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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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美人- 第2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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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他也终于成功的重创了卫无疾的大军。

    虽然未能亲手将卫无疾捉拿回蒙利国,但是卫无疾遇袭的地方是一片荒野沙漠,那里无水无米,常有狼群出没,卫无疾又身受重伤,他纵然武艺非凡,也绝对没有办法一个人在那样的地方存活下来的。

    没错,在完颜阿卓的眼里,卫无疾早已经是个死人了。

    卫无疾是大云国的常胜将军,武艺高强还是其次,最重要的是他从小熟读各种兵法,并且实战经验丰富,是完颜阿卓最尊敬也最忌惮的对手。

    在完颜阿卓的眼中,一个卫无疾,堪比十万大军。

    而如今终于将这样一个心腹大患成功除去,这实在让完颜阿卓不得不开心。

    卫无疾一除,大云国大军便也不成威胁。

    而自己又早已经给老蒙利王下毒,将他软禁,如今偌大蒙利国早已在自己的掌握之中。

    如今万事俱备,只等三弟玩乐归来,自己便可以顺理成章的登基为帝,从此走向人生巅峰,成为天下主宰。

    可是他没有等来自己的三弟,却只等来了深受重伤、破衣烂衫的巴特。

    从巴特的口中完颜阿卓方知道,原来自己的三弟没有所谓的出门玩乐,而是去了大云国的盛京城,去劫持了那位传说中的德妃娘娘!

    因为三皇子完颜耶律生性变态嗜血,又喜欢研究一些残忍的刑罚,所以经常会独自出去大云国抓来一些百姓用来做小白鼠进行**研究。

    以往的日子也曾经动辄一去就是数月,完颜阿卓知道自己的这个三弟从来不喜欢被人约束,便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偷偷派人跟着他。

    三弟武功高强,一手飞刀绝技更是无人能敌,在这天下,从来便只有他欺负旁人的道理,又怎么有人可以欺负得了他?

    是以完颜阿卓对于三皇子一直很是放心。

    可是谁曾想到他竟然会带着几个勇士便直接跑到大云国的都盛京城?

    还去劫持什么德妃娘娘!

    德妃娘娘那是什么人?

    普天之下谁不知道,德妃娘娘那就是大云国皇帝的心肝!谁动了德妃娘娘那就是动了文治帝的心肝!

    巴特不知唐菲与三皇子掉落悬崖之后的奇遇,更不知晓唐菲是如何使计用腐蚀水杀害的三皇子。

    当时他奉命在附近巡逻,探查小村庄周围的情形,一仰头,却现村庄小溪边早已经是浓烟滚滚,直冲上天。

    巴特只觉不对,连忙一路狂奔着来通知三皇子撤离。

    可是一切已经来不及了,大云国的暗卫不愧训练有,来得又快又迅猛,转眼便同蒙利国的勇士混战在一起。

    之后的事情自是不必多说,三皇子拖着唐菲一起坠入了悬崖之下。

    巴特自然不知道所谓的‘坠崖不死定律’,在他看来,三皇子与德妃娘娘坠入那样高又陡峭的悬崖,那必然会死无葬身之地,绝无生还的可能。

    当下他也不再恋战,只是找了个机会,拼着受了一身的伤害,终于还是在云国暗卫的手中逃得一条性命。

    不过也是因为他们此次劫持德妃的动作实在太大,很是有些打草惊蛇,是以接下来的日子,大云国的警备一向很森严。

    巴特虽然武艺高强,可是却也不得不一直小心的躲闪,如过街老鼠一般悉心隐藏,直折腾到今日,才终于平安出了大云国的边境,平安回到蒙利国,向二皇子完颜阿卓禀告三皇子的死讯。

第六百四十六章 禁忌之恋() 
我的傻弟弟!我的傻弟弟啊!

    完颜阿卓心痛欲裂,一时只觉得自己辛苦半辈子所辛苦追寻的一切东西似乎都失去了意义,若是没有了三弟的存在,没有了他的存在,成为蒙利王、成为天下主宰又有什么样的意义!

    完颜阿卓仰天长啸,热泪纵横。 .

    唐菲!唐菲!!

    完颜阿卓在心里一遍遍狠狠的叫着这个名字,叫着这个让他恨之入骨,恨不得喝其血,食其肉的名字。

    如此血海深仇,不得不报!

    就算是倾尽蒙利国之力,就算是丢弃这蒙利王的位置不做,也一定要为自己的三弟报得此仇!

    与相貌绝美、风华绝代的三皇子不同,二皇子完颜阿卓虽然名声更加的显赫,甚至是常胜将军卫无疾的宿命对手,被威震天下的文治帝视作心腹大患,但是他的相貌就普通上许多了。

    他身材高大,皮肤黝黑,身上都是硬邦邦的腱子肉,眉毛又粗又浓,眼睛不大不小,鼻子高高大大,嘴唇厚厚的,一看就让人觉得很憨厚可靠,是个最最普通的蒙利国勇士。

    完颜阿卓长相憨厚,其实性子也是一样的憨厚。

    蒙利王子嗣众多,其中也不乏‘力拔山兮气盖世’的勇猛壮士,而自己虽然身子长得挺强壮,却从来对那些摔跤、比力气的事情没什么兴。

    完颜阿卓虽然长得人高马大,又出生在蒙利国这样尚武的草原民族,却生了个文静内敛的性子。

    他从小就对大云国的文化知识格外的感兴,每每有骑军去大云国扫荡,他总要拜托骑军帮他多带些大云国的书籍。

    虽然因为喜欢看书而被那些骁勇善战的蒙利国骑兵嘲笑为书呆子,可是只要捧着那些珍贵如黄金一般的书本,看着里面的文字,完颜阿卓就觉得心中格外的满足,简直比被父亲蒙利王夸奖了还要高兴一万倍。

    在年轻的完颜阿卓的生命里,书就是他最好的朋友,也是他最珍贵的宝物。

    直到,他遇到了三皇子完颜耶律。

    完颜阿卓和完颜耶律是蒙利国有名的两个怪胎王子,一个整日闷声闷气的捧着本书,一个长得比娘们儿还漂亮。

    三皇子比从小喜欢读书、性格内向的完颜阿卓更加的神秘,他长相貌美绝伦,皮肤苍白,总是被父亲蒙利王拘在皇宫中神出鬼没。

    第一次见到三皇子的时候他还是一个白玉团子似的小孩,那个时候他的母亲黎姬还没有死,三皇子窝在他那永远板着一张脸冷若冰霜的母亲的怀里,表情怯生生的,就像一只刚出生的小猫咪。

    后来黎姬死了,三皇子也越少的出现在众人的眼前了。

    再次看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成长成了一个风华绝代的少年。

    那时自己傻傻呆呆的,又刚刚读了《诗经》,只看到三皇子一眼,脑海里就不禁浮现出自己刚看过的语句:‘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虽不知诗中那传说中的伊人到底是个什么模样,可是想来也知道,总归不会比自己眼前这位绝代佳人更风神俊秀。

    那时候自己还以为眼前的这位佳人是父皇从大云国掳来的绝世美女,心中也曾经暗暗誓,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一定要将这个美女娶回家去。

    然后自己就傻乎乎的上前去和这美人打招呼,更是口称‘妹妹’,却只得到三皇子一个恨恨的白眼。

    想起这些曾经的美好回忆,完颜阿卓不禁热泪盈眶,痛苦不能自已。

    无论是男是女,无论是陌生人亦或是弟弟,他永远是自己印象中那个在水一方的伊人,是自己的绝代佳人,也是自己一生的挚爱!

    对于原先的完颜阿卓来说,书,就是他最珍贵的宝物。

    但是自从遇到了那个仿若水晶一般的男孩,书便不是唯一的宝物,也不是唯一的执着。

    完颜阿卓开启了自己的痴汉生涯。

    他再也不偷偷地躲起来看书了,他开始有事没事的就往王宫里跑,他找遍了各种各样的理由,想了各种各样的借口去求见父皇,只为了可以再看一眼那个少年,那个叫自己魂牵梦绕的少年。

    就这样,完颜阿卓他终于有机会可以同三皇子说话,可以同他玩乐。

    他对他很好,就像是一截拼命燃烧的蜡烛,哪怕烧尽了自己的生命,可是只要能让三皇子体会到一丝温暖,那便也算是此生无憾。

    在完颜阿卓这样实心实意的付出和默默陪伴下,三皇子也慢慢的向自己这个从来沉默寡言却又无比温暖的哥哥打开了心扉。

    说到底,他们两个都是生活在黑暗中无比寂寞的人。

    两个寂寞的人遇到了一起,他们就化成了两束缠绕在一起的光,彼此温暖,彼此依靠,彼此照亮对方的生活。

    但是靠得越近,非但没有让完颜阿卓更加的满足,反而让他越的痛苦。

    他想要得到三皇子,他想同三皇子永永远远、一生一世生活在一起。

    可是,他们是两个男人。

    他们是亲生兄弟。

    没有人会允许这样的两个男人生活在一起,没有人会理解他们,大家只会义愤填膺的举着火把,大声呼喊着‘烧死他们,烧死他们’。

    完颜阿卓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深深痛苦。

    正是那种‘可望而不可即’的痛苦。

    先前他读《诗经》,只是陶醉于其中美好的韵味和诗意,但是只要此时,他方体会到其中蕴含的深刻的感情。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蒹葭萋萋,白露未晞。所谓伊人,在水之湄。

    溯洄从之,道阻且跻。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

    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谓伊人,在水之涘。

    溯洄从之,道阻且右。溯游从之,宛在水中沚。

    对于完颜阿卓来说,三皇子就是那身在水中央的伊人,是他一生的执着,却也是他永远到不了的彼岸。

    当然这些还不是最可怕的。

    若是只是这一份可望而不可即的爱情,还不足以让完颜阿卓对于父亲蒙利王产生那样可怕的杀心。

    完颜阿卓他生性沉默寡言,却着实不是一个心思深沉之辈;虽饱读诗书,精通兵法,却并无野心,也不爱权势。

    真正让完颜阿卓心惊愤怒的是,他现了自己的父亲蒙利王对三皇子实施的那些暴行。

    他先前只是不小心现了三皇子身上那层层叠叠的伤疤,顺着那些伤疤他仔细调查,终于让他看到父皇是如何对三皇子,对他心爱的男人挥起那无情的鞭子。

第六百四十七章 为爱崛起() 
完颜阿卓愤怒了。 .

    他陷入了更深层次的痛苦。

    他生平第一次产生了恨的情绪,也产生了想要改变一切的野心。

    完颜阿卓决定正视自己的内心,他不想在瞻前顾后的犹豫中浪费生命。

    他想要保护三皇子,想要得到三皇子,想要一辈子同三皇子厮守在一起。

    而想要拥有这一切,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成为蒙利国的王。

    成为蒙利国新的国王。

    这并不是什么大逆不道的想法,蒙利国一向崇尚强者为尊,其中的社会结构与野兽族群很是相似。

    既然狮王已老,自当有新的狮王继位。

    优胜劣汰,本就是自然界最崇高无尚的法则。

    只要杀掉了蒙利王,自己就有机会登上王位,自己拥有了权力,这世界上就再也没有人可以伤害得了自己爱的人,也没有人敢阻止自己,阻止自己光明正大的与三皇子厮守在一起。

    不得不说,权力真的是个好东西啊!

    他可以让一个人得到他想要拥有的一切,可以让讨厌的人闭嘴,可以让所有的不可能变成可能。

    无用的人去遵守法则,而掌权的人则在制造法则。

    完颜阿卓想要成为那个去制定法则的人。

    完颜阿卓开始一改常态,他不再每日只钻研读书,他开始将自己的精力放到朝廷政治上,他开始插手军队的事务,他开始竭力表现,拉拢大臣贵族,用自己的能力来叫蒙利王对他称赞连连。

    要不怎么说喜欢看书的人智商高呢。

    先前完颜阿卓是志不在此,此时将所有的精力都投放到了这个地方,自然显示出了他无比耀眼的天赋,他就像是一颗冉冉升起的明星,不但叫蒙利王刮目相看,更是叫整个蒙利国上下佩服不已。

    甚至就连远在万里之外的大云国皇上都听说了他的名声、他的事迹,从而对他忌惮不已。

    然而这些还远远不够。

    想要真正的住在命运,想要真正的登上权力之巅,那就必须要先杀掉蒙利王!

    只是完颜阿卓一向是个老实人,他虽然心中已经打定了主意,却始终念着父子之情,没办法对自己的老父亲下得去狠手。

    加之蒙利王是个心思缜密的老狐狸,人越老便也越怕死、越惜命,平日里总将自己保护得好好的,围得密不透风,叫完颜阿卓一时想要出手却又不知该从哪里下手。

    而就在这个时候,因为三皇子在太平城制造的屠城一案彻底激怒了云国皇上,也让云国的文治帝下定了决心,不惜一切代价也要铲平蒙利国,祛除这个一直附着在大云国身上的顽疾。

    蒙利王自然惶恐万分。

    大云国传承千年,无论如何改朝换代,无论经历了多少战乱的洗礼,却总是很快又能平复下来,恢复繁荣。

    这样一个民族无疑是聪明的,也是伟大的。

    一个国家,不,应该说是一个民族,想要立于世界之巅最重要的从来便不是这个国家是不是有钱、军事化建设的如何、百姓是不是身强体壮。

    最重要的是这个民族的意志。

    没错,就是意志。

    一个民族的意志在,这个国家就会团结,会万众一心。强大便只是时间的问题。

    而只要一个民族的意志在,那无论经过怎么样的战乱,无论被怎样的侵略,怎样的占领,这个国家就永远不灭,总有重新崛起的一天。

    蒙利国虽然上下俱是骁勇善战的勇士,可也俱是些山野莽夫。

    所谓的崇尚胜者为王,实则是没有意志,不讲忠心,只不过是一盘散沙。

    一群乌合之众就算武艺高强、身体强壮,又如何能够敌得过大云国训练有素的军队?

    蒙利王既然能做上王的位置,那么他就不会是个蠢笨的人,他是有这个自知之明的。

    蒙利国胆敢在老虎嘴边拔食,依仗得从来不是所谓的英勇无敌,而是蒙利国那辽阔又无边无际的草原、沙漠。

    这样大的草原,让蒙利国地广人稀,也造就了他们游牧民族的属性。

    大云国的军队是训练有素,可是你若向来征服这片草原,却着实不是什么容易事,更是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想要将军队开到草原上来,你们得将战线拉得多么长,需要多少的物资,需要多少的银两柴米?

    蒙利王料定了没有一个大云国皇帝有这样的魄力,没有人敢下这样的决心,打仗那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吗?如果输了,那后果是你能承受得起的吗?

    所以他才敢如此肆无忌惮,将大云国当成一个免费的粮仓,将大云国的人当做免费的奴隶。

    但是千算万算,蒙利王还是没有想到这世上会同时出现两个变故。

    一是自己三皇子的残忍嗜血、胆大妄为,二就是大云国文治帝敢于剜肉除瘤的魄力,和无比强大的执行力。

    自己深爱黎姬,自黎姬死后,就将满腔的爱意都转移到了黎姬唯一的儿子,自己的三皇子身上。

    但是自己对于黎姬的感情本就复杂,又爱又恨,于是对于三皇子的态度便也喜怒无常,有时候只看着他那张与黎姬一般无二的脸,心中的嗜血怒意就忍也忍耐不住。

    蒙利王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知道自己的行为给三皇子这孩子造成了多么巨大的伤害,也正是因为这份歉意,在他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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