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农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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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坚农场主-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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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鱼很美味,还有开胃健食的功能。对了,它似乎还能明目清神的问题。要不然,该几天给食物和营养管理机构设置送一条过去,要他们给鉴定一下,顺便那一份权威证书回来。就说,这是我们农场培育的新类鱼种?比海水鱼美味一百倍的淡水鱼……”叶牧说道把砂锅端了出来,给汉克倒了一碗。

    汉克先是闻了闻:“香,一股说不出的香味,能勾起人的食欲。味道鲜美、浓郁……怎么有一点鸡汤的味道?”

    “这是鱼骨烫,我也奇怪它为什么有鸡汤的味道。明明是淡水鱼,还有一点海鲜的香味……”

    汉克很快喝掉碗里的烫,迫不及待道:“我现在着急大家集合,进山打猎,顺便看一看金线鱼。”

    “OK。”

    汉克离开以后,叶牧抱起沙发的小花,放在肩膀上,笑了起来。

    金线鱼,这个名字不错。以后,它就是花溪农场的特产了,谁要也不给。

    收拾好干净厨房,叶牧到地下室把狙击枪拿了出来,装到箱子里,背在背上,然后拿了一盒子弹,二十五发。精密国际AX308,远距离、7。62毫米口径重型狙击步枪。不过是民用版,比起北约军队使用的,有一些稍微的改动。

    弹夹容量少了,只有三发,枪的精准度比起北约军用版的稍显不足,还有就是瞄准系统……

    毕竟是高精度狙击步枪,AX308看上去就给人一种肃杀之气,抱着它绝对拉风。

第三十二节:镜湖【求推荐,收藏】() 
背着枪,骑上四驱山地越野,招呼雪橇三傻和小花,到汉克家门口和大家汇合。

    农场里也也不是所有人都喜欢打猎,还有人是身上有工作。这次进山的人有七个,汉克、约瑟夫、雷特……

    叶牧骑着四轮山地越野,其他人开皮卡,沿着第一条小溪,深入一公里的地方弃车步行。

    深处山林,是典型的喀斯特地貌。一座座倒立冰淇淋形状的巨大岩石山峰,山顶是光秃秃的岩石,偶尔有枯黄野草,几颗叫不出名字的杂树。半山腰的草木多了起来,直到山底、山坳,繁茂的树林,最多的是冷杉树,也有红枫树……

    风景秀美,比起冰川公园的多数景色也不逞多让。

    沿着小溪,大家警惕起来,小心熊出没。

    小溪两边扑面形象各异的石头,有鹅卵石,也有山水冲下来的石灰岩……

    水流清澈,看不到一点杂质。大家带着猎犬,有金毛寻回犬、猎兔犬、拉布拉多犬。约瑟夫父子和叶牧,他们三人带的狗狗非常奇葩,叶牧的雪橇三傻,约瑟夫父子带着的是宠物犬,一只泰迪、一只蝴蝶犬。

    “老汉克,为什么要选这条道路?”沿着河床并不好走,约瑟夫挺着啤酒肚,走起来异常吃力。

    “老板在溪源发现一种未知鱼类,带大家过去看看。这种鱼非常美味,是我吃过的最好食物。”汉克整理一下背包,道。

    “是的,我在上游发现一种鱼,和白刀鱼非常相似,但身上有金色线条。鱼非常美味,我想试着繁殖,如果成功,它会成为我们农场的特色招牌。”叶牧说道招呼小花把雪橇三傻赶回来,特别是二哈,来到山里直接变成了脱缰的野狗,在人前东窜西窜。

    大家还没有消化叶牧说的话,又被小花吸引住了,小东西速度快得飞起,几下跳到二哈背上,伸出小爪子揪住的耳朵,拉扯着来到叶牧面前:“帮我看住它们,谁不听话直接开揍。”

    “吱吱。”小花点了点头。

    除了汉克,其他人目瞪口呆。汉克是农场的经理,平时和叶牧接触的最多,知道小花聪明的过分。其他人就不是了,小花的表现太过分了,直接有种颠覆的感觉。而且它的速度,快到肉眼难以捕捉。

    “叶,这只是花栗鼠?”雷特张了张嘴,问道。

    “嗯,我在山里发现的,它和我特别投缘,就跟了我。小东西非常聪明,都让我怀疑它的品种。”叶牧耸了耸肩,摸了摸小花的脑袋,雷特见状也伸出手,小花顿时龇牙咧嘴。

    叶牧拦住了他,道:“小花不喜欢陌生人接触它。它非常厉害,如闪电一样的速度,一口锋利牙齿。你还是不惹它为妙……”

    “哦,是我冒失了。”

    “大家出发吧,早点抵达源头,我让小花抓几条金线鱼,让大家尝尝味道。”

    继续前行,在三座山峰交汇的三岔口,这里有一个相对较深的水塘子,差不多有一英亩左右。无风,水若平镜,清澈水质看不到丝毫杂质,干净透彻,直接可以看到两三米深的水底,有许多石花菜一样的水草,还看到一两群鱼儿,围着紫色石花菜游动……

    看到的这两群鱼的数量不多,大致可以估计不超过二十条。

    “这就是金线鱼吗?”

    “我以前来过这里,但没有注意,里面竟然还有鱼儿生活。”

    “会不会就是白刀子?”

    大家议论,这里显然不是抓鱼的好地方。清澈见底的水塘子,有石花菜的地方,实际深度超过了两米。

    “是金线鱼,我看到了它们身上的金线,太漂亮了。而且,这种和白刀子鱼不同,白刀子鱼嘴巴略尖,金线鱼的嘴巴像是鹦鹉鱼嘴巴,略微扁平。”康迪斯拿着望远镜,正细心观察着。

    “快给我看看……”

    “真的有金线……”

    大家再次出发,走了有一个钟头,看到一条铺着乱石的峡谷。

    两边是悬崖峭壁,峡谷宽有几十米,铺满了石头,一条两三米宽的小溪从右手边的石壁下流淌。

    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不仅在于眼前的绮丽景象,还有穿过峡谷看到的绚烂。

    穿过‘一线天’就是第一条小溪的发源地,镜湖。

    镜湖像是火山口,圆形环绕的山峰,湖泊超过十英亩面积,边上一圈是红枫树,之后是冷杉,再往上就是冷冰冰的岩石。红枫树宛如火焰,绚烂色彩,配上深邃碧蓝的湖面,简直像是童话里的梦幻世界。如此多的红枫树自然不是天生长成,而是人工的手笔。

    镜湖里的水平静宛若镜面,碧蓝的颜色无比深邃,景色秀丽,非常罕见。之前的农场主史蒂芬有过将农场开发成度假式农场的想法,也动手改造过山里的一些风景。可是后续的开发需要大笔资金,史蒂芬又是一个守财奴的性格,不愿意接受融资。慢慢的,开发计划无限期放缓,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实现。

    纯天然,没有任何污染的水源,湖底应该有泉眼,水流终年流淌。

    水的能见度很高,边上,能看到水底岩石和沉下去的落叶,以及紫色石花菜植物。

    美丽风景让人陶醉,平静湖面不时泛起波光粼粼,太阳光照下,那是鱼儿忽然上游,翻身跳跃,有阳光反色,像是镜子反射时而可见耀眼光芒。

    叶牧从空间里放出来的金线鱼起码有五千条,分散在山里的三条溪河的水塘子里面。

    美丽风景让人陶醉,大家也没有忘记此行的主要目的,打猎。

    走到视线好的地方,大家就发现一群白尾鹿在湖边喝水。叶牧正拿起枪还没有瞄准,二哈兴奋的吼了一声,受惊的鹿群四处逃窜。二哈就要去追,被骑在身上的小花捶了一爪子。

    “我去,早知道不带你们出来。”叶牧恨不得踹二傻子一脚。

    “这群是白尾鹿,不在我们此行捕猎的目标。”汉克拍了拍叶牧的肩膀,道。

    “为什么?”

    “11月和12月是白尾鹿的繁殖季节。通常来说,捕猎白尾鹿最好的时间是九月份十月。当然,您如果手痒也可以捕猎,白尾鹿在我们农场是一大害兽,它们的数量稍微多了一点。”

    “留着繁殖吧,只要不破坏山里的生态平衡就好。”叶牧收起枪,道。

    “这个季节最好捕猎驼鹿,农场里的驼鹿数量很多,不少于五百头。主要生活在第二条小溪和第三条小溪之间的冷杉树林……”

第三十三节:美味() 
太阳过了头顶。

    三两人一组,开始准备午餐。

    汉克他带了牛肉汉堡和烤肠,点燃野餐经常使用的酒精锅。其他人准备的就简单了,一把打火机,就地取材……

    叶牧和汉克一组,在汉克烤香肠的时候,叶牧怂恿小花到湖里抓鱼。

    湖水冰凉,小花探出爪子,刚接触水,一下子就缩了回去,冲着叶牧‘吱吱’叫唤两生,使劲摇晃脑袋。

    “这样,抓两条上来,回家给你喝酒。”叶牧祭出杀手锏,道。

    小东西一下子来了精神,抖抖身上的毛,沿着河边奔跑,忽然,它‘咕咚’一下钻到水里,咬住一条有三线金丝鱼,爬了上来。

    花栗鼠对力道控制的刚刚好,咬住金丝鱼,不至于弄伤它,也无法叫它挣脱。

    金丝鱼到岸上活蹦乱跳,仅仅十几秒钟便没有了力气。大家围了过来,看着金线鱼品头论足……

    天气稍微凉了,水里的温度十几度,比岸上还要暖和。小花从水里出来,湿漉漉的,身子都缩小了一般,不自禁地打了一个哆嗦。

    这条鱼有三十厘米,叶牧本觉得足够了,想叫小东西回来烤火,它却跑了开,借助跳跃的力量再次钻到水里,又叼上来一条,这条金线鱼稍微小了一些,身体两侧各有两条金线。爬上岸来的小花使劲甩干身上的水,丢在地上的鱼也不管,跑到汉克的酒精锅面前,烤起火来。

    叶牧拿出了刀子,处理起鱼来。

    鱼肉很嫩,切方块,人人有份:“这鱼可以烤着吃,也可以煮汤。只要一点盐巴,它就是人间美味。”叶牧把鱼块分了出去。

    回到营地,各自动起手来。康纳特带了野外烧水的小铁锅,烧开水,选择水煮。其余人用木棍把鱼肉串起来,生一堆柴火,烤着吃。

    叶牧给汉克带来一块,他自己也是一块,但有两片鱼排。借了汉克的酒精锅,熬鱼排烫。叶牧拿的是一块精华,鱼肚皮肉则用木棍串起来,拿到一边和大伙烤了起来。

    金线鱼的肉嫩到让人发指,鱼肉中还有脂肪,特别是鱼肚皮的那一片肉。

    鱼肉放到火上,一接触火,便有一股香气溢出,还冒出白色的油脂。喷香四溢,让人有流口水的冲动。

    “好香!”

    “太香了,让人食指大动。”

    叶牧见自己的烤鱼变得金黄,连忙拿了下来,同时出言提醒道:“烤的金黄就差不多了。”

    叶牧拿出盐巴和一早准备的辣椒面,涂抹了上去,道:“我这里有盐巴和辣椒,谁要的过来拿。”

    “我要盐巴……”

    “我要盐巴和一点辣椒。”

    烤鱼这里已经开动了,那位无法形容的美味,内敛的香气。烤鱼外面金黄,有一点酥脆。里面细嫩柔滑,有入口即化的感觉,咬开外面酥皮,内敛的香气一瞬间爆发出来,在口齿和舌头上打转。

    “呼~买噶的!烫死我了。”

    “呜呜,好香,太好吃了,这是我吃过最美味的食物。”

    另外一边,选择清水煮鱼的康纳特嗅着香味颇为羡慕,早知道也选择烤鱼了。不过很快的,烤鱼吃个一干二净,锅里咕咕冒着气泡,散发出诱人的香味。

    烤鱼能够锁住香味,清水煮鱼则是释放香味,将鱼肉的精华融化到烫里。

    “嗨,伙计。你的烫变色了。”

    “没事,多煮一会,闻着香。”康纳特用洗干净的树枝搅动了一下鱼汤:“老板,你那里还有盐巴吗?”

    “还剩下一点。”叶牧把剩下一点点盐巴都给了康纳特,道:“这个鱼越煮越香,但是不能过了,等香味稍淡,鱼汤变成牛奶白的凝脂状态,味道最好。”

    “OK,我一直盯着。”康纳特吞了一口唾沫,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锅。

    另外一边,酒精锅煮的鱼骨头,烫已经变白,香味正式诱人。一边,雪橇三傻留着哈喇子,就连体态最是优美的萨摩耶都笑着像个白痴,吐出舌头。

    看着差不多了,叶牧把鱼骨头丢给三傻,其它狗狗看见以后一阵狂吠。

    叶牧哈哈一笑,把酒精锅端到一边,招呼大家过来喝汤。

    两条鱼的鱼骨,要不是酒精锅太小,还能熬更多的鱼汤。就连还在熬鱼汤的康纳特都跑了来,七个人,每人分了一小杯。虽然没有盐巴,可是鱼汤里有说不出道不明的味道,很香,很鲜。

    鱼肉吃过了,鱼汤也喝了,大家胃口被提升了起来,正准备吃面包汉堡。

    康纳特的鱼汤终于熬制出来,不出所料,鱼肉融化了,在汤汁里。他试了试在汉堡里涂抹上浓浓的鱼汤,咬上一口,眼睛顿时一亮,道:“大家过来尝尝,在汉堡或者面包里加上一点鱼汤,美味极了。”

    康纳特分享出去大半的鱼汤。

    一顿午餐,大家享受了前所未有的味觉体验。

    “各位,我想把金线鱼保护起来。之前发现金线鱼以后,我找了很多鱼类的书籍,基本可以确认,这是一种还未被人们发现的鱼。雷特,有兴趣在农场工作吗?”叶牧看向雷特,问道。

    “当然。之所以没有出去找工作是因为父亲说明年春天您还会招聘人员……”雷特抓了抓头发,笑着道。

    “是这样的,我想招聘六到九人的山林看护。巡视三条溪河,主要是记录一下金线鱼的生活状况。我想,这个任务由你来负责。”

    “我?可是我对鱼类的了解非常有限。”

    “我会聘请淡水鱼养殖专家,你在农场长大,对山里的情况也了解,负责安全上的事情。”

    “OK。”雷特笑着点头。

    要准备回去了,虽然没有打到猎物,大家兴致却是不减。

    从一线天出来,大家说说笑笑,期间有发现几只白尾鹿,是母鹿,没有鹿角的那种。大家也没有狩猎的心思……

    差不多是两个小时的路程,到停车的地方,却意外的有了惊喜。

    一只成年的公驼鹿,体长接近三米,肩高差不多有两米。要不是它头顶分叉的鹿角,看上去就和骡子一样。

    这是一只年老的驼鹿,汉克做了一个静声的动作,大家悄悄靠近,拿起枪。

    叶牧也拉开了保险,瞄准脱落的头部,不想它遭太多罪,准备一枪毙命。

    汉克竖起三根指头,三、二、一。

    加上叶牧,一共八个人同时开枪,真有枪战片的感觉。

    枪声响,驼鹿跑出去两三步就栽倒地上。捕猎成功……

第三十四节:重口味美食() 
北美驼鹿,世界上最大的鹿。

    叶牧他们猎到的这头,体重达到了六百公斤,要三四个成年人合力才能抬起来。

    打到的鹿是当场毙命,汉克拿出刀子,给鹿放了血。

    “觉得很残忍?”汉克收起刀子,问道。

    “嗯,还不太习惯吧。”叶牧点了点头,他买了枪,练习枪法,打猎。打野兔子的时候心里便不太好受了,更别说大型动物了。

    “呵呵……”汉克笑了笑,拍一拍叶牧的肩膀,道:“除了纯白色驼鹿象征神物,其他驼鹿都不再保护范围。要知道蒙大拿州驼鹿的数量也是不少,驼鹿因为身体结构原因,在走上公路,如果被车撞了以后,这场交通事故往往非常惨烈。”

    汉克说了几起因为驼鹿造成的交通事故,驼鹿的四肢比较细,被车撞了以后,它沉重的身体会撞向挡风玻璃,这种情况,汽车内的安全气囊未必能和平时一样弹出。蒙大拿州,每年因为驼鹿照成的交通事故多达百起以上。对了,不要问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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