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轰
猛地腾起一阵火苗,火星四溅。从大狗手中不小心掉进炉火的木柴溅碎了一片火星的同时也泛出了一阵烟。
“什么玩意?你?”
这一阵窜出炉子的烟使这空间本就不大的木屋里忽然变得有些呛,坐在火炉一侧木柴上的小红缨不得不把她的小身板后倾一些,拉开与火炉的距离,并下意识用手在小鼻子前扇了几扇。
“你能不能小点声?吓我一跳!”
“我发现你这小丫头片子真是让人给惯得没救了!”
“你操哪门子闲心!就说你有没有办法吧!”
“你特么还没枪高呢!说个屁啊说!”
“废那么多话干屁!打到打不到都跟你这废物胆小鬼没关系,能不能坐下别嚷嚷?”
炉火重新稳定下来,弥漫的烟也淡了,温暖火光在小红缨那张严肃的小脸上跳跃着,在那双漂亮大眼里反着光,令注视的大狗忽然有点迷茫。这会儿,那双漂亮大眼真的是清澈的。清澈透底,坚定得单纯,如同映在那双眸子里的火光。
三秒,五秒,七秒。
大狗重新坐下了,歪帽子下那张脏脸重新面对着炉火,没了表情,降低了声调:“全特么是神经病!大的是神经病,小的照样是神经病。一群短命鬼!”
小红缨也不再直视大狗,也重新去看炉火,也没了表情:“如果比短命,我还是无敌!”
“……”
“位置我已经想好了,绿水铺跑楼外一里!怎么样?料不到吧?实在不行……我不在梁上,下到半坡等,就不信看不清他肩膀上的花!”
“作死你都作出花来了!外面这什么天气?当鬼子是你们这些穷鬼吗?不穿大衣?看得见花吗?你当大衣外头也得缝个军衔?你当鬼子也是神经病吗?”
“那怎么办?”
“你这根本就是白扯淡!曹长以上全提刀,这要是来一个中队,挂刀的有多少?最关键的是你这么做根本没有用,当没人这么干过吗?就算你命好真把一号给打了,小鬼子也不会乱,二号自然成了一号,三号变二号,中队还是中队小队还是小队,懂不懂?你不过是打死个尉官而已,屁用没有!前队肯定是伪军,鬼子全在后头,单列也好两列也罢,曹长就有刀了,搀和来混过去,你上哪找一号?还特么炮楼外一里,鬼子倒是料不到了,可你响了枪也别指望活!”
“有人这么做过?是你吗?”
“我……怎么可能犯这个贱!老子特么宁当疯狗不当神经病,没你们这么缺心眼!”
两个人都沉默了,继续看炉火,良久,失神盯着炉火的小红缨忽然说:“必须让鬼子来酒站……狐狸就是为了这个……也许现在……狐狸已经死了。只要我毙了一号,小鬼子一定会来罢……”
……
没有联系人,没有联络点,也离不开绿水铺炮楼。
无论鬼子今晚要埋伏的是谁,也只能看着,什么都做不了。
一支烟即将燃尽,已经能感觉到烟头开始炙烤手指,于是最后狠狠吸了一口,然后抛弃烟头,踩熄。
拽拽肩头的步枪背带叹了口气,不是老子不帮忙,是没环境没条件。这样想了,才觉得轻松一些。
送口信的通信兵已经走出炮楼,准备返回村里,经过身边的时候还热情地在肩膀告别式轻拍了一下。
这一拍,倒让他猛然间想起什么,抬手将那通信兵叫住了:“哎,对了,你正好回村,能替我带个话么?”
“带话?”通信兵嘿嘿一笑:“村里有相好?”
“相好个屁!昨晚的梦不好……你回村经过西头那第二户人家的时候进去帮我说声,他这会儿要是能替我放个天灯,欠我那债就免了,可不能忘了写长命百岁!”
虽然看不太清通信兵的表情,也知道他正在讶异,只好故作自然道:“带个口信儿也要路费啊你?”
通信兵突然不好意思地笑了:“顺便也许上我的名儿你不介意吧?”
……
夜很冷,那伪军的模糊身影仍然在吊桥边的路旁晃着,偶尔搓手,或者跺脚,但一直面向东方的黑暗天空,等待着。
尽人事,听天命。
看不看得懂,猜不猜得透,是命!
当一点光无声无息漂浮而起在远方的黑暗背景,他才一时忘记了冷,盯着,看着,其实不敢奢望长命百岁,只希望善有善报。
……
第486章 四个嫌疑人()
几条细竹篾的轻盈框架,纸糊的方型空间,底部放一点松脂,点燃,热空气开始充盈,它便飘起来了;随着风偏,越飘越高,在巨大的黑暗苍穹背景下,令仰望者不禁产生神圣的悸动,感受到神灵的遥远。
有人称它祈天灯,有人称它许愿灯,还有人说它是诸葛亮发明的,也像诸葛亮的帽子,所以该叫孔明灯。
在胡义抬起了手臂准备向前挥舞的那一刻,他的动作突然凝固在黑暗里,没能彻底完成发动进攻的指示动作,仿佛被施了定身术。他身后的一些战士都已经半蹲而起了,却因为他雕塑般的诡异停滞而茫然,于是再向前看,终于也注意到那点正在无声无息飘升的光亮,那不是高高的星星,那是一盏高高的灯。
“连长?”最近的战士忍不住用极低的声音开口。
胡义没有回答,似乎根本没听到战士的话,他的视线紧紧盯着那点高高的飘光。
迷茫。
狐疑。
“连长?上不上?”
思索。
等待。
晃动的哨兵仍然是晃动的哨兵,宁静的绿水铺仍然是宁静的绿水铺。
治安军是废物,鬼子可不是傻子。
“撤!”
“……”
也许是他凝固得太久了,一个字的命令低声出口居然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我说撤!后队变前队。原路。现在。”
战士们不明白为什么绿水铺村里会凭空飞起一盏祈天灯,更不明白连长看到灯为什么就盯着不再动了,现在反而直接放弃袭击计划改撤退。没人敢质疑,其实这事好事,起码一直绷紧的神经终于得到了舒缓,今夜不会有战斗了。
当队伍在黑暗中猥琐地脱离了危险距离,石成终于放慢了脚步,一直等到胡义的身影最后出现。
“连长,咱为什么撤?”
“因为那灯。”
“那灯?”
“身为军人,你能容忍一盏孔明灯在你的阵地或者驻地上空飘么?”
“我……不能!”
“那鬼子为什么能?”
“也许……鬼子没见过,觉得好看?”
“没见过就更应该开枪把它打下来看看!”
“那……你觉得鬼子为什么能容忍?”
“我也不知道……也许你真的说对了,而我是错的,鬼子是鬼子,不是人。”
与胡义并行在队末的石成停下了脚步,回过身,望着那盏高高的光芒,忽然双手合十,静静许了一个愿,然后返身去追消失于夜幕的连长。
……
晚十时许,马良带一排疲惫返抵酒站,老秦得讯匆匆出迎。一排人没少,只是有一个是被临时编成的担架抬回来的,行军途中摔伤。
一排没能等到李有德的队伍南下,也没能等到胡义带二排北上汇合,不过马良设的后哨等到了北上的鬼子,确认了鬼子是向绿水铺方向行进,于是马良直接带队撤回,胡义和二排的情况究竟怎样他无法知道。
“鬼子真的来了!”这句话在秦优口中连续自语了三遍,这既是个好消息,也是个坏消息,他都不知道究竟该高兴还是难过,当即命人火速回团送报。
……
午夜刚过,陈冲狼狈抵达酒站,整个人跑得完全虚脱,到了酒站之后就再也没能站起来,只是简单汇报了几句便人事不省。
王朋连来了,目前即将到达青山村,陈冲是一路先走,赶在队伍前头先回酒站来复命的。
秦优当即命人奔赴青山村去寻找王朋连转述情况,内容为:“一,王朋连不必南下酒站,先驻扎于青山村废墟即可;二,鬼子一中队,治安军一营现在绿水铺休整,明晨必定西进;猜测李有德部也将于落叶村方向协同西进,兵力未知;三,计划是引敌先至酒站,若成,王朋连即于青山村阻击李有德部,或者外加治安军一部,不求一次阻击成功,量力而行;若九连吸引不成,王朋连则改为沿青山村至大北庄一路袭阻迟滞,九连出酒站跟进尾随敌人,相机行事,整体方案再议。”
……
小红缨找大狗商量她的个人计划是出于两点,一方面,虽然看大狗不顺眼,但大狗是个见多识广的兵油子,指不定让小鬼子揍过多少遍了,对鬼子不可能不了解;另一方面,大狗是个爱枪的,一个爱枪的兵绝对不可能是笨蛋,何况他搂着的还是一支马四环!更关键的是,大狗看她也不顺眼,没交情没感情没共同理想,并且有逐渐成仇的趋势,完全不用担心他会泄露这个有死无生的计划。
事实证明,她找对人了,大狗对鬼子果然门儿清,这个没有同情心的白眼狼最终还是给小红缨出了一个主意,让她可以判断哪个是该死的目标。因为小红缨说:她死了,他的马四环就再没人惦记了,从此高枕无忧,吃得好睡的香,过上真正幸福的生活。
凌晨三时许,该准备的早已准备完成。
没点灯,屋内是黑的,漏进窗口的夜色勉强可以分辨出静静坐在破桌边上的小辫儿轮廓,她已经坐了好久。天都快要亮了罢,马良回来了,陈冲也到了,可狐狸还是没回来,按计划,半夜里他就该回来了,除非他不顺利,除非……或者死了。
看来是该她出马的时候了,她骄傲地这样想。
不能带上傻子,因为这回跑不掉,多带一个就多死一个。她起身,背上她那支三八大盖步枪,把子弹盒随手撇在了床上,用不着,枪膛里的五发都嫌多,带多少子弹都是累赘。
轻开门,左右窥夜色,然后蹑手蹑脚安静地出发,一对小辫儿旋即轻车熟路地消失于夜色。
不久后,出现了一个人影,循着小红缨的消失方向,尾随而去。
又过不久,又出现了一个人影,也循着小红缨的消失方向,匆匆追进夜幕。
再过不久,一扇屋门被轻轻打开,一个人影走出来,犹豫着站立了一会,无奈叹气一口,终于带上了身后的门,匆匆消失向北方的黑暗。
可是这扇刚刚被关上的屋门忽然又轻轻地开了,一个人影从门里探出头来,盯着刚刚出屋消失的人影方向看,似乎也犹豫着,最终还是迈出了门,最后一个消失在黎明前的黑暗。
……
第487章 后果()
吴石头行走在黑暗里。
他傻,不代表他不知道小红缨要干什么。只是他不理解,为什么丫头不再想他背着她跑了。
全九连,全团,全天下,只有丫头对他这个傻子最好,只有丫头的责骂才是像父母那般不带嘲笑的,她整天骂他傻,却从未嫌他傻。他傻,但他知道。
因为他是傻子,所以从他出生以来,只哭过一次,因为他没能从坍塌的井底挖找出他爹的尸体。
此刻,他呆滞的人生里第二次意识到他真的是个傻子,是个笨蛋。天还没亮,四周都是黑暗与冷,这里没有雪了,他把他的丫头跟丢了,不知道丫头去了哪。这世界忽然黑暗得像是井底,任他疯狂挖掘,也看不见他要寻找的尸体。
木讷模糊的结实轮廓,呆呆行走在黎明前的黑暗与冷,一次次发出沉重而怪异的呼吸声,难听得刺耳,那是傻子的哭,因为他再也找不到他的美丽精灵,只有那精灵能给予他这个傻子存在的灵魂。
……
发现了丫头没能吃完她的那份晚饭,王小三便知道会有什么事发生。
王小三是个刺儿头,天不怕地不怕的货,一直呆在炊事班,是因为牛大叔能镇住他。牛大叔能开口同意王小三这个好惹事的酸脸猴子调到九连,可不是不忍心看他挑粪,而是因为王小三是小丫头的真正走狗,从王小三来到独立团的那天起她们就狗对眼了。
比如小丙小豆铁蛋之流,现在都成了排级了,见了王小三这个小小炊事兵照样客客气气必须打招呼,这就是面子,不是牛大叔的面子,而是小红缨的面子。哥们朋友照样有亲疏远近,他王小三是小红缨的死党,小红缨虽然是个屁丫头,可至少得算个连级干部,是独立团臭名昭著的大恶霸,这王小三常常就是她手里的刀,谁敢不给面子?
王小三是个热血的年轻人,正因为他是个年轻人,所以他的热血全都用错了地方。比如现在,他这个年轻的战士不去多想眼前的处境,不去考虑这场战斗是为何,只想知道丫头去了哪,要去做什么。
无论那是什么,他得帮忙,两肋插刀共同浴血,才是兄弟!
他已经在酒站里偷盯了一宿,最终盯到了小丫头出门,于是随便抄了一支宿舍里其他战士的枪,尾随而出。
他知道前面那影子是傻子,他以为傻子这个丫头的跟屁虫肯定对一切了如指掌,所以他只要跟住傻子就行了。但是现在……傻子忽然慢下来了,他是在哮喘么?
……
特么贱!大狗又一次在内心中这样狠狠咒骂他自己。
他是个言不由衷的人,总是喜欢用暴力和恶毒的语言攻击那些未必与他相关的人,只为了掩饰他的悲伤与脆弱,其实他不堪一击,他早已经倒下了,像一具尸体。只有一个人真正看透了这一切,那是胡义,大狗也知道,那个神经病从第一次见面就把他给看透了。
他讨厌那个呱噪的无良丫头,真的讨厌,这世上就没有他不讨厌的人!
不过他最终还是出来了,不是要帮忙,而是要挽回他认为的错误。他觉得他得去把那个神经病丫头给拖回来,没心情任她蠢到死!
很久都没有做那个梦了,昨晚却又做了,还是那个一模一样的梦。梦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只血淋淋的手,紧紧攥着他的手不肯松开,越攥越紧,那指甲甚至已经抠进了他手心的肉;那只手攥碎了他手上所有的骨头,攥碎了他的心,也不肯放开,直到他痛苦得醒来。
然后,他便一直坐在黑暗中的床上发呆,一直到听到外面有人离开的轻微响。
现在,他知道前面还有两个人,不过他根本没兴趣猜那是谁,是谁都无所谓,一样的神经病而已。
猛然间觉得不对劲!
止步,返身。
电光火石间挂在肩头的那支马四环步枪枪托已经抵住了他的肩,屏息半跪在黑暗里枪口稳稳指向来路,用极其缓慢的速度一点一点拉开枪栓,慢得居然没有发出金属摩擦响。
一会儿之后:“半仙?你特么有病啊!”
“可吓死我了!还不把枪放下!你别走了火!”
“你干什么来了?”
“废话!跟你走啊!太不仗义了吧你?一个人闷头跑啊,连个招呼都懒得打?”
“……”
“天一亮这方圆到处是战场,好不了了。一个中队鬼子哎,那治安军不得上了千?就这他们还琢磨着把鬼子往这拉呢!你算说对了,这不全是神经病吗!还以为投了八路能过几天老鼠日子,可这些老鼠非要挠猫,更能作死……你还发什么愣,咱赶紧走啊?”
半仙话音才落,前方突然传来了一声出人意料的回答:“走你麻个蛋!”
吓得半仙一哆嗦,大狗倒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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