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我是不会轻易打退堂鼓的。在暮色渐渐深沉的同时,我还在绞尽脑汁,企图以逻辑思维来解决问题。
然而,这段甜美的插曲嘎然而止。我觉得天摇地撼。地震了吗?才不是呢。我一直陷入沉思之中,就在不知不觉之间,有人朝我的肋骨猛赐一下。他就是这栋农舍的主人,从裁缝教室踏着蹒跚的步子走回家的这—刻,撞见我们。他心眼不正,便以为我们在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丑事。
※ ※ ※
我赶紧开溜,回到农舍上方的斜坡,躲在灌木从的后面,沉思默想。唉!
我的爱可说是近在咫尺,远在天边。我们这一对时运不济的恋人,就这样活生生地被拆散了,留下的,只是无尽的相思。
我开始为一阵强烈的空虚感所攫获,这时猛然想起——天色已暗,我的午餐到现在还没入口呢。夕阳西下,星光满天,我带着既酸楚又甜蜜的回忆往回家的路走去,一边猜测,厨房里有什么大餐在等着我。我可不是为爱憔悴的人——至少,饥肠辘辘的时候不会。
入夜后的森林通常不是个熙来攘往之处。因此,我很诧异、前方的小径和树丛居然出现了好些手电筒的亮光。我屏气凝神。夜晚碰到陌生人时,不得不小心为上。他们说不定是猎人,我可不想被当作是美味的猎物。在树林里,意外事件有如家常便饭。据说,猎人总是先乱射一通,再来道歉。就在几天前,诺瓦端夫人的爱猫刚枉死枪下,她因此哀恸逾恒。不过,这可与我不相干,所以没有人怪到我头上。
我溜到小径旁的坡地,从高处查看这些手电筒的来源。就在闪烁的亮光之间,我依稀看到一群人的身影。他们跌跌撞撞地在草丛中行进,一下子碰到树干、一会儿被石头绊倒,摔个四脚朝天。就在此时,有人一屁股坐到尖锐的东西,痛得大声哀嚎。这声音似曾相识,我向前一看——原来是灵鼻葛斯东和他那一班酒肉朋友。显然,这场夜游就是品酒大会之后的余兴节目。
我想,反正快到家了,就跟着这些人一齐走吧。葛斯东按摩着他的伤处,我面向他轻轻地叫了几声,告诉他我来了。
他看到我,简直是大喜望外,忘了自己的伤痛,马上呼唤所有的人前来。他尖声叫道:“是仔仔!
我发现它了。谢天谢地,女主人一定高兴死了……”
这群人兴奋地轻拍我的头,对于我的出现啧啧称奇。我恍然大悟,原来他们已组成一支搜索队,特别出来寻找我这只宝贝狗。然而,要不是我自己现身,他们还在树林里东倒西歪。不过,这并不重要,让我感动的是他们的关心。我清点人数,确定大家都到齐后,就带领他们回家。
※ ※ ※
女主人看到我时,果真欣喜欲狂。随便数落我几句,就帮我准备晚餐。这一顿可真是美昧,还有些鲜嫩的鸡肉,是用我最喜爱的马沙拉白葡萄酒闷煮成的——也许是帮我压惊吧。你或许猜想,我在酒足饭泡之后,准备跳进篮子,进入黑暗的梦乡。
错了!
我前面不是说过,人类喝酒的借口简直是无奇不有。我的“历劫归来”便成了饮酒庆贺的最佳理由。这些酒徒不开怀畅饮才怪。小个子的葛斯东一马当先,又拿出那把开瓶螺丝锥。其他的人围绕着他,就像在撒哈拉沙漠流浪了一个月的骆驼。记得我在桌下睡着之前听到的最后一句是——玫瑰红葡萄酒禁不起长期的运送。
胡扯,若是极品,没有禁不起考验的。
母鸡挽歌
生命中有许多早晨皆散发出奇幻之美。在阳光透入树梢之际,空气犹有一丝寒意,露水滋润着脚下的土地,每一幅景象皆赏心悦目。这时的感觉真是称心快意,轻松愉快地让我想手舞足蹈。
在这样的早晨,我体内的血液开始澎湃汹涌,一迳直想溜到葡萄园里,吓吓那些没用的小动物。据说。大企业的董事长也是如此,一大早就四处突击检查。看看那些副总和小主管有没有混水摸鱼,同时显示自己高高在上,大权在握。
你瞧,我们是不是颇有神似之处?只不过,我的目标是那些长着羽毛的家伙,而不是身穿深色西装的上班族。
葡萄园这会还相当湿冷,一片葱葱郁郁,有如绿色隧道,一直延伸到山丘。
这回破例,附近没有任何一个猎人的身影。我之所以讨厌猎人,是有来由的。他们实在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即便蹑手蹑脚,还是声如洪钟,从这儿到山的另一头所有的小动物早就逃得无影无踪。他们一来,有如大象过境,加上一连串的咒骂声,天晓得那些冬眠中的生物如何得到片刻的安宁?也许,由于自然演化,这些可怜虫已慢慢丧失听力。
啊,大自然的可塑性可真大。
※ ※ ※
正当我有此伟大的觉悟时,葡萄藤的边缘出现一窝母鸡。我停止脚步,继续思索演化的问题。眼前这种鸟类,徒有一对翅膀,只会咯咯啼叫和下蛋。真是奇怪。我暂时把这样的问题抛在一边,变成一只饥饿的野兽,像是幽灵般,准备对这些肥美的小东西伸出魔爪。
这一群约莫有四五只,正在地上乱扒,头部猛然抬起,又垂下——真像是人类中的舞者。然后,我—跃而起,向最迟顿的那只老母鸡下手。
她拔腿就跑,赶上其他只鸡,有如奥运会赛跑选手听到鸣枪的那一刻,动作神速的令人惊异。她一路尖叫,好像我已经一口咬住她的要害似的。于是我们在葡萄园展开一场追逐。我想,她们大概知道不赶紧逃跑,脑袋瓜子就不保了,因此冲刺的速度又更快了。她们精神抖擞,有如训练有数的短跑悍将,我落后了几公尺。突然间,她们一溜烟似的钻过石头拱门。里面是座摇摇欲坠的农舍,前面有个院子。哈哈,这下子可谓囊中取物。这些走投无路的鸡可要倒大楣了。过去,速度不再是关键了,于是我悠然漫步,准备好挑一只来祭我的五脏庙。
※ ※ ※
伏尔泰说的没错,先别得意洋洋地计算鸡的数目;指望太早,恐怕成空。
那些鸡的确无处可逃,然而旁边却多了一个人——有个横眉竖眼的老家伙就站在成堆的木头旁,手里拿着链锯;头戴布帽,脚着长靴,面色如土,眼露杀机。我年少时的噩梦又浮现在眼前。这副德性足以警告世人,杂种繁殖之为害大矣。然而,也有可能是早餐喝了太多廉价的酒所致。我不解,最高当局怎么让这种凶神恶煞横行于世?
我不动声色,犹如到这逛逛而已,别无恶意,并向那人点头致意。他回瞪我一眼,并端详那只老母鸡,她已经吓得魂飞胆丧,瘫痪在院子的一角,似乎已喘不过气来了。母鸡哪禁得起这番长久的追逐;在全力奔驰和极度亢奋之下、险些魂归西天。
这时,你仿佛可听见那人脑袋里那部马达转动的声音——他开始分析这来龙去脉。最后,他开窍了,认为我的出现非比寻常,要是没什么事,他的鸡怎么吓得屁滚尿流?于是放下手中的链锯,拿起最近的一根圆木。我也不是省油的灯,一看情形不对,马上掉头,奔向葡萄园。跑了一会儿,停住脚步,往后一瞧,那人犹站在院子口,手拿圆木,瞪着我。我猜,他一定很想扁我一顿。我告诉自己,以后非得对这个人敬而远之不可。
那天晚上,有人来敲门,一声急似一声。你可以想见我的恐慌——此时,站在门口,对我家大门使出蛮力的,莫非是母鸡的主人?没错,正是他,一副兴师问罪的样子。
虽然来者不善,主人还是保持风度,以礼相待,请他入内相谈。还倒了杯酒给他喝,假装没注意到他脚下带进来的泥巴、杂草和粪便。我识趣地躲在厨房,竖起耳朵,看怎样的收听效果最好。
他先自我介绍,然后叙说自己可怜的遭遇。
“我叫罗索。今天早上我们家最多产的一只母鸡死了。她可不是只普通母鸡。从她还在蛋壳里的时候,我就悉心照顾,一直到破壳而出,成为一只亭亭玉立的母鸡。因此,我对她可说是视如己出。她既高贵又柔情,可谓鸡中之后。但是,她竟然因心脏病香消玉陨了。呜呼哀哉。”
说完,这位老兄猛喝着酒,希望我们完全浸润在这段可歌可泣的故事中。
主人亦装出惊愕的样子,并表达哀悼之意。但我看得出来,他们满头雾水,不晓得自己和这出悲剧何干。当然,我知道接着将要上演的好戏。
罗素又纵容自己再喝一杯,像个男子汉般,强忍住泪水,然后继续说道。
“这只高贵的母鸡之所以会心脏病发作,完全是因为一只野蛮又没教养的狗,企图对她伸出魔爪,害她惊吓过度所致。而这只卑鄙下流的狗,就在贵府。没错,就在府上!”
在这东窗事发的一刻,我赶紧躲到厨房的一角。主人真是英明,如我所料,质问罗素有何证据。他们说,毕竟这条村子有好几十条狗,每一只或多或少都有犯罪记录,怎见得一定是我们家仔仔所为?
“啊,”罗素倾身向前,眼珠子好像要冒出火来:“我亲眼看见这只贱狗跑到我家院子。我可以形容他的长相给你们听。”于是这个存心不良的老骗子开始诬蔑我的人格,并丑化我的外貌。这种偏见,我不想复述了。接着,这个寡廉鲜耻的小人居然无中生有,一口咬定那天早上看到我满嘴是羽毛。为什么不干脆说,我颈上还系着餐巾,刀叉都一应俱全了?如果他想到这点,保证会胡诌上去的。这种伪证明眼人立刻可以拆穿。我就不相信,他不会被逮个正着。
结果呢?实在太令人大失所望了,主人居然信以为真!
女主人不一会儿就惊惶地喘着气,而她的另一半每隔五分钟就借酒浇愁。
“拜托,犯不着这样子吧?你们大可把这家伙撵出大门。”我心想。
我实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对夫妻竟然中了他的诡计,掏出钱包来。最后,大骗子戴上帽子准备离去时,和主人窃窃私语,一副推心置腹的样子。我想,最后他们可能随便责备我几句,说我这只宝贝狗不该如此,这件事就到此为止。
但,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
由于几杯黄汤下肚,连连得逞,加上鼓涨的荷包,这个老不羞在门口停下脚步,得意忘形地说:“府上这只狗啊,可以好好训练,成为看守鸡群的狗,这么一来他就可以将功赎罪了。两位这么通情达理,何不让我试试?我会好好教他的。”
不知你是否有这么经验——眼见大难临头,却只能坐以待毙。我使出各种诌媚的招式,还假装跛足、猛咳嗽、在床底下发抖,然而都没有用。主人已中了这个虐待狂的圈套,以为这样有益于我的教育。
我早就知道他在打什么主意:他不但死要钱,更想让对方下十八层地狱——听说,人类离婚也是这个样子。
※ ※ ※
第二天一早,正如我预期的,一片愁云惨雾。主人把我拖进“罗素训练学院”,请罗大教授好好指教。他跟主人说,只消一个小时,他们就会发现我已改头换面,戒除所有的恶习,更重要的是,从此对鸡再也没有非份之想了。你知道吗?他们还谢谢他。我真是错看他们了。我一直以为主人是少见的好人,然而这时,他们已经善恶不分了。
罗素把我关在一个小仓库。我马上想起出生时的家。连泥泞的地板和内部陈设都很近似,活像捡破烂的大库房,有生锈的水桶、老旧得不堪使用的脚踏车、一袋袋腐败发臭的东西、破裂的桶子,还有许多像是空前时代的器具。显然,罗素把这些当作传世珍宝,准备留给他的子子孙孙。
我的眼睛打量着四周,看有无逃脱之道。这时,那只死去的老母鸡映入眼帘,教我看得目瞪口呆。她就平躺在铁桌子上,肉冠疲软,头悬在桌子的一边,翻着白眼。我凝视着她,充满哀悼之情。此情此景,真是凄侧。然而,让我不解的是,为何她不是静静地躺在炉子上的炖锅里?即使是老母鸡,如果煮得够烂,还是会令人食指大动。
罗索抓着那只老母鸡的脚前后摇晃,真是对死者一点敬意都没有。然后,走向前来,把死尸摊在我面前。我亦上前——才不是有什么兴趣呢,而是表现我的礼貌。怎知,他旋即提起鸡,往我的脑袋用力一摔。我的妈呀,那只死母鸡的尖喙不偏不倚地戳进我的吻部,好痛!
就在此时,我才领悟这一课的要点。原来罗素以为把死鸡当铁槌,打我几下,就可以让我忘却吾等狗族天生的本能。真是个大笨蛋。因此,他又向前,把死鸡当双节棍甩,我则中出玩躲避球的本领,过了好久,这个呆瓜才想到把我绑起来。
他疯狂地在这个破烂堆中找铁链和绳索,脾气愈来愈火爆,我则能躲则躲。最后,他似乎终于想起哪儿有绳子了——或许是床下的保险柜,于是,破口大骂,砰一声把门关上,让我独自面对那只死鸡。
※ ※ ※
非常情况当然得诉诸非常手段。也许,你还记得我说过,这个破烂屋子的地上是一片泥泞。所以,我就趁罗素出去时,在角落挖一个洞,把那只死鸡埋进去,然而有一只脚却硬生生地突出来——不知那母鸡已成僵尸,还是我挖得不够深?不管怎么样,我已想到解决之道。我一屁股坐在墓地上,鸡脚便藏好了。罗索拿着长绳进来时,刚好瞧见我这个模样。
眼尖的读者可能会发现,这么做有个破绽,罗索准备把我绑起来时,这个问题就显现出来了。我一跳起来躲到墙角,那只鸡脚就直挺挺地立在地上。
你真该瞧瞧他的表情,我再怎么形容都不够传神。也许,我这么说,你就明白了——他吓了—跳,连忙放下手中的绳索、跪在地上,扒着泥土,屁股朝着大门,迎向正准备来接我的主人。
我连一刻都不想多留。门一开,我立刻飞奔出去,跑过田野,回到甜蜜的家。这段课程唯—留下的印记便是我口鼻间的外伤。主人回来后,正如往常,马上无罪赦免我了。我也很高兴和罗素刚要发展的“关系”无疾而终。
偶尔会发现他在地平线上,他—看到我,马上朝着我的方向扔掷石块,然而却是百发白不中。
我是否从这—课学到什么?
是的,我的心得就是:绝不要接近一个拿着死鸡当武器的人。就如那本薄薄的《兵法》说的“强而避之”——不要和强敌发生正面冲突。如果你有兴趣的话,我可以告诉你,作者就是孙子。
灌蓝高手
主人有个朋友,和我一样做得钻到桌下放松自己。这神人真是风毛麟角。他不时来访,总是把餐桌礼仪和社交辞令置于—旁。从他第一次悄悄溜到桌下与我作伴,我们就结为莫逆。
诸位读者可能觉得难以置信,然而,我有照片为证。他说,这么做有益消化。但是,我猜他心里真正想要的,可能是一个安静而沉稳的伙伴,以从桌面上的唇枪舌战开溜。不管怎么说,他实在与我很投缘。
恰巧,他也是英国网球界的重要人物——不知是女王惧乐部的首席球童,还是承办酒席的资深干部?反正,他总是得以置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