“说真的,我从来没见过你这么娘的人,长得像小白脸就不要说了,身上居然还有体香,你说你是不是小白脸,如果不承认的话你自己照镜子看啊。”
陈歌脸色发白,砰一声把车门关上,逃也似的跑回家。
刚才李亚楠说话的时候像极了大话西游里那个唱“onlyyou”的唐僧。如果将来要拍大话西游,李亚楠绝对是不二人选。
在家里,陈歌先把剧本粗略看了一遍,总算明白了这部名称为《野小子》的电影大致情节了解了:赵旭东是一个白手起家的富一代,一个桀骜不驯张扬跋扈很有本事的年轻人,在最后一次打败竞争对手,并且把公司内部所有不和谐的声音除掉之后,这个富一代开始了梦寐以求的纨绔生活,说白了就是要开始撩妹了,撩妹过程各种狂霸酷炫拽,满足了一切女性对浪漫的所有遐想。
陈歌之前演过的那一段就是主角赵旭东和竞争对手博弈之前的一个镜头,和对手博弈的这一段戏着重就是要表现男主角的性格,相当于奠定整部片子的基调,所以吕良才会对那个男演员的要求苛刻连续ng十几次,那个男演员的演技中规中矩,唯一不符的就是长相太过于柔和欠缺锐气。
整整一天陈歌都呆在家里看剧本,过目不忘的记忆力给了陈歌很大的好处,至少台词上不必像其他演员花那么多的功夫。
晚上十点钟,陈歌到了燕文宫,因为心情很好,所以和几个服务生多大了几声招呼,倒让几个服务生受宠若惊,毕竟谁都知道,陈歌现在是燕文宫的大红人,刘姐很迁就他。
刘悦的迁就在燕文宫来说前所未有,谁都知道刘姐这个人眼睛里揉不得沙子,容不得别人对她说半个不字,陈歌现在就像是皇上是得宠的妃子,谁都得敬三分。
今天晚上陈歌唱完“友情岁月”“扑火”就下了场,大厅里气氛被引爆接下来就是其他人的事,只要能保持这个气氛不降低就足够了。
包厢里刘悦早就等着陈歌,今天的气氛比昨天和睦得多,和陈歌碰了一杯后,刘悦抿了一口白兰地说:“陈歌,我得提醒你一句,照你这样下去,半年可达不到我想要的效果。”
陈歌神秘一笑说:“我既然敢立军令状,就没有不完成的道理。”
“那就好。”
陈歌走后,刘悦问阿彪:“你怎么看?”
“看他刚才说的这么有信心,应该是有后招吧,毕竟他想要回大陆,应该比你更急。怎么了?”
刘悦压下心里的疑惑,摇摇头说:“没事。”
陈歌出燕文宫的时间是一点钟,看着路灯下的影子一时童心大起,追着去踩自己的影子。
来到香江一直以来的压抑仿佛一天之间全部消失。
刚才和刘悦说的一番话看似信心十足,其实不过是陈歌的敷衍,毕竟陈歌现在更多的心思放在了拍电影上,只要和吕良打好关系,和李家打好关系,自己要回大陆的日子就不远了。
陈歌习惯给自己留条后路,再加上在燕文宫做驻唱并不算累,这才没有和刘悦撕破脸皮。
第二天,陈歌起了一个大早,昨天晚上由于兴奋睡的并不是太好,但是想到一会就要正式开始拍戏,陈歌精神抖擞。
今天要拍的是男女主角的邂逅,拍摄地点就在李家附近的一条街道。
陈歌本以为自己来的已经够早,没想到第一个来的人居然是吕良。
“嗨,来这么早。”吕良看到陈歌打了个招呼。
陈歌说:“昨天晚上睡得好,所以起的早一点,倒是您,来得比我还早。”
吕良手里拿着一份报纸,边看边说:“做导演的,得对剧组这么多人负责,电影拍出来好不好是其次,我这个做导演的得身先士卒做个表率啊。”
陈歌惊讶道:“那您每次都是第一个来?”
吕良抬起头,笑着递给陈歌一份报纸说:“假的,做演员,连别人说谎都看不出来可不行,先看看报纸吧,他们一会就来了。”
陈歌接过报纸,“哦。”
陈歌对自己的定位很客观,一个新入行的,**裸的新人。这个时候必须得承认自己就是个小学生,该听的该学的都要吸收,不该说不该看的都要记下,等什么时候有了资本再飞扬跋扈也不迟。
陈歌纯净的外表下,闷骚的内心里有着蠢蠢欲动张牙舞爪的想法。
半个小时后,所有人都到场,机器和演员全部就位。
“a!”拍摄开始。
··················
一辆兰博基尼…hura呼啸而过,车里是戴着墨镜穿着火红色运动服的陈歌。
过十字路口的时候,兰博基尼…hura一个甩尾漂移停下,路边一个女郎的甜美连衣裙被车带起的强风吹起。
陈歌跳下车,看到连衣裙下某处隐晦的风景,嘴角勾起一抹邪笑,“哟!红色的。”
连衣裙女郎的脸唰一下变红,就像娇嫩欲滴的苹果。
陈歌摘下墨镜,看似随意地向身后抛去,墨镜在半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曲线落进兰博基尼。
邪魅一笑,陈歌看了连衣裙女郎一眼,转身向不远处的花店走去。
身后是已经被勾走魂儿的连衣裙女郎。
“钻石玫瑰,九百九十九朵。”陈歌站在柜台前。
柜台前站着一个清秀朴素的女孩,“对不起,先生,我们店里现在没有那么多。”
陈歌笑笑:“有多少?”
女孩看了看账本上这两天卖出的数量和原有的量,咬着笔尖心算了一下,抬起头认真地说:“还有六百四十朵。”
模样认真。
陈歌冲女孩笑了笑,转身离开。
·············
吕良看着监视器,目前来说,陈歌演的还不错,至少开头那个耍帅的动作动作过关,这个小子很会耍帅,一身红色运动服真的太风骚了。
不过,接下来的剧情会有一个转折,是一个难点,不知道他能不能做好。
第九十三章 纨绔赵旭东()
拍摄进行中。
另一条街上,一个性感的连衣裙女郎倚在一个大腹便便头发半秃的中年人身上说着情话。
中年人说:“宝贝儿,你猜我今天给你带了什么礼物?”
连衣裙女郎情意绵绵,“只要是你给我的,不管什么礼物我都喜欢。”
就在这时一辆兰博基尼…hura呼啸而来。
一个漂亮的甩尾,兰博基尼停在两人旁边,车门打开,一个嘴角带着邪魅笑容,五官脸型上看天衣无缝的俊美年轻人从车上走下来。
陈歌朝女郎抛过去一个三分嘲讽七分勾引的眼神,略过两人向远处走去。
导演吕良看着监视器里陈歌眼神暗暗叫好,就是这个眼神,在这个眼神后再加一段主角赵旭东的独白,自己想要表达的东西就出来了。
(念白:薇薇曾经问我,“为什么不和其他人一样,包养几个金丝雀关在家里,那样多方便。”
我对她说:“金丝雀是养不住的,它们永远只会看着更好的地方想象着自己如果可以到那里多好,却完全忘记自己不管去了哪里,其实都只是住在笼子里。”
薇薇又问我:“他们在笼子里又和你有什么关系。难道你是怕它们会遇到比你更好的笼子吗?”
我笑了笑对她说:“如果一定要把男人比作笼子的话,我一定会是世上最精美的那一个。只是我觉得,金丝雀这种宠物,关久了就没什么灵性,我不喜欢没有灵性的东西。”)
兰博基尼又在马路上呼啸,张扬高调,路人侧目。
兰博基尼停在花店门口。
陈歌从车上跳下,远远地对花店卖花的女孩挥了挥手。
女孩不知道陈歌要做什么,但还是走了过来。
“你这里有九百九十九朵钻石玫瑰吗?”陈歌问。
女孩愣了愣,“没有啊,你刚才问过啦,我这里有六百四十朵。”
陈歌说:“现在有了。”
“什么?”
陈歌斜了斜脑袋示意女孩看看车里。
女孩走过去,车里静静躺着一大捧钻石玫瑰。
陈歌温柔磁性的声音从身后传来,“这里有三百五十九朵钻石玫瑰。”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