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小闲御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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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小闲御神录- 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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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接过匣子打开来看了看、闻了闻,随后招手唤来了哨子,说道:“去捕只动物来,要活的。”

    哨子点了点头,隐入了林中很快不见。邓浩转向宁小闲告罪道:“莫见怪,药物的效果还是试了最好。”宁小闲还巴不得他在大庭广众下多给她做点宣传,当下笑着摇了摇头,表示不介意。

    哨子的动作很快,不到两刻钟就返回了。他捕回来的乃是一只四个多大月的小野猪,这是纯正的野兽,却不是妖怪,并且活蹦乱跳,全身无伤,哨子只用绳子捆了它的嘴巴和四蹄。

    这时营地的人群多半已经各干各的去了,现在见哨子又提了一只活物回来,显然有热闹可看,于是又聚拢了过来。就连言先生也悄无声息地占了一个好位置,准备看看下一场好戏是什么。

    邓浩取出长剑,在野猪前腿上划了长长一道口子,这伤口入肉四分,鲜血顿时涌了上来。野猪疼得哼哼直叫唤,可惜嘴巴被捆住,嚎不出声来。他取出宁小闲的金疮药,均匀涂抹在伤口上,以观后效。

    在场有许多人鼻子很灵,顿时闻出这药的香气与自己身上揣着的金疮药味道不同,不觉都微微好奇。

    邓浩也是个实实在在想看药效的人,他若在野猪咽喉划上一剑,那鲜血可就喷涌而出了,神马金疮药都白使。宁小闲这药敷上伤口几息之后,人们就开始看出不同,首先是这药没有被鲜血冲开。

    在场的汉子多半都曾指着身上的伤,对qing楼里的花姑娘说过类似于“伤疤是男子汉的勋章”之类的豪言壮语,对金疮药的药性是很熟悉了,眼看这药牢牢裹住了伤口,就知道它止血的功能很不错。

    其次,野猪自从被抹上药物之后,哼声小了许多,显然是觉得伤口没那么疼了。清凉止痛,原本就是这类药物的功效之一。

    接下来的工作就要交给时间去检验。大家接着各忙各的去了,倒是常陵一脸愧色地找上门来,向宁小闲道歉:“宁姑娘,我居然指责你的药不好,当真对不住。”

    宁大小姐此时心情极好,哪里会跟他计较这个:“无妨,你也是心忧朋友伤势而已。”关于赌注,只字不提。

    常陵倒是个明白人,知道这世上什么债都好拖,惟有赌债欠不得,自己当时太过莽撞了,现在却得来还债。他低声道:“我欠你一整年的薪饷,一共是三百六十两纹银,我这就去找邓大哥先支来给你。”走商是高风险行业,赚的钱自然也比一般平民多些。邓浩对手下很不错,又知他俩打了赌,这钱肯定会先替他垫上的。

    什么,你问常陵如果在走商途中扑街了怎办?那邓浩也要向他的家属赔付恤亡金,这笔钱无论如何总是跑不了的。

    宁小闲摇头道:“不忙。常大哥,你胸前这个饰物可否借我一观?”这却是长天突然提出的要求,不然她一个黄花大姑娘,怎好意思盯着男人的胸口猛瞧?话说自家这个妖孽越发变态了,她匆匆一瞥都没看出人家佩了首饰。

    “这个?”常陵从胸口拉出一条红线,上面系着一支小小的白色饰物,看起来像是某种动物的犬齿,只是打磨得很光滑。他解下来放在宁小闲手中,“这是前年在中州的一个货摊上买来的,我看中它小巧可爱。宁姑娘如果喜欢,送给你就是。”

    又不是情侣,为何摘走男人的项链?她很想说“不用了”,但终于没说出口,因为长天斩钉截铁地说了两个字:“拿下!”

    “多谢常大哥了。”她心中暗暗叹了口气,为插翅飞走的银子默哀,“至于那三百多两银子,只是我开的玩笑罢了,你不要当真,这事情就此揭过吧。”能让长天看中的肯定是好东西,身价远远不止这三百两了。她虽然自认不是善良之人,但若再收人家的钱,心底也是过意不去的。

    常陵一楞,又坚持了两句,发现宁小闲居然真心不要银子,心中不由得大喜。他沉吟片刻道:“日后若有用得上常某人的地方,但说无妨,必将尽力为之。”

    两人又说了一会儿,宁小闲打了个呵欠,常陵就很有眼力价地告辞走了。她确实也困了,今晚先有何小九中毒这起风波,邓浩又要试验药效,长天就没有再喊她进神魔狱炼药,她乐得在车上打了会儿盹。

    睡得口水才要流下来时,白洪把她推醒了:“姐姐,一个时辰到了。”

    唉,最近怎么睡都睡不够啊。她整理了一下仪容走下车,邓浩已经在着手检查小野猪的伤口了。结果也令他很是满意,伤口上的血早已止住,并且凝成了一层薄薄的渗出液,有经验的人知道,这层黏液一出,伤口就好得很快。并且伤口周围的肌肉也已经收拢,仿佛有新肉芽正在生长。

    这愈合速度竟然比普通的金疮药要快上一倍!邓浩心里有些惊喜。他冲着哨子点了点头,后者轻挥匕首割断了小野猪的绳索。这小家伙突然被抓来营地,先是受了惊吓,后来又被割伤,早害怕得簌簌发抖,现在骤然获得自由,立即头也不回地冲了出去,找娘亲诉苦去了。

    营地里的汉子们望着它咽了咽口水,却没有阻止。这猪太小,肉还不够大家分的,何况他们行商也有不打动物幼崽的潜|规则。

    邓浩却是深呼了一口气,准备和宁小闲来做一场艰苦卓绝的谈判,这丫头可不是一盏省油的灯,哪知结果大出他的意料。

    “宁姑娘,这金疮药以每匣二两银子的价格卖给我可好?”他的心理价位是不超过四两银子。这出价已经比普通金疮药贵了一倍,毕竟这药效是明摆着的,好上一倍的效果可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

    “好!”她笑眯眯回答。

    “那我再加点,嗯,什么……?”他打好的腹稿没说完,就被这意外打断了。

    他微微一楞,才轻咳一声接着道:“那么,渠黄散三十两一瓶,可否?”渠黄散比花生米略小,十三粒装为一瓶。

    “好!”她依旧笑眯眯地回答。

    这丫头突然如此干脆,邓浩顿时很不习惯。他正准备她漫天要价而自己坐地还钱,哪知她居然如此爽快,一肚子应对之词都使不上来,正像一拳打在了棉花上,胸口堵得好不难受。

    他想了想,也知道她的考虑了,心里暗赞她聪明:“那么金疮药先来六十盒吧,渠黄散十五瓶。如果有其他好药,你改日再向我推荐吧,现在夜已深了。”

    宁小闲佯装上了车厢,回来后提着装药的小布袋。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今晚她赚了五百七十两。

    -----------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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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人人有肉吃

    几百两银子而已,还用不上银钞,所以这回邓浩给的是现银。五百七十两雪花银,装在袋子里也是沉甸甸地,极有质感。

    “啊,我的宝贝啊!”宁小闲将这袋银子紧紧抱在胸前,连小白兔也惨被压扁,尽显财迷本色。

    这是她在异世凭着自己的能力,赚到的第一桶金!此前出售灵玉虽然得了几千两银子,但那东西却是石季珊的,卖了也没有多少感觉,怎及得上自己双手赚来的钱抱着舒服?

    至于为何不和邓浩讨价还价?她已经跟了商队快一个月了,对这位邓领队的为人不像一开始那般陌生。再说,后面还有大把的合作空间,大家都客气一些,以后岂非更好来往?生意生意,谈得越欢才越有得赚啊。

    “知道炼丹术的好处了?”他一定是史上最悲催的神兽,居然要用利诱的方式来哄人学习炼丹。

    “知道了,知道了!”她点头如捣蒜。

    “那还不赶紧进来。今日的晚课还没有完成。做完之后,明天才能开始练习小培元丹。”

    她笑嘻嘻地回了神魔狱,毫无怨言地开始炼起第二炉渠黄散。这药的存货已经基本售给邓浩了,她又得重新炼一些来用。

    有银子大爷在前方招手,她的注意力史无前例地集中,无论是用药的精确度,还是成丹的机率都大了很多。长天看得抚额不止,不知神魔狱为何会选了这样一个主人。“多亏我打算让她修行妖炼之术,否则以她比常人丰沛十倍的七情六欲,练起人族的修行之法,恐怕不出两天就要走火入魔了。”

    “这到底是什么?”一个时辰之后,丹药全部炼完。她举着常陵赠送的项链问道。

    “雾隐鼠的牙齿。而且是被祭炼过的。”他知道她必定满面茫然,因此又开展了长天式的解说,“这是非常奇特的妖怪,长相犹如豚鼠,生性胆小怯懦,从不与其他妖兽争斗。”

    妖族里还有这种奇葩?不与其他妖怪相斗,那怎么能活得下来?这个恐怖的世界可不是说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就会放过你的。

    他一眼看穿了她心中所想:“雾隐鼠有一种奇特的天赋——浑身的妖气可以收放自如,如果它愿意,妖气都不会泄露一星半点。”妖气是区分妖怪强弱的标准。哪怕有心相瞒,一般来说妖气是无法完全隐藏的,只是等级越高的妖怪,收敛气息的本事越好,部分巨妖、大妖站在你身边,就和普通人类看起来毫无二致,像长天这样炼出了身外化身的更不必说了。

    雾隐鼠和小蝠妖一样是例外,它的天赋即是敛息。只要它愿意,它就能扮作泥沼里的一只普通老鼠,而不引起任何强大存在的注意。

    “所以说,这枚牙齿也具有这种功能?能让配戴者不泄露妖气?”她举一反三,“不过,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再过些日子,你就完成体质蜕变,可以开始吸收神力了。但作为初学者,你不可能做到收发自如的境界,所以必须使用它来隐匿你的气息。”

    “带着这东西,别人看我就如同凡人了?”这东西这么好用?可是这些妖怪留下来的器官怎么都是怪异的部位,不是眼睛就是牙齿?

    “凡事都有限度,它也不例外。这枚雾隐鼠的牙齿被人祭炼过了,但手法不是太好,所以只能瞒弊炼神期以下妖怪的五感。”相比之下,他更好奇这人是怎么寻到雾隐鼠的,一只妖气不外露的妖鼠。这样的东西虽然算不上昂贵的法器,却也是颇具实用价值的小道具。它既然能流到市面上,那么持有者多半已经不在人世了。

    “炼神期?我记得妖怪修行是按照聚气期、化形期、大成期、炼神期、返虚期、渡劫期、合道期来计算的吧?能骗过炼神期以下的妖怪,已经很了不起了。”她还从来没见过炼神期的妖怪呢。

    “井底之蛙。”他已经懒得表现出自己的不屑了,“明早你记得在商队出发之前,将那具熊妖的尸体收进神魔狱。它的妖力,比关在四层那只蝙蝠还要丰沛些。每让它在外面多呆上一个时辰,妖力就会减弱一分。”言下深表惋惜。

    “呃,被剧毒污染过的,没关系么?”前车之鉴正躺在外头的某个车厢里。

    “无妨。神魔狱和息壤都不挑食。”他闭起了眼,“夜深了,你快些休息去吧。”

    神马,你问宁小闲为何不趁着夜色去掘尸?真拿守夜的哨兵不当人看啊,尤其今晚何小九已经出事在先,现在无论谁接近那具妖熊尸体,都会受到严密监视。

    =========

    第二日清晨,商队照常出发。当然,宁小闲赶在哨兵结束守夜任务后,找机会溜了出去。一个女孩子大清早要走远一点,没有人会说什么的,毕竟女孩儿也需要一点儿**时间不是?幸好熊妖并不埋在商队前进的方向,不然大家会愕然看到埋尸之地突然现出一个大坑。

    这一路走去,就发现昨夜的雷电和暴雨果然威势十足,许多大树从此倒伏下去,再也无法屹立。并且这一片深林中并不只有他们倒大霉遇上泥石流。当然,商队管这种天灾叫做“岩崩”,每走上两三个时辰,就会看到新一处岩崩造成的破坏,轻者树倒路堵,重者山形易变。

    最麻烦的是,原本走惯了的商道也被岩崩破坏了。邓浩不得不下令绕远道而行,这就要比原定计划再多走三天的山路,才能赶到下一个驿站。

    惟一的好消息,是葬身于崩岩中的野兽着实不少,商队这一天内经常从岩崩现场找到各式野兔、野鸡、山猪……他们发现的最大野物,是一头至少有八百来斤重的野牛,当时它全身都被埋在泥里,只露出一只尖角来。商队从它身侧走过,还以为地上露出一截木头,多亏白景白洪的嗅觉敏锐,这才没有错过。

    这些猎物一被发现,何小九立刻成为众人调侃的对象。他昨晚冒着生命危险去偷吃熊肉,结果搅得整个营地鸡飞狗跳。今日倒好,满地的天赐野味享用不完,那他昨天又是何苦来着?

    何小九今天已经清醒过来了,也知是宁小闲的药救了自己一命,感激得不知如何言语才好。他也是穷光蛋一枚,嗫嚅了半天也只好像常陵一般说道:“但凡今后有用得着我的地方,赴汤蹈火。”宁小闲听后一笑置之,这世上真的肯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又有几个?关键时刻不要插朋友两刀就好了,此话只能姑妄听之。

    她自己也未意识到,和长天相处的时间越长,她对人类的防范之心也就越重。

    野牛一从地上被挖出来,邓浩即下令原地休息。此时已到未时末(下午3点),眼看着还要多走三天的山路,邓浩也没那么迫切想赶到驿站去。去了驿站所为何事?还不就是补给么,现在老天送来这么大一头野牛,正是所谓的“天与不取,反受其咎”,老天想给你,结果你还矫情不收,那老天爷反而会怪罪你嘛。

    这一日,营地最欢快的一件事就是“人人有肉吃”,这生活水准瞬间就超越了华夏的某个小邻国。刘一面吩咐商队的伙计一起动手,将野牛洗剥了一番,削下前后腿肉,又做起了拿手的汤菜。

    野牛肉十分筋道,他将肉剁成小拇指大小的块粒,丢进深锅中炖了一个半时辰才勉强煮烂了,于是又削了些山上找来的山药、萝卜和大枣与牛肉同炖。因此这一日吃上晚饭的时间,倒比平时更迟了一些。

    不过大家没有怨言,因为他这回倒是超水平发挥了。其实牛肉这种东西,无论怎么做都很香,好久不曾大快朵颐的众人吃得眉开眼笑。宁小闲却不一样了,她打了一碗汤才喝了半口,就发现这汤水有些腥臊味儿。她略思忖就明白了,必然是刘一面洗净了牛肉就直接下锅炖煮了,没有事先淖水。这样一来,血沫子和腥味儿就都留在锅里了。并且漫山遍野的芫荽其实都可以入汤,这东西和牛肉的味道简直是绝配。

    不过野牛肉对她来说也是大补之物,这一碗无论如何不可浪费了。

    说来有趣,自从昨日与大家一同遇险之后,几位男客都喜欢坐在营地上吃饭了,大概对男人来说,一同出生入死的交情最牢靠。

    她本想回车上去,结果昨天所救的那个胖行商拉住她,一边道谢一边东拉西扯地聊家常,最后才道出了自己的目的:原来渠黄散和金疮药,他也打算买一点,并预订她接下来将要炼制的小培元丹。这种丹药虽然在修仙门派中用处较大,但因其特效,民间富贵人家也趋之若鹜。据说他最后将回到北部的刑州去,那里草原部族兴旺,民风剽悍,但炼丹师稀缺,药物极是好卖。

    宁小闲心中一动,这个圆头圆脑、其貌不扬的小商人居然也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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