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芬奇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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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芬奇密码- 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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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最后诱惑》,艾柯的《福柯摆》,韦伯的《耶稣基督超级明星》都对此有明确或间接地涉及。不少学术的或准学术的著作也把它当作严肃的课题来研究,代表作有迈克尔·柏坚特生(MichaelBaigent)等人的《圣血和圣杯》(HolyBlood,HolyGrail)。至于PrioryofSion,随便用google查一下,就可以得到几千个结果。根据在法国国家图书馆发现的秘密档案,PrioryofSion的历届掌门人都是人类文化史上闪闪发亮的巨星,除了达芬奇,还有波提切利,牛顿,雨果,德彪西等人。是什么样的渊源把这些大师们连接在一条血线上?
  就拿达芬奇来说吧,这当然是个在任何意义上都远远超越他的时代的人。按照布朗的说法,达芬奇的思想和他所要保护的秘密既不能容于当世,就只能用他的艺术作品来隐晦地表达,所以他的绘画作品中到处都是暗藏的象征和密码。比如((蒙娜丽莎》,为什么要把人物背后左面的地面画得比右面低?因为画家要让她从左面看过去显得更大,更庄重堂皇。左是代表女性的,达芬奇骨子里是个女性主义者,所以要从“左”的一面来弘扬女性。如果这听上去有些牵强的话,现代电脑扫描的结果发现蒙娜丽莎的面部和达芬奇的自画像有很多相似之处。达芬奇为什么要把自己画进一个永恒的女性形象?因为他要用这种方式隐晦地挑战以基督教为代表的西方男性霸权话语。蒙娜丽莎既不是男的,也不是女的,她/他是一个雌雄合体,这是达芬奇心目中人性最理想的结合方式,男人和女人平等地融合在一起。从字源上来看,古埃及的生殖男神叫AMON,生殖女神叫L'ISA,稍微玩一点变体的游戏,合在一起的话,就变成了MonaLisa。
  还有更惊人的,仔细看看那个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壁画。我们都知道这是一顿—个男人加上十二个男人的晚饭。可是再好好看看紧挨着基督右手的那个人,这个一头秀丽红发,双手宁静交叠,胸部微微隆起的漂亮门徒真是男人吗?这个人的衣服和基督的衣服仿佛互为镜像,一个穿红袍蓝篷,一个穿蓝袍红篷。他俩的髋部好像是碰在一起的,但是上半身却似乎有意拉开一点距离,构成一个V字的形状。在象征学者的眼里,V长期以来—直是和一些女性的意像密切相关的。
  奇怪的是,几百年来很少有人注意到这一点,也许,太伟大的作品和过分强大的传统总是会让我们都瞎了眼。可是,现在人们终于开始注意到这个人了。一些研究者说,她真是女人,她就是有名的抹大拉(MaryMagdalene),圣经上说她是个妓女,被基督所拯救和赦免。再看一下画中俩人的姿势,他们俩的身体轮廓连在—起犹如—个大写的M。现在有人相信他们之间的关系不那么简单,长话短说吧,他们结婚了,而且生了孩子,血统—直延续到今天。
  瞧,一不小心,这个秘密又被我绕回来了。看来在秘密面前,我们实在是无处可逃。不过放心,小说中天机多多,稍微在这里泄露一二是不会严重败坏未读者的阅读兴趣的。而且这些所谓的秘密,本来就是严重争议的话题,足够写好些个博土论文了。达芬奇专家会争辩说,不对,最后的晚餐上哪里有什么女人,那根本就是约翰,达芬奇在原作的草稿上画得清清楚楚,每一个使徒都标上了姓名。如果真是抹大拉的话,约翰到哪里去了?难道基督和达芬奇竟会弃约翰而不顾?那可是主最心爱的使徒啊。
  假作真时真亦假,还是别认死理了,让我们充分享受阅读的乐趣吧。《达芬奇密码》虽然穿插了这些宗教和艺术史的知识,但作者讲得清晰明快,完全不影响故事的高速发展,读者很可以充分地得其要领,绝对不会有摸不着头脑的感觉。相形之下,像大名鼎鼎的学者艾柯写的《福柯摆》,也是涉及到基督和抹大拉的故事,他是这个领域方面真正的行家,十分细致严谨,表现的主题当然远比布朗要丰富深刻得多。《福柯摆》应该是最出色的学者小说了,可是读起来实在艰涩沉闷,那种刻板的学究气是怎么都掩饰不住的。说老实话,在领教
  过《福柯摆》之后,看到学者们写的小说,我总是心存敬意,掩鼻而逃。
  四
  这就触及到我长期以来的一桩心事。我是一个文学系的教师,我在课堂上教学生细读乔伊斯、叶芝、卡夫卡、艾略特、海明威。我剥笋抽茧地给他们分析大师们的主题、象征、风格、修辞,细到毫发,自己也蛮觉得像回事,仿佛是把妙处都发掘钩引出来,把自己都讲晕了。可奇怪的是,回到家里,除了备课和为了写论文完成工作量以外,我很少会有主动要拿一本什么名著出来倚在床上细细品读的愿望。我还是很爱读小说,可是能让我一个饿虎扑食地抢来看的,能让我挑灯夜读的,大多是通俗小说。
  我常常而为此感到惭隗。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出了什么毛病?或者说这是文学系的毛病,甚至是纯文学本身的毛病?很难说。但是有一点我算是想明白了:我的通俗文学执迷,与我童年少年时期的阅读经验大有渊源。我小时候狂热阅读的作品,像《野火春风斗古城》、《林海雪原》、《敌后武工队》等等,全部同惊心动魄的斗争有关:人物是平面的,性格是简单的,敌人是凶恶的,斗争是激烈的,情节是曲折的,刺激是强烈的,胜利是最终的……这和西方的惊悚小说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吗?那是文学最稀缺的年代,也是我个人历史上最热爱文学的年代。这种热爱的程度,同上瘾没有什么两样。我口味就那么早早地被定型了。用心理学的术语来说,我的大脑皮层对刺激所需的阈值早就被提得很高,等闲的刺激根本就不起什么作用。既然今天这些老作品已激不起我的阅读兴趣,我当然会本能地寻找和它们同属一类但却更加“杀根”的东西来看,那就是西方的通俗小说。
  《达芬奇密码》让我有一种特别的怀旧的感觉,因为通篇没有那些西方通俗小说中常见的性描写,文笔清新干净。以作者的才情,他根本就不屑于写那种无聊的东西,这才是真正的高手风范。像谢尔顿、柯林斯、华莱士之流,总要弄些和情节毫无关系的恶心吧唧的下流场面来糊弄人,令人望而生厌,早已为我所唾弃。布朗不但不写性性,连爱情都几乎不写。兰顿和苏菲是那样地相互救助,生死与共却只是到了小说最后才有一点点微弱的爱情表示,这实在是太对我的胃口了,因为我过去最爱看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爱情,就是这么纯洁,这么朦胧。
  读《达芬奇密码》,就是我怀念自己童年的方式。 
                                  
                                 …109…
 
达芬奇:现代加密术之父?

  一部刚刚出版的新书却披露了文艺复兴时期著名的艺术家达芬奇鲜为人知的事实———这位画家同时也是加密术的开路先锋,他众多绘画作品中所暗藏的玄机至今无人能够破解,而且他的许多加密设计也令人忍不住拍案叫绝!小说家丹?布朗在进行了大量研究之后,以此为背景写出新书《达芬奇密码》,并于2003年3月出版。
  《达芬奇密码》的情节相当扣人心弦。凌晨时分,哈佛大学的符号学家罗伯特?兰登突然接到紧急求助电话———巴黎卢浮宫的老馆长在博物馆内惨遭杀害。在尸体旁边,警方发现了一封秘信。后来,兰登和其他解密专家绞尽脑汁,终于弄明白了秘信中的内容。种种迹象显示,破案的线索就藏在达芬奇的诸多名画之中!如果兰登不能破解达芬奇的密码,一个远古时代的重大秘密也将永远不为人知晓。
  尽管《达芬奇密码》中的人物和情节都是虚构的,但是作者丹?布朗却肯定地表示,“书中所说的关于达芬奇的绘画、建筑、手稿中暗藏密码的那部分内容,都确有其事,而且有据可查。”事实上,丹?布朗非常擅长写以揭密和科技为题材的小说,而且通俗易懂。为了表明他写作态度之严谨,丹?布朗已经将《达芬奇密码》一书的历史背景资料统统都放到了他的网站上,但是他建议读者在看小说之前先别去阅读网站上的资料,否则就一点悬念都没有了。
  丹?布朗说,达芬奇是加密术的开路先锋,其艺术作品和手稿中包含着大量令人费解的符号和诡异的代码。他说,《达芬奇密码》一书中最精彩的内容就是对加密术的探讨,尤其是由达芬奇亲自研究出来的种种加密设计令人忍不住拍案叫绝。
  在加密术诞生之前,如何把私人信件委托给邮差传递而又不使隐私外泄一直都是个让人头痛的问题。在数个世纪前达芬奇生活的那个年代,寄信人只好每次多付给邮差一笔钱当“保密费”。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达芬奇发明了第一代“公匙加密术”的雏形———一个可以保证信件安全的便携式“密码箱”。这个“密码箱”是一个安有字母拨号盘的圆柱形物体。当拨号盘旋转到特定位置拼出正确口令时,“密码箱”就会自动分成2半。而且让人放心的是,一旦有人试图用暴力手段将“密码箱”砸开,里面的信息将立即自行销毁。
  达芬奇是怎么达到这一目的呢?原来,他将信息写在一张纸草制成的纸上,然后将它卷成小卷和一小玻璃瓶醋同时放进“密码箱”。可想而知,如果“密码箱”被砸,里面的醋瓶子也会破裂,流出来的醋将使纸草立即溶解。
  丹?布朗先前的几本书也都包含着各式各样的秘密———如何守秘和解密,以及个人隐私如何被国家安全或者政治利益所侵害。比如,1998年丹?布朗出版的第一本小说《数字堡垒》,说的就是美国国家安全局(NSA)有一套属于最高机密的超级世界系统———“Transltr”,它被用来监视并破译恐怖分子的电子邮件。但与此同时,“Transltr”也可以暗中截获普通公民之间的私人电子邮件。某天,一名黑客无意中发现了这个计算机系统,并成功入侵并令其死机。随后黑客要求国家安全局(NSA)公开承认“Transltr”的存在,否则他将把入侵该计算机的方法拍卖给出价最高的人。
  据悉,为了让他的读者也能体会破解密码所带来的乐趣,丹?布朗以《达芬奇密码》的情节为基础,在互联网上展开了一个“搜宝大行动”,读者可以通过用Google搜索、电子邮件等方式参与其中。最后找到“宝藏”的人将获得一件极为珍贵的奖品,丹?布朗说那件奖品是“用钱都没法买到的”,不过他拒绝提供更多细节,因为他希望能给获胜者一个惊喜。
  ──(袁海中国网友报) 
                                  
                                 …110…
 
从卢浮宫讲一个惊险故事

  我对《达芬奇密码》的评价是只有一个字:“哇”。
  作者丹·布朗(这是一个你会希望记住的名字)在这本充满了让人愉快的知识悬念小说里,继续采用了他前三本书发展出的布局,并且把它完善到了一鸣惊人的作品所具备的水平。从《哈里波特》出版之后,还没有一位作者通过这样的圈套哄骗读者,诱使他们屏住呼吸来追逐情节,并罪大恶极地公然以此为乐。
  这位前任教师的第一本书,1998年发表的《数码城堡》里狡猾的女主角苏珊·佛莱彻,是国家安全委员会的首席密码专家。布朗的第二本小说《骗局》是一个发生在北极圈里的科学诡计,涉及到美国国家航空和宇宙航行局,女主角雷切尔?萨斯顿是一个情报分析师,她的发型是“长得足够性感,短得足够提醒你她多半比你要聪明。”
  在《天使和魔鬼》里面,布朗引进了罗伯特·兰登,一位哈佛艺术史和宗教象征学教授,充满了他的女性同事所说的“博学的吸引力”。难怪在这本新书里我们又看到了非常可爱的兰登沉思着反物质、大爆炸理论,光召派邪教和对梵蒂冈的威胁。但是这些仅仅是为《达芬奇密码》里面让人心神不定的骗局所作的热身罢了。
  让我们看一看这本新书的序言,发生在卢浮宫的大画廊。(这本书是那种会注意到画廊的长度是华盛顿纪念碑三倍的类型。)这个情节牵连到一幅卡拉瓦乔的画作,一个得了白化病的修道士和一个教会监护人卷入的殊死搏斗。监护人雅克萨尼尔为了生存而搏斗的场景让人毫不怀疑作者激发读者兴趣的能力。
  萨尼尔拼命地抓住那幅画以便启动博物馆的警报系统,他成功地赢得了一些时间。然后他利用争取到的最后几分钟,脱下自己的衣服,画了一个大圆圈,再把四肢张开躺在圆圈里,就象达芬奇最著名的画作《维特鲁威人》里面那样。留下了一个由颠倒字母顺序而构成的字和一系列的数字作为线索。
  不管这些线索是怎么一回事,已经足够召唤兰登来参与破案了.到这个时候,兰登在破案上的名声已经打响了,他红着脸回忆说有一篇敬慕他的杂志,在报道中把他形容成“穿着哈利斯呢的哈里森?福特”。(哈里森?福特是美国演员,常常扮演警察一类的英雄角色)兰登最新的手稿“对既定的宗教肖像学提出了一些非常反传统的新解释,注定会富有争议”。这肯定与案情的发展有关。而且很快,索菲内弗出现了,和作者之前作品中的原型非常相似:“不像那些装饰在哈佛学生宿舍墙上一个模子的金发碧眼美女,这个女人是健康的,有着未加修饰的美丽和真诚,散发着惊人的自信。”即使作者布朗没有把整个故事设计为一个搜索“失落的神圣女性精华”的故事,女性读者也会喜欢布朗先生的。
  布朗开始了他追寻秘密的冲刺,顺便带上了达芬奇作为他的同谋者,因为达芬奇的生活和工作都充满了符号和秘密。兰登和索菲跟随了宗教阴谋理论的脉络来追查这个案件,你可能也会想去研究这些事物:以色列人的小修道院,圣堂武士,具有争议的梵蒂冈主教奥珀斯戴都出现在场景里,还有五芒星,黄金分割,在电影《大开眼戒》里也出现过的怪异的性爱仪式,以及圣杯。如果你以为圣杯是一个杯子,作者布朗先生引用真实生活中的萨尼尔在十九世纪发现的引起争议的圣杯理论,就会让你重新考虑一下了。
  就象在《天使与魔鬼》里面一样而他创造了一种令人鼓舞的对这个领域的探索,而且无论如何都算不上是冒渎神灵的,但是尖锐地挑战了梵蒂冈的政策。随着兰登和索菲跟随达芬奇布下的线索,他们得出了一些让人大为惊异的推测,有一些把《达芬奇密码》这本书带到了让人觉得过火的边缘。但是最终,作者布朗还是温文地回到了他提出的所有问题。
  这本书情节移动的步伐快得好像脖子都要断了,作者很明显地非常享受他发明的这种写作手法。基本上每一个章节都以一个悬念来结束,能够做到这点不容易,想一想有那么多平淡的叙述需要完成,就更觉得如此了。而且,把索菲和兰登这两个人物放置在这次追踪里面,很好地营造出了一种惊险的氛围。他们像做其他每一件事一样,非常聪明地躲避了追捕他们的人。
  例如,当受到全球定位系统追踪的时候,他们聪明地让人发现的那个感应器从40英尺高的窗口飞出去,使追踪者以为他们那样逃跑了。这本书还成功地把这些大胆行为和下面这样的评论和谐并存:“你知道吗?如果你把世界上任何一处的蜂巢里雌蜂的数目除以雄蜂的数目,得出的比例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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