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几眼,”苗旭含含糊糊地说,“她的文大多都很无聊,这篇勉强能入眼,就是把狗写得太蠢了,那作者显然是个猫派,当然,这个看作者名也知道。”语调间甚是不屑,貌似以之为耻,似乎看过几眼就拉低了他的品味。
……我的文这么烂这么没品真是对不起你啊,不过话说,你是如何知道‘文大多都很无聊’的?难不成你全看过?至少每篇看过一两章?苗可的心情越发诡异。
苗可一时难以接受自己的文有了一个男性读者——无视纯属帮忙等神引来的找茬队伍——想当年她习惯的对读者们的总体称呼一直是‘姑娘们’,现在虽然受制于此起彼伏的性别不限的大众批判队伍她已经不这么称呼了,但内心依然一直觉得真在看她文的还是仅限女性,但这位哥哥脱口就是主角名……
“看什么看?我看什么文你有意见啊?”苗旭恼羞成怒。
“哪里,我就惊讶一下……”
彭宜在一旁轻声感概:“这样就惊讶了,以后对心脏可不好。”
苗可:“……”
苗旭:“……”
苗旭瞪着苗可,咬牙切齿:“不准问!”
苗旭面向苗旭,眼神飘忽:“我没想问……”
苗可觉得,姜涵对喵呜嗷呜那就是传说中的真爱粉,作为喵呜嗷呜本人,苗可压力很大,尤其是当她看着姜涵被杨轩辉逼得跳脚的时候,总是第一时间想着看热闹而不是排忧解难的她压力非常大,被微妙的知恩不思报的内疚心理加成了。
让苗可疑惑的是,明明随便来只猫就能让杨轩辉的状态陷入僵直或上蹿下跳或夺路而逃,时间久了,落入下风的居然是姜涵?
“古语有云,烈女怕缠郎,”姜沛说,“更何况她还不是烈女。对爱情抱有非现实的过度完美幻想的小姑娘真实遭遇爱情时,总是容易将其爱情幻想加之于带来爱情可能的那个人身上,于是很难说初恋时的小姑娘爱上的是人还是爱情本身,反正二者效果相乘后初恋来得格外容易和轰轰烈烈且非理性……初恋的小男孩时常也有类似的病症,虽然幻想的方向也许有那么点不同。这种心态下,再加上体内激素的诱导,发生什么不合逻辑的事情都不足为奇。”
话说……这么事不关己的评论姿态真的不要紧吗?您真的是姜涵的亲哥哥吗?莫名的,看热闹看成连续剧还附赠旁白的苗可越发地内疚了,她觉得她实在应该为自己的真爱粉做点什么,哪怕是为了给自己乌烟瘴气的书评区留下那么一丝丝的清净地。
带着名为小喵的武器,苗可去给姜涵壮胆。不过小喵这武器,说实话,有点弱,因为它太乖了,也太不爱动了,重点是,杨轩辉已经熟悉了它的乖和懒。他非常确定小喵不会突然扑向他,更不会对他动爪子,甚至不会靠近他或者对他喵喵叫,这些无疑壮了他的胆,让他竟然敢在苗可和姜涵并肩坐着时——小喵在苗可怀里——靠近姜涵。
姜涵从最开始的严厉拒绝,到后来的气急败坏,直到现在的貌似无动于衷实则麻木不仁——她就差给杨轩辉跪了。
“你是赌我会拒绝到底还是赌我会从了他?”对于苗可的围观,姜涵有气无力地问——附近人看热闹的小赌局她有所耳闻,甚至她还知道她那哥哥也下了注。
“唔……我没赌。”苗可回答,虽然她一直关注着赌局的发展。
”哦,谢谢l阿。不过,那你是来干嘛的?不下注凑什么热闹?”姜涵纯疑惑,没有气愤,她已经过了气头了。”嗯……观察一下,”苗可说,”我还没有近距离观察过‘追求’是个什么样子,棍节有点好奇。她从以前就没有多少朋友,大部分还都和她一样坚定的每年都过光,好容易奇迹似的终于有一两个陷入爱河了,却不知道是不是她太迟钝,每次等她发现时,人都交往好长一段时间了,所以,男女朋友的亲亲热热苗可是近距离看衍‘R右白击右汁担袖龄口众一冲弄份m右口衍7
☆、第72章 职业病
“你觉得这是追求?”姜涵以探讨的神情问苗可。
“至少杨轩辉是这个意思。”苗可公道地说。虽然那家伙行为上更像是……像是什么呢?苗可琢磨:大概就像是追求吧。无论怎样,说骚扰都太严重了些,毕竟杨轩辉只是经常来看看姜涵,时不时送送小礼物,因为怕姜涵拒收,这些小礼物大部分还是送给宠物的。总体而言,杨轩辉的行为很有分寸,就旁观者来看,他一直秉持着礼貌。
事实上杨轩辉也不可能不礼貌,全小区和宠物诊所的客人们都盯着呢,再说姜沛现在虽然一副袖手旁观的架势,但如果杨轩辉的行为有丝毫的过界,这位哥哥也不是真就会放任不管。同父同母年龄又那么相近的兄妹,这年头可不是随处能见的,其感情再淡也会一致对外,更何况姜家这两兄妹感情还不差,虽然有时候看起来不算太亲近偶尔还闹闹小矛盾,但住在同一个小区这事本身就很能说明问题了。
姜涵之所以有点崩溃,主要甚至可以说是唯一的矛盾就是猫,但这点来说,一直退让的人是杨轩辉,当然,作为追求者他本该退让,作为被追求者,姜涵自然能端架子。
“说实话,如果不算猫这个矛盾的话,你到底在面对杨轩辉时是什么心情?”苗可采访,“毕竟,这个矛盾其实不算完全的不可调和,杨轩辉是怕猫,但不是憎恶,他最多就是躲着猫走,又不会去伤害猫,这与你喜欢猫并不冲突,最多就是你抱猫的时候他抱……猪?”
这点苗可有经验——旁观经验——以前她朋友中难得恋爱的某位很讨厌香菜,其男朋友则很喜欢,两人还不是交往得甜甜蜜蜜缠缠绵绵,一碗面条我捞香菜你夹肉我吃面条你喝汤,二两面能吃三个小时,让不幸旁观的小伙伴们直感胃痛顺便感慨:
谈恋爱真不是正常人能干的事。
或者,
正常人都不这么谈恋爱吧?
姜涵双手支着脸,眉头各种扭曲。
杨轩辉是个挺奇怪的人,从多种意义上来说都是。
他怕猫,却喜欢上一个爱猫的女人。
他外表一副聪明样,行为上却总流露出一种傻缺的味道。
他在姜涵身边出现的频率已经堪称死缠烂打,但仔细追究,却连姜涵都不得不承认他没有做任何触到她底线的事情。所以她烦他,但又还能容忍他。
他似乎直率得完全看不懂别人的脸色,总是轻易惹人生气,却又每每在人即将翻脸时转开了别人的注意力。让人把不准他到底是故意还是走运。
一边将宠物照顾得无微不至,体重少了几十克都要找出原因,有时却又放任不管连宠物跑去了哪里都不知道。
另外,作为一个大男人,宠物却是只粉色迷你小猪,还将小猪取名为绣球……
苗可忍不住脑补这只猪是他的前女友送他的,名字也是前女友取的。
嗯,为什么这么认为?
脑补还需要逻辑吗?她就是编故事成习惯了而已。
如果要认为绣球小猪是杨轩辉买来曾准备送给他的前女友却未及送出便已黯然分手,小猪的名字也是他为了讨好前女友而取的,自然也说得通。
哦,当然,这还是无责任瞎脑补。
苗可脑补的杨轩辉与绣球小猪的故事版本还有很多,但基本上,各种版本中杨轩辉都有前女友,区别只在于,几个。
“你从哪里判断出来杨轩辉以前恋爱过?”彭宜问苗可。
苗可坦然回答:“我看谁都像是恋爱过的。”她连看镜子里的自己都像是经历过一场刻骨铭心的恋爱,正由于太刻骨铭心了,于是曾经沧海难为水,现在才如此心如止水与恋爱绝缘——要不是她没失忆过,说不定她就信了自己对自己过去经历的脑补。
事实上,只要稍稍给她一点时间,她能把任何设定套在任何人身上,
所以说她这种人千万别失忆,否则指不定要怎么精分呢。
咦,失忆的精分脑补狂?这个点子貌似不错,挖个坑吧?
“关于杨轩辉的前女友,”彭宜没发现苗可的思维跑偏,继续说,“我这里倒是有一点情报。”
苗可嗯了声:“知道你非常敬业八卦。”
彭宜露出哭笑不得的表情:“好吧,这么说也可以。那么你要不要听听八卦?”
“难道是危险分子?”
“不,很普通的一个女人。”
“难道还跟杨轩辉藕断丝连?”
“不,已经断得干干净净。”
“那我为什么要听?”苗可奇怪。
“你不是好奇吗?”彭宜也奇怪,“不然为什么那么积极地猜测杨轩辉的过去?”
也不算积极啦……就是认识那么久顺便脑补一下。就像我也顺便脑补过你的过去一样。虽然背后说人不好,但我也只在自己脑中自问自答一番,应该没影响吧?反正停留于思维,又不会具现化,意淫什么的……
咦,不受控制的想啥出现啥?又一个梗,再下一个坑也有着落了。
小喵交了一个朋友,这挺不容易的,就像她的主人交朋友一样不容易,小喵的这位朋友是绣球,粉色迷你猪……
“小喵,你这个叛徒!”姜涵双手揉着小喵的脑袋,委屈地说,“枉我这么兢兢业业地监护你的健康,你居然投敌!你太伤我心了。”
“你快住手吧,”作为宠物主人,作为小喵的真·监护人,苗可发言,“不然我就替小喵挠你。”小喵性子本来就软,为了不发情又做过手术,面对熟人时真是怎么折腾都逆来顺受,苗可只好替它反抗了。
至于说小喵和绣球是如何搭上线的,只能说,它们是……睡友。
在杨轩辉不断尝试靠近姜涵时,在苗可看热闹时,两只宠物都自顾自地呼呼大睡,虽然一个是蹭在角落,一个是窝在苗可怀里,但总有那么几次一个抬头一个睁眼就看到了对方,接着出于相似的兴趣爱好,两只就在主人没发现的时候走到了一起,头碰头的,呼呼大睡。
乍一看,画面还挺和谐的。起码苗可第一次看到时就觉得很可爱,以至于再次碰到绣球时她主动将小喵放到了绣球身边——甚至都没有先注意一下她的主要观察对象之一杨轩辉先生正在何处。
杨轩辉对这对新朋友感到很纠结,一方面他觉得他的宠物要交朋友当然可以跨越种族,百万种动物随便挑,但是最好还是可以排除唯一的那一种;另一方面,即使不幸没能排除那一种,那只猫为什么就不能是姜涵的宠物而要属于一个路人甲呢?好吧,姜涵没宠物,这真是太遗憾了,不能走儿女路线攻略。
姜涵觉得自己惹上杨轩辉这么一个瘟神,肯定是走了背字,需要驱邪。
一直对她的被追求持旁观态度的姜沛终于在这时抬了尊手,指点了她一条道路。
“……这是啥?”最先看到那条路的苗可觉得自己阅读的方式一定错了。
“流传比较久、比较得到大众认可的转运方法。”姜沛没有顾及苗可的承受力,径自说道,“挺多的,我不太确定哪一种最能给人心理安慰,这也没个准则,所以以你保护主角、控制剧情走向的经验,帮忙挑一个吧。”
收集十个完整的空蛋壳,将它们用清水洗干净……
先拔三根自己的头发,再剪三小片指甲,全部放入红包袋内……
……
这特么都是些神马玩意……
“你是认真的吗?”苗可严肃询问。工科技术宅怎么可以相信这种不科学的东西!而且她一个都没见过,这让她怎么选?说实在的,通篇看下来她觉得每一个都很诡异,全部敬而远之最有心理安慰……
姜沛答:“当然认真。既然姜涵哭求,我这做哥哥的总要表示点什么。研究这些转运法总比直接去跟杨轩辉谈心合理一点。”
合理在什么地方啊哥哥?苗可哽了一会儿,问:“如果是你想转运你会怎么做?”
过了一会儿姜沛才回复:“我似乎没有觉得自己运气不好的时候。”
“难道没有逢赌必输的时候?”苗可追问。她买彩票从来不中,所以一向不信任自己的运气。
“我不打没有把握的赌。”
言下之意,姜哥哥靠的是智商而不是运气——这厮肯定从来不买彩票,除非他能逮到机会在摇奖机上动手脚。
这样的话……“姜涵和杨轩辉的事,你赌的什么?”
“她扛不住,早晚要从。”
既然这么肯定,那这运转不转都是一回事嘛。
作者有话要说:转运方法那两段是从网上找的,完整描述如下
1。蛋壳转运法:收集十个完整的空蛋壳,将它们用清水洗干净,用黑色铅笔在每个蛋壳上写<怨>字再将蛋壳打碎,放在院子中过一夜,然后将蛋壳碎片拿到附近的公园中的泥土地上埋起来,不久后运气就会好转了!
根自己的头发,再剪三小片指甲,全部放入红包袋内封死,天,隔日中午十二点整,把红包袋埋进土里,再用脚踩三下此做事便会顺顺利利!2.事事顺利法:先拔三放到自己的枕头下睡一,霉气就会离你而去,从此外还有很多,说真的,感觉都很奇怪,至少我肯定没胆实践~
☆、第73章 转运?
“你转运用什么方法?”姜沛问。
苗可想了想,其实真要说,她似乎也没有觉得自己运气特别不好过。买彩票不中那就不买,考试猜答案哪怕是二选一都永远选错考前就多看几遍书。多年的经验让她不信任自己的运气,所以也就不祈祷运气显灵,凡是碰运气的事情都不做就好了,即使遇到不得不碰运气的情况,也在碰运气的同时就做好失败的准备,于是不会失望,偶尔还有惊喜。
不过,获取好运,近似于攒人品吧?虽然没有刻意追求过,但攒人品的事情她还是做过的,比如收文啦,给新人新文加收藏啦,扶老太太过马路是不太敢,在公交车上给老太太让个座还是可以的。
“做好事吧。”苗可回答,想了想又补充,“一般正常的应该是首选求神拜佛吧?”
“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不怕反而得罪神佛吗?”姜沛表示不看好这个通用选择。
“临阵磨枪不快也光。我觉得人类就应该有一种见庙就进见神就拜的大无畏的博爱主义精神。”苗可说,想当年初中时她连送子观音都拜过,还是后来别人看照片时指出的她的拜错——唉,黑历史不堪回首,她看那些雕塑从来都长一个样,压根分不清。
“拜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有用?”貌似,姜沛是个无神论者,“我觉得还是咒术之类的比较可见成效。”……但也许他信鬼?
“怎么样也没用吧?”苗可反问。其实她也有那么点信鬼,但她更偏好敬鬼神而远之。
姜沛沉吟了一会儿,说:“根据你对咒的研究,有相关成果吗?”
喂,我从来就没有研究过咒!“我写文在这方面都是自己瞎编的,没有任何实用研究。”苗可强调。
自古以来,人类总是要信点什么以做精神寄托。可能是虚幻的神,可能是真实存在过的圣人,可能是现在仰望着的王,可能是正在当做目标追寻脚步的前辈。就算是姜沛这种技术宅他也信仰着实验,实验之神;就算是苗可这种自由散漫的死宅她也信仰着时空之神——不信仰不行啊,不然让她怎么接受穿越这件事>_<
不过,苗可一直觉得,信仰归信仰,狂信徒离她还是很远的,邪教跟她更是应该没关联,所以,眼前这种画面到底是什么啊!!!
“是你说有兴趣见识一下现存真正的咒。”站在她身前的姜沛平静地说。
你的原话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