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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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好-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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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不敢,因为我是袁夕,我是巩琳和袁皓业唯一的女儿。”

袁夕的出现受到杂志社极大的重视,化妆师和摄影师都是国内首屈一指的,更是出动杂志的主编沈沁做这期的专访。

袁夕认识她,她是徐栋的小姨。她和周明谦也一直跟着喊她“小姨”。

“夕夕,谦儿,好久不见。”沈沁是独身主义者,虽然身边不乏追求者。一身干练的连体裤,勾勒出她高挑的身材,“夕夕,你要稍微等一下。等小慧先化完妆,因为你比预定的时间晚,所以小慧那边就先开始了。”

“没事的,小姨,反正我也没什么事。”袁夕自知理亏,在沈沁面前更是不好态度张扬,用她在长辈面前惯用的讨好伎俩——乖巧懂事,进退有度。

只是小慧是怎么回事?她侧过头瞪了周明谦一眼,后者仿佛没有看见,自顾自地和沈沁攀谈起来。

“主编,周老师那边差不多好了。”沈沁的助理从摄影棚里探出头来,喊了一嗓子。

“对了,”沈沁突然想起什么,“我忘了徐栋也在。今天谦儿送你来,肯定是小栋让他接你的吧。每个周末,小栋和小慧都会一起爬山,他们还组织了一个登山俱乐部,有时我也会参加。小慧坚持要下了山才过来,小栋肯定没办法过去接你,还好有谦儿在……”

袁夕木然地跟着她进了摄影棚,完全听不到她在说些什么。她清楚地知道一件事,在她缺席的四年里,发生了太多她掌控不了的事情。

周明慧已经化好妆站在聚光灯下,随着摄影师的镜头,摆出一个个青春洋溢而又不失俏皮的造型,脸上挂着魅惑的笑容,乌黑顺滑的长直发和平整的齐刘海,将她精致的五官妥贴地勾勒成具有东方风韵的性感舞娘。

“周老师,先休息一下,换下一组。”摄影师喊停。

“大家辛苦了。”周明慧深深鞠了一躬,远远地看见哥哥的身影,眸底蓦然一沉,瞬间换了一副更加灿烂的笑容,“收工之后,我请大家吃午餐,因为我而耽误大家周末的休息时间,实在是很过意不去。”

周明慧的谦虚有礼立刻换得了在场工作人员的好感,左一声“周老师”右一声“周老师”,听得袁夕耳膜都要裂开。

因为摄影师的厚爱,周明慧的专访造型由三套增加到五套,化妆师也没有办法为袁夕定妆,袁夕只能先做文字访问。

沈沁的访问是事先和巩琳、袁皓业沟通过的,涉及的内容不外乎是关于袁夕接受的教育。袁夕对答如流,语言风趣,几次把沈沁笑得肚子疼。

等文字访问做完,回到摄影棚,周明慧已经卸了妆,换了一身淡蓝色的运动短裙坐在镜子前面玩手机。

“夕夕姐,我听说你也来做访问。怎么不早告诉我,我们可以一起来,顺便合拍几张照片。”周明慧拉着她的手,热情亲密,如同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我正要和工作人员去吃午餐,你要不要一起去?”

袁夕默默地抽出手,回以牵强的微笑,生硬地拒绝:“我在减肥。”

“减肥啊?减肥也不能不吃饭。这一点,周老师是权威。”正在边上收拾工具的化妆师听到这两个字立刻来了精神,“我之前140斤,生完孩子一直瘦不下来,跟周老师学了三个月的肚皮舞,瘦了20斤,饭一点都没少吃。”

“是啊周老师,你的一对一课程,什么时候可以排到我?”刚才在摄影棚门口大喊的沈沁的助理也笑兮兮地凑上来,捏着肚子上的游泳圈,抱怨道:“你看我这圈脂肪,都指望着你呢,周老师。”

周明慧调皮地那人肚皮上用力一掐,“亲,你的肚子又不是我搞大的,你怎么能赖我呢?要我说呢,先吃饭吧。吃完饭你们还得开工呢!”

“唉,都怪那个没有时间观念的富家千金,竟然迟到半个小时,来我们这做访问的,哪个腕儿不是提前半个小时来化妆的,周老师都是提前一个小时的。害得我们一上午完成不了工作。”化妆师忍不住抱怨起来,“我下午还得陪女儿去学钢琴呢,现在只能让我老公送她过去。”

“清姐你就别抱怨了。人家有个银行行长的爹和著名珠宝设计师的娘,咱们主编是她男朋友的小姨,就不用提她的爷爷和外公那一辈的,听说都是响当当的人物。人家还是沃顿出来的,华尔街很多大公司都向她发出邀请,她眼都不眨一下就拒绝了。”沈沁的助理看过袁夕的简介,也跟着咂舌。

“切,我要是有个出色的男朋友在国内,我也会立刻回来,把他牢牢看紧。女人嘛,干得好不如嫁得好。你们看她老妈,嫁了三回,不是政界名流就是亿万富翁……”

袁夕的脸顿时沉了下来,唇角上翘的弧度却有增无减,“不好意思各位,你们说的那个没有时间观念的富家千金,就是我。出身名门并不是我的错,没有人可以选择自己的出身,你们又凭什么对我做出那样的人身攻击。还有,自己没本事嫁入豪门,就不要在背后说人是非,当心烂舌头。”

化妆师和助理完全没想到,自己竟在当事人面前说是非,而当事人真的如传言所说,真的不好惹。一般人遇到这种情况,恨不得挖地三尺把自己埋了,以掩盖某些不利于自己的传闻。可很不幸,她们遇到的是袁夕,只好三十六计走为上。

“夕夕姐,你别怪她们,今天是我来早了。”

“别喊我姐,我承受不起。是什么样的姐妹,会趁人之危睡了别人的男人。”袁夕甩开她的手,积蓄一周地怒气终于找发泄的出口,“我把你当妹妹,我妈给我买的礼物,从来都不会少了你的。你受了委屈,我哪一次没有帮你出头?你不要以为我什么东西都能和你分享,就能随便碰我袁夕的男人。”

“夕夕!”周明慧垂了头,鼻尖泛红,眸中泪花闪闪,“那时候我和徐栋都喝醉了,我不是故意的。”

袁夕冷笑,目光清冽冷傲,“徐栋是我的。小慧,不要以为喊我姐,我就会原谅你。收起你的眼泪,那对我没用……”

这时,徐栋和周明谦相携走了进来,后者目光狠厉,二话不说强行带走自己闯祸的妹妹。

徐栋局促地向她走近,一周不见,他憔悴不少,眉宇间有淡淡的倦意。他酝酿许久,低声说:“你手机关机,敲门也不开。”

袁夕没有搭话,他又说:“我只是想说,我们的分手决定是不是太仓促了。我们从小就在一起,小时候玩的家家酒,你一直都是我的新娘,你也说过长大后一定会当我的新娘。你能不能给我一次机会,我保证不会再发生这种事情……”

袁夕的心雀跃不己,她就知道她和徐栋不会这么草率地分手。如果出轨是必然的,她只允许发生一次。毕竟和周明谦那样的花狗相比,徐栋干净多了。

说出那样的气话后,她确实苦恼了很久。她一直都在等,等徐栋的主动认错和妥协。

她是袁夕,她有绝对的自信打败任何一个觊觎她男人的女人。

作者有话要说:  死要面子活受罪,说的就是袁夕这种女人。

大周的路或许很长或许也快了。。。

7第六章

袁夕五岁之前,和别人一样,有着幸福美满的家庭,父母各自事业有成,琴瑟和鸣。父母离婚后,她跟着巩琳先是住酒店,后来搬到一心的顶楼,大部分时间都是保姆带她。十岁那年,巩琳再嫁,袁夕和她一起住进那个男人的家里,房子不大,但她很少碰到那人,印象不深。二年后,巩琳又离婚,母女二人回到酒店住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巩琳再嫁。那一次,袁夕被外祖母接回大院,一直到她出国。

在她的记忆中,她的母亲巩琳是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女人,养尊处优,享受生活,从来不会为了日常的琐碎生活,让自己变成菜市场里讨价还价的家庭主妇。因为不会做饭,不会收拾屋子,宁愿带着女儿住酒店。

所以,当她听到巩琳说:“宝贝,明天妈给你做好吃的。”

她的下巴都要掉下来。

当她万般期待的滚回来,看到一桌子酒店外送的饭盒时,她托着腮直摇头:“巩琳同志,咱能不撒谎吗?”

巩琳不以为意地呶呶嘴,“这些都是妈吩咐酒店给你做的。”

袁夕挫败地摇头,“妈,下次直接去酒店,不要害人家大老远的送外卖,凉了还不好吃。”

“夕夕啊,你妈这辈子呢从来没有和锅碗瓢盆打过交道,嫁过的男人也没指望你妈我会做这些事情,因为我的手是用来画设计图纸的。可是呢,你不一样。徐栋只是个普通的公务员,你和他生活在一起,就要放掉你的奢侈习性。虽然你的工资也不会差,但到底是要生活过日子,再也不能挥霍无度。”巩琳拉着她的手,苦口婆心地说:“而你只能做他背后的女人,除了节俭的生活,你还要懂得持家有道,还要学会做饭,让他回到家感到家的温馨。这样的婚姻才能长远。你有见过哪对夫妻天天下馆子的吗?”

袁夕惊恐万状,抚上她的额头,“妈,你吃错药了?我相信我请得起保姆。”

她的手除了画设计图和洗脸之外,几乎什么事都不会做。可她如今却说出让袁夕学做饭的话来,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要知道,巩琳是按照自己的标准来教育袁夕的。

“你说有哪个男人在听到自己老婆说晚上给他做饭后,回家却看到满桌子的外卖,更让人沮丧的呢?”

袁夕感同身受,深深明白希望和失望之间的巨大落差。

这时,烤箱突兀地发出报警声,袁夕不解地瞥了一眼,以为巩琳又错把烤箱当成微波炉热菜。

巩琳神秘一笑,从烤箱内捧出形状怪异的一坨,说:“所以,你妈今天学会了做蛋糕。”

袁夕刚刚装回去的下巴再一次掉在饭桌上,沉默半晌之后,她恍然大悟:“妈,你又恋爱了……”

“这都瞒不过你。”巩琳略带羞涩地扭腰起身,“要是不出意外的话,一心的周年庆上我会和他跳开场舞。”

“好吧。”袁夕翻白眼,“我能知道我第三个后爹是谁吗?”

巩琳守口如瓶,坚持要等到一心的周年庆上才公布答案。袁夕不再追问,因为巩琳结婚的次数实在是有点多,身为女儿的她已经没有太多的好奇心,只要她幸福就好。

巩琳的这次献身说法,袁夕深受触动。回想她和徐栋的这些年,向来都是徐栋迁就她,在他做为选调生开始工作,忙得没有时间去美国看她,她整个暑假只顾背起行囊和周明谦满世界乱跑,享受属于她的留学时光。

徐栋和周明慧的暧昧,恰恰验证了巩琳的话,她是一个不称职的女朋友。就算没有周明慧,也会有别人趁虚而入。

如果因为一次的出轨,而否定他们之间多年来的深厚感情,似乎太过草率。在徐栋提出复合时,她没有拒绝,也不想拒绝。正如她选择徐栋的理由一样,只有他足以和她匹配。就算是速溶咖啡,只要有星巴克的包装效应,一样能变成顶级的。

有别于夜晚的浮华喧嚣,夕阳余晖掩映下的栖霞街多了几分沉静的慵懒,隐隐约约听到风中飘荡的大提琴声,曲调悠扬,音色柔和,宛如一阵夏日微凉的风,抚去心头些许烦躁。

袁夕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推开wait的大门,没有意外地看到没有客人的酒吧里,周明谦独自一人在舞台上拉大提琴。

他双目紧闭,唇边带笑,沉浸在略带忧伤的音乐中。

吧台边有服务生正在擦拭酒杯,他们的动作放轻放缓,生怕惊扰到他的演奏。

晚霞的光影透过街边的梧桐树叶撒在他在瘦削的侧脸,柔和的光圈渐渐地聚扰,将周遭的一切一点一点地弱化,只剩下舞台上神情专注的表演者。

袁夕曾经问过他,为什么不到维也纳学大提琴,而是到美国读那些他并不感兴趣的名校。

那时候,周明谦想都没想就回答:“做为周礼坚的儿子,我有必要接受最好的教育,以此让他为我的未来买单。再者说,没有你的日子,我不知道该怎么甩掉那些我不想要的女人。”

袁夕很庆幸她和周明谦只是朋友,比起他那些交往不会超过一个星期的女人来说,她无疑是幸运的。

一曲终了,余音缭绕。袁夕很久才回过神来,鼓掌向他走过去。

“怎么来了?”

“来找你帮忙。”袁夕很少跟他客套。

周明谦微微蹙眉,“能劳动袁大小姐开金口,应该不是小事。你应该知道我的习惯,我帮你的忙可以,但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袁夕有备而来,搬了张椅子在他对面坐下,“教我做饭,条件随你开。”

“啪”的一声,琴弓掉在陈旧的木质地板上,周明谦错愕地张开嘴,太阳穴处暗自抽搐了两下,“对一个连盐和糖都分不清的人来说,什么条件都是徒劳的。压力太大……”

“你只要教我最简单的。”袁夕上前拾起琴弓,讨好地说:“只要吃不死人,就行。”

“原因?”周明谦一把夺过琴弓,仔细地检查一遍,才安心地放回一个琴盒。对于一个弄坏他数百根琴弓的人来说,他实在不能掉以轻心。

“抓住一个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他的胃。”

“有长进,知道该怎么面对自己的失败。”周明谦收好大提琴,转过身来,说:“好吧,我收你这个徒弟。条件嘛,等我想到了再说。”

袁夕两眼放光,立马跟着他去了酒吧的小厨房。

在美国读书的时候,每逢周末周明谦都会亲自下厨,给袁夕改善伙食。虽然比不上饭店的主厨,但家常可口,很适合被洋快餐摧残一周的袁夕。做为交换条件,袁夕每周要陪他玩一次环城自行车,时间长达五个小时。

如果告诉她那些发小,周明谦会下厨做饭,一定会被炮轰。一个连公共交通设施都不愿意尝试的人,怎么能可会让自己浑身沾满油烟味。于是,这成为他们之间的小秘密。

“你学做寿司吧,饭煮好,用海苔包起来就能吃。包得再难看也吃不死人的。”周明谦拿了件围裙给她系上,“你学最简单的,红萝卜、黄瓜切成条状,煎厚蛋烧这种粗活,还是我来干吧。”

半个小时之后,周明谦发现他高估了袁夕的理解能力并且低估了她的刀功,在一大堆切成大小相等的丁状萝卜和黄瓜面前,他彻底地败了。

“我说过,是切成条状。”周明谦咬牙切齿。

袁夕理直气壮地挥舞着菜刀,“可是我吃过的寿司里面,萝卜和黄瓜都是一小块一小块的。”

“那是一整条切的。”周明谦提醒她。

“还不是要切?”袁夕只相信自己眼睛曾经看到过的。

周明谦抚额,“这样吧,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们用各自的理解把寿司做出来,看谁的更好一些。你觉得如何?”

“我同意。”袁夕把菜刀一扔,郑重其事地带上一次性手套,“看我怎么把你打败。”

半个小时之后,袁夕发出痛苦的呜咽声,“为什么不对?我吃到的明明都是这样的。”

周明谦双手撑在料理台上,撇了嘴对她直摇头,“有些人呢,就是不到黄河不死心啊!”

他拿起一把锋利的刀,沾上备好的盐水,将包好的寿司整理切成一块一块,“看吧,这就是你吃到的。”

袁夕怨念地瞄了一眼,切面平整,一点都不像她包的凹凸不平,米粒松散。不,正确地说,她连包都没包起来。海苔切成条状四散在砧板上,各种丁状物欢脱地躺在料理上,似乎正在嘲笑她的无知和笨拙。

她气恼地把东西拨到一旁,挥舞银光闪闪的菜刀,“重来,我就不信有我袁夕搞不定的东西。”

国父十一次革命才成功,她不过才失败一次。第二次,她完全按照周明谦教给她的步骤,成功地做好她人生中第一份成形的寿司。

“好了。现在,我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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