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天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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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天赋系统- 第13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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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只要敢娶我的人,我就愿意为他摘去面纱。因为我长的太好看了。许多男人见了我,都会为争夺我而自相残杀,我已经有十七位丈夫死在了新婚之夜,不是被毒死,就是被杀死,总之我就是一个克夫的命……”说到这里,那兰不禁垂泪,同时也毫不隐瞒地将自己十七位丈夫为什么会在新婚之夜离奇死亡的事情透露了出来。

    那兰虽然是羌王那良的妹妹,但是西羌有规矩,嫁出去的女人,就是泼出去的水,娘家人就和她没有太大的关系了,在外面是生是死,都与娘家人无关。所以,那兰在一年之中辗转了十七任丈夫,丈夫们都是好勇斗狠的羌人,为了那兰的美貌而争夺,可每次强者都会在新婚之夜离奇死亡,这样那兰没有了男人,按照当地习俗,可以有男人再去争夺。

    值得一提的是,那兰的第十七任丈夫不是被刺死的,也不是被毒死的,而是应该太高兴了,终于没有人敢和他抢那兰了,一时间控制不住自己内心的喜悦,在新婚之夜即将爬上那兰的时,竟然开心到死,真是一大奇事。从此以后,那兰再也无人敢争夺,加上克夫的传说,使得那兰如同一个怪物,不得不又回到了娘家暂时过活。

    这些事情,那兰跟贾诩提了,贾诩深表同情,又无意间看见那兰的美貌,以及庞德信中的极力推荐,便决定将此女献给林南。

    “克夫?我才不信什么克夫呢,你把面纱摘了,让我看看你的容貌。”

    “摘下面纱就要娶我,你是否真的要娶我?”

    林南也明白贾诩的心思,觉得贾诩用心良苦,目的就是为了让自己找几个妃子给暂时稳定下后宫,而且贾诩物色的人选,绝对不会差到哪里去,至少不会找个丑女来害他,便道:“嗯,我娶你。”

    于是,那兰摘下了面纱,露出了她的容貌。

    林南第一眼看到那兰时,便被她的容貌震惊了,美的无法形容。用今天的审美观来看,那兰是典型的西式美女,脸庞的轮廓、鼻子、肤色都是西方人特有的那种美。不禁失声道:“真是个美女……”

    贾诩见林南对那兰动心了,心中也不胜快慰,这样一来,那兰必然会成为林南的妃子,再随便挑选几个,就可以稳定后宫,打消一些人心中的念头。

    于是,他审时度势,趁机进言道:“陛下,那兰美若天仙,正好为陛下妃子,不如择选良辰……”

    林南不等贾诩说完,便打断了他的话,说道:“那一切就交给太尉大人办理吧。”

    贾诩笑了笑,用眼色示意那兰退下,紧接着对林南道:“启禀陛下,臣还有一事禀奏。”

    “但讲无妨。”

    贾诩朗声道:“如今华夏国初建,百废待兴,陛下又扩军二十万。可是在军备和兵器上一时无法凑集,应该当扩大兵器、军备的生产,原有的钢厂无法供给,而锻钢所耗费的时间和心血远远比冶铁要大。臣以为,应该在中原也兴建几座钢厂,以弥补这种不足。”

    华夏国的强大。有一部分原因就是体现在高的冶炼水平,炼制出来的钢制兵器几乎每个战士人手一把,虽然说钢甲所耗费的钢材实在巨大,并不是人人都有的穿,但是也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士兵是穿着钢甲作战的。

    林南十分明白,这样的兵器和战甲,在这样的时代,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了。工药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就是这个道理。

    “恩,可以,明日即可向工部号施令,先在中原勘探有铁矿的地方,把钢厂就建在铁矿的边上,利于运输,中原煤矿也不少,可谓是得天独厚。钢厂绝对能够建造的起来。”

    “诺”

    随后,两个人边吃边聊。许久没有这样坐下来静静的谈心了,反而让他们两个人的关系更加贴近了一步。

    第二天,林南即对工部下令,让工部侍郎、翰林院大学士温良去主持中原兴建钢厂一事。

    随后的几天,林南也逐渐的忙碌了起来,忙什么呢。忙选妃的事情,那兰是稳选了,但是按照贾诩的意见,还要走个形式。于是,满朝文武各大臣纷纷送女给林南。以供其选择。结果,林南精挑细选了一番,最终选定了贾诩之女贾雯。

    贾雯就是那兰,林南专门让贾诩认那兰为义女,并将那兰更名为贾雯,这样一来,林南和贾诩就等于是联姻了,而贾诩也成了林南的老丈人,不管是稳定后宫,还是在朝廷上,贾诩都俨然成为了与蔡邕分庭抗争的人,而且也是公认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其实,这样做,是林南吩咐的,必须要权衡朝中权贵,而贾诩虽然人称“毒士”、“贾扒皮”可是没啥野心,对自己也最忠心,所以把事情交给他,他放心,而且贾诩也不是那种权臣。

    公元19年,闰十月,二十三日,刚刚登基为帝的林南,正式于这一天纳妃,并扬言以后不再纳妃,这才使得那些翘以盼的待嫁女子纷纷失望。于是,在未来的一个月内的时间里,蓟城婚事连连,也让这个严冬充满了冬去意盎然柳芽。

    在早的日子里,当四周一切都出闪光而逐渐崩裂的时侯,通过融解的雪的浓重的水气,已经闻得出温暖的土地的气息,在雪融化了的地方,在斜shè的太阳光底下,云雀天真烂漫地歌唱着,急流出愉快的喧哗声和咆哮声,从一个溪谷奔向另一个溪谷。

    早的天气里,中原大地上一片热火朝天,百姓忙于农活,军队忙着训练,都充满了生机。

    “杀杀杀”

    襄南城外的一处军营里,三千步卒正端着长枪练习着刺杀,一个身披皮甲的小童手持着一把木刀,正在边上练习着挥砍。

    “呼呼呼”

    木刀挥砍产生了气流,出了呼呼的声音,小童挥汗如雨,气喘吁吁,却丝毫没有停下来歇息的打算。

    “出刀要快,挥刀要稳,砍人要狠,攻击要准,记住这四个要点,勤加练习”坐在帐篷边上的一个身材魁梧的大汉看着小童舞着刀,不停地呵斥道。

    “诺”小童吃力的刷着刀,胳膊挥砍的都快抬不起来了,刀式稍有不对,那个身材魁梧的大汉便拿起鞭子开始刺打他,虽然说力道并不是很重,可对于小童来说,确实一种耻辱。

    “啪”

    大汉抬起手便刺打了一鞭子,但是没有刺在小童的身上,而是刺打在了地上,在地上遗留下来了一个长长的鞭印。

    “手抬高点就你这样的,还指望上阵杀敌?真搞不懂屯长是怎么想的,让我烧火做饭也就罢了,还让我带着一个孩子。”大汉前面呵斥,后面埋怨,脸上露出了极为不爽的表情,目光盯着那些正在训练的士卒,羡煞不已。

    小童白了那大汉一眼,将木刀一把扔到了地上,大声喝道:“不练了,累死了,天天这样练,怎么练也不会被编进去的,烧火做饭算了。”

    “马一你个小兔崽子,你敢跟我撂挑子?你学了几天刀法,翅膀硬了是不是?”大汉见小童拍拍屁股走进了大帐,便急忙站了起来,在后面叫骂道。

    那小童叫马一,不过那是他的化名,真名叫司马懿,字仲达。司马懿自从去年参军后,因为年龄小,所以无法进入正规部队,一直是编外人士,被安排在伙头军里面,做了一个烧火的小帮工。

    在这里,司马懿认识了这个叫邓翔的男人,邓翔比司马懿大几岁,汝南人,本来是参加武官选拔的,可惜路上因为一些事情错过了时间,来晚了,最后只能参军,便做了一个卒子,结果被分配到了伙头军来。

    “你整天吹嘘你的刀法有多厉害,可是你却只教了我这四刀,一连三天了,那四刀我挥砍的也不止一千下了,你也不教我新的,练都练腻味了。你看那些人,他们练得可都是一整套枪法呢。”司马懿指着正在校场上c练的三千步卒,不耐烦地对邓翔说道。

    “你懂个屁这是让你再练习基础。你知道我练习刀法那会儿,我爹让我练那四刀练了多久吗?整整一年一年啊这四刀是邓家刀法的基础,只有底子打好了,再练上去,就事半功倍了。”

    “不懂”

    “废话你要是懂了,还用我教你刀法?你个小屁孩,毛都没有长全呢,还想学人家打仗?你这身板,练习我邓家刀法正好合适。不过你比我聪明,你可以练半年,等半年以后,我再将刀法交给你”

    “现在就交,我已经练得熟悉的不能在熟悉了还有,我不是小屁孩,我叫马一,有名有姓的”司马懿现在最忌讳别人把自己当小孩看,他在军营里待了差不多有好几个月了,跟这些粗汉在一起,难免自己也会受到影响,以至于性格也生了一些变化,从一个沉默寡言、少年老成的孩子逐渐转变成粗野型。

    当真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小孩子在育成长阶段,果然是最容易受到外界影响的。

    “你要学是吧,我偏偏不教你,哈哈哈”

    “不是不教,是你不敢教,怕我学会了以后,把你给打败了吧?”

    “你胡说,就凭你这样子,也想打败我?教就教,是你自己找苦头吃。”

    说着,邓翔走出帐外,从帐篷边上拿起木刀,开始挥舞着木刀,只听木刀舞动呼呼作响,邓翔刀风呼啸,舞动的招式也是刚猛异常。

    司马懿在边上看的是如痴如醉,心中暗想道:“这邓翔果然是一员大将啊,可惜却屈才在这里了,以后我必然要提拔他”

    一套刀法舞动完毕,邓翔收起了架势,对司马懿道:“看到了吗?”

    “看到了”

    “怎么样?”

    “不怎么样?”

    邓翔气的快要吐血了,愤然道:“不怎么样?你能舞动成我这样吗?”

    “不能,但是也并不说明你就很厉害,你要是能打的过令狐邵,就说明你很厉害。”司马懿不慌不忙地说道。

    “我才不上你当呢,你当我傻啊,令狐将军岂是随便能打的?我要是……”(。。)

    :

第936章【易容】() 
“马一在吗?”一个浑厚的声音突然在邓翔的背后响起,一个胡须黄,眼窝深陷,鼻梁高挺的汉子在邓翔的背后出现,映入了司马懿的眼帘。 @,

    司马懿道:“我就是马一。”

    那个人道:“我是虎威大将军麾下武卫校尉滇吾,封大将军之命,特来请马一走一遭。”

    司马懿问道:“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吗?”

    “不知,请你跟我走。”滇吾一脸的铁青,面部狰狞,让人见了望而生畏,随后补充了一下,“现在”

    邓翔看了看司马懿,问道:“你犯什么事情了,大将军居然亲自来找你?”

    “没事,你好好的烧火做饭,不久之后,你就会受到提拔的。”

    说完这句话,司马懿便走了,对滇吾道:“校尉大人,前面带路。”

    滇吾带着司马懿离开了军营,骑着马向城中走去,来到了襄南城里的县衙。

    司马懿一进门,便看见了一个极为熟悉的人,那个人一身便装,虎威大将军赵云侍立身边,正是皇帝林南。

    “叩见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司马懿一进门,便跪在了地上,叩拜道。

    “平身仲达,你收拾一下行装,跟我走。”林南道。

    “去哪?”司马懿对于林南突如其来的一句话感到很诧异,便问道。

    “去你没有去过的地方,你不是想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吗?我这次从蓟城来到这里,就是为了带你去外面闯一闯。”林南穿着一身劲装,肩膀上挂着一个包袱,看上去和一般的过路人差不多。

    司马懿早就在军营里待腻味了,因为他是个伙头军,没有学到什么本领。等于这半年来在这里虚度光阴。不过,烧火可不是一般人能干的,要有体力才行,他在这里最大的好处就是锻炼了自己的体力。

    “好,我这就去收拾东西。”司马懿毫不犹豫地回答了出来,他隐隐的觉得。这一次林南的传召,必然有十分特别的用意,而且对他更是寄予了深厚的期望。

    赵云见司马懿飞快地跑了出去,狐疑地问道:“皇上,真的已经决定了吗?”

    “嗯。”

    “臣还是陪着皇上一起去吧,路上也好保护皇上的安全……”

    “洛阳乃军事重镇,目前士孙瑞正在督造洛阳城,一旦洛阳城建好,我就将华夏国的都城迁到洛阳来。希望能弥补以往我所做过的错事,让洛阳一带的百姓,重新回到洛阳来。你镇守洛阳,紧要非常,西有徐晃、南有张辽、黄忠、东有张郃、臧霸,北有韩猛,洛阳处于正中,你的作用非常大。无论哪一方战事一起,一旦吃紧。你即可率领洛阳之兵前去支援,往救四方,所以,洛阳少了你不行。”

    赵云也知道林南这样安排的重要性,可是一想起林南要只身犯险,心中就难免有所担心。他不过。林南决定了的事情,他是无法改变的,连贾诩都没有劝阻的事情,他就更不行了。

    “皇上,滇吾是羌人。对西土也算是了如指掌,臣虽然不能跟在皇上身边,让滇吾随行总可以吧?此时的关中和凉州已经不比当时皇上担任陈仓侯的时候了,有滇吾照应,臣也好放下心来。”赵云看了一眼滇吾,急忙举荐道。

    滇吾也很有眼色,急忙抱拳道:“皇上,末将虽然没有大将军的武勇,在西羌也是数一数二的勇士,末将愿意誓死保护皇上。”

    “正因为你是数一数二的勇士,所以才不能带你去,你一露面,羌人就会认出你。而且,你投降于我军的消息也早已经传开了,你去了,岂不是在告诉别人我们是奸细吗?你们的好心我都心领了,不过……我的武力也不弱,一般人休想近我身。曹操投靠秦国已经半年多了,这半年多的时间里,秦国到底会成为什么样子,我必须要亲自去验证一番。任谁也不会想到,华夏国的皇帝,居然会悄悄的离开了国家,深入到了敌境……哈哈哈……”

    林南自说自话地笑了起来,他一直担心曹操的事情,这是一个枭雄,绝对不会甘于居在人下,投靠秦国,无非是想有个垫脚石,然后重新复国。与马超比起来,林南更愿意让马超做自己的对手,因为马超容易对付,而曹操则难以对付,一旦曹操取代了马腾、马超父子,占据了凉州和关中,恐怕从此以后河朔都不会太平了。

    这时,司马懿背着一个小包袱,径直走了进来,一脸兴奋地说道:“皇上,我准备好了,什么时候启程?”

    “现在就启程。”

    司马懿急忙道:“皇上,我还有一件事禀告,伙头军里有一个叫邓翔的人,此人武艺不错,可是一直没有人发现他的才能,我想请皇上去看一看邓翔,别让他在伙头军里了,那样真的很屈才。”

    林南笑了笑,扭头对赵云道:“子龙,你去见识一下这个叫邓翔的人吧,如果真的有能力,也不能让他一直怀才不遇,看看能不能给个武官做做。”

    赵云点了点头,抱拳道:“皇上放心,臣一定会将此事办妥。”

    林南转身牵着司马懿的手便走出了大帐,头也不回的走了,到了大帐外面,牵来了早已经备好的马匹,骑上战马以后,便向西而去。

    司马懿虽然小,可是骑术还行,跟楼班认识那么久了,如果连骑马都不会,他就不是司马懿了。

    只是,司马懿有点疑惑,林南到底是要带他去哪里,又去何地。

    于是,他忍不住了,问道:“皇上,咱们这是要去哪里?”

    “去秦国”林南不动神色地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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