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豪门之主母在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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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豪门之主母在现代- 第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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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歌握着她的手,那么冰凉细骨,握在手里感觉轻轻一折就断了,在她的印象中挺拔硬朗的男人,什么时候变的如此脆弱了,这种强烈的反差几乎让她窒息。

    “小锦。”他轻轻念着她的名字,宋锦扭头看过去,他眸光温柔,宛若一池融化了的春水,而在那春水更深处,涤荡着的是什么,她看不清,看不懂,这种认知让她一瞬间生出一种无措恐慌,她赶忙紧紧的握着他的手,仿佛这样才能安心。

    齐歌无奈的叹息一声,“如果当初没有遇见我,你会不会、和洛秀在一起?”他曾经无数次想过这个问题,她和洛秀究竟有怎样的过往,她们之间有孩子做维系,比和他在一起,要更幸福吧。

    宋锦愣了愣,等反应过来他话中的意思,秀眉紧蹙,目光紧紧的盯着齐歌,不放过他一丝一毫的神情变化,淡淡道:“你什么意思?”

    齐歌依旧是那样云淡风轻的微笑,即使他面容虚弱而苍白,一如既往的温柔,宋锦却猛然发觉,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那种无法抓住的感觉,让她心底的恐慌如滚雪球般越滚越大。

    “你、回洛秀身边去吧,他虽然太年轻,但假以时日,他会比我做的更好。”

    宋锦突然甩开他的手,站起来后退一步,目光冷然的盯着他,就像一头处在悬崖边的野兽,只要给她一点刺激,那么离万丈深渊,只差一步。

    齐歌闭了闭眼,不忍再看。

    “我不要。”她咬牙切齿的从齿缝里吐出这三个字,带着不容置疑的决绝和凛然。

    恐惧仅仅维持了那么几秒,下一瞬她立马冷静下来,深吸一口气脸上重新挂上笑容,声音轻柔而飘渺,甚至夹杂了一丝小心翼翼:“你就是你,是任何人都替代不了的,我以后不想再听到你说这样的话了,我不喜欢听,我知道你最近很累,人一累啊脑子就不清醒了,我就当你刚才的话没说过,好好休息吧,很快你的身体就会好了。”

    齐歌笑着摇摇头:“不,我很认真。”

    看到宋锦骤然紧缩的瞳孔,齐歌微笑着将她鬓角滑落的发丝拨到耳后,冰凉的手指缓缓摩挲着她白皙的脸颊,像是要把她的模样刻进心里,永远记在他的脑子里。

    “你其实喜欢的,是洛秀对不对?你还那么年轻,十六岁啊,花一般的年纪,洛秀那样俊彩飞扬的男子才是你的良配,更何况你们两人之间还有孩子,有什么误会坐下来好好商量,为了孩子,你也该试着原谅他,而且我看的出来,他是真的爱你。”

    “不,我不喜欢他,不喜欢他。”宋锦摇头,泪珠滚滚而落,乌黑的眼珠蒙着一层水雾,我见犹怜,看的齐歌心底一痛,伸出去的手又默默的收了回来。

    宋锦急着解释,慌忙抓住齐歌的手臂,哭着道:“你什么都不知道,我和洛秀根本就不是你想象的那样,我不喜欢他,一点都不喜欢,孩子只是一个意外,你是不是嫌弃我了,不要我了,呜呜齐歌你怎么可以这样,你当初明明答应过我要和我结婚守护我一辈子的,你出尔反尔,骗子混蛋……。”说着说着就大哭起来,哭的像个孩子,一点形象都没有了,撕心裂肺的模样看的人心疼不已。

    齐歌最受不了她的眼泪,赶忙把她抱在怀里,轻轻的拍打着她的背,柔声道:“不哭了好不好?是我错了,以后不再这样说了好不好?”

    他从不知道,原来小锦也会哭的像个孩子,在他的印象中,小锦太过早熟,身上完全没有十六岁少女的影子,总是让他心疼又怜惜,现在看她哭的模样,心揪痛的同时也舒了一口气。

    “那你为什么要把我推给洛秀,那个坏男人这辈子我都不想和他有任何牵扯,孩子只是个意外,如果没有这个孩子,我连洛秀是谁都不知道,你是不是还有事瞒着我,或者你是想趁我不注意的时候偷偷离开?”

    宋锦敏感的察觉到齐歌身子一僵,眸光闪了闪,宋锦从他怀中退出,她目光紧紧盯着齐歌,目光相对,只有不到几公分的距离,她甚至能看清他清澈的眼珠里自己的身影。

    “原来你真的打着这样的注意,所以才把我推给洛秀。”宋锦目光渐渐转冷,化为一汪深潭,任何人都窥不得分毫。

    她脸上还挂着几颗摇摇欲坠的晶莹泪珠,偏生用着一种倔强又偏执的目光盯着对面的男人,她心底愤怒又无奈。

    宋锦不知道这样的她有多迷人,齐歌收回目光,低头笑了笑。

    不喜欢吗?也许小锦自己都没发现,她对洛秀用了一个称呼,“坏男人,”形象贴切,几分暧昧,几分纠结,源于她对那个男人的关注和了解。

    对宋锦这样冷心冷情的人来说,能让她关注到一个男人,并且对这个人打上标签是非常不容易的,她下意识的否认是否就是一种变相的承认,她在逃避,在心虚。

    从一开始他就知道,小锦对自己只是一种依赖,她和他一样,人生太孤独,偶尔的一点温暖就像种子扎根在她的心土,慢慢的长成参天大树,枝网密结,渐渐的笼络住她的心,她以为那就是爱情。

    傻孩子,这不是爱情啊……

    如果再给他一次回到原点的机会,他还是会毫不犹豫的选择与她相遇,虽然结果不甚美好,但过程值得回忆一生,反正他生无可恋,早一天晚一天又有什么区别,能遇上她就已经赚了。

    如果能成全她和洛秀,也不枉他爱一场。

    “我不想耽误你,你还那么年轻,还有美好的未来,不要在我身上搓磨了,洛秀他才是最适合你的人。”齐歌说不出狠话,但这种轻飘飘的语气却最伤人,软刀子扎心上,血汩汩往外流。

    “你忘了你答应过我什么吗?你怎么可以说话不算数?”宋锦怎么可能这么轻易就被他给骗了,这个男人只是想刺激她离开,哪儿那么容易。

    还要把洛秀提出来,每次想到这个人宋锦心底就涌起一股莫名的烦躁,她都已经和他分道扬镳了,那个男人怎么总是阴魂不散,总是搅乱她的生活。

    “都忘了吧,我这样的人,不值得。”

    宋锦气恼的抓住他的手,许是力气用大了,齐歌眉头狠狠蹙起,倒吸了口凉气,宋锦赶忙松了手,齐歌已经脆弱到碰都碰不得了,想到这里心口就是一阵闷疼。

    “你不要妄自菲薄,别以为说些气话就能把我赶走,太幼稚的手法了,我现在郑重告诉你,无论你变成什么样,我都不会放弃你,别再拿洛秀刺激我了,那个人的名字我再也不想从你嘴里听到。”宋锦抬手抹了抹眼泪,复又看向齐歌。

    “你也不要想着悄无声息的离开我,无论你跑到天涯海角,我都一定会找到你,我知道你最近因为身体的原因总是爱胡思乱想,以前我以为只有女人这样,没想到你一个铁骨铮铮的大男人也有这么感性的时候,与其挖空心思想着怎么赶我走,不如养精蓄锐好好休息。”她朝着愣住的齐歌眨了眨眸子,眼底流光宛泄。

    “我已经找到了二十年前救你的那位高僧,他虽然已经圆寂,但他有一位高徒继承了他的衣钵,也是非常有名的高僧,我已经找到他了,很快你的身体就会好的。”

    宋锦垂下脑袋从上至下和他目光相对,目光坚定不移:“下个星期就是我们的婚礼,我的新郎,我希望你不要缺席。”

    在他的眉心落下一个轻柔的吻,宋锦微笑着退离开:“我宋锦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是我认定的人,一生一世,至死我都不会放手,相信我。”

    她的眼睛很漂亮,是那种纯粹的黑色,像墨般浓稠华重,又如宝石般闪耀华美,更像深海幽邃而神秘,最终幻化为漫天璀璨繁星,此刻那眼珠因为刚刚哭过蒙上了一层云雾,因此越发看不清那深处的情绪,却吸引着人却探索去深入。

    “现在,好好睡一觉吧,等醒来,你就好了。”她的声音轻柔的像白云,带着蛊惑人心的力量,忍不住让人去相信,去沉沦。

    齐歌怔怔的看着面前那张美丽年轻的面容,抬手想要触摸上她的容颜,却渐渐的合上了双眼,抬起的手也悄然垂下。

    卧室瞬间归于一片沉寂,宋锦给齐歌盖好被子,盯着他的睡容看了好一会,这才转身离开。

    掬了把凉水嚯到脸上,宋锦抬头看着镜子,眼睛红彤彤的,一看就是哭过。

    她拿起手机走到阳台前,窗外的阳光洒落满身,她整个人沐浴在金色的光芒下,身上的凉气渐渐驱散了不少。

    给孟祁打过去电话,对方很快接通了。

    “怎么了?”背景很嘈杂,宋锦想了想,应该是他上次带她去的那个会所,背影声音渐渐小了,可能是孟祁拿着手机走到了安静的地方。

    “给我拨两个人过来,要细心的。”她已经猜出齐歌的想法了,只是注定要让他失望了,只要一想到那个男人竟然想要离开她,宋锦心底就忍不住气怒。

    他以为是成全了她,那只是他的自以为是,还要拿洛秀当借口,宋锦更是不能容忍,他现在身体不好,她不忍心伤害他,等他好了之后,这笔帐再和他慢慢算。

    孟祁对宋锦的吩咐绝对是无条件服从,他也不问宋锦要干什么,其实他心底已经猜出来了,“好,我马上安排人过去。”

    “把我家地址给他们,让他们直接过来吧。”话落宋锦就挂了电话,站在窗前双手抱胸看着窗外的风景。

    孟祁效率果然够快,三十分钟后人就到了,是一高一矮两个男人,长相平凡,肌肉发达,个矮的男人又脸一道从眼角到下巴的刀疤,配上那双冷戾如鹰阜般的眸子,非常恐怖。

    这两人一看干的就是刀口舔血的事儿,站在宋锦面前戾气扑面而来,其实两人掩饰的很好,怪只怪宋锦太敏感。

    “小姐好,是二少派我们来的。”两人恭敬的朝宋锦开口,只是看了宋锦一眼便飞快的垂下了脑袋。

    宋锦暗自点点头,孟祁找的这两人看起来还有点靠谱,一看就是练家子,不过她要的不是打手,是看住齐歌的人,齐歌现在已经成那样了,随便一个普通人都可以制服他,关键是要细心,帮她监视齐歌。

    “你们的任务就是看住这家里的男人,如果他出门的话不要阻拦,跟着他看他要去哪里,一路保护他的安全,切记不要让他发现你们的存在。”宋锦冷淡的告诫两人,那有如实质性的目光仿若冰刀般剐着两人的头皮,整个人僵在原地,想他们也是道上排得上号的人物,没想到竟然挫败在一个小姑娘的目光下,果然不愧是主子的人。

    “遵命。”两人齐声回道,气势十足。

    宋锦摆了摆手,两人瞬间消失在原地,藏匿了起来。

    她不是故意要监视齐歌,而是她已经察觉到齐歌有了离开的念头,防不胜防,她还是谨慎一点好。

    想到什么她秀眉轻蹙,齐歌不会无缘无故提起洛秀,洛秀那个人……不知为何,宋锦心底掠过一丝不安。

    想了想她打电话给章起之,这人是孟祁手下第一大将,孟祁的人脉也就是她的,孟祁也早就交代过章起之让他全权听自己的调配,不过她还是习惯性命令孟祁,但这种事还是直接找上章起之比较好。

    “你帮我查一个监控……。”

    没让宋锦等多久,很快章起之就把监控录像发到了她手机上,宋锦打开来看,她微微眯起眼睛,唇角勾着一丝冷笑。

    果不其然,今天上午洛秀来家里好洛秀了,真是会挑时候,她前脚走,他后脚就来了,这是时时刻刻监视着他们吗?

    想到还有这样一个人在她背后时时刻刻关注着她的动向,宋锦心底说不出的烦躁,怪不得总是感觉有一双眼睛在暗处盯着自己,一开始还以为是错觉,因为以她现在的内力修为,根本没人能躲过她的耳朵,现在看来不过错觉。

    握紧手机,宋锦冷眸微眯。

    洛秀他在齐歌这次事件中究竟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她就不信他是清白的。

119 抱得美人归() 
“哎最近公司动作挺大的,你们谁有消息没,这是要搞什么?”

    “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咱们这些小喽啰还是小心点,别让火烧到自己。”

    “我知道我知道,我有一个学姐在企划部,有一次喝醉酒听她提过,好像是公司要对恒远进行收购。”

    “恒远?天哪,那可是曾经排名全国前十的大公司,咱们公司虽说财大气粗,可到底没有恒远来的有底蕴呢。”

    “你都说是曾经了,现在恒远早就没落了,咱们公司收购它,那是看得起它,这样我们公司就有足够的实力傲视全国,冲击世界。”

    茶水室里,几个浓妆艳抹的女孩子凑在一起叽叽喳喳的,一个个脸上都充满着自豪喜悦的光芒,她们可都是名牌大学毕业,外貌与能力兼并,但在洛氏集团,她们只能从最基层做起,即使如此她们也心甘情愿。

    “听说这个case是总裁亲自搞定的,你们有谁见过他没有,听说帅的惊天地泣鬼神,特别年轻,好像还不满二十岁呢。”

    一提起总裁洛秀,这些自持矜持的女孩子一个个就跟疯了似的,双眸炽热神情激动,比吸了大麻还要吓人。

    在这短短一个月时间内,洛秀已一跃成为京都最炙手可热的黄金单身汉,俊帅多金,但一直很神秘,除了几个高层之外公司基本没人见过他,报纸曾经报道过他,但只有一个侧脸,但也把所有女人迷的不要不要的,虽是商界精英,但名气一点都不比明星低。

    “洛秀,多么清新脱俗的名字,也只有咱们的总裁大人才配得上。”哎呦也不知道是谁,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大骂娘炮、死基佬,果然这是个看脸的社会。

    外边几个高层匆匆走过,俱是一脸严肃,躲在茶水室偷懒的几个姑娘连忙屏息凝神,仿似感受到那股紧张,握着水杯的手都出汗了。

    此时溜进来一个四眼妹,双眸闪烁着八卦的火焰:“传言果然是真的,恒远总裁亲自来谈收购案,随行的还有他的独女,出了名的富二代阮濛濛。”

    有人不屑,有人嫉妒。

    “阮濛濛啊,就是那个开豪车撞人在网上很火的那个富二代?原来她是恒远的千斤啊。”

    “她不就一个不学无术、嚣张跋扈的富二代吗?这种严谨的收购案她跟来凑什么热闹,估摸着她连收购两个字怎么写都不知道。”

    “这阮濛濛虽说是个败类,但长的还不错,听说才十九岁,你们说,这是不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几个人立马异口同声:“目标是总裁。”

    遂即嗤之以鼻:“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咱们英明神武的总裁哪儿是她能肖想的。”

    有人提出不同看法:“恒远虽然败落,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洛氏想一口吞下恐怕没那么容易,总裁要想圆满完成这一case,必得对阮胜鸣做出表示,现在看来,他是想用阮濛濛绑住总裁,让总裁适时做出让步,以期更大的利润。”

    “这不是卖女儿吗?都说阮胜鸣是个儒商,没想到也是个为了利益不择手段的人。”

    “我呸,他以为他女儿是天仙啊,咱们总裁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稀罕捡她那只破鞋吗?”阮濛濛风评很差,换男朋友比换衣服还勤,在网上都快被网友扒烂了,就这种货色也敢肖想她们心中敬若神明的总裁大人,别搞笑了行不。

    这群女人已经快出离愤怒了,为了她们总裁大人的未来幸福操碎了心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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