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姆的手轻轻地拍着我的背,嘴里安慰地说:“会找到的,可能他是出差去了。”
我哭得更厉害了,又不能哭出声音,心里难过,把基姆的衣服也哭湿了。他的衣服上沾上了我的五彩的化妆品,幸亏他现在没看见。
我借着酒劲在他耳边喊:“基姆,基姆,我要回家,回你的家。”
他不知所措地扶着我。
第一部分异地之恋(10)
回到基姆位于华侨路咸亨酒店旁的家,我的脑子倒是又清醒过来,我恨我的脑子清醒得实在不是时候,就乱中做一场爱倒是很好的宣泄呢。但是既然清醒了,我也就不装胡涂,基姆和我接吻的时候,我睁大了眼睛,妄图记住这个时候他的表情。当他抱住我身体的时候,我突然感觉烦躁而推开了他。
基姆给我倒茶去了,我打量着他放满画册和古瓶以及一些明式家具的家,我随口说:“你一个人住吗?”
基姆停下了倒水的动作,他好像重回到火车上一种被心事缠绕的状态。
我坐在沙发上,眼睛看着他的目光逐渐变直。
我说:“你怎么了,有话就说好了。”
基姆过来,在我的对面坐下来,我抱了我的膝盖,预感到有故事可听。也许我们都是行旅中人,都受到情感的挫败,也许只是细节不同而已。基姆有了一张沉浸在回忆中的脸,正如我也常常在回忆,但我的“思念一个人”是脆弱的,不然我不会此刻出现在基姆的房间,自己也不明白自己现在怎么会出现在一个在火车上刚刚认识的男人身边的,我的四年的过往到底成什么了呢?先不去想自己,基姆的隐情又是怎样一回事呢?
他说他终于决定要把这事对我说出来。他说他其实是刚从上海找过去的一个女人回来。她叫洛丽。他说他现在才发觉那么地爱她,她对他有多重要。他爱她的不仅是她的美丽,而且是她整个的人和举止。
“她的安详的步履,她的完美的平衡和风采,她的每一个细微姿态所表现出来的高雅的教养。天真和诡计,可爱和粗鄙,蓝色愠怒和玫瑰色欢笑的结合体。”
纳博科夫怎样描述洛丽塔的话,他觉得完全受用于他爱的那个女人,因此他现在叫她洛丽。为什么是现在才发觉会爱过去的一个女人呢?
基姆告诉我,洛丽是他的模特,当然那是三年前的事,那时他还是一个没出名的穷画家。常常一个人在破烂的画室里独享单纯的夜和他的奇思妙想。而她经常悄悄地进来,像一只猫一样无声地坐在他的身边。那时候他并不知道珍惜她,他只是暂时地取用她的肉体,单独为他献出的单纯的身体。洛丽有着世上最纯洁的长不大的孩子似的身体,骨骼纤细柔和,小小的胸部单纯而不会让人产生邪念。
他画她的身体,不分昼夜在她的身体上寻找灵感,在那段最穷困潦倒的日子里,她对他没有任何索取,只是伴在他的身边,仿佛天定她是属于他的,向他敞开她的身体,听他诉说任何的不快、浮躁,听任他的发泄,任他把颜料涂在她的身上,雪白的胳膊上被他拧得发青。
我问他:“那时候你没感觉到你是爱她吗?”
基姆说:“我晕了头,她随叫随到,陪在我身边,我已经分辨不出对她的感觉,只认为她是天生应该在那里的,我可以是她的暴君,此外我不名一文,似乎也只有在她的面前我成了暴君。”
基姆继续说,就在这样他时而痛苦温存时而狂乱暴躁的情况下,她的一切完全没有了,她只有了他一个人。她背弃了自己的父母,搬到他身边住,一心地爱他。她是家中的独女,一向过着好条件的生活,但是,在他的身边,她要做很多事,却依然得不到他相应的感情。
基姆说,他看着她的身体在一天天萎落下去,他看着她的肉体的颜色在变化,原先饱满洁白的肉体,现在颜色在加深而出现细微的皱褶,他受不了这个女人为他奉献牺牲那么多,却一点也得不到补偿,这只是成为他日复一日失败的见证。他看着她一天天在萎落下去,他却无能为力,这不能不使他作为一个无用的男人而因此沮丧。画画得再多,也卖不出去,他甚至想出去请她好好吃一顿饭都不可能。于是他发疯子一样地出去喝酒买醉,疯子一样地大叫大嚷着请她离开他去过好日子。可她始终不听,始终不听,只是睁着一双无辜的眼睛,看着他,用手轻轻抚着他的身体,等他平息。
第一部分异地之恋(11)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段时间,直到有一天,他为了完全地气跑她(他说那一段时间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不想让她在他身边,他想让她回自己的家,然后给他时间一个人面对),他带回了一个外表粗鄙不堪的有钱女人。
他故意在洛丽的面前,把手伸进富婆敞开的丰润的胸口,他借着酒意对洛丽说:“她有钱,胸比谁都大,我要的她都能给我,而你呢,只会让我烦心。”
我睁大眼睛看他,想要知道那个名叫洛丽的女孩如何反应。
他说富婆听了得意地哈哈大笑,像鸭子一样笑得浑身珠光宝气都在乱颤,洛丽却从铺着他的画的破台子那里站起身来,用一种他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的柔弱却又坚定的眼神看了他一眼,说:“你在演戏,你不需要她。”
基姆说他那一刻真的疯了,他恶狠狠地抓着洛丽的手,心里却在痛恨这个女孩的平静,他似乎要把她的细胳膊折断了,他冲她凶狠地喊:“我就是不需要她,也不会需要你,你走吧你走吧。”基姆的叙述有了停顿,他仿佛累了似的,又像重回到当时病态的挣扎中去。他捂住了自己的脸,不再说话。
隔了一些时间,我看着正在变冷的茶,一边问他:“然后呢?”
他说:“在我连续几次打了她之后她真的离开了我,但是她也没有回家。她的父母因此成天来闹。”
“后来,你怎么见到她呢?”我问。
他摇摇头,说前不久有个朋友去上海,在一个很大的酒吧看到她,她已经成为那里有名的坐台女。她也认出了他的朋友,她依旧不卑不亢地在那个朋友面前坐下来,随意地弹了一首曲子,让酒吧间那架高尚古老的钢琴响起一串麻木的音符,就像落下的片片枯叶。那个朋友为她的美而动容,回来后对着他不说话,只是叹口气说他害了她,错过了,错过了。
“我现在才发觉自己对她的爱有多么深,这几年我的画正好合了什么国际潮流,也算有钱了,我到处找她没有找到,后来因邀请我去了美国,在洛杉矶,为了麻醉自己,有一天酒后去看脱衣舞,竟然对着一个身体酷似洛丽的女人大哭特哭,人人都以为这个中国人是疯了。”
基姆说到这里的时候,脸上有了追悔莫及的表情。
我心里暗想:男人是不是都要等到永远错过一个女人的时候,才会知道可惜?想到我自己的男朋友,我就对基姆一点也没感觉了。我在想基姆要是现在还是不成功,还是没钱,生活都成问题,他还有心情在这里对我追悔往事吗?
我更愿意猜测洛丽现在的心情,她成了有名的坐台女,她肯定很有钱,她的外表依然很美,也许她已学会保护自己,不再为一个男人苦痛。她是不是能告诉我,这一切孰是孰非?
基姆停顿了一下说:“其实,这次我去上海找她,想的是随便她怎样惩罚我,只要她能跟我回家,但是我没想到我给她的她都还给了我。我还在期望能挽回什么,可她已不可能原谅我了。”
他停了停,终于顾自说下去:“你不知道我是怎样求她的,我跪在她房间的门口,她不让我进去,她在里面打人家的电话,她似乎要找一个最猪头三长得最不堪的男人来嫖她,她笑嘻嘻地为他开门,他们在里面寻欢作乐,我还是跪在门口,我想我是在赎我过去自己犯下的罪。我还是说‘洛丽,给我机会,我们重新来过’,可她理也不理,就像没我这个人似的。她送嫖客走,我挡住门,硬要进去,可她冷笑着指着她敞开的衣服里的身体,她说谁都可以取用她的身体,捏她的身体,除了我。我看着她的身体上被掐得红红的地方,我想靠近她,她却退到窗口,说我再靠近,她就跳楼。”
基姆最后像死过去似的虚弱地说:“这是我得到的报应,什么都不再能挽回了。”
我也在他的故事中像死过去一回,我浑身发软,只想赶快离开这里,赶快回到我的旅馆中去,用大白浴巾包着我躲到被窝里去,然后明天一早离开南京,这个飘荡着许多未亡的灵魂的地方,这个城市天生适合破碎的怀旧,却不能寻欢的。我不要再听这样可怕的故事,我也不要再去想白天那个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的电话,两个人隔着一根线“喂喂”地叫半天,却再不可能彼此见面。
第一部分异地之恋(12)
基姆不让我走,他挡在门口,他露出了寂寞的表情,他说:“我们都是一对可怜人,你的男友找不到了,我的洛丽也不可能再回来,我们为什么还不相互安慰一下呢?”
他刚说到这里,电话铃响了,基姆拉着我的手过去接,距离近我听得出来,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当然肯定不会是洛丽,我在想他们的关系肯定不同一般,基姆的眼睛又在茫然了。他平时不会过清教徒的日子,我该走了,也许我走后那个女人就会来填补空缺。只是她要是知道此时基姆的房间里有一个陌生的女人在听基姆的故事,会怎样呢?
也许,什么也不会发生,大家都麻木了。
我从基姆的手中挣开,跑到了外面的大街上,咸亨酒店还是生意兴隆,灯光把门前的马路照得很亮。那些长长的林道树一棵棵排在一起又好像相互无动于衷。我第一次感到真正的孤独,不知道自己可以去哪里,哪里有个可以说话的人。是否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时刻,只不过他们不知道,不想知道罢了。
我上了一辆出租车,司机把脸回过来,车窗外别人的车灯一晃而过正好照在司机想要问我到哪里去的脸上,他的脸似曾相识,迷迷糊糊中那么像我的男友。我恍惚地觉得男人都像司机,他们把女人搭了一程,就不言不语地消失了,不知何时才能遇到。
我对司机说了那个小旅馆的名字,然后迷迷糊糊地靠在后座上闭上了眼睛。我感到累了,我只想赶快回家。
第二部分日子潦草(1)
老英最近老是在画骆驼,画怪怪的一个大骆驼脸,驼黄色的色调,像骆驼牌香烟上的广告。骆驼的嘴里抽着一根雪茄,斜斜地戴了一副墨镜。
画的旁边还写着几个字:你孤独吗?
老英的画占据了一面墙那样大的布,总是以戴墨镜的骆驼为主角,不是开着敞篷车去兜风去寻找爱情的骆驼,就是做深沉状。好友李军说他的画做成地毯铺在地上还差不多,谁会花冤枉钱买这样大的画呢。可是老英说偶尔还真有人要买他的画。说这话的时候他一脸兴奋地出乎自己意料之外的表情。据说那是个瑞士人,不知怎么多喝了二两终于在那张寻找爱情的骆驼脸上找到了共鸣。那个外国佬花了一万美元激动万分地把那巨画运走,并且说他要把这画挂在卧室的墙上,每天看一下。这是老英辉煌的过去,他用这笔钱在欧洲混了一年,练了一嘴马马虎虎外国人能听懂的英语,现在又回来了。这样的好运实在是天上难得掉下来的馅饼。从欧洲回来有大半年了,老英一张画也没卖出去,他也懒得去找画廊代理。
在某次饭局上谁谁谁好像对老英说:你也只能去找些老外来买你的画了,人家才舍得用整块墙来挂你的画,顶天立地的,咱们这儿的人就是有这么大的墙也舍不得用来挂。
老英不在乎是谁对他说这些乱七八糟的话,说这种话的人多了,他一概没记得住,听了也像没听。老英觉得没人能懂他和骆驼之间的感情,他为什么要用那么大的画布来画骆驼,除了骆驼他不画其他,这原因老实说他自己也不清楚,自己都不清楚的事偏偏就是要做,这就说明是一种原始创作冲动,说明他和骆驼有缘。这自己也说不清的理和谁也不想说。
老英就是这么个人,他是一个不太爱说话的男人,住在上海汉源街27号。他的头发永远乱七八糟地披了一肩,有一双到老也会天真的大眼睛和一对厚嘴唇。有人说这哥们儿的嘴唇厚得像一床棉被,没错,这就是说老英。老英懒得理人,谁说他哪里薄哪里厚他都不在乎。老英知道自己长得不好看,特别是自从画上骆驼以后,他脸上原本很好的皮肤也开始像真的骆驼那样凹凸不平起来。
老英真的对自己无所谓,最近他整天和一帮搞行为和装置的艺术家,还有几个会讲几句中国话的老外混在一起,每天都在YY酒吧间里泡到很晚,瘦瘦的骨架子上,肚子倒先鼓了起来,让人一看就是啤酒灌多了。
和老英常常一起喝酒的李军知道老英的事,他说老英以前不爱泡酒吧,从欧洲回来后,他曾经在北京游荡,还在圆明园画家村住过一段时间。日子过得昏天黑地、日夜不分的,后来跟他在上海相好的一个小姑娘琳达为了他也去了北京,在北京琳达跟老英一起混来混去,没想到却迷上了一个德国老头,德国老头也迷上了她,就一个晚上的功夫,一切都改变了。琳达快刀斩乱麻地在电话里把这事告诉了老英,老英的感觉是他接收到了来自女友的一份通知。琳达当晚就搬进使馆区,当然就钻进德国人的被窝了。还算她运好,这个有料的德国人在圆明园附近立马为她盘下一间艺术家常去聚会的咖啡馆,用“ECHO”作为店名,意思是回声。这事在艺术家圈子里像个肥皂泡一样闪了闪,没人把它当回事和老英说,但老英却在北京感觉再也混不下去了,因为圈内的很多聚会还是搞在ECHO开。
老英无奈地认识到在北京艺术家圈子里没一个真朋友,他们没一个有同情心,都是一些四处聚拢过来只为自己混口饭吃的混子。当然他也不需要别人廉价的同情,可总不能除了在喝酒时才称兄道弟吧。“这小妞染了金头发,见了我也是没事一样,好像那同居的事从来没有发生过。”老英对李军说这话的时候已经回了上海,他再也不想泡在北京了。
第二部分日子潦草(2)
老英一直有一个理想,就是开一个蓝+白画廊,画廊里面就刷成蓝和白两种颜色,他一直记得伊夫·克莱因,那个不光制造了一种蓝颜色,注册成国际克莱因蓝,而且还让身上沾满颜料的裸体女模特在画布上打滚,印上身体痕迹的那个天才老头。老英说到他的事情就像自己亲眼看到过的一样激动,说他多少年前就办过一个画展,人们在门口领取用克莱因蓝印刷的蓝门票,走进画廊一看,里面竟没有一幅画,只有漆成蓝白两色的空房间,所有的人目瞪口呆,只有同时代的文学大师加缪激动无比地大声说:如此空无一物,如此激动人心。
是的,如此空无一物,如此激动人心。于是目瞪口呆的观众们醒过神来,鲜花与掌声发了疯一般投向老克莱因。老克莱因风度翩翩地拿着一块金块走在最前面,走到塞纳河旁,发了疯的狂热的人组成了秩序井然的队伍跟在后面。镁光灯穷闪不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