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豪门之主母在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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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豪门之主母在现代- 第1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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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锦拿起来看了一眼,这是一份关于冰淇淋的广告,牌子是耳熟能详的,之前一直是由人气花旦和小生联合拍摄,在电视上投放度很广,能找上宋锦这个没什么作品的新人,看来对方对她很是看好。

    其实最近一段时间找上宋锦的广告有很多,但宋锦之前一直在拍戏,根本抽不出时间来拍广告,而且蒋曜也对这些广告做了一些筛选,既要高端又要附和宋锦的形象,最终选出来这个冰淇淋广告。

    其后还有几个化妆品的广告,但其牌子在国内并不是很出众,之前的代言人也只是些没名气的网红,并不适合宋锦,蒋曜直接给推了。

    宋锦大致过了一遍,在右下角签上自己的名字,把合约递给蒋曜,随口问道:“今天还有别的安排吗?”

    蒋曜摇头:“没有。”投递上来的电影电视剧剧本有很多,但都是一些小成本“雷剧,”不是无脑生活剧就是雷人的抗战剧,蒋曜光听名字就知道是什么风格的,他怎么可能让宋锦拍这种片子,统统给拒了,关于宋锦的新戏,他心底已经有数了。

    “冰淇淋广告明天一天就可以搞定,后天我陪你去参加一个试镜。”蒋曜将一张单子递给她。

    宋锦打开来一看,原来是一份电影试镜的邀请函。

    电影《大漠风华》,光看名字看不出什么类型的,宋锦抬眸看向蒋曜,蒋曜解释道:“这是国家文宣部和广电总局联合出品的一部古装纪实电影,旨在宣扬民族团结,意义重大,导演为国家一级导演范丛芳,这部电影因传输华夏文化和民族团结的非凡意义将会作为优秀展片在来年的国际电影节上展出,而且会被电影协会直接送进奥莱斯。”

    可以说这部电影就是用来拿奖的,出品方那是什么人?提升逼格的最好机会啊,国内一线女星都瞄准了这部电影的女一号,别的小演员连想都不要想,以示公平,出品方搞了个试镜,圈内有实力的女星都可以来参加试镜,赢得这个机会。

    蒋曜凭借关系弄到了一张试镜邀请函,虽然后天试镜会上大牌云集,宋锦这种刚冒头的新人去了也是陪跑的份儿,但蒋曜却不这样认为,他觉得,宋锦完全有实力得到这个机会,只要是完全公平的,他绝对相信宋锦。

    “女主角是古代四大美人之一的王昭君,回去你找一些她的资料看看,像这种历史名人可以通过资料和史籍来了解人物的内心,总比抓瞎强。”

    宋锦点点头:“没问题。”

    今天没她什么事儿,宋锦和江寒叶打了声招呼便让朱天宝送她回公寓了,现在是大白天,她现在也算是个名人,为防有人把她认出来,宋锦戴了个几乎遮住了半张脸的遮阳帽,她走的快,脸又遮的严实,压根没人发现她。

    回到家,宋锦开始找王昭君的资料来看,揣摩人物的内心,看完这个和亲公主的生平事迹,不得不赞一声奇女子,远离家乡和亲人,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生活习惯和文化氛围截然不同,她不仅顽强的活了下去,还用自己单薄的肩膀挑起了本不属于她一个弱女子的责任,苦心孤诣的维护着两个民族长达六十年的和平,碾转嫁过三任丈夫,每嫁一次都是一场煎熬,从父到子再到孙,她终于承受不住,自杀而亡。

    这个女子拥有强大的内心世界,为了自己守护的国家和子民苦苦支撑着,可她只是一个小女子,内心其实很柔软,当撑到终点,再也看不到希望,她选择结束。

    在她死后,灵魂是否穿越悠悠黄沙,漫过长河落日,回到她朝思暮想的家乡,那里花开灿烂,繁华盛景,人民安居乐业,天下四海升平……

    和亲对一个女子来说,何其残忍和悲伤,但是在皇权社会,这是女人逃不了的宿命,也是战争之下的牺牲品,为什么要为男人的野心和征伐买单?为他们的权利和欲望陪葬?这是个无解的问题。

    在她所在的那个朝代,国家为了维护长治久安,也会安排适龄公主远嫁他国,为了国家奉献一生,有深明大义的公主毅然决然踏上征途,留下一身风骨和传说,有娇气的公主跑路自杀,最终还是逃不了身份加诸在身上的责任。

    对于这个女子,宋锦是佩服的,以一介平民之躯做下了铁骨男儿不能及的丰功,后世有史书评论她的功劳不亚于一代名将霍去病,这是多么大的殊荣,可惜啊,那个女子最想要的,也不过是魂归故土罢了,可是连死后,她都只能葬在脉脉黄沙中,永远遥望着她的家乡。

    如果要扮演这个女子的一生,宋锦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

    如果说初始是看重了电影的主创和带来的后续效应,但现在,宋锦却是真的喜欢上了这个人物,后天无论如何,她都要拿下……

    时间不知不觉到了下午,洛秀给她打来电话,问她在干什么,彼时宋锦正窝在阳台的摇椅内晒太阳,听到洛秀的声音不自觉勾唇。

    “在想你啊……。”

    那边半天没有声音,宋锦想洛秀绝对是被吓住了,想到他此刻一脸惊吓的表情,宋锦就忍不住笑出声。

    那清越的笑声瞬间将洛秀从空白的意识中拉出来,不可置信的问道:“小锦,你刚才说什么?”

    宋锦眨了眨眸子,无辜的问道:“我刚才说什么了?”

    洛秀有些着急了:“就是之前你说的那句话,你能不能再说一遍,真希望我不是在做梦。”

    “我怎么不知道我刚才说什么了?”宋锦继续装傻,她觉得逗逗这个男人也挺好玩儿的。

    “小锦,你故意的是不是?”宋锦听到对方咬牙切齿的声音,轻笑道:“我记性不好,说过的话一般都忘了,不如你提醒我一下?”

    “你说你在想我……?”

    “唔……,那我可能说错了,刚睡醒,脑子还有些迷糊呢……。”

    “宋锦!”这次气的连名带姓的喊她,宋锦几乎能想象得到他气的跳脚的模样,柔声道:“我在呢。”

    那柔软如棉花一样的声音瞬时抚平了洛秀的毛躁,软软的说道:“再说一遍好不好?我还没听够呢。”

    宋锦翻了个白眼,换了个舒服的姿势窝在摇椅内:“我说我想你了。”

    对方立刻惊喜的说道:“真的吗?你真的想我了?”

    宋锦撇了撇嘴:“不信就算了。”

    不擅长说情话的宋锦自己听着都牙痛,恨不得挖个坑把自己给埋了,偏对方喋喋不休的追问,宋锦真想把他的嘴给堵了。

    “信,我当然信了,那我现在出现在你面前,你是不是会很惊喜?”

    宋锦愣了愣,恰在这时门铃响了起来,和手机里的声音重合在一起。

    宋锦喃喃了一句:“不是惊喜,是惊吓。”

    挂了电话就走过去开门。

    门外,洛秀正倚着门框站在那里,手中捧着一束蓝玫瑰,将玫瑰缓缓落下,露出他那张俊美到人神共愤的脸,在鲜嫩的蓝色映衬下,多了几分妖邪,尤其是那双眼睛,妥妥的勾魂摄魄。

    “你怎么来了?”宋锦蹙眉问道。

    洛秀瘪着嘴巴可怜兮兮的问道:“不欢迎我吗?这可真让人伤心。”

    “别堵在门口,快进来吧。”宋锦让开身子让他进来,洛秀反手勾上门,下一瞬突然把宋锦推到门上,把花递到她面前:“送你的,喜欢吗?”

    那捧蓝色的玫瑰开的正艳,宋锦是女人,也不例外的喜欢花,她没有伸手去接,凑上去嗅了嗅,抬眸看向洛秀:“很香,但味道太浓,我不喜欢。”

    她话音刚落,洛秀提着玫瑰转身走到客厅,朝着垃圾桶扔了进去。

    “既然你不喜欢,扔了便是。”

    宋锦快他一步冲过去将花接着,无语的瞪了他一眼:“知道你有钱,但也用不着这么浪费吧,我虽然不喜欢这浓郁的香味,但我话还没说完。”

    洛秀拧眉看向她,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

    宋锦抬手给蓝玫瑰理了理花瓣,柔声道:“因为是你送的,不论怎样,我都喜欢。”

    洛秀拧着的眉瞬间舒展开,走过去从背后抱着宋锦,将她柔软的身体圈定在怀中,在她颈侧落下一个吻,“那送花的人呢,喜不喜欢?

    宋锦反口将问题甩给他:“你觉得呢?”

    “我哪儿知道,我问的是你,你不要转移话题,快点回答我,不然我今天绝不放过你。”说着大手在宋锦的腰际流转,隔着意料缓缓摩挲着宋锦的身体。

    那手指拂过的地方似有电流划过,令她心尖不自觉颤了下,忍不住挣扎了下,却被那只大手牢牢固定在他身前。

    “你不许乱来。”宋锦怕了他那胡闹的性格,低声喝道。

    洛秀笑容不变,大掌逐渐上移,越过微凸的小腹,拂过平滑的咽喉,最终停留在她的脸颊上。

    他忽然伸手掰过她的脸,宋锦低呼一声,下一瞬唇就被他给堵上了,她扭着脖子,他歪着脑袋,怪异的姿势,却让这个吻显得格外缠绵。

    他动作轻柔的像是和风细雨,令宋锦不自觉沉迷,直到她扭得脖子有些痛,狠狠咬了洛秀一下,洛秀才缓缓放开她,宋锦狠推了他一把,退后一步伸手揉着脖子。

    洛秀轻笑一声,走过来伸手给她揉捏着脖颈,力道适中,很快那有些酸疼的脖子就恢复如常。

    “你下次要是再这样就别想再吻我,真是的,脖子都快扭断了。”宋锦不满的咕哝道。

    洛秀挑了挑眉,指下暗暗用力,却令宋锦紧蹙的眉瞬时舒展开来,忍不住轻“唔”出声。

    “你还想有下次?”他尾音勾挑,暗含挑逗意味,令宋锦不自觉的心尖发痒,觉得他无时无刻不在散发着撩人的气息。

    说着缓缓压下脑袋,佯装要去吻宋锦,宋锦直接伸手堵住他的唇,“你怎么随时随地都发情?”

    洛秀拿下她的手,放在唇边轻啄了一口,笑道:“谁让你那么可口呢,总是忍不住想咬一口。”

    “你才可口。”宋锦抽回手嫌弃的在衣服上抿了抿,抱着玫瑰转身就走。

    洛秀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看着宋锦认真的把玫瑰插在花瓶里的身影,忍不住勾唇。

    那纤秀的身影在背后落地窗外大片灿烈阳光的映照下,整个人仿佛被蒙上了一层金光,美的有几分不真实,她低眉浅嗅那幽蓝,眉目温婉低垂,蕴满柔情,令洛秀的心柔软的一塌糊涂。

    美人如花隔云端,洛秀心头忽然飘起这么一句诗情画意的诗,觉得很附和现在的场景。

    晚上洛秀下厨,宋锦看着他在厨房忙碌的身影忍不住打击他:“你别逞能,万一把我的厨房给烧了,我看你怎么收场?”

    彼时洛秀正拿了一棵青菜过水,衬衣袖子上撩,露出一截劲瘦有力的胳膊,那颜色很白,却丝毫不显得女气,水珠烹溅在肌肤上,犹如玉珠落盘,顺着肌肤纹理咕噜噜又滑了下去,这画面实在太养眼了。

    宋锦忍不住吞咽了口唾沫,洛秀麻利的清洗菜叶子,有条不紊的忙碌着,完全没有宋锦想象中手忙脚乱的场景,看着还真像那副样子。

    将清洗过的叶子扔筐里,洛秀趁机回道:“你就这么看不起我?哼哼……待会让你无话可说。”

    事实证明宋锦确实小看了洛秀,他长着一副大少爷的面孔,看着十指不沾阳春水,实则还是个做饭小能手,很快两碗面散发着香气摆放在宋锦面前。

    上边卧着一个荷包蛋,青菜叶子给这单调的汤面平添了一抹生彩,虽简单,却最考验功夫。

    洛秀对着目瞪口呆的宋锦挑了挑眉:“怎样,你男朋友是不是很厉害?你可是赚大了,宜室宜家,天底下还有比我更全能的男友吗?”他傲娇着脸,一副快点嫁我吧的欠揍神色。

    “别给自己脸上贴金了,煮碗面条罢了,现在哪个男的不会?”宋锦就是看不得他那副骄傲的样子,做人不知道谦虚低调吗?

    “但像我这样又帅又会做饭的男人,都绝种了吧。”说着朝宋锦抛了个媚眼,“让你夸我一句有那么难吗?”

    “自恋狂。”宋锦斜了他一眼,坐下来拿起筷子挑了一口,味道出乎意料的不错,她微微眯起眼睛,“吸溜”一口将面条吸进嘴里,这动作有点不雅,但在宋锦做来,却仍是浑然天成的优雅,到最后她连汤都喝完了,等碗空了,她眼巴巴的瞅着洛秀,眼神是控诉的。

    怎么可以这么可恶,把面条做的这么好吃,把我肚子里的馋虫都给勾出来了,太可恶了。

    洛秀笑的合不拢嘴,“你这个口是心非的女人,刚才还说我往自己脸上贴金,现在打脸了吧,哼哼,让你不相信我的手艺。”说着霸着自己那碗美美的吃了起来。

    “真想不到,你还会做饭?而且手艺还不错。”宋锦疑惑的看着他,脑海里突然想起齐歌,齐歌也曾做面条给她吃,能做饭的男人在宋锦看来都是很不可思议的,她遇上的两个男人竟然都是这不可思议中的一员,而且他们比平常男人拥有更出众的容貌和气质,这样的人简直就是宜室宜家的典范。

    齐歌性格沉稳,又是个顾家的好男人,会做饭在宋锦看来尚在可接受的范围,而洛秀,他那张脸太不沾烟火气儿,还有他的身份和有些莫测的性格,让宋锦觉得他就该高高在上,维持他那一脸高冷,俯瞰人间烟火,而现在,宋锦的认知被打破,这个男人,原来并不像宋锦想的那样高高在上。

    这个样子的他,反倒令宋锦觉得有几分可爱。

    面前这个男人只有二十岁,多么鲜活的年纪,满满的散发着青春的气息,他这个年纪本该肆无忌惮的享受青春,可他却早已褪去满身青涩,执掌着一个偌大的商业王国,在宋锦看不到的角度,冷漠的警惕的俯瞰所有人和事。

    宋锦想,在别人面前,他是令人惧怕的王者一般的存在,那般的高高在上,遥不可及。

    可只有在她面前,才露出最真实的一面,唯独只有她才能看到的接地气儿的一面。

    而在这背后,究竟付出过什么,宋锦用脚趾头想也知道。

    用惨痛代价换来的成长,幸也不幸!

    “你没想到的事情多了去了,以后你有的是机会慢慢欣赏。”洛秀眉目飞扬,在灯光下那俊美的容颜散发着罂粟般致命的蛊惑,年轻着,飞扬着,直直的钻入宋锦心房。

    她中了这种名叫罂粟的毒,早在她第一次遇上他的时候,这种毒已经蔓延进了她的心扉,这种毒是会上瘾的,慢慢的,等他完全浸透进她的生活,她将再也离不开他。

    那将多么可怕!

    对危险格外敏感的宋锦直觉这样是不对的,可她控制不了自己的心。

    因为害怕不敢迈出第一步,她只能永远守着一颗孤冷的心,永生得不到幸福。

    她已经离幸福那么近了,近的只差一步,还要再退缩吗?

    “嗯,我等着。”她勾唇浅笑,目光明亮如星,泛着浅淡温柔的波光,昏黄的灯光下若绚烂的星海霎时搅乱了洛秀的心。

    洛秀没待多久就走了,刚出小区门口,钻进路边一辆低调的黑色轿车内,前头坐着的沉香扭头恭敬道:“主子,茱萸那边出事了。”

    洛秀眉头微蹙,淡淡问道:“怎么回事?”

    许是洛秀不慌不忙的语气令沉香浮躁的心瞬时平静了下来,低声快速道:“李重和弗莱德的一切动作都在我们的掌握中,弗莱德的背叛对阿古拉斯打击甚重,但我们显然低估了阿古拉斯对弗莱德的感情,他放了弗莱德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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