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7章 不是狗崽是狼崽()
巧巧没有进屋子,而是抓起另一把铁叉,跟如意一起干。
“天冷了,草还没有收完,如意整天忙叨叨的,俺也帮不上忙。”
天昊说:“这不有我吗,隔墙头喊一声就完了,反正我也没事,三天两头回来,干脆跟如意一起喂羊。”
“行呢……哥,咱俩一起干。”
两个人在院子里忙活,一边干活一边唠嗑,哪知道这时候院门一响,如意回来了。
如意啥也没听到,只听到一句话:“咱俩一起干!”
如意的心理那个气啊,瞅到王天昊,他的气就不打一处来。
上次,王天昊二话不说,按住他就揍。
现在竟然说,要跟媳妇一起干,心理更不是个滋味。
可他害怕王天昊,王天昊这边一瞪眼,他就吓得尿裤子。
嘴巴上还是要客气一点,如意赶紧打招呼:“天昊哥,你过来帮忙啊?这是我自己的事情。”
“小事情,小事情,你是我弟,哥哥帮弟干点活怕啥?”
说话间,王天昊的双臂一挥,整车的饲料全部卸完了。
巧巧过来帮着如意整理了一下衣服领子,扑打干净身上的雪粒子,问道:“咋了?没找到吗?”
如意说:“不知道钻哪儿去了。”
王天昊扑打干净了身上的草沫子,忽然发现如意的怀里有东西,问道:“如意,你怀里抱的是个啥东西?”
如意说:“我拾了一只狗娃子,不知道谁丢的。”
王天昊一愣:“狗娃子,拿来我瞅瞅,用不用我帮你训练一下,将来做牧羊犬。”
如意赶紧将大袄撒开,大袄里显出了狗娃子的脑袋。
刚刚瞅到这狗娃子,王天昊就大吃一惊,脑袋上的毛瞬间树立起来,眼睛瞪大了,双手也颤抖了。
他可是狼王,鼻子一嗅就知道这是个啥东西。声音变得铿锵有力:“如意,告诉我,这狗崽子,你从哪儿弄来的?告诉我啊!”
如意发现王天昊急了,道:“外面的树林里捡来的,咋了?”
王天昊的声音也颤抖了:“如意,你知道不知道,这根本不是狗娃子。”
“那你说这是啥?”
王天昊道:“狼娃子!这是狼娃子!难道……大梁山的群狼……回来了?”
如意鼻子哼了一声:“你咋知道是狼娃子?你神经过敏了,从前是狼王,看啥都像自己的同类。”
如意话中带刺,可王天昊却没在乎,一个劲的追问:“告诉我,那片树林?”
如意说:“就是羊场后面那片草地,翻过土坡的那片树林,咋了?”
王天昊不敢怠慢,一小子将狗娃子塞到了如意的手上,说道:“如意,听我的话,这东西不能留!赶紧放了,要不然你会惹下踏天大祸的!先别急,一切等我回来再说。”
王天昊说完,马不停蹄冲出了羊场,直奔如意见到狗娃的地方飞奔了过去。
王天昊铁定认为大梁山的野狼群回来了。
野狼的回归让他看到了希望。
整整过去了十三年。十三年前,大山上的野狼就迁徙了。,一走就再也没有回来。
那时候,王天昊是作为狼王带着群狼一起迁徙的。
可他没有走出大梁山,就被爹老子王海亮开摩托冲上山,用一张渔网拉了回来。
然后装进铁笼子里,又花费了两年的时间训教成人。
不知道是他抛弃了狼群,还是狼群抛弃了他。
那时候,大山上的群狼为了将狼王救出来,对村民发动了无数次的攻击。
王海亮带着村民跟野狼群进行了最后的鏖战。战斗的结果,是狼群大败而回。
小母狼踏雪无奈之下,只能带着狼群离开大梁山,从此以后,跟王天昊永别。
今天看到的狼崽子,的确是从前大梁山的黄狼种,这没有瞒得过他的眼睛,更没有瞒得过他的鼻子。
那种似曾相识的同类味道让他兴奋,也让他激动。
既然黄狼群出现,那不用问,瘸腿狼王也该回来了,还有自己的乳母踏雪,也一定回来了。
狼娘啊狼娘,你离开儿子十三年了,不会是特意回来看儿子的吧?我好想你……。
王天昊又想起了当初跟着狼娘踏雪一起长大的情景。
他是母狼养大的,也是獒狗黑虎养大的,他们不但用乳汁哺乳了他,还把他训练成为了新一代的狼王。
乳母踏雪就算活着,也应该二十多岁了,在狼的世界里,二十多岁就相当人类的一百多岁了。
王天昊不知道乳母是否健在,也不知道瘸腿狼王是否健在,但是看到狼崽,他就看到了希望。
王天昊是一口气飞奔到那片树林里的。
他的眼睛在地上来回搜索,鼻子也不断抖动,寻找着野狼的踪迹。
隐隐约约,他果然闻到了一股野狼的味道,但不是母亲踏雪的味道。
而且,地上的确有几只狼的脚印,非常稀少,应该是一公一母两条狼。
王天昊不由心潮彭拜,站在高坡上扯开嗓子,努力嚎叫起来:“嗷呜,嗷呜嗷呜!”
这是对同类的呼唤,只要是当初大梁山的野狼,听到狼王的呼唤,立刻会奔袭而来。
可是让天昊感到意外的是,他嚎叫了很久,也嚎叫了无数声,也没有看到这两条野狼扑过来。
他担心自己的声音小,几条狼听不见。
于是,他撒开脚步,一口气冲上了大山,直奔野狼谷。
野狼谷是当初野狼的聚集地,那时候黄狼群就生活在哪儿。
这儿曾经是自己狼族卫队生存的地方,那时候,应该是王天昊作为狼王的宫殿。
一脚踏进野狼谷,王天昊的心再一次凉了,没有,一条野狼也没有。
没有瘸腿狼王,没有母亲踏雪,更没有一个同伴。
“你们在哪儿?出来啊!快出来啊,我的狼兄狼弟啊,我的伙伴们,我的子民,你们在哪儿!!”
王天昊一边走一边喊,身体穿过草丛,声音在野狼谷里回荡。
可孤零零的,还是他一个人。
最后,他气馁了,一下子蹲坐在地上,泪眼再次弥漫。
十三年的时间,即便狼群回来,也认不出他了。
那时候走掉的狼群,绝大部分都不复存在。
踏雪一定是老死在了关外,按照时间推算,瘸腿狼王也应该老死了。
关外的生活异常艰苦,还有别的天敌,它们没有老死,也会变成其他天敌肚子里的美餐。
好吧,就算当初的黄狼群真的回来,也只能是从前黄狼群留下的后代。
它们的后代寻着祖上的足迹,再次回到了大梁山,这个养育了它们祖辈的摇篮。
新的狼群也不认识他这个从前的狼王了,在它们的面前,他根本不是同类,怎么可能听从他的召唤?
王天昊失落极了,也痛苦极了,忍不住哇哇大哭。
他是一条被狼族抛弃的狼,也是一个跟这个社会格格不入的人。
以后,他再也不能跟狼族融合在一起,再也不能拥有那个美丽的……家。
……
王天昊上山去找狼,如意跟巧巧抱着那只狼娃子还在哪儿端详。
墙头的那边,天天呼唤天昊吃饭,可王天昊却不见了。
天天就隔着墙头喊:“如意哥,你看到俺家天昊了没?”
天天就这样,早把王天昊当成了自己男人,尽管他们还没有成亲。
而且天天跟天昊同住很久了,俩人时不时的还钻一条被筒子。
巧巧说:“天天姐,天昊哥上山找狼去了,一时半会回不来,看到俺手里的狗娃子没?天昊哥说它是狼娃子。”
天天道:“你天昊哥说它是狼娃子,那就一定是狼娃子,当初咱们这个地方野物多得很。天一黑就没人敢出门了。”
巧巧道:“天昊哥说的都是以前的事儿。”
“俺知道,不过,你一只羊,换一只狗娃子,也不吃亏啊。”
如意一听不乐意了,道:“天天,要不我这只狗娃子给你,你帮我买一只羊,行不行?”
天天小嘴巴一噘,说道:“才不呢,俺不换,俺的头又没有被蜜蜂叮肿,傻子才干!”
巧巧也抿嘴一笑说:“真是女生外向,这还没有嫁给天昊哥做媳妇,就惦记着给他省钱了。回去做你的饭吧。”
天天说:“饭俺已经做好了,就在锅台上热着呢,等着天昊回家吃。不跟你们聊了,看到你天昊哥,让他回家吃饭。”
天天说完,脑袋藏在了拦马墙的后头。
目前的天天,也铁定认为自己是王天昊的媳妇了。
她跟天昊之所以一直没有考虑结婚,主要还是因为爹老子张二狗。
张二狗对这门亲事本来就不同意,现在又被警方通缉,早跑的没影了。
天天打算等着爹回来,然后再考虑跟天昊结婚的问题。
就这么凑合着过,结婚是次要的,同住才是重要的。
只要俺跟巧巧一样,肚子一大,有了王家的种,生米成为了熟饭,爹不答应也由不得他。
管他村子里的人说啥,谁爱传闲话传闲话去吧,传闲话的人生儿子没鸡,生闺女没眼儿。
墙头的那边没人了,巧巧的怀里抱着狗娃子,瞅着天天,心理羡慕地不行。
天天的命好啊,成为王天昊的媳妇,将来就是少奶奶。
哎,可惜慢了一步,要不然成为少***就是俺。
其实如意也不错,比天昊一点不差,俺跟天天的命一样好。
傍晚,到了吃饭的时间,狗娃子饿的吱吱尖叫。
巧巧没有走,而是跟如意一起住在了羊场的宿舍里。
女人挺着大肚子,给狗娃子倒了羊奶,并且放在煤火上温热了,一口一口喂它喝。
这狗娃子简直就是个强盗,吃东西跟抢一样,吭哧吭哧,眨眼的时间将羊奶喝了个干净。
喝完以后舔舔嘴巴,还是感到回味无穷。
巧巧早已帮着如意做好了饭,红烧肉,白面馍,如意跟狗一样,吭哧吭哧吃着饭。
巧巧端着脸盆说:“如意哥,这狗娃子它妈也真是个马大哈,咋就把自己的娃娃给弄丢了?你说,它会不会真是个狼娃子?”
如意一边狼吞虎噎,一边道:“你听王天昊胡说吧,他就是个神神叨叨的人,从前做野狼,现在看啥都像狼。”
“那万一真是个狼娃子呢?”
“狼早就灭绝了,黄狼群早就迁徙了,白狼群也被海亮叔引进野狼谷,杀了个干净。这就是条狗!你放心喂,喂大了,正好帮着我们看羊场!!”
第668章 丢了一只羊()
吃过饭以后,两个人准备睡觉。 如意主动收拾了碗筷。
巧巧说:“如意你放下,这些都是俺该做的活儿,你忙一天了。”
如意说:“你干我干,谁干不是干?”
“你放下,让别人看到一个大男人在家里伺候媳妇,笑话你。俺拾掇完了给你泡茶。”
在巧巧的心理,男人应该有个男人的样子,男人就不该围着锅台转。围着锅台转那是女人的事儿。
男人吃饱喝足,就该看报纸,喝茶,或者三五个人凑一块吹牛皮,打麻将,谈论国家大事。
巧巧总觉得如意跟别人家的男人不一样,不喜欢跟人凑堆。
如意说:“又没有外人,快,坐下,坐下,别把我儿子给累坏了。”
巧巧噗嗤一笑,嗔怒道:“俺说你这么勤谨,搞半天不是心疼俺,是心疼你儿子啊?你心里就只有你儿子?”
如意道:“你这是说啥,心疼儿子就是心疼你,一天二十四个小时,我二十五个小时都在想你呢。”
“你净捡些好听的说。逗人家开心。”
如意还是挺会哄媳妇开心的,有文化的人就是不一样,甜言蜜语说起来一点也不脸红。
如意不单单帮着巧巧收拾了碗筷,忙活完,他还打了一盆洗脚水,亲自给巧巧洗脚。
巧巧吓一跳:“如意哥,俺自己洗,自己洗。”
如意说:“别动,你弯腰不方便,我来洗,我来洗。”
水已经兑到不凉不热,温度正好,如意肩膀上挂着毛巾,将巧巧的两只脚慢慢按进了水盆里。
一股温暖从脚底升起,然后直接涌上心头,巧巧觉得自己好幸福。这幸福是她从灵灵哪儿抢来的。
本来这幸福是人家灵灵的。
如果不是当初她趁着如意酒醉,将自己的肚子搞大,目前被如意伺候的,就是人家灵灵。
巧巧对不起灵灵,可心里却不后悔,因为爱情本来就是自私的。
女孩怀孕,脚有点浮肿,鼓胀胀的,如意的手很轻,慢慢撩水,一点点帮着女人擦洗。
巧巧摸着如意的头发,感到有个男人真好,能够嫁给如意这样疼人的男人,更是幸福中的幸福。
“如意哥,娶了俺,你后悔不?”
如意说:“不后悔。”
“如果当初你娶的不是俺,而是灵灵,会不会也这样伺候她?”
“这个?”如意楞了一下,但是立刻说:“会,谁帮着我生儿子,我就伺候谁。谁嫁给我做媳妇,我伺候谁,谁跟我有缘分,我伺候谁。我跟灵灵是有缘无分。”
如意的心很疼,直到现在,仍然在牵挂着灵灵。
他知道自己对巧巧是在负责任,而对灵灵,那才是真正的爱。
对巧巧,他可以舍去尊严,可以不辞劳苦,但是对灵灵,他会舍去生命。
洗完了脚,将女人慢慢扶上炕。然后如意解下了衣服。
冬天冷,一个人睡觉捂不热被窝,两个人肉暖肉,会驱走寒冷。
于是,如意的身子在巧巧的身上蹭啊蹭,巧巧的身子也在如意的胸前拱啊拱。
这么摸来摸去,他们全都来了兴致,于是缠在一起,做了一些夫妻之间应该做的事儿。
按说女人怀孕,那种事是不该做的,怕动了胎气。
但是如意问了王庆祥,王庆祥告诉他,那种事该做还能做,但是一定要轻,前面两月,临盆前的两个月应该禁止,中间的五个月随便。
有了王庆祥孜孜不倦的教诲,如意的胆子就大多了。
他们在竭力控制着次数。虽然丢了一只羊,可碰到媳妇嫩滑的身子,如意就来劲,把丢掉的那只羊给抛到九霄云外了。
很快,羊场里就呢喃起来,屋子里也躁动起来,荡起一片春潮。
外面的北风刮得很猛,屋子里却非常温暖,煤火挑起青蓝色的火焰,炉子上的水壶也吱吱作响。
第二天早上,如意先起床的,起来以后,他第一件事就是给羊挤奶。
每天早上挤出来的第一杯奶,他都要送给媳妇喝,因为巧巧正在怀孕,要增加营养。
城里人都说牛奶好,可如意是专家,知道羊奶比牛奶还要有营养。
他打算让巧巧攒劲儿喝,喝足了,给他添个白胖儿子。
可刚刚靠近羊圈,如意就机灵灵打个冷战,因为他发现其中一个羊圈,破了一个洞。
那个洞好像是被人弄开的,而且在破洞的入口处,出现了几滴殷红的鲜血。
于是,如意的心理咯噔一下,赶紧查点那个羊圈的羊数。
这一查不要紧,这个羊圈的大羊少了两只。而且是最肥大的两只。
按说,一千五百只羊,如意是查不清楚的,可他在每个羊圈前都编了号码。羊场的羊圈大概五十多个,每一个羊圈里有三十只羊。
山羊跟绵羊加起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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