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人以及人与狼的爱恨情仇:雪狼 作者:徐大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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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人以及人与狼的爱恨情仇:雪狼 作者:徐大辉-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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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点脚策划了绑守备队员的票。
  林田数马没料到花膀子队还有这么一手,也真厉害的一手。不放卢辛,他们就不放守备队员,一还一报的,最终妥协的林田数马,他又算了一笔账,卢辛的头不值三个队员的头。
  一场煞费苦心的阴谋,以这样的方式结果,林田数马心里始终窝着一口恶气,发泄出来是早晚的事。
  守备队部这次遭袭,眼睛又被打伤,林田数马心里憋着的气蓦然变成了烟,正从他的七窍往外冒。倘若不是眼睛受伤,他会到公主岭独立守备队搬兵,剿灭花膀子队。
  “队长,进站了。”小松原说。
  林田数马回过神来。
  满铁医院派来的汽车等候在奉天火车站的出站口。
  12
  “干杯!”
  “干!干!干!”
  花膀子队的老巢酒宴在进行。
  “痛快,真痛快!”卢辛手舞足蹈,有些醉意了。
  项点脚不露声色,稳稳当当地喝他的白开水,也可以说是以水代酒。在整日被酒泡着的花膀子队里,他是唯一的滴酒不沾的人。酒是花膀子队的精神鸦片,卢辛离不了它,全队的人都离不了它。
  “酒是我的女人。”一个匪徒的口头禅。
  项点脚不沾酒不是自律的原因,他的确喝不了酒,闻到酒他都头晕。刚到花膀子队时,卢辛不解,劝他喝劝他练。
  “男人嘛,马、枪、女人和酒,离不开。”卢辛说。
  项点脚笑笑:“女人和酒我都不行。”
  在卢辛的眼里,不喜欢女人的男人还可以理解,不喜欢酒的男人就无法理解。
  曾经有一段时间,卢辛竟然觉得不喜欢酒的男人很可怕。再后来,卢辛因项点脚不沾酒竖起大拇指:“好,很好!”
  项点脚不喝酒,尤其是都喝酒的时候他不喝酒,保持头脑清醒。花膀子队因此躲过一次劫难。
  让花膀子队在爱音格尔荒原蒸发,林田数马动了不少脑筋。俄国人嗜酒如命,林田数马就阴谋起酒来,灌醉他们再消灭他们。
  林田数马在花膀子队中收买一个匪徒,让他趁机往酒里下药。这个匪徒刚进来不久,尚不了解一只腿长一只腿短的瘦小中国人项点脚。
  花膀子队截获一车高粱,卢辛高兴,杀猪宰羊,放量饮酒。
  项点脚一双机敏的目光扫视喝酒的人,那情景他像狼群里一只担负警戒的哨兵……得意忘形的喝酒人中,项点脚注意到那个为日本人做事的匪徒。
  “他心有旁骛。”项点脚心想。
  那个匪徒悄悄离开宴席,项点脚便跟随上去。匪徒在院子里上了一匹马,飞鞭跑出老巢。
  “砰!”项点脚一枪将那个匪徒掀下马。
  卢辛闻声跑出来,见项点脚正审问那个奄奄一息的匪徒。
  匪徒道出了实情:“日本人马上就到了。”
  卢辛命令全队迅速撤离,林田数马扑了一个空……
  “喂,你还担心那个林田数马来袭击我们?”卢辛见项点脚心不在宴会上,端着酒杯过来,“来,为林田数马被我们打得落花流水,干杯。”
  “干!”项点脚端起水杯,他没扫卢辛的酒兴。
  卢辛喝干酒没走,坐在项点脚身旁,他有话要说。
  脚项点给卢辛倒满一杯酒。
  “我去趟哈尔滨。”卢辛说,“卖掉白狼皮。”
  项点脚看出卢辛去哈尔滨不单为卖狼皮,大当家的除了嗜酒,还有一个嗜好:女人。
  花膀子队与当地的其他中国土匪不同的是,他们没有“七不夺、八不抢”的行规,成立匪队之初,有一位白俄罗斯女人娜娜,留在马队给卢辛当情人。活动在爱音格尔荒原居无定所,天当被子地当床,他们两人经常在马肚子底下做那事。
  山坡、原野、河边、草地,娜娜纵情地叫床,她叫床的声音奇奇怪怪,与马嘶的声音极其相似。那饱含情欲的声音感染了马们,引起它们的共鸣,随之嘶鸣起来。
  一匹马叫了,几十匹马随着叫。
  “你是一匹母马。”卢辛说。
  “叫唤的不都是母马。”娜娜说。
  开始马随着娜娜叫床,他们还觉得新奇有趣。想象一下那情景,天高云淡的夜晚,一个女人因兴奋而咴咴叫,顿时数匹马也咴咴叫。那个夜晚还会平平静静吗?
  睡在马肚子下面的人纷纷躁动,他们早想叫了,忍着没像马那样叫。他们都是正常的男人,从冻土地带来,温暖的草原气候,把冻僵的一切融化开来,情欲又是最易化开的东西。
  水满之溢,熔岩已涌到地面,随处可以喷发。
  从马咴咴叫的夜晚始,娜娜便觉得几十双眼睛盯着自己,火辣辣地发烫。她报抱怨说:“他们要吃了我。”
  “他们又不是狼。”卢辛说。
  实事上,吃人的动物不都是狼,吃法也不是一种方式。卢辛撞见一个人吃他的娜娜,用的就不是牙齿。
  被吃者也没大喊大叫,好像挺情愿,也很幸福。
  卢辛愤怒的枪口抵在吃娜娜男人的额头,哀求放生的倒不是这个男人,而是娜娜。
  “娜娜你?”卢辛大惑。
  “现在我告诉你,我为什么像发情母马一样叫,因为他爱听。”娜娜一字一板地铿锵。
  “你们俩过去……”卢辛深一步地问。
  “一直,在你之前,在你之后,一直……”娜娜承认得大胆,承认得干脆。
  全队的人目光一齐聚拢到卢辛的枪口上。
  卢辛如同狼抬起头来对月亮一样,头仰到了极限,突然嗥叫:嗷嗷!——嗷!——!
  众目愣然。
  卢辛抬起枪口朝天,六颗子弹射出:砰!砰!砰!砰!砰!砰!
  他歇斯底里地大喊:“走,你们走!”
  一个男人驮着一个女人走了……
  这是一次刻骨铭心的伤害,卢辛再也没带女人到花膀子队来。
  “女人本就不属于一个男人。”卢辛因娜娜而生发感慨,随即又补充一句,“除非人人都有一个。”
  项点脚对女人没感觉,对女人有感觉的男人他倒有感觉。他看到卢辛是条河,有枯水季节的干涸,也有汛期的奔腾,有冰封时的平静,也有桃花流水的涌动……卢辛即使能戒掉生命,也不会戒掉女人。此次去哈尔滨,就有了除卖狼皮以外的内容了。
  “我去卖狼皮。”卢辛舌头发硬地说。
  “大当家的,”项点脚说他深谋远虑的一件事,“我们得马上挪窑子(转移)。”
  “为……为什么?”卢辛思维和他的舌头一样,不是很灵活。
  “打了守备队部,就等于掏了狼窝,林田数马怎么能轻易放过我们。”项点脚说,“他要是联合大部队来讨伐呢,我们早早防备好。”
  “唔,唔。”卢辛清醒了些,“有道理……那就等我回来,从哈尔滨回来,咱们就挪窑子。”
  “不成,赶早不赶晚。”项点脚说。
  卢辛睡到夜半酒就大醒了,一睁开眼睛,见项点脚坐在草铺边,迷惑不解:“你在这儿?”
  “我等大当家醒来。”项点脚说。
  “有什么事不能天亮说?”卢辛坐起来,“是不是挪窑子的事?”
  “是。”
  “你的意思连夜就走。”
  “趁天没亮,人不知鬼不觉地离开,林田数马就休想找我们的麻烦。”
  “对,人不知鬼不觉。”卢辛说。
  
  卷四 狼众食人
  
  狼众食人,人众食狼。——汉族谚语
  13
  剩下的时间,独眼老狼很难熬。
  太阳凝固在飘浮汉白玉颜色一样云朵的天空,余辉从云的罅隙中筛下,草原出现深浅不一的色调,风使色彩变化多端……干爽、燥热的气息弥漫着,蚂蚁鸟躲在树下悲伤地哀叫。
  独眼老狼一动不动,死了一般。它瞪太阳一眼,下意识地翘起尾巴,时常把尾巴当成鞭子,不过抽打的是月亮,而不是太阳。尾巴够不到太阳,真的能够得着太阳就惨了,肯定要撕毁它。
  盼着,等着太阳落山。
  过去的年代里,当地平线被夜色淹没的时刻,亲切的蹄音由远而近,母亲黑眼圈就带着食物回来,用它的胃带回来。
  独眼狼已经懂得向母亲要食物吃的方法,用湿润的舌头舔母亲的嘴巴。母亲懂得儿子愿望,弓起身,将胃里的东西吐出来。
  有一回,黑眼圈捕食很不顺,走遍山冈也没见到一只野兔或鼠类。它回来,儿子又向母亲要食物。
  母亲朝外吐食物的痛苦状,独眼老狼永难磨灭。这是一次艰难的给予!
  黑眼圈只捕到一只鹌鹑的幼鸟,它自己一天没进食,当幼鸟滑落胃时,消化器官本能地要消化食物。它阻止消化,因为消化了回到家里就吐不出来了。
  阻止消化黑眼圈做到了,站在嗷嗷待哺的幼崽前,它拼命朝外吐食物。大概是食物太小了,怎么也吐不出来。
  儿子饥饿的目光刺激黑眼圈努力,它吐啊,母亲伟大的吐!一团红色的东西从母亲的嘴里吐出,独眼狼吃下去,连同母亲的血一起吞吃下去。
  黑眼圈马上虚弱下去。
  独眼老狼从小倍受母亲的疼爱,至今记忆犹新;父亲粗腿狼王的印象却模模糊糊,这与过早地离开它有关。
  独眼老狼很小的时候,捕杀马驹时父亲被畜主快枪击中身亡。一直到自己能独立打食前,始终和母亲黑眼圈在一起,在它暖乎乎的腹下,多次化险为夷,躲过猎人布下的陷阱,也躲过苍鹰追杀。总之,在母亲身边那段日子无忧无虑,充满童年的欢乐。
  一年秋天,黑眼圈带上儿子离开故穴,走了很远很远的路。
  独眼老狼不知母亲带自己去做什么,出于对母亲的惧怕也只好乖乖地跟它走。
  一天,两天,三天……路上遇到许多小动物,黑眼圈无动于衷,仍旧朝前走。
  尽管它们很饿,没有母亲的指令,它绝对不敢擅自捕猎。又饥又累,真想停下来歇息,母亲逼迫的目光令它畏惧,走,咬牙朝前走。
  几日后,在一片荒坡上停下来。
  独眼老狼觉得环境十分陌生,莽苍的山林从未涉足过。它自问:“这是哪呀?”
  黑眼圈登上一座山顶,忽然变得严肃,凝望对面的山许久,许久……突然照身边的独眼老狼的脖子狠咬一口。
  独眼老狼顿时眼冒金星,重重地摔倒在地上,昏迷过去。
  也不知道过去多久,独眼老狼被一阵嗥叫声惊醒。满天星斗,周围空荡荡的,脖子的血迹未干。
  独眼老狼发现母亲不在身边,它嚎啕,它呼唤,荒原没有母亲的回声。
  嗷呜!——
  独眼老狼的叫声,引来一群狼,它们连拖再拽的把它带到香洼山上,安置在一个宽大的洞穴里。
  一只嘴巴很长的狼温湿的舌头舔独眼老狼的伤口,血止住了,伤痛也减轻了。
  独眼老狼在它孩提时代结识了狼王尖嘴巴,是狼王将它养大。
  后来,它们俩成为仇家。
  在没成为仇家之前,它们俩相处得很好。
  独眼老狼常常想念母亲黑眼圈,一个事实它永远也不知道:当年黑眼圈为作粗腿狼王的新娘,与短尾狼牙齿对牙齿地决斗,终未打败对方而离开族群领地,现在又把儿子送回老巢,自己再次悄然离去,为什么啊?
  黑眼圈走了,留下独眼老狼,这是一个难以破解的谜。
  后来独眼老狼在狼群里长大了,也曾到过故穴寻母,窝里空空,阴湿的洞壁泥土塌落,浓郁的霉味儿表明黑眼圈很久没有住过了。
  母亲黑眼圈到底到哪里去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独眼老狼渴望见到生母的愿望愈加强烈。
  两年后,独眼老狼打败了尖嘴巴狼王,自己当上狼王,再次钻回母亲住过的洞穴,见到一具白花花的骨骼,气味告诉它,这是死去的母亲黑眼圈。
  独眼老狼慢慢撤出洞去,扒土,封埋洞口,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它填死了洞穴,而后又将上面的暄土踩实。它没立即离开,蹲在母亲坟前良久。
  黑眼圈把儿子独眼老狼送回领地,便孤零零返回老巢。孩子长大了让它回到族群去,是它的心愿,现在实现了愿望。但它欣慰过后,是深深的思念,和儿子一起生活的日子苦是苦了点,天伦之乐总是赶走了苦难,它们相依相偎在一起,共同抵御关东严寒和缺食少物的冬天。儿子成了精神支柱,它的命运多灾多难,竞选狼王后没成功,心就灰丧下去,孤寂中邂逅粗腿狼王,荒凉的心房射进一束阳光,尤其是一个新的生命在腹中蠕动,俱灭的万念,一一被燃起,儿子独眼成为它生活的全部,生命的全部。
  洞内现在只剩下自己,黑眼圈无穷无尽的怀念,怀念爱子,怀念族群里那些快活的日子,它昏花老眼里盈满忧伤的泪水。这个充满血腥残酷的世界上,唯一的寄托倏然丧失,余下的岁月,将找不到投情对意的知己,更何况亲人同伴。强烈的自尊心驱使,它宁死也不肯回到族群去,尽管它心明镜似的,群体对于生存是多么重要啊!
  饥饿、孤独、郁闷、迷惘,黑眼圈在百般折磨中死去。
  面对母亲的坟墓,独眼老狼流下哀伤的泪。诚然,狼有泪不轻弹,除非遭受巨大创伤和痛苦。
  原本很脆弱,还有那么点善的独眼老狼,经过几次血淋淋的教训后,它的心变得铁硬,性格刚毅,狼的刚毅就意味着凶残。
  14
  “跑啦?”韩把头从蒙着狼皮的椅子上直起身子,那情形就像从一只狼背上下来。
  “比受惊兔子跑得还快。”吴双从腰间解下烟口袋,捻上一锅儿,点着狠吸几口,似乎把愤恨吸进去,再吐出来就是轻蔑:“可跑了和尚跑了庙吗?你们能离开爱音格尔?”
  “你说的对,卢辛是只受惊的兔子,怕了才跑的。”韩把头说。
  还没从失去刘五的痛中走出来的韩把头,极不冷静地要找花膀子队报仇,先派吴双去寻他们的踪迹。
  吴双当过胡子,深谙此道,找到胡匪没问题。他换了一身行头,纯粹庄稼人打扮,骑马进入荒原……
  吴双找到了花膀子队的老巢,但已是空荡无人。
  “灶坑里还有火星,他们走的时间不长。”吴双说,他磕去烟灰,用嘴连啯带吹地通透下烟袋杆,而后插入烟口袋,缠好掖进腰间,问:“我是不是继续找花膀子队?”
  韩把头片断沉吟,说:“先不去了,有屁股不愁打,这笔账先记着,日后再找他们算。吴双,我们去捉海冬青(一种猎鹰)……”
  15
  奉天满铁医院的一间高级病房里,眼科专家生田教授和林田数马进行如下的谈话。
  “生田君,我的眼睛……”
  “对不起,我们尽其所能了,伤情不容乐观。”
  “能保住吗?”林田数马问。
  “没有这个可能,弹片嵌入眼体,需马上摘出眼球。”
  “我不想结束军人生涯……不想!生田君,求你帮助我。”
  “我们会竭尽全力保住你的左眼,右眼是保不住了,不马上摘出右眼球,它一旦感染还要殃及左眼。”
  “生田君。”
  “有话请讲。”
  “你在国内做过几例眼球移植手术,而且很成功,我想……我能否移植眼球?”
  “这?”生田教授为难,“不是十分容易做到。”
  “差什么?”
  “比如满铁医院的条件不及国内的医院,最大难题是没有活体可供移植。”
  “你说的活体是人的眼球吧?”
  “是,不好遇到捐献者,目前我们医院还没有捐献者的登记。”
  室内沉默了一会儿,只短短的一会儿,开口的是林田数马:“眼球没问题。”
  “噢?”
  “搞到眼球没问题。”林田数马很把握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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