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主角的幻灯。
不论学生给史都华取的绰号是“大肚”或“史都肥”,凡是修过“我在太平洋战役中扮演的角色”的人,本来就应该知道,米姬不是夏威夷土著,不过还是有些人非得人家告诉他们才恍然大悟。比较伶俐的男生都知道一件史迪林高中这个小圈子里人尽皆知——而且恨得牙痒痒却说不出口——的事,也就是,史都华娶的这位米姬,娘家姓史迪林。她是史迪林家族的最后一人。史迪林高中的当然公主——虽然还没轮到她当校长。史都华等于娶到了金矿,他不需要做任何事,只要维系住这场婚姻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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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妮的皮鞋大王父亲,想到米姬家的钱都会发抖。
“米姬真是蠢到家了,”珍妮·费尔兹在自传中写道,“才会在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跑到夏威夷去度假。她实在蠢得无可救药,才会爱上史都华·波西,而且几乎立刻就开始生他那群脑袋空空的银发小孩——战事甚至都还没告一段落呢!大战结束后,她把他和不断扩张的家庭带回史迪林高中,吩咐校方给史都华一份工作。”
“我小时候,”盖普写道,“已经有三四个小波西,还有更多——好像不间断地——陆续生出来。”
米姬接二连三怀孕,珍妮为此写了一首恶毒的打油诗:
米姬·波西肚里有啥,
圆滚滚地多么好看?
说穿了真是没啥
不过耀眼的银发一团。
“我妈是个蹩脚作家,”盖普写道,他指的是珍妮的自传,“但她写的诗更糟。”可是盖普五岁的时候,不可能接触到这样的诗,珍妮又干嘛对史都华和米姬有这么强烈的反感呢?
珍妮知道史都肥瞧不起她。但她不说什么,只是提高警觉。盖普可以跟波西家的孩子玩耍,但他们不准到保健中心来找盖普。“我们的房子真的对孩子比较好,”有次米姬在电话里告诉珍妮。“我的意思是,”——她打着哈哈——“他们在家不会受传染。”除非是愚蠢会传染,珍妮想道,但她只说:“我知道谁会传染,谁不会。我也不准任何人上屋顶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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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血红与靛青(10)
说句公道话,珍妮承认波西家的房子,也就是原先史迪林家族的住宅,对孩子而言,确实是个很舒服的地方。有地毯,空间宽敞,到处是流传好几代、有品味的玩具。它贵气十足。也因为有仆人收拾,在这儿觉得闲适自在。珍妮憎恨波西家族享受得起那份闲适。她觉得不论米姬或史都伊,都没有足够的头脑给孩子应得的关怀,偏他们就有那么多小孩。珍妮思索道,也说不定有了一大堆小孩之后,分配给每个小孩的焦虑就减少了。
每次盖普跑去找波西家的小孩玩耍,珍妮都提心吊胆。她也是富裕人家出身,所以很清楚地知道,富家小孩并没有免于危险的魔法屏障,他们没有高人一等的新陈代谢,也没有咒语加持的基因。但在史迪林高中,很多人似乎都相信有这么回事——因为,表面上看来,这好像是真的。豪门大族的贵胄小孩总有点不一样:他们的头发怎么也不乱,他们的皮肤不会起风疹。珍妮想,他们看起来没有压力,也许是因为世界上没什么他们想要的东西。但她又想不通,自己怎么没有落得跟他们一样。
她对盖普的忧虑,确实是基于她对波西一家的观察。孩子到处乱跑,好像他们的母亲当真以为他们有护身符。波西家的小孩个个皮肤白得近乎透明,简直像患了白化症,即使不见得比其他小孩健康,至少也多点妖魅气。尽管大部分教职员家庭不欣赏史都肥,大家却都觉得波西家的小孩,甚至米姬,很有“格调”。他们以为是强大的保护基因发挥了作用。
“我母亲,”盖普写道,“要对抗一群这么重视基因的人。”
有一天,珍妮看着她矮小黝黑的盖普奔过保健中心前的草坪,奔向相形之下较为优雅的教职员宿舍区;绿百叶窗的白房子中间,波西家那栋房子就像满是教堂的小镇上最古老的一座教堂。珍妮看着一大簇孩子跑过校园内安全、隔离的步道——盖普跑得最快。成串笨拙的波西小孩摇摇摆摆在后追赶,其他孩子也追在后面。
其中有克拉伦斯·杜嘉,他父亲教法文,闻起来像从来没洗过澡;他整个冬天都不开窗。还有塔波特·迈尔…琼斯,他的父亲对整部美国史了如指掌,远超过史都华·波西对他那一小块太平洋的认识。还有艾米莉·韩米顿,她有八个哥哥,将会在史迪林投票通过招收女生的前一年,从一所素质不佳的女中毕业;她的母亲将会在投票结果公布时自杀,虽然不见得是受投票影响(以致史都华·波西评论道,史迪林招收女生就会有这种后果:更多人自杀)。还有“镇上来的”葛罗福兄弟,埃拉与巴弟;他们的父亲在校内清洁维修组工作,他们是棘手案例——到底该不该鼓励这对兄弟进入史迪林就读,对他们的成绩又能抱多大期望。
珍妮看孩子们一路跑去,穿过四方块的鲜绿草坪和新铺的柏油路面,和错落其间、褪色成一粒粒粉红色弹珠似的旧红砖房。她甚为不满地发现波西家的狗夹杂在孩子中间——这只在珍妮心目中没大脑的丑东西,多年来因波西家人引以为傲的漫不经心,得以藐视镇上强制系狗链的法规。那狗是体型硕大的纽芬兰长毛犬,小时专爱搅翻垃圾桶,是个偷棒球的蠢贼,长至如今,愈发凶狠狰狞。
有天孩子们玩耍的时候,狗儿咬烂了一个排球——照说也未必出于恶意,不小心失“口”而已。但是当漏气的球的小主人,试图从大狗嘴里取出那颗球时,狗咬了他——前臂咬出好深的洞;做护士的心里有数,那种咬伤绝不只是意外,绝非因为喜欢跟孩子玩耍的邦克兴奋过度而已——像为狗取名“邦克”的米姬所说的。她告诉珍妮,邦克就是“有点疯狂”的意思,这狗是她生完第四个孩子后不久养的。她说,尽管一起生了四个孩子,她还是对史都华满怀这样的感觉。“我就是对他邦克兮兮的,所以我才把可怜的狗狗取名邦克,证明我的爱。”
“米姬·波西确实有点疯狂,没错,”珍妮写道,“但那只狗是个杀手,藏身在举世皆知、美国上流社会那一大堆薄弱、毫无道理的琐碎逻辑的保护伞之下,亦即:贵族的孩子与宠物永远不嫌过分自由,也不会伤害任何人。一般人不许在世界上占有太多空间,他们的狗一定要绑好,但有钱人的狗和子女就是有权四处乱跑。”
2血红与靛青(11)
“上流社会的杂种狗,”盖普这么称呼他们,一直如此——包括狗与孩子。
他同意妈妈的观点,波西家的纽芬兰犬邦克很危险。纽芬兰犬全身黑毛,油光发亮,外型类似圣伯纳狗,足掌有蹼。这种狗通常相当懒散而友善,但邦克却在波西家的草坪上,搅扰一场软式橄榄球赛,以它一百七十磅的体重,从后方扑到五岁的盖普身上,咬掉了这孩子的左耳垂——以及其余耳朵的一部分。邦克本来颇有可能咬掉整个耳朵,幸好它一向注意力不够集中。其他小孩见了就四散奔逃。
“邦基咬到人了,”一个波西小孩把米姬从电话旁拉开。波西家有种把家里每个成员的名字后面加个“伊”音的习惯,所以孩子们——小史都华、伦道夫、威廉、库丝曼(女孩)、班布丽姬(也是女孩)——在家的小名就成了史都伊二号、道皮、尖叫威利、库希、阿噗。可怜的班布丽姬,她的名字不好转换成有个“伊”音的结尾,同时又是全家最后一个穿尿片的,所以在兼具描述和文学效果的可爱努力之下,她就成了噗。(译注:“噗”的原文为Pooh,亦即童言童语的“大便”,这属于描述的方面。至于文学的方面,则是指著名的卡通角色小熊维尼,它原名叫Winnie the Pooh,不过这儿的Pooh倒是与大便无关,而是创作者的儿子幼时学说“维尼熊”〔Winnie the Bear〕一词,因不会发bear的音,变成了pooh,因大人感觉可爱而沿用下来。)
当时就是库希拖着米姬的手臂,告诉妈妈:“邦基咬到人了。”
“这回又是谁?”史都肥道;他抓起回力球拍,一副要出马控制全局的模样,但他全身一丝不挂;最后还是米姬拉拢晨褛,准备做第一个到外头去勘察灾情的成年人。
史都华·波西在家通常都衣衫不整,没人知道为什么。也许为了消减他西装笔挺,无所事事地游走史迪林校园、展示那头耀眼的银发时,承担的压力;另一方面,或许也有实际需要——他生养繁多,想必在家里经常得脱衣服。
“邦基咬到盖普,”小库希说。史都华和米姬都没发现盖普在场,站在门口,半个脑袋都被咬得鲜血淋漓、皮开肉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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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西太太?”盖普轻声道,不够响亮,没人听见。
“原来是盖普?”史都肥道。俯身把回力球拍放回衣柜,顺便放了个屁。米姬看他一眼。“原来邦基咬了盖普,”史都华沉吟道,“嗯,那只狗起码有好品味,是不是?”
“哎呀,史都伊,”米姬道;发出一声像吐唾沫的轻笑。“盖普不过是个小孩。”他就在那儿,几乎要晕厥,血滴在走廊名贵的地毯上,那条地毯平平整整、没一丝皱纹,贯穿一楼四个巨无霸的房间。
后来才生第一个孩子就不幸难产去世,结束了年轻生命的库希,看见盖普在史迪林家传的名贵地毯上流血,“啊,恶心!”她喊着,跑出门去了。
“啊,我得打电话给你母亲,”米姬对盖普说,他破碎的耳朵里仿佛还回荡着那只大狗的咆哮和口水,令他昏眩。
很多年来,盖普一直对库希那句“啊,恶心!”做了错误的阐释。他以为她指的不是他被咬得血肉模糊的耳朵,而是她父亲充满整个走廊的巨大灰色裸体。那在盖普看来才真是恶心:银发、啤酒肚的海军,精赤条条,从波西家高不可测的回旋梯上拾级而下,向他走来。
史都华半跪在盖普面前,好奇地观察这孩子血迹斑斑的面孔。史都肥似乎并没有把注意力集中在受伤的耳朵上,盖普不知道是否该给这庞大的裸体男人指点一下他的伤口何在。但史都华要知道的并不是盖普伤在何处,他注视着盖普亮晶晶的褐色眼睛,它们的颜色和形状,似乎证实了一件事,他一本正经地点点头,对愚蠢的金发米姬说:“日本仔。”
盖普也要经过好多年,才完全理解这是怎么回事。史都华告诉米姬说:“我在太平洋战区待了那么久,日本仔的眼睛我一眼就认得出。告诉你,那是个日本仔。”史都华指的是留下盖普这个种的那个人。史迪林圈子里常玩的一种游戏:就是猜测盖普父亲的身份。史都华根据他参加太平洋战争的经验,认定盖普的生父是个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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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血红与靛青(12)
“当时,”盖普写道,“我还以为‘日本仔’的意思是我的耳朵全报销了。”
“没必要打电话给他母亲,”史都伊对米姬说,“直接送他去保健中心。她是护士,不是吗?她会知道该怎么处理。”
珍妮知道的,没错。“为什么不把那只狗带来?”她小心翼翼地给盖普残余的小耳朵周边清洗消毒时,问米姬道。
“邦克吗?”米姬问。
“带它来,”珍妮道,“我来给它注射。”
“打针?”米姬失笑,“你意思是说,有种针打了可以让它不再咬人?”
“不是,”珍妮道,“我是说你可以省点钱——不必把它送去兽医那儿。我说的是让它安乐死的针。是那种注射。那样以后它就不会再咬人了。”
“于是,”盖普写道,“波西战争就此爆发。我猜对我母亲而言,这是场阶级战争,后来她说,所有战争都是阶级战争。对我而言,我只知道得当心邦克,还有波西家其他的人。”
史都华用史迪林学校秘书专用笺写了一份备忘录给珍妮。“我无法相信你真的要处死邦克。”他写道。
“尽管用你的肥屁股打赌,我会这么做,”珍妮打电话跟他说,“最起码也得把它绑住,永远绑住。”
“不让狗自由奔跑,养狗就没有意义。”史都华说。
“那就杀了它。”珍妮说。
“邦克打过所有的预防针,不过还是谢谢你,”史都华说,“它是只温和的狗,真的。除非是被激怒。”
“很明显的,”盖普写道,“史都肥认定是我的日本仔基因激怒了邦克。”
“好品味是什么意思?”盖普问珍妮。在保健中心,派尔大夫缝合了他的耳朵;珍妮提醒医生,盖普不久前才打过一针破伤风。
“好品味?”珍妮问道。啃啮得奇形怪状的耳朵迫使盖普留了一辈子长发,他对这种发型啧有烦言。
“史都肥说邦克有‘好品味’。”盖普道。
“因为咬你?”
“我想是吧,”盖普道,“是什么意思?”
珍妮当然知道。但是她说,“意思是邦克想必知道你是那一大群小孩当中滋味最好的。”
“我是吗?”盖普问。
“当然。”珍妮说。
“那邦克怎么会知道?”盖普问。
“我不知道。”珍妮说。
“‘日本仔’是什么意思?”盖普问。
“史都肥这么叫你?”珍妮问他。
“没有,”盖普道,“我想他是说我的耳朵。”
“喔,对了,你的耳朵,”珍妮说,“意思是你长着很特别的耳朵。”她犹豫着要不要趁现在就告诉他,她对波西这家人的感想,或者等到他长得更像她,留待日后更重要的时刻,让他从愤怒的经验当中获益更多。她想到,或许我该把这一课留到他可以运用它的时候。珍妮心里永远期待着前方有更多、规模更大的战役。
“我母亲好像总是需要敌人,”盖普写道,“不论真实或想象。母亲的敌人帮助她看见她自己的行为准则和教育我的方式。她不是天生的做母亲的料;事实上,我认为她根本不相信与生俱来这回事。她到最后一刻都非常自觉,每件事都精心规划。”
自从盖普的童年,珍妮就与史都肥眼中的世界为敌。这一阶段或许可称为“盖普就读史迪林的预备期”。
她盯着他头发长到可以遮盖失去的耳朵。他俊美的容貌令她大感诧异,因为她跟技术士官盖普的关系中,没有俊美这种元素。即使士官长得俊美,珍妮也没察觉。但她看得出,小盖普会长成一个美男子,不过个头还是偏小——好像天生他来配合球型炮塔的结构似的。
孩子党(他们成天在史迪林的步道、四方草坪和运动场上东奔西跑)在珍妮的监视下,一天天长得更笨拙,自觉意识更强。克拉伦斯·杜嘉不久就得戴眼镜,但他总是把眼镜打烂;这些年来,珍妮为他治疗过好多次耳朵发炎和一次鼻子受伤。塔波特·迈尔…琼斯变得口齿不清;他体型像瓶子,但比例很好,还有轻微的慢性鼻窦炎。艾米莉·韩米顿长得太高,老是跌跌撞撞,手肘和膝盖破皮流血,她小小的Ru房逐渐成形,让珍妮看得提心吊胆——有时她真巴不得有个女儿。“镇上来的”葛罗福兄弟埃拉与巴弟,膝盖、腰身和脖子都长粗了,手指头总因为在他们父亲的维修部门鬼混而搞得脏兮兮,甚或压烂了。波西家的孩子也都长高了,个个金发,干净得一尘不染,眼睛是渗过盐沼流入附近大海而带着盐味的史迪林河上那些暗沉冰块的颜色。
2血红与靛青(13)
被称为史都伊二号的小史都华,在盖普尚未届入学年龄前,就从史迪林毕业了;珍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