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你就别和我这个劳改犯较真儿了,放心你要的烟等过了这几天一准儿给你。”
听到两人的交谈,淼风的眼睛不由的瞪了瞪,劳改犯?李志是劳改犯?这让他有些反应不过来。可是仔细想了想,淼风再次上下打量了一下李志,才发现对方并不是在说笑。李志,在另一个时空的山尾市监狱确实有这个人的名字。
“发什么楞呢,还不过来,你找谁赶紧说,正好我进去帮你喊出来,探监室还是别去了,哪里让人很不舒服。”李志挥了挥手,将愣神的淼风拉到了门卫身前。
“你……?”
“我故意伤害,被判了三年,以前的索杰监狱长人不错,对我们这些短期的劳改犯管的很松,而且人太多,我没钱和其他人一样买减刑,就只能出去打点工,好让日子过得舒坦点。”
“他不怕你们越狱?”
“越狱?哈哈,傻子才越狱,一越狱又是三年,搞不好还是四年五年,轻松的过三年,谁傻不拉几的去越狱。快说,你找谁?晚了可就耽误饭点儿了。”李杰笑了一声,拍了拍淼风的肩膀。
听到李杰的话,淼风一时间有些反应不过来,“我是找索杰监狱长的,不过之前知道他调走了,今天过来是想看下他有没有回来过。”
“恐怕这次白跑了,我也问过,可惜没有准确的答复,只知道去了京城。”听到淼风的话,李杰也楞了一下,抛掉烟头,仔细的打量了一下淼风后,有些意外的说道,“你和索杰监狱长认识?”
“既然还没有消息,我还是过些时候再来吧。”看了一眼李杰的眼神,淼风有些不舒服的动了动脖子,打算转身离开,可一道不太好听的声音却让淼风顿住了步子。
“死了老爹的人;还过的这么舒服,你是缺心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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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钱和自由()
这个声音怎么说呢,让人听起来就会不由得皱起眉头,全身很难受。淼风顿住步子一方面是感觉好奇,另一方面是这个声音他有些熟悉,让他想到了一个人。
这个人在秋水县很出名,不,准确的说是在09年之后他很出名,09年之前是没有人听说过他的名字的,不过他父亲的名字大部分人这个时候应该知道。
沈复,秋水县人民医院院长。毕业于京城医科大学,原京城朝阳医院内科主任,04年不知道什么原因请辞回到秋水,接任秋水县人民医院院长,他的儿子沈成军也在同一年回到了秋水,目前是秋水最大的一个化工企业的负责人。
淼风回过了头,说话的是一个胖子,留着长发,抽着一根烟,年龄三十岁左右。
淼风确认了,他就是沈成军,同时有些疑惑的看向了李志。
在另一个时空,淼风是认识沈成军的,准确的说,秋水县三分之二的人在2009年之后都会知道这个家伙。
09年因贩毒被判死刑,案件震动整个秋水的家伙,只要是秋水的人,都不可能忘掉。
淼风和沈成军产生交际和疯狂银行的悬赏有关,准确的说是和oxmode的悬赏有关。也是因为沈成军,淼风完成了任务,成为了oxmode的预备成员,同时也将这个家伙送给了上帝。
只是在他的记忆里,沈成军的周边信息里并没有涉及到李志,这让他看到脸色猛然间愤怒的李志后,有些疑惑了。
“李志你不是很能说吗?怎么见了我就哑巴了?”沈成军丢掉烟头,眼睛瞄了瞄淼风,发现这个家伙的眼神似乎有点不对,好像是在看一个死人一样,这让沈成军突然感觉全身发紧。“小子,你看什么呢,没你什么事儿,给我滚一边去。”
“李志,我提醒你一声,现在你还欠我13万,你如果再打伤我,我看这所监狱你也别出来了。”发现李志的脸色不对沈成军回头看了看身后,笑了笑,“到时候我看你怎么去找你|妈!”
提起的拳头钉在了空中,李志喘着粗气,眼睛已经红了!
“这就对了,我来呢,一是看看你跑了没有,二嘛就是告诉你,我和张娟下个月结婚,如果你走走关系说不定能提前出来去参加婚礼。”沈成军理了理衣领,再次点燃了一颗香烟,“哦,你老头埋在那儿了?你看我这忙的也没去参加葬礼,你告诉我地儿,我抽空去和他老人家上柱香。”
李志依然没有说话,只是剧烈的喘息声,告诉淼风,他的怒火快要压不住了。
就在李志握紧拳头,豁出去再住三年监狱的时候,一只手放在了他的肩膀上。“他老人家很忙,没空见你。”淼风说话了。
通过沈成军的话,再联想到李志现在的情况,淼风想到了另一个时空,他刚刚接触到沈成军的时候。
那个时候是淼风进入监狱服刑一年半之后,沈成军因为一件事情很愤怒,来到监狱,目的是让一个人永远也不能离开这里。当时淼风不知道这个人是谁,现在淼风清楚了,这个人就是李志。
看着突然走到自己面前的淼风,沈成军的眉头不由的跳了跳。
“你看都中午了,你也应该没吃饭吧,我们监狱的食堂还不错,要不要尝一尝?”
看着淼风,沈成军吐了口烟,心里将淼风打上了李志狱友的标签。同时不自觉的退后了一步。“你也想多加几年嘛?”
“我啊,算是离不开这里了。”淼风转头看了看监狱的大门,苦笑着摇了摇头。
听到淼风的话沈成军一愣,看了看李志,扔下烟头,直接转身离开了。
“谢谢”沉默了良久,李志恢复了情绪。
“没什么”看到李志的情绪不高,淼风想了想没有询问他和沈成军两人之前的矛盾,紧了紧背包打算离开这里,前往派出所去看看王江的情况。
只是当他转身的时候,却被李志喊住了,“有时间陪我喝一杯吗?”
“你不是赶着回来报道吗?”淼风看了看监狱外的门卫室,发现里面已经空了,眉头动了动。
“已经不重要了,那个家伙过来,我恐怕还要再多上一年,走吧……”吐了口气,点上一颗烟,李志苦笑了一下,抖了抖肩膀,带着淼风向着不远处,路对面的一家餐馆走了过去。
餐馆没有名字,老板似乎对李志很熟悉,直接清理了一张桌子,放了两瓶白酒,上了几道菜之后,就不在理会了。
“能不能喝?”
“无所谓。”
满杯,李志自顾自的猛灌了两杯后,红着眼看向了淼风。
“我三年前大学毕业回到的秋水,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电脑装机店,生意还不错。大概一年前我认识了沈成军,当时感觉他的人品还不错,帮我的店做成几笔大的单子,后来在一起的时间长了,我才知道那家伙就是一个瘾君子。”顿了顿,李志四周看来一眼,再次喝了一口酒,“后来为了撇清关系,我疏远了他,那家伙居然恼羞成怒找人砸了我的店。我当时觉得没去举报他也算对得起朋友的情谊了,可……”
钻了钻拳头,李志又无奈的摇了摇头,“我的女朋友比我小二届,她完成毕业答辩之后,来到了秋水……”
或许是因为酒精的原因,又或许是因为这是李志最不愿提起的伤疤,他的话开始断断续续,不过淼风还是从他的话里知道了事情的大概。
李志的女朋友应该很漂亮,准确的说,是在沈成军看来很符合他的审美观,于是沈成军认识张娟,开始挖墙角。张娟虽然竭力拒绝,可最后还是投进了沈成军的怀抱,原因是她成为了沈成军的毒友。
愤怒的李志,举报了沈成军,可惜派出所却以证据不足,不予立案,还严厉警告李志不得对社会知名人士诽谤。也是这个时候,李志才知道沈成军的父亲是沈复!
看着自己的女朋友因为迫不得已的原因离开自己,李志那一夜疯狂了,他闯进了沈成军的家,并暴揍了他一顿,可最后的结果却是他住进了监狱。
“可笑的是沈成军居然告诉我,如果我也入股,我不会住进监狱,还可以和他成为朋友,甚至有花不完的钱!”李志咆哮了!“钱?那是个好东西,可是和自由比起来,有个屁用!”
淼风目光闪动的看了看已经完全失去了意识的李志,伸手拿起了面前的酒杯,轻笑了一声,仰头喝干了,“自由……”
第四十四章 秋水镇派出所()
天色暗了下来,淼风坐上了前往秋水县的公共汽车,他没有理会已经彻底醉倒的李志,也没有去派出所询问王江的消息。听到李志醉倒前的那一句话,淼风猛然发现自己似乎又进入了曾经oxmode中的生活。
“不一样的是,这样的生活是由我决定的……”喃喃了一句,淼风离开了座位,下了公共汽车。
夜深了,安静的街道,不时有几声狗吠。
某一刻,淼风猛的顿住了脚步,宿舍亮着灯,嘈杂的声音,让安静的夜猛然间变的不在平静!
“你们是什么狗p逻辑!就因为淼风出现过,所以怀疑是他动手伤人?还打伤的是国家公务人员?”
小伟有些尖锐的声音,在淼风刚刚登上二楼的时候从他的宿舍中传了出来。
“我们也只是按照规定办事,你看张老师,我们协助调查的命令你也看了,而且副所长今天也找过校长了,说实话,要不是因为今天出了王江的事儿,我们也不会现在过来,等到这个时候,没办法,我们也得交差。”
“赵警官,你说的我都清楚,可是他毕竟还是个孩子,而且这次摸底考试的成绩很不错,你们现在带走他,……”
“张老师,我们只是带他回去协助调查,况且不只是醉美人的案子,王江这次的故意杀人也需要他协助调查。”
“他没有在现场,也要去!?”大头有些颤抖的声音,让淼风打算推开宿舍门的手顿住了。“好,你告诉我淼风打伤的是谁?”
“这个,……我们不方便说……”
“你……”
就在大头三人,齐齐张口询问的时候,淼风推开了房门,浓重的烟雾让他不仅眯了一下眼睛。
“淼风,他们……”淼风抬手打断了大头的话,看了看靠在自己被子上的胖副所长,“你们能不能先出去,放心,等我收拾一下,我会跟你们走。”
胖副所长看了看淼风,挥手示意另外两个警员,离开了宿舍。“我们在楼下等你,张老师抱歉了。”
“淼风,到底怎么回事儿?”张俊芳皱着眉头,一脸严肃,“如果你确实做了什么事儿,老师也没法帮你……”
“没什么,我陪他们走一趟,最晚后天就会回来,放心。哦,大头,我的米卡交给你,别让它饿着。”喝了口水,淼风笑着向众人挥了挥手,背着他的背包下了楼。
秋水县,一共有十一个派出所,负责秋水二中辖区的是秋水镇派出所,所长陈明奇,四十多岁,退伍军人,祖籍是巴中的一个不知名村子,和童胖子的一个同事吴处是连襟关系,这是淼风早就知道的信息。
“到了所里,我们问什么你就说什么,等事情了解清楚了就会让你回来。”胖副所长,抽着烟,上下打量着淼风。
“你们把车放这么远,难道是怕我看见了逃跑吗?”饶了两个胡同,淼风看到了一辆警用面包车。
“呵呵,你小子,心眼还真多,上车吧。”
一路无话,半个小时后,淼风被带进了秋水镇派出所的审讯室。
一个小时后,和淼风想的一样,陈明奇出现了。
“姓名”
“段淼风”
“年龄”
“17周岁”
“职业”
“目前秋水二中,在读高三学生”
抬头看了看淼风,陈明奇心中不仅多了一丝奇怪的感觉,似乎很久之前他就这么审问过这个叫做淼风的家伙。其实他想的不错,在另一个时空就是他负责的淼风故意杀人的案子。
“2006年1月13日晚,你是不是在醉美人酒店。”
“是”
“当晚,有没有对vip包房的两个公务人员实施殴打行为。”
“没有,只是敲晕了他们,我不知道当事人是谁和他们的具体身份,另外未对当事人造成意外伤害。”
听到淼风前一句话,陈明奇点了点头,本来浮起的嘴角,却因为后面的话僵住了。
“我问你什么,你答什么!”
“我有权利辩护,也有权利保持沉默,我知道我袭击人的具体身份,和他们现在的具体情况。另外我并没有对他们造成伤害,而且是处于制止他们以权谋私的情况下,所以也不构成犯罪。”顿了顿,淼风目光微闪的看下了皱着眉头的陈明奇,“你最好在‘妥善’处理我之前,联系一下让你抓我的人。如果你指使你派出所的人对我刑讯逼供,不好意思,我会反抗,就算你们事后定性,我也是袭击警务辅助人员,不能以妨碍公务罪处理,秋水镇派出所,除了你和那个胖副所长,没有一个是正式民警,所以你最好别那样做。”
陈明奇眯着眼睛看着表情平静的淼风,一时间竟然忘了该怎么开口说话,脑中更是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了他曾经看过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袭击警务辅助人员,不能以妨害公务罪处理,这是因为警务辅助人员不是国家公务员,无执法权限。
只能按殴打他人等法律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掏出一颗烟,陈明奇发现他的手心居然有了汗!
“头儿?我们……”旁边负责记录的警员,发现陈明奇居然在愣神后,小心的说道。
“先把他给我关起来,其他的知道怎么做吧。”小声的叮嘱了一句,陈明奇打算起身离开。
“在事件没有完全调查清楚之前,当事人也没有指认的情况下,我还不是嫌疑人,你们没有权利限制我的人身自由,24小时之后,我有权离开。”
握了握拳头,陈明奇快步离开了审讯室。
“小子,你行啊,还从来没见过有这么和我们所长说话的。”陈明奇走出审讯室几分钟后,原本负责记录的警员,一脸好奇的上下打量着淼风,“把你的包给我吧,让你带着来到这里,也算是胖所长的照顾了,一会儿去看护室,可不能带其他东西。”
“不用了,今天晚上我就在这里过夜了。”
“你小子,改不会真的以为我们不会揍你吧?”
“你们可以试试,我最多算是防卫过当。”淼风看了一眼警员,随手从背包里拿出了一块移动硬盘。
看着淼风冷漠的眼神,警员抖了抖手,无语的转身也离开了,审讯室的灯灭了,四周刹那安静了下来。
所长办公室,陈明奇抽着烟犹豫了良久开始拨打手机。
“吴处,那个叫淼风的孩子抓回来了。”
“你看着处理就行,都这么晚了给我打什么电话!”
“打扰你我也没办法,这小子好像也有门路。”
“有个破门路,我都调查清楚了,那小子是个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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