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州的马都是从突厥那边弄来的,当然是什么颜色都有,其中棕色的最多,黑色的次之,白色的最少。
不过这个“最少”也是相对而言的,突厥的马匹都是以百万做单位的,最好的他们都留下了,差一些的自然都卖到了大唐来。
这和后世国家之间的武器交易差不多,总不可能把自己最先进的武器卖给别人。
不过对于这个好坏的标准,郑子文和他们的想法却不一样。
郑子文是优先考虑马的爆发力,然后才考虑马的耐力,所以在郑子文看来,自己买的马就是最好的马。
对于他的决定,老刀自然是不会反驳的,在郑子文的命令下,他再次踏上了前往云州买马的征途。
如今老刀在云州的牛马集市也算是名人了,第一次他来买了六百多头牛的时候,就被人津津乐道了,后来更是一口气买了一百多匹马,震惊了很多牛马商人。
这两次一加起来,就差不多上万贯了,大家都猜测他的身后有一个大财主,看到他来了都连忙上来和他套近乎。
“哟,这不是刀爷么?我这有刚从突厥那弄来的牛,一头两贯零五百文钱,刀爷有没有兴趣?”
“刀爷,别理他,我的牛好,一口价两贯钱,还有几十头小的算是给刀爷的添头。”
“你……”
看着两个卖牛的都快动手互掐了,老刀才轻轻的摆了摆手。
“我买马,你们有么?”
两人顿时不吭声了,这时候旁边一个编着麻花辫子的大胡子哈哈大笑的就走了过来,直接给了老刀一个拥抱。
“我的朋友,我的马都是突厥最好的战马,都是老相识了,二十贯一匹怎么样?”
老刀没有接话,只是问了一句。
“我要白马!”
听到这话,顿时一愣,眼里闪过一丝失望之色,但很快又笑了。
“好说,我的朋友,你想要几匹?”
老刀顿时笑了。
“摸扎,我要的数量可大呢,你有几匹?”
看着老刀的笑容,摸扎顿时愣住了。
整个云州马市的人都知道,他摸扎可是这边最大的马商,从来都是他问人家要多少,现在被人问自己有多少还是第一次。
“呃……白马的话,是要纯白的,还是有些杂色也行的?”
老刀想了想,觉得郑子文应该是要纯白的,所以开口道:“纯白的你有多少?”
摸扎一听,顿时哈哈大笑起来。
“纯白的我有一百多匹呢,如果你全都要,算你三十五贯一匹怎么样?”
老刀一听,立刻摇了摇头。
“不够!”
摸扎顿时急了。
“老刀,我的朋友,你知道的,白马太少了,价格……”
没等他说完,老刀就摆了摆手。
“我不是钱,我说马。”
摸扎准备辩解的话顿时嘎然而止,过了半晌,才眨了眨眼睛。
“白马不够?”
老刀点了点头。
“不够,我家主人要一千匹,你没有,我找别人!”
说完,老刀转身就要走,摸扎连忙伸手拉住了他,脸色都有些着急起来。
“我的朋友,云州再也没有比我更大的马商了,这样,你给我两天……不,给我一天的时间,我一定给你弄来一千匹纯白的马,不过这价钱。”
老刀立刻伸出了一个巴掌。
“五十贯一匹!”
“好!”
摸扎顿时伸手和老刀的手掌“啪”的击了一下掌。
“一言为定。”
老刀也点了点头。
“一言为定。”
摸扎这么激动是有原因的,虽然他是云州最大的马商,但他卖的却不是一般家庭用的驽马,而是战马!
战马这东西贵得很,可不是谁都能买得起的,而且像老刀这样的豪爽的客人,下次再遇到,也不知道得等到什么时候了,所以他可不敢放过。
就像这一次,他居然愿意花一般战马的双倍价格来买纯白色的战马,难道他不知道那种白马在晚上更显眼么?
这些愚蠢的大唐富人!
摸扎是突厥人,其实很多人都知道,但大家却不知道他效忠的主人其实是突利。
突利是突厥的小可汗,是颉利可汗的亲侄子,正因为有了这层身份,他才能挤掉其他的突厥人,把自己的牛羊战马销售到大唐来。
云州等于是突利的钱袋子,所以突利很在乎这里。
为了这里,他甚至不惜和其他几个想要派兵劫掠的突厥将领翻脸,还和颉利可汗闹得很不愉快。
不过在他看来,这都是值得的,他和那些只知道抢的突厥人不一样,他觉得抢只能抢一次,而且还抢不了多少,倒不如派人和大唐人做生意,比抢快多了。
比如这一次,当摸扎回来告诉他有个大唐人需要一千匹纯白的战马,并且愿意以每一匹五十贯钱的价格购买的时候,突利差点笑疯了。
五万贯钱,那可是他以往两三年才有的收入,有了这么多钱,他的部落几年都不会缺茶盐了!
兴许,还可以从狡猾的大唐人那里弄一些好酒来尝尝?
想到这里,他莫名的有些小激动了,当即就让摸扎去他的牧场弄上一千匹白马过去,也不需要挑选了,好早点把钱弄到手。
在他看来,这次他赚到了。
191。一百九十章 私人卫队(下)()
在突利的命令下,几十个骑兵和摸扎一起赶着马去了云州。
托他们的福,老刀第二天很早就收到了这一千匹白马,所以老刀很满意。
“摸扎,这次的马货色相当不错,我很满意!”
老刀看得出来,这次摸扎拿来的马看起来很壮硕,比他以往在云州贩卖的质量要好很多。
听到他的夸奖摸扎也很高兴。
“那是当然了,我们是朋友嘛!”
老刀才不相信他的鬼话,也不和他墨迹,直接搬出一个大箱子来。
“啪!”
箱子打开了,在阳光的照射下,金灿灿的,十分动人,摸扎瞬间动容。
“这是……黄金?”
老刀顿时微笑着点了点头。
“路上不方便,而且我知道云州这边的人都比较喜欢这个。”
摸扎的头点得跟小鸡啄米似的。
“喜欢……喜欢……”
同等价值下,大唐百姓普遍喜欢铜钱,而商人则喜欢白银。
所以黄金其实在大唐基本都不怎么流通,它一般都是作为一种商品而存在的,而不是货币。
在郑子文看来,物尽其用才是好的,所以他才让老刀去边关都用黄金交易。
等突厥被打败的时候,也方便大唐的将士们把钱带走。
郑子文觉得自己挺为突厥人着想的,也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感谢自己。
买到马之后,老刀花了几贯钱雇佣了几个人,然后赶着马就回恒州了。
赶马需要的时间和赶牛可不一样,效率那可是快了不止一倍,只用了两天的功夫,老刀就赶着一千多匹马回到了恒州。
看到马之后,郑子文顿时高兴坏了,摸摸这匹,又摸摸那匹,要不是老刀盯得紧,他差点还被马给踹了。
“突厥马性子野,老爷您小心点!”
说了之后,老刀还是觉得不放心,直接从马群里牵出一匹脖子上拴着红绳的白马。
“爷,这是我在路上的时候帮您挑的,您看这个匹马光个头就比一般的马高出半个头,鬃毛顺滑,而且您看它的牙齿,才六岁呢,这匹马可是好马,拿到长安三百贯也有人买。”
“那你买了多少?”
“五十贯!”
郑子文顿时白了他一眼。
“你个奸商!”
说着,就从他手里把那匹脖子上拴着红绳的白马接了过来,然后用自己的脸温柔的在那张马脸上摩挲着。
“这么好的马,怎么也得一千贯,对不对宝贝儿,以后你就叫小白龙好不好?”
似乎对这个名字很满意,白马瞬间打了一个响鼻,喷了郑子文一脸的鼻涕。
郑子文的脸顿时黑了下来。
“我改变注意了,你以后不叫小白龙,改叫鼻涕虫!”
“……”
虽然被喷了一脸的马鼻涕有些不爽,但得了一匹好马郑子文还是很开心的。
“宝马配英雄嘛,以后我也是英雄了!”
“……”
对于他的这个说法,老刀不置可否。
不过郑子文可不管那么多,当即就让人送来了马鞍子和缰绳给马套上,然后高高兴兴的骑着马跑了,留下一脸木然的老刀。
本来他是打算问郑子文这些马怎么安排的,但现在还是算了吧。
他知道这些马是为护卫队准备的,当即就把马送到了文县那边,然后开始传授护卫队的成员怎么骑马。
老刀教的用心,护卫队的人也学得认真,几天功夫就骑得有模有样了。
知道这些战马来之不易,护卫队的成员们也对自己的战马十分爱惜,这让老刀很满意。
一个不爱护自己战马的骑兵,不是一个好骑兵!
说到爱护战马,老刀忽然想起郑子文,脸上闪过了一丝古怪。
他还记得,第二天他去郑子文的府上向他汇报护卫队情况的时候,郑子文正在给他的马“穿鞋子”。
想到当时刺史府十几个人按着马“穿鞋子”,那马叫得跟杀猪似的,老刀就觉得这个世道变了。
什么时候连马都要穿鞋子了?你们这么对待马,马它乐意么?
对于老刀来说,给马“穿鞋子”这种事简直无法想象。
其实对于大唐的人不给马钉马掌这种事,郑子文也觉得无法想象。
现在他总算知道,为什么大唐的骑兵队伍老是组建不起来,而且为什么战马贵得离谱了。
原因就是没有马掌!
妈蛋,这可是战马,用几次就扔你们也不嫌浪费?
好好的一匹战马,养了几年终于可以骑了,这是多么高兴的一件事,结果马才跑了两年,蹄子裂了——战马废了。
或者踩到碎石头,蹄子裂了——战马废了。
或者因为某种意外导致战马蹄子裂了——战马废了。
总之,在所有人的观念里,战马的蹄子一裂就是废了,难道你们就不会给它钉个马掌吗?
活该你们这些大唐的瘪犊子骑不起马!
郑子文立刻找来了十几个铁匠,手把手的教给了他们什么叫做马掌,然后告示她们该怎么钉马掌。
把自己的“鼻涕虫”的马掌钉好之后,郑子文立刻让他们赶紧再打造一千副马掌出来,到时候好给他那新买的马钉上马掌。
他可不希望自己的战马因为马蹄问题受到损失。
解决了战马的问题之后,剩下就是服装问题了。
正所谓人靠衣装马靠鞍,狗配铃铛跑得欢,这句话充分证明了外在事物的重要性,所以郑子文当天就去折沖府借了一套铠甲回来。
这套铠甲的名字叫做“宝相麒麟明光铠”,属于大唐将领的服装。
那是要防御有防御,要卖相有卖相,穿上之后精神抖擞,看起来人都不一样了!
唯一的缺点就是造价高昂,一副就得一百多贯钱,所以一般只有将领才穿得起这个。
不过这对于郑子文来说完全不是事,直接二十万两抬到了折沖府。
先给爷来一千件,不够下次爷再来买。
老子有钱,就是这么任性!
不过,宝相麒麟明光铠这东西算得上是稀罕物,就算是折沖府也没有几件,他们立刻就报给了当地的都督。
当地的都督听说是郑子文要的,而且已经给了钱了,二话不说立马就让下面的工匠赶制,力争在一个月以后能顺利交货。
既然有了马和铠甲都有了,武器怎么可以没有?
郑子文最喜欢的就是三国的白马银枪赵子龙了,所以这些护卫队的武器必须得是枪。
而且还得镀了银以后亮闪闪的那种!
这下子,恒州周边包括太原府的铁匠都开始忙了起来,一时间,生铁的价格硬生生的被郑子文给托着涨了五倍不止。
老子有钱,就是这么任性!
于是,郑子文的护卫队才刚刚组建起来,就连京城的李世民都知道了。
恒州的郑子文组建了一支骑兵护卫队,他们个个骑白马,穿的宝相麒麟明光铠,就连武器都是白色镀银的长枪。
知道了这事,李世民的脸都黑了。
你郑子文这哪是练兵啊?这明明就是在炫富啊!
妈蛋,一千人的骑兵队都花了差不多上百万两白银了,这么多钱,都够老子组建一个装备不赖的轻骑兵军团了。
老李觉得很憋屈,然后就把兵部尚书叫来臭骂了一顿,然后让他赶紧滚去给自己买战马,他也要弄骑兵。
随着李世民的命令下达,兵部也开调派人手准备组建骑兵事宜。
李世民当然不会去买突厥人的次等马,他用的马大多是来自陇右的马,也就是后来被称为“哈萨克马”的名马,另外就是产自黄河上游的“河曲马”。
这两种马都是产在大唐境内的,虽然数量不如突厥的多,但在品质方面却毫不逊色突厥的战马。
兵部忙着准备战马和训练骑兵,而工部则忙着制造神臂弩和骑兵铠甲,户部当然没有闲着,调派钱粮就是他们的事了。
在他们忙成狗的时候,李世民却叫上了房玄龄和长孙无忌,三人在几百人个千牛卫的护送下,前往恒州了。
天子出巡是大事,不过现在大唐穷,李世民也不敢太过铺张,毕竟杨广的例子就在前面,三次出巡弄得民怨滔天,全国的百姓都在造反。
李世民也不想这样,所以他决定悄悄的去,既不惊动别人,也保证了自己的安全。
所以,直到李世民离开长安的第四天,大家才知道皇帝跑到恒州去了,朝堂顿时哗然。
不过李世民也管不到了,他现在已经到了恒州的文县,站在大唐皇家学院门口的雕像面前,热泪盈眶。
他情不自禁的念出了雕像下面的那一行字。
“向伟大的领袖李世民致敬:吾皇万岁万万岁!”
念完之后,李世民微微闭上双眼,然后点了点头。
“子文深得朕心,好,好,好啊!”
房玄龄和长孙无忌对视了一眼,都低下头偷偷的笑。
郑子文这小子这个马屁是拍到李世民的心坎上了。
李世民这家伙其实就和杨广一样,都是好大喜功的家伙,现在看到这个雕像都把他捧到天上去了,能不高兴吗?
不过当李世民看到他雕像后面的那个写着“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石碑时,顿时哼了一声,然后头也不回的朝前走了。
房玄龄和长孙无忌再次对视了一眼,然后苦笑着摇了摇头。
李世民这次是直接到皇家学院的,并没有到恒州府,所以郑子文并不知道他来了。
直到李世民把皇家学院都参观完了,来到刺史府的时候,郑子文才知道。
因为此时李世民已经站在他的面前了。
“哈哈,子文,朕来了,朕猜想你一定很惊喜吧?”
惊喜个毛,惊吓到是真的!
你个皇帝不好好待在皇宫里,到处乱跑是什么鬼?万一被人行刺了,还要连累老子!
不过这句话郑子文是不敢说的,他现在要做的就是恭恭敬敬的给老李行礼。
“微臣叩见陛下!”
“爱卿平身,不要喧哗!”
“谢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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