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龙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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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龙雀-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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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伯踢了唐霄一脚,没好气地骂道:“怂娃,你再厉害,还不是跟我们长得一样,也没见你多出一只胳膊一条腿来。”

    本来那些下人看到唐霄真的能够隔空取冰,心里下意识地就对他产生了敬仰或者说是距离,但是被两人的对话这么一捣乱,都不由自主地发出了笑声,刚升起的那种异样感觉也随之消散。

    见到所有人都盯着陶罐中的冰块,眼神中透露出强烈的渴望,唐霄笑了笑说道:“把这些冰块分了,再一人到福伯那边领些水果,回去后加入井水冰镇一下再吃。”

    下人们闻言连忙道谢,暗道自家郎君出手真阔绰,旋即屁颠屁颠地跑去领冰块和水果去了。

    因为在这年头只有皇室贵族才能在夏天享用到冰块,平民百姓包括官员在内即便有钱都很难吃不到,市面上甚至有“夏冰贵如金”的说法,虽然有些夸大其词,但也充分显示了冰块于夏日的珍贵。

    这边刚打发走一群下人,院子外面就响起了一道咋咋呼呼的声音。

    “唐霄,额家地里出现了一只怪物,额爹让我来叫你去看看。”

    整个庄子里敢直呼唐霄名字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福伯,还有一个就是小雀儿。

    唐霄不以为意地问道:“什么怪物?”

    小雀儿脖子一梗,反驳道:“额要知道是什么怪物,还能来叫你吗?”

    唐霄嘴角不停地抽搐,强忍住内心那股想把小雀儿掐死的冲动说道:“走。”

    白家的田地在庄子边上,隔着老远唐霄就看见一团圆滚滚的东西趴在地中间,白亮手中拿着一个锄头正在与其对峙。

    唐霄走近一看立马就乐了,只见这怪物体长接近两米,身上黑白相间,肥硕似熊,丰腴富态,头圆尾短,分明就是前世的中华国宝——大熊猫。

    不过此时这只国宝的状态似乎非常不好,眼皮耷拉着趴在地上,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看起来有气无力,一点精神都没有。

    很多人只知道四川有大熊猫,实际上秦岭才是全国大熊猫种群密度最高的地区,而且比起四川大熊猫,秦岭大熊猫由于脸型更圆,更加像猫,所以显得更为憨态可掬。

    不过秦岭大熊猫一般生活在海拔两千六百米至三千五百米的高纬度地区,基本上很少有人能见到它们的身影,但现在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第9章 熊猫崽子() 
白亮虽然武艺高强,但人类对于未知事物都是具有恐惧心理的,更何况面对的还是这么一个体型庞大的巨兽,他也不敢轻易动手。

    “郎君认识这怪物?”白亮注意到唐霄的表情,开口问道。

    唐霄起身指着大熊猫说道:“这就是传说中黄帝的坐骑——食铁兽。”

    这个世界也有三皇五帝时期,传说在阪泉之战中,黄帝就是骑着大熊猫打败了炎帝,当然当时被人们称之为“食铁兽”。

    大熊猫在古代本来数量就不多,而且作为一个中国人,好不容易在这陌生时代见到一只国宝,亲切感倍生,可不敢让这些庄户给打死。

    听说眼前这东西是传说中的神兽,周围有些庄户不自觉地跪倒在地,口中念念有词,唐霄甚至听到有人念叨让神兽保佑家里的母猪多产几只崽。

    看这只大熊猫的情形,估计已经快饿得不行了,唐霄扭头朝着庄户们喊道:“快去找些竹子和清水来。”

    庄子附近就有一片竹林和一口水井,很快就有人把竹子和清水送了过来,不过唐霄心里还是有点害怕,毕竟他不知道这个时代的野生熊猫究竟是个什么脾气,万一突然暴起,给自己来上一巴掌,这瘦弱的小身板哪里受得住,保不准就得去见自己那个便宜老爹。

    小心翼翼地拿竿子把东西递到大熊猫跟前,闻到食物的香味,大熊猫耸了耸鼻子,睁开了眼睛,不过没过多久就又合上了,继续在原地哼哧,发出令人心疼的呻吟声。

    见到大熊猫的这副模样,唐霄也不管那些三七二十一,直接朝着它走了过去。

    “郎君,不可。”

    白亮在身后喊了一句,见唐霄依旧自顾自地往前走,便提起锄头跟了上去。

    走到大熊猫边上,唐霄蹲下身子轻轻抚摸着它的脑袋,手感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柔软,但是非常舒服,在唐霄的抚摸下,大熊猫就像是一只温顺的小猫,发出的声音似乎也没有之前那么痛苦,貌似还带着些许的欢悦。

    唐霄一边轻抚着大熊猫,一边不由自主地柔声哼着:“黑黑的天空低垂,亮亮的繁星相随,虫儿飞,虫儿飞”

    “不管累不累,也不管东南西北。”最后一句唱完,唐霄的脸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布满了泪水,手下的熊猫脸上一片安详,仿佛静静地睡了过去。

    在脸上胡乱地抹了一把,唐霄起身对着白亮说道:“找些庄户把神兽埋了,就葬在那边的竹林里,日后能保佑庄子。”

    白亮感觉唐霄跟这所谓的“食铁兽”之间一定有什么联系,但是看了一眼唐霄现在的模样,也没有多问什么,轻轻点了点头。

    来到这个时代后,唐霄每天的日子都过得很舒服,不过对他来说这里所有的一切始终都是陌生的,直到看见这只大熊猫才对这片土地产生了一些亲切感,但是随着这只大熊猫死去,他的心里像是被抽走了什么东西,突然间又变得空荡荡的。

    就在唐霄躺在地里,看着天空陷入沉思的时候,有个庄户突然喊道:“郎君,这里还有两只小神兽。”

    一听这话,唐霄立即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翻了起来,朝着庄户的方向看去,果然看到了那只大熊猫边上还有两只圆滚滚的团子,在那里一拱一拱的。

    两只熊猫崽子此时还没意识到母亲已经死去,依旧死死地咬着母亲的***使劲往外嘬,唐霄看得鼻子一酸,跑过去把小家伙们抱在怀里。

    乍一离开母亲的怀抱,两只熊猫崽子有些不适应,再加上唐霄抱的姿势让他们很不舒服,毛茸茸的小短腿在空中不停地挥舞,在唐霄怀里又咬又抓,搞得唐霄手足无措,却又丝毫不敢松手,生怕把他们摔出个好歹。

    不过唐霄忘记了一件事,他穿的是背心,而且怀里总共就那么大点地方,两只熊猫崽子已经饿了很久,四处寻找食物,没过多久,其中一只就准确地咬住了他胸前的一点,另外一只也不甘示弱,紧随其上把另外一点含在了嘴里。

    忍着胸前传来的异样感觉,唐霄抱着两只熊猫崽子疾步走回府上,可不敢跑,一跑那颠簸的感觉简直让人欲仙欲死。

    回到房间,把两只熊猫崽子放在桌子上,然后唐霄开始想把他们从自己胸前拿开,之前把小家伙们从母亲怀里抱出来的时候他还没觉得有多困难,现在轮到自己那真的是难于上青天,无论他怎么哄,小家伙们看都不看他一眼。

    而被唐霄惨叫声吸引来的灵儿一进门就看见了两只圆滚滚,事实证明,无论哪个时代的女人对于毛茸茸的东西都是没有丝毫抵抗力的,小丫鬟的视线落在两只小家伙身上就再也移不动,眼睛里充满母性的光辉。

    唐霄指了指自己胸前的湿润,又指了指两只圆滚滚,打断了灵儿准备去抱两只熊猫崽子的意图。

    灵儿递给唐霄一块毛巾,脸上还带着红晕好奇地问道:“郎君,这是什么东西?”

    “大熊猫。”唐霄擦了擦胸口说道:“也叫食铁兽,传说中的神兽。”

    “能养吗?”灵儿一脸期待地问道,眼中冒着精光。

    小丫鬟的脑回路果然跟一般人不一样,根本不在意什么神兽不神兽,不过这正合唐霄的心意,把手中的毛巾一甩道:“咱家就没什么不能养的。”

    不顾灵儿的强烈反对,唐霄最终给两只熊猫崽子取名叫熊大熊二,其实取这两个名字他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正所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熊大熊二看似普通,实则包罗万象,大道至简。

    傻乎乎的灵儿听到唐霄的解释,瞬间就喜欢上了这两个名字,在两只熊猫崽子身上摸摸来摸摸去,嘴里来回念叨着“熊大熊二”。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唐霄老觉得两只熊猫崽子不是很喜欢这两个名字,不过管他呢,老子自己喜欢就好。

第10章 偷狗屋() 
两只熊猫崽子看那样子也就两个多月,毛发还没覆盖到全身,隐约还能看见一些粉嫩,说是熊猫,可目前看起来似乎更像老鼠。

    野生的大熊猫要到一岁左右才会断奶,而且必须要母乳喂养,但两只熊猫崽子的母亲已经被埋进了竹林,唐霄只能在庄子里找几头母羊给两只小家伙充当奶妈,至于能不能活下去就看他们自己。

    两只熊猫崽子一开始对羊奶十分抗拒,无论如何都不肯喝,不过最终还是因为肚子饿得呱呱叫,选择了向邪恶势力低头。

    喝完羊奶,两只熊猫崽子伸手捂着嘴巴打了个哈欠,脑袋一歪趴在桌子上,不一会儿就打起了呼噜,时不时还吐一吐粉嫩的小舌头。

    一直想抱两只熊猫崽子的灵儿见小家伙们睡着了,上前把他们轻轻搂在怀里,左看看右看看,满脸的幸福。

    唐霄从小就有个愿望,那就是养只大熊猫当宠物,曾经还一度萌发去动物园偷国宝的冲动,如今两只活生生的熊猫就在眼前,那种满足感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

    虽然很喜欢国宝,不过唐霄从来没有抱着宠物睡觉的习惯,要抱也得抱个女人,但又不能直接把两个小家伙放在外面。

    听见外面传来的烦躁声音,唐霄眼睛一亮:“灵儿,把旺财的屋子给我搬过来。”

    旺财是福伯继乌龟之后新养的宠物,一条黑色的中华田园犬,俗称土狗,但唐霄严重怀疑它有二哈的血种,牵回来第一天就把府上闹了个天翻地覆,追得他到处上蹿下跳,一人一狗就此结下血海深仇,誓不两立。

    “郎君怎么不去?”灵儿倒不是不敢去,而是越看怀里的两只熊猫崽子越顺眼,抱上就不愿意撒手,一刻都不想分开。

    “你可想好,我这一去可能就回不来了。”

    唐霄对旺财的凶狠还是心有余悸,那牲口下嘴是真狠,那天要不是福伯及时出现,保不准会出什么事,怀恨在心的他老早就在考虑怎么神不知鬼不觉地把它给弄死,这回不炖,改吃狗肉火锅。

    灵儿抬头看了唐霄一眼,想起了什么,憋着笑把两只熊猫崽子放了下来。

    唐霄从书桌下面掏出一个小竹筒,对灵儿说道:“去厨房弄点骨头,把这东西掺进去,丢给旺财,小心点,别叫人发现。

    “郎君心肠太坏了,才炖了福伯的乌龟,现在又打旺财的注意。”灵儿没去接小竹筒,眉毛一竖满脸不高兴。

    “想什么呢,我这是蒙汗药,顶多让它昏睡过去。”唐霄佯怒道:“再说,你不把旺财弄睡着,你怎么偷它的屋子,偷不着屋子,熊大熊二可就没地方住了。”

    熊大熊二的魅力真的没话说,原本还一脸不愿意的灵儿,听到他俩的名字,看了看睡得正香的两只小家伙,一把夺过唐霄手中的小竹筒就跑了出去,

    看着灵儿跑开的背影,唐霄的脸上不自觉地露出一抹阴笑,他没告诉小丫鬟的是,小竹筒里除了有蒙汗药之外,还有巴豆,那个量至少得让旺财拉上个两三天。

    灵儿走了后,唐霄正趴在桌子上看两只熊猫崽子睡觉,福伯进来瞥见了,眉头一皱,道:“怂娃,多大人咧,还逮老鼠玩?”

    唐霄急忙上前把两只熊猫崽子护在怀里,然后赶紧把大熊猫的来历跟福伯说了一遍,并且多次强调大熊猫的重要性和稀有性,生怕福伯一个不高兴把这俩小家伙给拍死了,到时候他哭都没地方哭。

    福伯觉得这传说中的食铁兽长得实在太丑,还是旺财看着顺眼,看了两眼就没了兴趣,扭头对唐霄说道:“蒙家女娃三天后回来,你去接一下。”

    听见蒙家女娃四个字,在这大热天里唐霄立时如坠冰窖,脑海里不由自主地回忆起了童年的噩梦。

    当年帮助赵政统一六国的,除了唐霄的便宜老爹唐震之外,还有历史上大名鼎鼎的蒙恬蒙大将军,两人之间有着过命的交情。

    由于唐震和蒙恬私交甚笃,蒙恬隔三差五就把女儿蒙雪丢到唐家,但这女人简直就是个混世魔王,琴棋书画一样不会,刀枪棍棒却是样样精通,把侯府上下一天到晚弄得鸡飞狗跳,偏偏唐震还说什么将门女子,本该如此。

    这下倒好,把唐震的话奉为圭臬的蒙雪拿着鸡毛当令箭,两个老的领兵出门打仗去了,把两个小的丢在家里,蒙雪就成天欺负比她小两岁的唐霄。

    偏偏唐霄又打不过蒙雪,只能任由对方蹂躏,有一回在撒尿的时候被蒙雪看到了,硬是拽着他的小鸟研究了半天,搞得最后他只要一看见蒙雪就想捂着下面。

    “不去行不行?”一想起那女人,唐霄就感觉自己某个部位隐隐作痛。

    福伯吹了吹胡子,没好气地说道:“你不去,难不成让我去?我这老胳膊老腿可走不动。”

    “您这腿脚比二十多岁的小伙子都利索。”唐霄小声地嘀咕了一声。

    “瓜怂,就不知道体谅下老人家?”一个爆栗狠狠敲在唐霄脑袋上,声音在房间里显得清脆无比。

    唐霄捂着脑袋,满脸痛苦之色,他不知道一个五十多岁的人,为什么听力还那么好。

    “郎君郎君,我回来了。”好说歹说好不容易把福伯劝得要走,这还没出门,就听见了灵儿的声音。

    不好,要完,唐霄心里咯噔一声。

    往门外一看,只见灵儿偷偷摸摸地搬着旺财的狗屋一路小跑,一边跑,嘴里还一边兴奋地喊着:“郎君,你给我那药真管用,旺财吃了没一会儿就倒了。”

    唐霄小心翼翼地看了福伯一眼,只见后者嘴角抽搐地缓缓地从身后掏出一根竹条,转过身对着他轻轻招了招手。

    “福伯,你听我解释。”唐霄一边赔笑,一边不动声色地向着门口摸去:“这事儿不是你听到的那样,其实吧”

    没等唐霄话说完,福伯手中的竹条就落了下来,舞得那叫一个顺畅,简直针插不进水泼不进,根本无路可逃。

第11章 夜遇() 
第二天中午刚吃过饭,唐霄就被福伯赶出了家门,不过也好,来到这个时代这么长时间,还没出过庄子,正好出去转转,见识见识大秦帝国都城的繁华,当然,如果不用去接那个女人的话就堪称完美。

    不过这好心情随着马车的颠簸一点点地被消磨殆尽,才走了一个多时辰,唐霄在车厢里就像个猴子一样,怎么坐怎么不舒服,屁股硌得难受,还有点想吐。

    现在终于知道为什么古人出行不喜欢坐马车,这个时代的马车没有减震系统,也没有插销反铆结构的木质轮,再加上只有治所之间才修建了平坦宽阔的官道,其他地区都是坑坑洼洼的小路,所以比起马车,速度更慢的牛车反而更受欢迎。

    怪不得早上看到自己没选牛车选了马车的时候,福伯脸上的神情有些怪异,原来在这等着。还好车厢空间够大,唐霄干脆眼睛一合,趴在里面睡觉,白亮则双臂抱胸在一旁闭目养神,颇有高手风范。

    这回灵儿并没有跟着,一是因为唐霄怕自己离开后福伯会对两只熊猫崽子下毒手,二是因为灵儿实在舍不得小家伙们。

    华阴县离咸阳足足有三百多里,即便是坐马车也要一天时间,由于天黑赶路十分危险,又错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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