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做梦的时候有人告诉我的。”
郑胜利知道林枫不愿意说实话,也没有继续追问,在猎杀僵尸的一瞬间,他的心境也渐渐适应过来。
看来以后,自己要通过猎杀僵尸增强自己的力量了,要不然自己根本不可能在末世中活下去。
但是末世究竟是怎么来临的呢,眼前这个人好像什么都知道,他究竟又是什么人呢,或者说他根本不是人?
吸食力量核的过程并不复杂,只要将力量核放在手心,用心灵与力量核内的力量沟通,就可以将里面的力量吸食。
这时又过来几个僵尸,林枫随意开了几枪,都准确无误的击在了僵尸的眉心,而后取出力量核,摄取了力量的力量。
在本身的力量超过一百点以后,林枫摄取力量核的效果大大降低,刚开始的时候,一个力量核中的力量,自己可以摄取五个点,可是到了现在,只能摄取一个点左右。
这种事,林枫也是心知肚明,如果自己的力量超过二百点之后,这些力量核几乎对自己体质的提高起的作用就更微乎其微了。
当然,这不是说以后收集僵尸脑内的力量核就没什么用了,相反,几个月后,北京第一个希望之城建立,那时力量核将取代末世前的人民币,成为华夏区的通用货币。
到时,在全国的各个希望之城里,吃饭,住宿都用力量核结算,直到末世二年,全国各地希望之城联合会成立,并开发出了末世专用的货币,一种叫纵横币的纸质货币,才取代了出门必须携带力量核的局面。
出了大楼,刘文定突然说道:“老大,我想去乡下看一下自己的父母?”
刘文定是农村人出身,他的父母都在乡下,如今末世发生了,他最想见到的便是自己的父母
林枫叹了一口气说道:“我们去北京的路上,恰好从你们的家乡路过,到时我与你一起去拜访伯母大人。”
“老大,你说我的父母不会出事吧?”
“我想伯父伯母应该是吉人自有天相吧。”
林枫暗自苦笑,上一世,一般体质弱的人变成僵尸的可能性最大,如果自己没有记错的话,刘文定的父母应该体质很弱。
就算他的父母没有变成僵尸,但在周边僵尸云集的乡村中,想要活下来却也是千难万难,况且,与城市相比,农村要比城市的生存环境险恶的多。
末世中,人类变成了僵尸与幸存人类两大群体,但动物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异,动物与人不同,它们并没有像幸存人类一样维持不变,而是变成了两大类。
一大类,僵尸生物,如今的乡村,僵尸狗僵尸猫遍地都是,它们有不少都变成了丧尸生物。
这些丧尸生物的力量都极其强大,在第一个月便有一百个点的力量,哪怕自己现在遇上一头僵尸生物,也很难收拾的下,如果自己遇上一群僵尸生物的话,,自己可以说百分百的送命。
另一大类则是变异生物,那些动物虽然与人类一样,是活着的生物,并有自己的智慧与判断力,但它们却变成了凶猛的怪兽,哪怕一只普通的变异老鼠,也可以将好几名幸存人类活活吞噬。
末世中最危险的地方便是乡下,上一世末世初期,那里便成了怪兽与僵尸生物的乐园,哪怕到了末世四五年,人类中的顶级强者依然不敢轻易到农村中去狩猎。
这也是为什么幸存的军队,在建立希望之城的时候,把选址选在了城市的原因所在。
首先城市中设施齐全,只是缺乏管理,再者幸存者也较多,更重要的是城市中怪兽与僵尸生物很少,人类再那里居住,活下来的希望便大了很多。
“我想去第四大街看一下?”
郑胜利想起了自己的新婚妻子,在一旁提议道。
林枫嘴角露出了一丝苦笑,末世发生的时候,一般绝大多数人最先想到的都是自己的亲人,比如自己最牵挂的便是自己的妹子琪琪,刘文定最放心不下的则是自己的父母,而郑胜利也应该有自己的牵挂吧?
可是末世不得不面对的却是一个残酷的事实,几乎所有的家庭都在末世中变得残破与不完整,如果不是这一世自己提前给自己的妹妹打了电话,她应该也像上一世一样,死在了末世之初。
而刘文定的父母多半也已经变成了僵尸,或者被僵尸与怪兽吃掉,但为了安慰刘文定,林枫也不得不说些宽慰他的话。
郑胜利也想去看一下自己的亲人,如果他亲眼看到自己的亲人变成了僵尸,或者被僵尸吃掉,撕碎,不知道他会不会一下子疯掉。
但林枫也没有任何借口不叫郑胜利去见自己的亲人,他淡淡说道:“这里离四大街不远,我们一起过去看看吧,但你却要有接受任何意外的心理准备。
“走!”
三人刚出大楼,就有几十头僵尸嗅到了空气中漂浮的血腥气,朝他们扑了过来。
林枫举起枪,而后说道:“虽然我们的子弹还有不少,末世中没有地方去补充子弹,一但消耗掉就无法找到备用的子弹,因此要省着点用。”
他们在出来的时候,将那些死去的僵尸警员的手枪都带了出来,虽然林枫这话并不影射什么,但郑胜利是特警出身,他对自己的射击技巧极为自信,因此根本容忍不了林枫对他指手画脚。
“不知道你说的是怎么个节省法。”
“看好了。”
林枫调整了一个角度,猛的射出一枪,一颗子弹从一个僵尸眉心射了进去,又从他的脑后弹出,准确无误的极击在了另一头僵尸的眉心。
‘扑通。’
两头僵尸同时跌倒。
这也行。
郑胜利暗骂变态,虽然这种新型枪支的穿透力极强,短距离之内,的确可以达到一枪两鸟的效果。
可是他是怎么控制子弹在射入第一个僵尸的眉心,把那名僵尸的脑袋中贯穿之后,又准确无误的射入第二个僵尸的眉心的呢。
须知子弹在遇上阻力,会不由自主的发生改变,可是林枫却能准确无误的一枪撂倒两头僵尸,大千世界真是无奇不有。
不过很快,他看到了想要喷血的一幕,林枫每开一枪,必能从一头僵尸的眉心射入,又准确无误的将另一头僵尸的眉心打爆。
擦,变态呀!
林枫在第一次一枪撂倒两头僵尸的时候,他还认为是巧合,但林枫却可以连续射中,这便不能说是巧合,而是一种神乎其神的枪技。
如果说刚遇上林枫的时候,他被林枫利用墙头的折射,准确击毙了几名快要丧尸化的警员,那种叹为观止的射击技巧叫他折服的话,但如今林枫的射击技巧,却叫他怀疑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
这种射击技巧,目前还没有听说过哪个国家的射手可以做到。
郑胜利举枪,模仿者林枫的模样,一枪射出,可是那颗子弹则贯穿了一头僵尸的眉心之后,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紧接着他又连续开了几枪,均是第一枪射入僵尸眉心,第二枪则射偏了方向。
虽然也有几发子弹在贯穿僵尸脑袋之后,又射在了后面僵尸的身体上,却要对那些僵尸造不成实质性的伤害。
毕竟一般僵尸生命力极强,就算你将他的身体打个千疮百孔,他也不会立即死去,除非将他眉心的指挥神经完全破坏,僵尸才会真的死去。
郑胜利一边射击,一边好奇的问道:“为什么我不能像你那样一枪两鸟?”
“你技术不行?”
郑胜利突然泪流满面,自己堂堂特警出身,又在国家射击比赛中获得了第三名的好成绩,可是今天,却被人指责射击技术不行,他心中突然有种要去撞墙的冲动。
如果说林枫的话是胡说八道,可是人家却明明可以一枪两鸟,自己却做不到,这个学生模样,外表眉清目秀貌似浮夸的家伙究竟是个怎样的变态。
第九章 适应
这倒不是林枫有意打击郑胜利,郑胜利无法像自己这样,一枪贯穿两头僵尸,的确是他射击技术有问题。
虽然郑胜利的射击技巧,在末世之前的人类中也算得上是数一数二,但与在末世中苦苦挣扎的幸存者相比,还是差得远了。
这倒不是说末世中,那些人的悟性有多么的好,而是在生死压力面前,每个人都在快速的进步,而跟不上时代脚步的人,都被这个时代所淘汰了。
林枫想起了末世前的一个笑话,一个优良的猎狗却追不上整天东躲西藏的兔子,后来有人问兔子为什么跑的这么快。
兔子回答,自己是为了一条命而拼命奔跑,而猎狗只是为了一顿饭在奔跑,这才是猎狗追不上它的原因所在。
人间万事大同小异,末世中的人苦苦挣扎,压力远远超过末世之前的人类,因此才会迸发出常人难以想象的潜力。
这种射击技巧,虽然目前的人类,无人能够掌握,但到了末世后期,只要枪法好一点的士兵都可以做到,这样没有什么值得炫耀的。
在郑胜利与林枫猎杀僵尸的同时,刘文定也不甘寂寞,拿着枪朝扑过来的僵尸身上射去,当僵尸伏尸满地之际,刘文定悄然问林枫说道:“老大,你干掉了多少僵尸?”
“十六枪,三十二个僵尸。”
“警察同志,你呢?”
“十六枪,干掉了十四头僵尸。”
也不是郑胜利的枪法差劲,而是那些僵尸在快速移动的时刻,郑胜利发出十六枪,能够击毙十四头僵尸,这在末世初期,这样的成绩已经算是很了不起了。
刘文定回过头,对林枫竖起了大拇指道:“不愧是我老大,果然得了我的真传,有前途。”
接着他回过头对郑胜利说道:“我说警察同志,咱两人的成绩差不多,我们日后还需要再接再厉,跟上老大的步伐。”
“你杀了多少僵尸?”
“十五发子弹,干掉了两头僵尸,嗯,本人枪法是好,你也不用用这种崇拜的眼神看着我吧,我这人一向很低调的?”
郑胜利气的直翻白眼,无耻的人他见过,但像刘文定这样不知廉耻,明明不如别人,依然拼命往自己脸上贴金的人,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林枫又吞噬了几十颗力量核,使得他体内的力量达到了一百三十多点,不过他心中却暗自摇头,看来自己缴获的僵尸力量核再多,也对如今自己实力的提高,起不了太大的作用,如果自己有机会猎杀怪兽就好了。
想起变异怪兽的恐怖,林枫心中也不仅噤若寒蝉。
在末世第一个月,哪怕弱小的怪兽也都有一百点的力量,而野外的怪兽则更为强大,哪怕自己想要猎杀一头普通的怪兽,也要费很大的力气才能做到。
经过吞噬力量核,郑胜利的力量也达到了七十点左右,刘文定则达到了四十点,力量远超一般僵尸,再加上他们手中有手枪这样的抢手货,只要不遇上变异怪兽,末世前期陨落的希望应该不是很大。
看来,这就是团队的好处,记得上一世,自己在末世三个月的时候,力量才勉强达到一百点,这一世,才一天多的功夫,自己的力量就达到了一百三十点之多。
走着走着,郑胜利突然加快了脚步,闯入了警察局的家属院中,而他的脸上,也满是凝重紧张之色,他的一颗心更仿佛也从胸腔里跳出来。
玉儿,你现在在哪里,想起美丽温柔的新婚妻子,郑胜利心中愈发焦急。
当他闯入自己的房间之时,却发现房间内已经空无一人。
“玉儿……”
郑胜利听到自己的声音中带着哭腔,就在他打算离开的时候,一扇门被突然撞开,一个身穿浅蓝色休闲服,有着曼妙身材的女孩摇摇晃晃朝他走了过来。
当郑胜利抬起头的时候,却看到女孩的脸上却已经变得极为骇人,他的新婚妻子已经变成了一具僵尸,虽然脸还是那张脸,但女孩此时的脸上却满是脓疮,眼睛更是变成了墨绿色,一脸的嗜血与贪婪,当她看到郑胜利之后,仿佛看到了美味的食物。
“嗷!”
女孩发出野兽般的嘶吼,并挥动着锋利如刀的利爪抓向郑胜利的胸口,郑胜利把眼一闭,居然忘了躲避。
一旁的林枫突然上前,一把抓住了女孩的手腕,女孩的手腕被抓之后,无论她如何挣扎,都无法挣脱这个男人的铁箍般的手臂。
随即,林枫将女孩的身体扔出了几十丈之远,在女孩落地的那一刻,她的身体直接将地板砸了一个大坑,同时,她体内的肋骨也断了好几根。
以林枫现在的体质,超过一般僵尸不是一点半点,因此才能把女孩像稻草一般抛了出去。
郑胜利痛苦的睁开了眼睛,神色绝望的说道:“我要怎么样才能拯救自己的妻子。”
“任何人变成僵尸之后,都无法再变回人类,如果你不想她变成嗜血的怪物的话,那就将她击杀。”
对于郑胜利如今的绝望,林枫也有极深的体会,上一世中,他更是亲眼看到了不少末世初期的好兄弟一步步变成丧尸,而他却无能为力,什么都做不了。
任何变成僵尸的人都不可能再变成正常人,对于这一点,林枫前世的经验再多,也帮不了郑胜利。
“走吧!”
林歌冷漠的说道,刚才他完全可以击杀那名女僵尸,但为了不刺激郑胜利的情绪,才只是将她的身体给扔了出去。
以后,郑胜利是要长期做自己的伙伴的,他自然不愿意为了击杀一个无足轻重的女僵尸而与郑胜利之间产生隔膜。
“她以后会怎样?”
“不停的吞噬鲜血血肉,或者被比她强大的人类与变异怪兽击杀。”
丧尸是无生命的生物,他们只对新鲜的血液有着难以*的渴望,并通过吞噬新鲜鲜血变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那个女孩从变成僵尸的那一刻起,便变成了另外一种生物。
在前一世,如果身边的人有人变成僵尸的话,林枫会毫不犹豫的击杀。
这一世,只要刘文定与郑胜利感染了尸毒,他也会毫不留情的将他们击杀,免的他们日后变成一个嗜血如命的怪物。
望着缓缓挣扎站立的女孩,郑胜利眼里有泪落下,接着他举枪,射击。
‘彭。’
女孩眉心中枪,墨绿色的眼眸缓缓暗淡的下去,并一头栽倒,郑胜利则发疯似的扑到女孩身前,将她的身体紧紧拥抱。
整个过程,林枫与刘文定都未置一词。
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郑胜利才将女孩的身体缓缓抱起,并朝他们的爱巢走去。
半个小时后,里面的寝室燃起了熊熊大火。
林枫脸色一变,想不到郑胜利会选择这条路,如果自己强冲进去,勉强将他拖出来,可是这个人的心已经死了,一个没有强烈求生**的人,是不可能在残酷的末世中活下来的。
“老大,你看他走出来了。”
林枫心中一喜,随即见到火光前面有一个落寞的身影,在一跳一跳的火光中,那个男人艰难的前行,仿佛每走一步,都耗尽了自己的全部力气。
当郑胜利走到林枫面前之时,整个人与过去发生了很大的不同,如今的他更像是一个冷酷的杀手,而不是一位警员。
自从他离开重若生命的爱巢之时,他已经于过去的一切完全斩断了联系,那个与他相依相偎,信誓旦旦厮守一生的女人,已经完全被埋葬在时间的洪流中。他现在心中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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