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体质变弱了啊。”魏雨医生给苗可下了诊断,“加强锻炼,好歹多走几步路啊。”
这话她熟,从二十一世纪时就经常听着,以前还不得不出门买菜什么的,多少会走走,至于现在……话说自己有多久没走出过家门了?生活太便利看来也有弊端。苗可沉痛地总结。
“行了,这小感冒没什么大不了的,难受几天就好了。”魏雨随随便便地说,“关键还是你的体质问题,你自己看着办吧。”
喂,‘自己看着办’是个什么东西?作为医生你不给点建议吗?
魏雨看懂了苗可的表情,摊手:“我只是个治病的,预防不关我的事。”
也是。苗可被说服了,哑着嗓子问有没有什么运动是在家里就可以进行的,而且不累也不耗时,最好是坐在电脑前就可以完成。
魏雨看了眼苗可的老式电脑,没回答苗可的问题,倒是诧异地问了句:“你习惯长时间坐在电脑终端前?”
一般而言,家用台式机只起着终端的作用,虽然也可以直接在上面操作,不过大部分人都是拿各种外设无线连接设备来使用,走到哪里都可以用,出门加一个便携式信号传输器就能实时与终端连接,如果懒得加的话也就是部分功能受限而已,一般还是够用了的。
但偶尔也会有苗可这种死坐着不动的,或者是没必要走来走去,或者是嫌外设太多乱得很。所以魏雨虽然诧异了下,但也没深究,只是说:“你们还真是兄妹。”进出苗可家这么多次,魏雨当然知道早已从八卦界销声匿迹的苗旭也住在附近,再说魏雨和苗旭本来就有那么点私交。
嗯哼,苗可当然也知道苗旭同样是习惯固定窝在台式机后面的,这无疑还加成了苗可对这位哥哥亲切度值。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苗可说。看在她说话艰难的份儿上,你这个毫无责任心的医生就不能好歹回句话吗?
魏雨哼哼了声,假笑:“你到底知不知道什么叫锻炼身体?不累?不耗时?最好还要不动?这真是太超出我的专业范围了,也许你可以向乌龟仙人询问?你要是找到了记得通知我来见识见识。”
没有就没有嘛,何必冷嘲热讽一个病人呢?魏雨离开后,脑袋昏昏沉沉的苗可一时间有点无所事事,还没有头昏到能睡着的地步,但也没法码字,就算想看书也不能找费脑的,最后她决定拜读逆流的新作,正好已经完结了。
嘘,千万不能让逆流大神的粉丝知道她把逆流的文当无脑读物,虽然她的确就是这么想的。
逆流的新作是一篇温馨文,这是他一再强调的,名字叫做《美梦》。
苗可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想太多,但看到那个‘梦’字,她就有种不好的感觉,再一翻看评论,说得最多是‘好感人’、‘从头到尾都泪流不止,感动得心都要融化了’……
话说,温馨文让人泪流不止什么的,真的没问题吗?感动得泪流不止,唔,跟虐得泪流不止的区别在哪里?苗可下意识想到了《导盲犬小Q》,然后又想到某篇**文的番外结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两人相伴终生,直到垂垂老矣,直到一人寿终正寝在睡梦中先一步死亡,另一人醒来后在其冰冷的眉心上小心落下一个吻。其实听上去挺美的,但为嘛详细描写后只觉得那么虐呢?甚至对HE产生了无可抑制的怀疑:HE,好HE啊,HE得人泪流满面啊,HE得好想咬作者一口啊。
抱着越来越怀疑的心情,苗可停下准备买文的举动,转而先去找内容简介,不是逆流自己给出的内容简介,而是专业书评员写的内容简介。这种内容简介态度中立,有剧透式简介和引导式简介两种,后者更像是宣传广告,而前者对于悬疑类的文章又会进一步分出深度剧透和浅层剧透两种。
这些内容简介都是在文章完结后才会发出来,并且一定会标明简介类型,以防还未读文的读者错看。算是作品周边的一部分。
苗可看了内容简介后,只想说:本性难移。
如果要补充的话,那就是:某人抑郁了活该。
作者有话要说:‘某篇**文’指的是《重生之魔法师》,特此注明
另外,推荐一篇文,我这两天才看到的,《惊悚乐园》,QD的,很惊艳很好玩的一篇文,主角非常的……神经病,让人无限地想要吐槽XD,这篇文唯一的问题是,现在已经连载有120多万字了,但感觉上剧情貌似才刚刚展开,看起来是个需要蹲很久的大坑。于是,简言之就是不小心掉坑里的我现在邀请姑娘们一起来跳坑~
☆、第46章 改写
《美梦》讲述了一个俗套,苗可主观评价,的爱情故事,中间的分分合合就不说了,单说结局。逆流将之定义为HE,主要原因应该是男女主角最终走到了一起,而他之前的文都是以分离为终点。
但问题就在于这个走到了一起,其含义并不是王子与公主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男女主角是有心结的,一道裂痕始终在他们的关系中存在。他们无法对对方放手,所以各自在绕了一个大圈后,双手再次交握。
“快乐比痛苦多,所以收捡起痛苦,维系着快乐。”
“我们都做错过事,我们都无法忘记过去的错误,但是,幸好,还有未来。”
“如果有下辈子,我们一定相互督促,从一开始就不犯错,不过,这辈子已经来不及了。既然无法失忆,只好正视。既然无法分离,那么就一起克服。”
……
苗可跳过前面所有章节,只看了《美梦》的最后一章,觉得这玩意实在有点致郁,她要是心情亢奋过头看看也就算了,但现在作为一个病人,苗可还是想翻找些真·温馨文。
没翻找几篇眼睛就涩得难受,看文字有点吃力,苗可不得不放弃,转而点开姜涵的宠物店网站,那上面有她治疗过的动物照片,还有一些视频——当然,都是经过宠物主人同意了的。
要苗可说,这些宠物们不自觉的卖萌才是最治愈的,当然,前提是要忽略它们必然会先一步离开其主人。
之前《如此吵闹》放出来时,喵一声就带头发评论控诉过她详写魏秋莹的第一只宠物猫的死去,将整篇文欢乐的基调都拖黯淡了。苗可表示,这纯属不可抗力,那文从魏秋莹出生一直写到结婚,时间线有点长,大猫需要陪伴魏秋莹度过成长期,于是就不能走入魏秋莹的成年后,否则一只家猫活二十几年还活蹦乱跳,那叫猫妖。
说起来,苗可昏头昏脑地想,不知道姜涵的惯用网名是什么,作为一个宠物医生,她应该能有更具建设意义的看法,可惜自己不想暴露笔名,否则写《如此吵闹》时真该好好咨询一下姜涵。
纯属帮忙:“翻手想写《破局》这篇文,发了邮件问你要授权,怕你没注意,又懒得走官方渠道,所以我也帮他问问。”
看到了。苗可正处于惊悚状态呢,刚把翻手为云覆手雨的私信放入“大神光芒万丈”的分类夹中,分类夹里就又被自动放入了纯属帮忙的新私信。
嗯?为什么把逆流的信放到另一个分类夹,却把纯属帮忙和翻手为云覆手雨两人的放一起?那不是很显然的事吗,这两人是一对啊。咳嗯,一对好搭档。
苗可回信:“我同意授权,另外,我想问问,《破局》这个故事在《脱轨的小说》中已经算完整写出来了,翻手大神要写的是什么?”
翻手为云覆手雨:“纯属那家伙跟我说对你可以直言不讳,所以接下来的话如果打击到你我不负责任的。同意这个免责声明吗?同意了我再往下说。”
苗可:“……您说,我撑得住。”也大概能猜到您要说什么了……
翻手为云覆手雨:“那我就不客气了。简言之,你在《脱轨的小说》中设的局太渣,虽然你通过侧面描写来抬高甘书和戚思良的智谋值,但是里面实际写到的局都配不上这些描述,尤其很多关键点你还刻意避开了。我想你自己在写的时候也发现了你在设局上的能力不足,所以你想方设法地去回避。但《破局》的精髓其实却恰恰就应该是你回避的这些‘局’,你有些思路不错,但没展开,或者你不知道该怎么展开。如果把‘局’写好了,不用侧面描述,不用通过旁观者的惊讶,甘书和戚思良自然能站在很高的格局上,也才配得上‘神’的名号。我想写这些‘局’。”
苗可得说自己……没被打击到。正如翻手大神所说,她很清楚自己的文的尴尬,要细腻,细腻不下去,要大气,又大气不上去,她号称各种类型的文都敢写,但事实上,各种类型的文她写出来感觉都很类似,缺乏独特的灵魂。
像逆流,虽然苗可吐槽他的温馨文写得依然那么致郁,但是即使只看几章她也能看出来,《美梦》和他之前的文,色调是不一样的,同样让人落泪,但压抑地落泪和畅快地落泪,显然是有区别的,即使苗可出于对虐文的惯性排斥而带着有色眼镜去看,她也无法否认这种区别。
苗可常常觉得,写文确实需要天赋,而遗憾的是,她自己似乎并不具备这种天赋,她只能努力,然后停留在一个不上不下的尴尬位置。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好歹她还不需要放弃。
“另外,还有一件事需要跟你商量,”翻手为云覆手雨继续说,“我个人是希望能直接使用《脱轨的小说》中的所有人名、设定、世界观,但是里面的所有布局我都会推翻重建。换言之,这种方式写下来的文,相同的名词,却是完全不同的内容,这必然会导致成文后我的这篇文和你的那篇放在一起比较,你会收到很不好的评价。所以如果你介意的话,我就把名词全部改了,人物性格也做一定调整,虽然最本质的世界观依然一样,部分局的开场也会相似,预言术更是绝对的重中之重,两篇文还是会被比较,但相对而言,这种方式会被看做是我借了梗,只是同类型的文而已,比较的程度会轻很多。当然,在收益方面,我承诺不管你同意我用哪种,我都会按改写文收益分配规则中最有利于你的方式来分配。”
我的文会收到很不好的评价啊……这位大神可真是信心十足,不过,也确实应该信心十足。苗可笑了起来,回道:“哪一种你写着更顺手就用哪一种吧,我没有意见,至于外界评价,我也无所谓。其实我倒是蛮有兴趣看看《破局》顺着相同的背景设定、相同的主线、相同性格的主要角色,可以不同到什么地步。不过,我突然发现,你要的是《破局》的改写授权,那跟戚思良就没关系了吧?”
翻手为云覆手雨:“谢了。我保证那差别会让你大吃一惊。至于戚思良,当然跟他有关系,我要写的是HE结局版,戚思良需要扮演‘神’的角色,不过不是带着作者身份穿越的,这个现在我还只有一些想法,需要再仔细设定。不过你说得也对,既然戚思良出场了,多少都是会涉及到《脱轨的小说》的现实层,可以设定为高低位面的关系,所以,把《脱轨的小说》的改写权限也放给我吧。或者我干脆直接写同人算了,其实之前我就在考虑如果你不同意授权的话我就只好把这文往同人里归类,反正也算勉强归得进去。”
喂,勉强得有点过头吧,大神?
一般来说同人文主要有三种形式,一种是把文中人物放到另一种环境中,保留的是人物的主要特征、性格等,关键点在人物;一种是塑造新的人物放入该文的背景中,保留的是社会习俗、规则、主线剧情,关键点在背景和事件;还有就是人依然是那些人,环境依然是文的环境,但是添加了某种变数进而发生了蝴蝶效应,这种通常是为了改写悲剧。
同人文的范畴可以说非常广,但无论是哪一种,它首先必然得有‘同’的地方,其次,可以加私设,但不应该与原设定矛盾。
照翻手大神的预计,他会保留时代背景、预言术规则,这是‘同’,但同时他必然将大幅度拔高甘书和戚思良的智商,大幅度增加局的难度系数,重设剧情走向,这个……其实就与原文矛盾了,虽然原文是很菜,但是,它好歹也是原文不是……
咳,总之,如果与原文生产了不可调和的冲突矛盾,这就超出了同人文的范畴,进入改写改编文的领域。
改写权限在原作者活着时默认是没被放出的,需要写手自行与原作者商量。有的写手嫌麻烦,而且如果改写后写得比原作烂,其实是很丢脸的一件事,更不要说由于先入为主的观念,使得即使改写文与原作水平差不多,读者也会偏心原作些,而给改写文差评。所以经常会有人打擦边球,把改写文勉强放入同人文中。
一般来说,原作者不会深究——连个改写权限都不敢申请,连写改写文的写手自己都对自己的文没信心,原作者也就不给人伤口上抹盐了——除非那披着同人文皮的改写文影响实在太大了,让人装瞎不成。
综上所述,翻手大神这严重偏向于改写文的文,加上他的高人气高影响力,他要是敢把这文归类为同人文……呵呵,反正丢脸的人不是苗可,她也不会跟去跟大神探讨权限问题甚至死扣法律定义告他一状什么的,她大不了就是再迎接一次书评区被炸事件,她已经习惯了,不就是大神及其粉丝嘛= =
作者有话要说:再推荐一篇文,《回到过去变成猫》,很可爱很温馨的文,不过这个坑现在还不到四十万字,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填满。又掉坑里了, 怎么办>_<
☆、第47章 赌局
“翻手为云覆手雨终于发表了他的第二篇文,是一篇改写文,直接使用了原作中的文名,丝毫不担心他的新文压不住原作,显示出他一如既往的强大自信,当然,考虑到那原作实力平平,这次的自信倒是很有根据。让我们看看翻手化腐朽为神奇的功力吧,毫无疑问,从开篇就能看出,我们不会失望的。又一个《死亡迷宫》似的窒息快感。”
看着对翻手大神的《破局》的评论,即使苗可认同,但也不妨碍她感觉很不爽,我的文这么腐朽您能不能就干脆不要提我,
喵一声发来安慰信件:“不要理翻手那个蠢材啦,《死亡迷宫》那种文有什么好的,我就从来不喜欢,他的那篇《破局》也是,费神得很,我就喜欢《脱轨的小说》里的《破局》。”
唔,很感谢你如此用力的违心,但其实我这个原作者也更喜欢翻手大神笔下的《破局》,那种环环相扣的智力较量才是我本来想表达的东西,虽然我没能成功,但过过眼瘾也不错。
苗可以为翻手大神的新文一出,她的书评区就会展开新一轮的嘲讽——改写文和同人文一样,必然会注明原作,读者们绝对不会找不到地方吐槽——但事实证明,她把自己想得太重要了。
改写文向来容易走进吃力不讨好的死胡同,所以凡是敢正式挂出改写牌子的文,尤其是大神出马的改写文,反而很少有差的。比原作强是应该的,原作水平比较之下明显次得多也是应该的,这都应该了,于是也就没人找苗可的茬了。
相反,不少翻手为云覆手雨的书迷对苗可还不吝赞美之词,大致概括一下,是这种表达:感谢喵呜嗷呜提供了一个翻手感兴趣的、有深入挖掘潜力的好题材,否则我们想看翻手的新作还不知道得等到哪一天去。喵呜嗷呜虽然算不上是一个优秀的小说写手,但‘读者之友’的名号倒是可以先赠给她。
= =+你们欢喜翻手大神开新文就好好欢喜你们的,非要顺便损我几句是个什么意思?苗可气不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