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无限逆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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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无限逆袭- 第1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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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悬赏令!」残剑一字一字道。

    「悬赏令?」飞雪眼神一闪,随即明白。

    「悬赏令,」无名也沉声道,「在下正为此而来。」

    残剑与飞雪一起看无名。从长空铜矛到悬赏令,需要复杂的推断,但双剑既然悟出长空自愿求败,联想到悬赏令便不困难。

    对双剑不困难,令无名却极佩服!

    飞雪问无名:「你究竟何人?」

    无名答:「刺客。」

    残剑问:「为何刺杀秦王?」

    残剑问的,乃是最要紧环节,以双剑之才智,如何能悟不透悬赏令中的破绽?但悟透悬赏令是一回事,想利用悬赏令则是另一回事。

    天下最好的刺客是长空、残剑、飞雪,难道还有人的行刺功夫在这3人之上?

    所以残剑要问。

    无名不动声色,答:「快剑。」

    无名说完,不再说。

    因为剑快不快,口说不算。

    残剑、飞雪也不再问。

    道理同样,所谓快剑,须眼见为实!

    无名环视四周,开始行动,默不作声布置。

    无名把屋子四周的竹简搬到中央,堆起作假人。成捆竹简越积越高,俨然是威严端坐的秦王。无名摆好,在当中一卷竹简标出记号,示意是秦王心脏部位。

    无名回身迈步,数好步数,缓缓转向假人,取下剑,对准。

    无名与竹简堆成假人相距,正好十步!

    十步,是秦王悬赏令给出的距离。

    残剑与飞雪默默看。

    无名出剑!

    几乎没有声音!

    鞘在空中脱出,快剑闪亮,有如雷霆,剑光耀处,刺向简堆。

    非常快,也许只有一眨眼,剑尖已到!

    当看的人刚意识到无名动时,无名已跃完十步!

    剑──中!

    竹简堆动摇。「轰」的一声,它坍塌掉一半。塌掉的切面,一半异常整齐,另一半如天女散花,沿地面风一样散开,一撞十,十撞百,以极大力度,将旁边靠墙数十堆竹简像雪崩一般,撞成纷纷扬扬的黑色雪花,开了一地。

    无名的剑仍凝住。

    他的剑尖挑着那卷标记过的竹简。

    无名不动,片刻──

    竹简「噗」地碎成粉末,散落。

    被剑力所震!

    请假设它是秦王的心脏!

    再没有比这更凌厉有力的一剑了!

    这,就是无名将用於行刺的快剑!

    纵是天下闻名的剑客,飞雪与残剑都不竟为练成这一剑的苦心动容!因为,只有刺杀愿望最强的人,才能练成此剑!

    然而一剑使完,无名和旁观的残剑、飞雪也一同陷入沉默。

    灯笼暗光,映照3人。

    ──残剑和飞雪沉默,是明白如果接受无名这剑,他们须付出生命代价!

    ──无名沉默,是因为他要完成最艰难的环节,开口借命!

    ──无名早就听说,这二人是坚贞不渝的爱侣,今日亲睹,无名更相信这一点,他很难要求夺去其中无论谁的命!

    「悬赏令。」於是无名说。

    残剑和飞雪一愣,不知无名为何又提起悬赏令?

    「秦王悬赏令说,有破掉残剑、飞雪中任何一人者,赐上殿十步,」无名盯着双剑,缓缓说道,「所以,在下只需一人相助!」

    ──秦王当初如此颁布法令,是因残剑、飞雪双剑联手时,天下再没有人胜过。

    ──秦王不指望有谁能一举消灭双剑,只求破掉其中一人,这样剩下的另一半威胁便大大减小。

    ──说到底,秦王很实际,不会颁布不可能被实现的法令。

    ──如果将双剑都消灭,秦王当然会大喜,无名何尝不知?

    ──但无名也很实际,秦王要破掉长空神矛,无名便只砍长空右手;秦王要破双剑合璧,无名便打算只让残剑飞雪中一人牺牲。

    ──不需要更大牺牲。

    ──因为即使长空一只胳膊,加上残剑飞雪中一人的性命,也已经是极大牺牲!

    ──再多牺牲一点,无名便会心痛得不能忍受!

    ──谁说无名只是冷酷无情?

    ──於是,无名恭敬地向二人行礼。

    无名朝残剑飞雪跪下。

    他向两位侠士深深地跪拜行礼!

    这是最隆重的礼!

    残剑与飞雪看着无名,表情肃穆。

    无名陈情毕,站起来,声音低沉:

    「两位请自行决定,若战,明晨城外,秦军大营!」

    说罢,无名再不多说一字,转身离开!

    无名走了,留下沉默的残剑和飞雪!

    无名留下了两个问题──给残剑飞雪。

    问题一:残剑飞雪看过无名快剑,是否接受请求?

    问题二:如果接受请求,残剑飞雪中哪一个捐献生命?

    ──秦王认为,这两个问题都很难,因为与长空捐献时不一样,残剑与飞雪有充份的时间思考。

    ──秦王认为,事情往往思考得越久,便越复杂。

    ──秦王认为,以残剑和飞雪的剑术,假以时日,他俩未必不能行刺成功。这种想法很有诱惑力,他俩可以继续练剑,继续找机会刺。

    但无名的方法,显然更有效。

    从道义上说,残剑和飞雪不能拒绝!

    拒绝了,就显得残剑和飞雪是小人!

    朝闻道,夕死可也;当仁,不让於师;杀身成仁──是为义!

    每个人都本能会爱惜自己生命,这是人之常理──是为情!

    义不容情──吗?

    ──秦王知道残剑的那些传说,因此秦王想像残剑做一番思想斗争:

    ──残剑想到,当年自己慷慨悲歌的誓言,连奔八百里,赴秦国刺秦未遂,又返奔八百里,与赵国边境四城军民共存亡。惜乎城破,可自己侠义之举,3月间已耸动赵国!自己是一个侠!

    残剑想完,答案:义不容情!

    ──秦王也知道飞雪的那些传说,所以秦王同样想像飞雪的思考:

    ──飞雪思考,她本是赵国大将赵震之女,父亲抗秦身亡,传下一柄飞雪剑,剑是侠客之剑,剑要行侠义之举,她持飞雪剑遇到另一位侠客残剑,两人一同行侠!

    飞雪是性情女子,想事情通常很快。

    她一般都不用想,她凭侠客本能便有答案!

    所以她比残剑想得快。

    她不看残剑,话却对着残剑说。

    她说:「好快的剑。」

    她指无名施展的快剑。

    「是,」残剑低声答,「快得我看不清!」

    「这一剑,」飞雪轻声问,「你我都施展不出?」

    「是,施展不出。」残剑答。

    「没有人能挡?」飞雪说。

    「没有人!秦王也不能!」

    「所以,此人是真正能刺秦王之人?」

    「是。」

    「所以,我们要去?」

    「是。」

    「去死?」

    「是,」残剑缓缓说,「我与你同去,与你同死!」

    ──秦王设想了残剑和飞雪这段对话。

    ──秦王很了解这对侠侣。

    ──秦王从人情、人性、人心的角度理解。

    ──秦王从人情、人性、人心的角度理解。

    ──秦王认为,残剑如果说:「让我去。」飞雪一定不答应。因为残剑清楚,飞雪会抢着去,如果只需要一个人牺牲,那麽飞雪肯定抢着牺牲!所以残剑的要求只能是:「与你同去!」

    这句话,若由一个男人对一个男子说出,意味着义气!

    这句话,若由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说出,意味着爱情!

    谁说义不容情?

    於是,无名留下的难题,便被残剑飞雪如此解决!

    义悲壮,情也慷慨。

    情慷慨之中,还有一种恻恻缠绵。

    烛火熊熊,帐幔低垂,两把连鞘的剑并排放在一起:残剑,飞雪剑!

    帐内,残剑端坐,面对飞雪。

    这是两人的最後一夜!

    等天明,两人就要为刺秦捐献出自己。两人的目光相对,是深情、是坚定、是欣慰和爱!因为,能杀死秦王,是他们的最高志愿。

    飞雪偎在残剑旁边,开始替他更衣。她动作很轻,很温柔,给残剑换上宽大睡袍。认识残剑以来,她每夜都替残剑宽衣。这是她最後一次能这样做了。

    飞雪长长的黑,垂到残剑眼前。残剑伸出手,抚摸飞雪的头。

    飞雪缓缓脱去外面衣裙,望着残剑。

    残剑

    ?

    手,宽大的袍子张开,用宽阔的爱,将飞雪包围。

    衣袍紧紧将两人裹住,火热的身体接触到一起!

    深沉的喘息,含着这对情侣内心的激动。两把剑,并排地躺在烛火里。

    没有生离死别,这是他们特殊的仪式,来迎接明天的死亡!

    ──秦王设想的这个夜晚,简直有一些煽情!

    ──因为秦王很不喜欢无名编的那段畸情。

    ──秦王要以煽情对畸情!

    ──秦王说这段煽情,还有一个理由。

    ──理由如下:

    一个夜晚很短,对充满激情的情侣,不管这激情多麽煽情,都太短不够。

    天灰蒙蒙亮了。

    书馆长长的甬道,光线微明,隐隐绰绰中,两个人影缓缓飘动,就像风。

    残剑、飞雪!

    两人都穿戴整齐,穿着蓝色的战袍,都有一种美丽──死亡的美丽。

    两人都还佩戴着剑。他们当年因剑相识,如今也一同佩剑赴死。

    甬道很长,他俩慢慢地走出。

    残剑当时想的,大概与剑有关──

    不是想无名的快剑,他俩既然决定捐献生命,就不用多想无名的剑,残剑在回忆当年飞雪美妙的一剑──

    一剑刺出,万点雪花!

    从此他就爱上她,爱得比剑势都猛,爱得比雪花更纯。

    残剑一边想,一边暗暗酝酿着一剑。

    残剑在昨天夜里,说与飞雪同去时,其实就在酝酿。

    残剑决心一剑刺倒飞雪。

    残剑决心为爱情出剑!

    外面有雾。

    这雾,不是秦王虚构。

    秦王手中,有攻赵国大军的每日战报。包括天气,秦王事无钜细都能知晓。

    秦王想像,那天清晨的风,缓缓将雾拨开,前面停着两匹马,蓝色的战马,残剑与飞雪的坐骑。

    残剑与飞雪一前一後,朝马走去。

    残剑走得很稳,他的手,慢慢握向剑柄。

    他攥住剑,要使劲拔出,偷袭飞雪!

    可突然,身後有一道白光,破开浓雾刺来,正刺向他!

    飞雪剑!

    ──非常凌厉的一剑!

    ──足以将残剑刺成重伤的一剑!

    ──为什麽?

    ──秦王以为,残剑和飞雪其实都想留下对方,但对方是说服不了的,要留下对方,只有用剑。

    ──秦王以为,残剑和飞雪口中不说,其实心里早想好自己去死,让对方活,这样昨夜的缠绵,竟又有另一种滋味!不是共同赴死前的**,而是暗中的生离死别,死者跟生者诀别!只是双方都认为自己将成为死者。

    ──成为死者,需要竞争。

    ──於是飞雪抢先出剑。

    ──出剑凌厉,是因残剑剑术强大,不凌厉不足以刺中他!

    ──刺他重伤,是因伤他不重,残剑仍会抢着赴死,等於白刺!

    ──所以,

    飞雪含泪刺。

    很凌厉,

    很重,

    爱愈深,刺愈重!

    她从没有向残剑下过这般狠手!

    但她刺,

    她刺中!

    残剑中剑重伤!

    残剑捂着腹部伤处,不动──

    但残剑的脸上,慢慢浮现出理解与悲哀,那是痛苦的爱!

    残剑慢慢说:「飞雪,我仍比你晚了一步!」

    飞雪握剑的手在颤抖,她哭了:「我知道你也想要刺!」

    飞雪哭着扔剑,抱住慢慢跪下的残剑,「我怕把你伤得太重!」

    「可若我刺你,」残剑无奈道,「也不会比这一剑轻!」

    残剑努力想起,但站不起,他痛苦地望着飞雪,知道这是生离死别了!「为什麽让我留下,应该我去死!」他眼神中包含责怪。

    飞雪抱紧他:「不,我要你活!」

    残剑苦笑,轻轻摇头:「你死了,我还怎麽活?」

    飞雪哭着,盯着残剑:「你一定要好好活,答应我!」

    飞雪的眼神非常凄苦,非常痴情!残剑看着她,慢慢地点点头。飞雪刺他一剑,已很伤心,他不能再使她伤心!

    飞雪撕下一角衣裙,替残剑裹伤。残剑喘息着,已坐不直。飞雪像怕把他弄痛一样,轻轻将他放下,最後深情看他。

    飞雪:「如月马上会到,我走了。」

    说罢,飞雪提剑转身,在浓雾中朝战马走去,她被风吹起的衣裙,就像一片云。残剑痛苦地目送。他拦不住她!

    就这样,他要永远失去她了!

    飞雪在雾中,走到马前,对残剑回头,粲然一笑。

    飞雪:「你答应我!」

    泪水,终於从残剑眼中流出!他再也不能见到这个女子,见到她的笑了!

    风,将浓雾吹拢,挡住残剑视线,泪水也模糊他的眼!

    ──秦王说,无名的故事中有飞雪刺残剑一剑。

    ──秦王相信,无名大概不会凭空编出一剑,而只会改变这一剑的解释。

    ──所以秦王想复原这一剑的真实面目,残剑和飞雪虽然是秦王的敌人,秦王却不愿辱灭他俩的悲壮!

    ──所以,秦王说:

    当无名仗剑等候在秦军大营前,只看到孤身而来的飞雪。

    飞雪的脸色很苍白,但有一种幸福的欣慰。

    因为,她即将为刺杀秦王计划献身!

    而且,作为一个女人,她还成功阻止了自己的男人,使自己的男人可以活下去!

    ······

    ······

    武群没有去国外,车在半路被挡了回来。

    然后,他和梁太伟一样,去了香江。

    香江是个好地方,武群早已经听说过,但从没有来过,没想到终于有机会来一趟,居然是这样的情况。

    武群见到了魏千翔,他知道,这个年轻人,这个被称作少爷的人,就是搞垮武家的人。

    武家比梁家倒得要慢很多,但也仅此而已,一个月的时间,武家偌大的产业,武飞的绝对控股权被不断缩小。

    最后,武飞被赶出自己一手创办的公司,而武群这个富二代,被迫出逃。(。)

第二百八十八章 英雄完结(上)() 
铁桶大阵

    那天早晨,天空阴霾。﹤

    飞雪和无名的决斗,秦王了解得很清楚。

    无名和长空、和飞雪的两场比武,秦王都得到详细禀报。当然这是无名的计划,无名就是要公开取得人证。但有一些事情,秦王掌握,无名的讲述中却没有。

    浓雾逐渐散开,军营愈来愈多地展现出来:连锁防御的铁甲战车、铸有尖刺的盾牌、一座座支起的黑色帐篷。巡视的盔甲内,是哨兵警觉的眼睛。

    哨兵现远处决斗的无名、飞雪!

    号角「呜呜」吹起!

    随着号角,大营骚动。

    「

    冬」,慑人的战鼓擂响。

    鼓声中,甫遭惊扰的秦军开始快反应。这是训练有素的军队,各处秦军以黑色战旗为,聚为四列人马,像长蛇般交错奔驰,冲出大营。滚滚浓烟腾起,看不见人,只见到林立移动的长枪旌旗,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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