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眼睛道:“马上就会变回来。”
我心里着急,没心情听众人多说,忍不住打断了william和小眼睛的对话,道:“抱歉,先打扰一下,药拿到了,那么告诉我,我该怎么找到被它弄走的同伴?”
小眼睛指了指地上的尸參:“最有可能在它的老巢里,所以我们要找到它的老巢。”
william道:“酷,植物还会筑巢。”
说话间,地面上的尸參果然开始发生变化,整个參提抖动起来,它身体里那根赤红色的短箭,也仿佛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挤压着一样,慢慢从參体中被推了出来,紧接着掉到了潮湿的地面。
以此同时,灰色的尸参,又一次在我们眼前,变成了一个灰色的小孩儿。不过这一次,它显然没有宋侨明口中的那么嚣张,整个‘人’看起来都憔悴了许多,瘦了一圈,一干成年人围着它,到有种我们在欺负弱小的感觉。
尸参明显是有些许智慧的,盯着我们,嘴里发出一声恐惧的尖叫,猛的矮身钻出了包围圈,竟然是逃跑了。看样子就如同小眼睛所说,这尸参元气大伤,现在没办法跟我们叫板了。
这种时候,不趁机一举拿下,更待何时,众人二话不说,拔腿就跑。
那小孩儿速度很快,但这速度还属于人的范畴,因此我们一直紧跟其后。用宋侨明的话来说,在此之前,它的速度是属于鬼魅类型的,前一刻还在眼前,后一秒就趴到你背上了。
那小东西见我们一直追它,于是一路跑,一路恐惧的尖声叫。
乌史铃边跑,边气喘吁吁道:“我、我怎么有种在当坏人的感觉,好像我们几个大人,欺负一个孩子一样。”
小眼睛毫不留情的打击,说道:“这不是你的错觉,这是事实,我们就是在欺负它!”
“啊……”乌史铃发出不解的声音:“可、可它害人啊,是妖怪啊!”
小眼睛脸不红气不喘的紧追在前,头也不回的说道:“人吃动物、反过来也有可能被动物吃。人吃植物,反过来也有可能被植物吃。你吃尸參,你为了你父亲的命,它吃人,是为了自己的命,立场不同,何来善恶之分。在它心里,我们就相当于一群可以吃的猪,只不过现在猪开始反抗,要吃人了。”
他这么一说,到让我觉得,似乎真的有那么些道理。这尸参杀人吸取尸气和养分,就像人杀动物一样,各自寻找生存的食物而已。如此一来,我们还真是在欺负小孩子?
这个念头一冒起来,我就忍不住甩了甩脑袋,心说管它的,既然杀人和杀动物,都是为了自己的生存,都是一种利己行为,那我现在抓它,也是为了保护周玄业,抓的天经地义!
说话间,前头那尸参频频回头看我们,见甩不掉我们,于是叫的更厉害了,它似乎因为元气大伤,所以体力也有些不支,竟然逐渐被我们追了上去。眼瞅着就快要追上了,这小孩儿却突然一矮身,消失了个没影儿。
众人跑到它消失的地方,只见周围到处都是大树,树下茂密的生长着一种酷似睡莲叶一样的植物,将地表的环境都给遮蔽了,拨开这种植物一看,下方全是发黑的泥土,什么也没有。
“呼、呼……怎么消失了,难不成钻进土里了?”宋侨明说着,打着手电筒,警惕的看着我们周围的土地,八成是担心又会有手一类的东西伸出来。
小眼睛道:“确实是钻土里了,它的老巢应该就在这一片,大家找一找。”在小眼睛的技术指导下,我们很快就发现了一个洞穴。
那洞穴直径大约有一米左右,黑乎乎的,一股非常难闻的腐尸味儿从洞穴里传了出来。我将手电筒往里打,洞是笔直的,但却探不到底。难道周玄业就在这里面?
“周哥?”我忍不住喊了一句。
小眼睛道:“你这么喊,当然喊不出来。尸参长大一定年月,就不那么喜欢阳光,所以它们大多会为自己弄一个巢穴出来。遇到资质好的尸体,会带回洞里享用。”
资质好的尸体?
尸体还有这个分法?
很显然,有这个疑惑的不止我一个,其余人脸上也露出了不解之色。小眼睛见此,便道;“当然,每个人生下来就是不一样的,人生而不平等,有些人健康、有些人疾病,有些人长得漂亮招人喜欢,有些人面容丑陋总是难以合群……”我忍不住点了点头,小眼睛于是笑了笑,对我说:“点头这么快,看样子对于这一点,你是深有体会。”
我所出生的环境,就充斥着差异和不公平,所以小眼睛说的这一番话,我早有心得,自然是认同的。教育者总喜欢说;每个孩子都有他自己的天赋,,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而事实上,每个人出生的环境都不同,再有天分的人,出生在一个恶劣的环境里,最终也会泯然众人,就像那篇著名的《伤仲永》一样。
小眼睛又接着道:“人生来身体素质就不一样,再经过后天的锤炼,自然就有上中下之分。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家老板身体上必然有过人之处。”我想了想,道:“练过武功算不算?”
“什么武功?”他反问了一句。
我道:“不知道,反正一剑可以削掉一颗人头。”
小眼睛突然不说话了,摸了摸他自己的脖子,嘴里似乎嘀咕了句什么,我没听清楚。
但这会儿我也没工夫多问,往里面看了看,便道:“我进去找找,你们在外面等着。”其余人没什么意见,比较现在那尸参没什么危险,我就算进去了也不会出什么事,不过就冲这味儿,也可以想象,里面的环境肯定很恶心。
然而,就在我放下装备,做好一切准备打算往里爬时,从那洞中突然冲出来一个东西,猛地撞到了我怀里,伴随着那东西冲出来,还有一声凄厉的尖叫声。
我被撞的胸口一痛,不由一屁股跌坐在地,往怀里一看,冲出来的赫然就是那个史参。
“嘎!!!!”它的嘴张大很大,夸张的几乎要撑破一样,紧接着猛地离开我怀里,朝着另一个方向奔去,一边跑还一边发出尖锐的叫声,一下子就没影了,仿佛遇到什么极其恐怖的事情一样,将我们所有人都整懵了。
众人面面相觑,想在去追,却已经不知道该往哪儿坠了。
乌史铃目瞪口呆,道:“它、它怎么好像见鬼了一样?不对啊,它自己就是个参精啊!”
小眼睛目光直勾勾的盯着眼前的洞穴,冲我们打手势,说:“洞里肯定还有其它东西,大家注意。”说话间,他还示意我把枪准备好。和小眼睛这几天相处下来,我知道他还是挺靠谱的,当下给枪支上了膛,枪口直直的眼前的洞穴。
第七十二章 一诺千金()
众人打起十二万分的警惕性围在尸参的巢穴外,以为里面会有什么更可怕的玩意儿冒出来,但足足等了二十多分钟,洞里却没有任何异动,甚至连一点儿声响都没有。
众人等了二十来分钟,便有些焦躁,面面相觑之下,宋侨明提议道:“要不,进去看看是什么东西?”很明显,意思是让我进去看。我们白天好歹还休息过,宋侨明的体力却已经是透支了,这种时候想偷点儿懒也属正常,想到里面可能还有周玄业,我哪里会拒绝,当下道:“你们在外面守着,我进去打探打探。”
紧接着,便趴到地上,开始往尸巢里爬。
这尸巢很深,爬了约莫二十米左右,眼前便豁然开朗。只见内部是个很大的洞穴,人在里面可以自立起来,灯光打进去,可以看到一些黏糊糊的液体,就像是尸体发酵过后形成的油脂,液体中,夹杂着很多人骨,一些黑色的甲壳虫,在洞里爬来爬去,环境恶心的让人作呕,如果不是戴着防毒面具,这环境真难以忍受。
就着灯光,可以看到里面密密麻麻的人骨,除此之外,还可以看到一些黑色的毛发,那种毛发很粗很硬也很长,不像是人的头发,倒像是野人的毛发。
我立刻意识到,野人也算人,这野人山里也并非长长有外人到来,尸参要想吸取养分,想必平时也经常对野人下手。
很快,在这堆骨头、毛发、粘液堆里,我发现了狼狈不堪的周玄业,我的心脏猛地跳了一下,也顾不得脏了,连忙走过去,喊道:“周哥!”一边喊,一边伸手去摸他的脖颈,皮肤还是热的,血管也是突突的跳动着,这让我瞬间松了口气。
整个尸巢较大,约莫有二十多个平方左右,但这地方除了周玄业一个活人外,就剩下一地的狼藉,根本没有再看到其它东西。
那么,刚才惊走尸参,吓的它从老巢里钻出来的是什么?
我不由得看向周玄业,心说难不成是他?
若周玄业真有办法对付尸参,也不会被困在这尸巢里好多天了。
现在人昏迷着,我担心出事儿,也不敢逗留太久,当即拽着周玄业和一边肮脏不堪的装备包开始往外拉,待出了洞口,没有戴防毒面具宋侨明和刑磊峰,顿时被熏得连忙后退。
我估计自己也脏的够呛,便道:“巢穴里没发现其它东西,咱们先找个地方休息,顺便我得洗一洗,洞里太他妈恶心了。”众人从白天走到黑夜,都早已疲惫不堪,现如今周玄业找到了,自然都想着早点儿休息。
我们找了个相对干燥的地方扎营,在这个过程中,周玄业醒了过来,看向我时,目光中明显带着欣慰,但没等多说一句话,又晕过去了。我检查了一下,他身上没什么伤口,之所以会这么虚弱,大概是被尸参困住体力耗尽所至,那洞里根本没有水,也不知道这几天他在洞里是怎么过的。
扎营后,我们给周玄业喂了些水,宋侨明自告奋勇去煮压缩饼干,由于周玄业太久没吃东西,所以得把压缩饼干煮成糊糊才行。
再这个过程,我找到了一个小水坑,将周玄业挪到水坑边清理了一番,这才没那么臭了。
料理好一切,真正入睡时,已经是凌晨的五点多,天都快亮了。众人轮流把手,一觉睡到了中午十二点才清醒过来。周玄业也醒了,我闻了他几个问题,但他只是摇了摇头,张嘴时喉咙里只发出了一声嘶哑的声音,看样子是之前太久没喝水,嗓子受伤了,说起话来暂时很困难,于是我让他好好休息,一切等恢复了再说。
中午时分,众人围坐在一起吃东西,开始商议接下来的计划。
现在周玄业找到了,但谭刃等人却依旧没有下落,他们没有被尸参抓住,那么会去了哪里?别的人我不敢说,但以周玄业和谭刃的关系,在没有找到周玄业之前,谭刃是绝对不可能一个人回程的,所以最大的可能性,就是他还在周围逗留。
如果我是谭刃,在安全过后,肯定会寻找周玄业留下的踪迹,连宋侨明都知道返回事发地查看,谭刃那么聪明的人,怎么会想不到这一点?但事实证明,谭刃并没有出现过。
既没有回程,又没有寻找周玄业,那么事情就有点儿棘手了。
我怀疑谭刃也出来事,但我想不出来他可能遭遇了什么。
猛兽?毒虫?或者野人?
宋侨明此时也道:“其它兄弟也没找到,得先找到其他人。”
沉默寡言的卫冕猛地抬起头,道:“不行,你们答应过我,要帮我救人。”
宋侨明呛了一下,道:“先找到我们的人,我们的人,手里都有热武器,到时候力量更大,救人的胜算更多。”
卫冕却并不心动,只是道:“今天是第五天了,再不救人,就晚了,我兄弟撑不住的。”
我忍不住问道:“他当时到底是用什么方法救你们的?”
乌史铃等人又不说话了,最后卫冕道:“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每个人都有不能为人知的秘密,这个事情我们不会再对其他人提起,希望你也不要再问了。”
他如此明确的开口,我自然不好再多说下去。
之前为了救周玄业,我答应了他们救人的事,做人就当言而有信,答应的事,哪能反悔。但我心中却有其它计较,对几人说道:“你们想要的,无非是我手里的枪,我也实话对你们说,这枪没什么大用。之前我和我的队友遭遇一群野人的围困,当时人人手里都有枪,但根本打不中它们,那些野人,以前应该吃过枪支的亏,所以它们懂的避枪,我们几人去,说句不好听的,那是去送死。不过,我既然答应了你们,就不会反悔,但这其中的利弊,我要跟你们说清楚。要不要去,你们自己决定。”
刑磊峰闻言,面露迟疑之色,道:“没准儿,他已经遇害了,咱们现在去野人窝里,无异于羊入虎口,我看还是算了吧。”乌史铃也有些迟疑,深深的叹了口气,道:“让我们考虑考虑。”
卫冕声音忽然增大:“考虑什么,扔下他不管吗!”
乌史铃立刻安抚,苦笑说:“我不是不想救,但天顾大哥说的有道理,他亲身经历的事情,没有骗我们的必要。我很想救傻大个,但是你们都是我带进这个丛林的,我必须要对你们的生命负责。傻大个已经被抓了,如果连你们大家最后也……我做不了主,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她揪着自己的短发,陷入了苦闷之中,神情显得很焦躁。
乌史铃之前是一直坚定的要救那个傻大个的,现在听完其中的利弊,显然也陷入了一种矛盾之中。
我接着道:“这件事情,只有你们自己能够决定。如果要去,我豁出这条命,奉陪到底,但我有个请求。”
卫冕看向我,道:“说。”
我指了指又昏睡过去的周玄业,还有宋侨明,道:“你们也看见了,他们一个什么装备也没有,一个体力透支,陷入昏迷,如果要闯野人窝,带上他们也是累赘。”
卫冕接话道:“你的意思是,如果进野人窝,只你一个人参与?”
我点了点头。
卫冕看了看你昏迷的周玄业,说没问题,毕竟人已经这样了,周玄业也帮不上什么忙了。
宋侨明搓了搓手,将我拉到一边,压低声音对我说:“苏兄弟,你怎么这么死心眼儿。周老板已经找回来了,我们接着找其他人便是,那第三具尸体,没了也就没了,能带回两具,想必我爷爷也放心了。找到其他人,咱们就一起回去,多好。你这个时候,搀和他们的事干嘛?”
我道:“宋老板,我知道你的意思。但做人不能言而无信,我们事先有过约定,他们帮咱们找人了,现在找到了人,我当然要履行承诺。”
宋侨明噎了一下,道:“咱们手里有枪,就算不履行承诺,他们又敢怎么样?”
“宋老板,我虽然没读过什么书,但一诺千金重,我不能背信弃义。”
宋侨明闻言,露出一副黑铁不成钢的样子,似乎想说什么,最终只是叹了口气,道:“小苏啊,我这么叫你,希望你不要介意,毕竟我比你虚长几岁。你的想法是好的,做人是要言而有信,但那也得看情况。言而有信,有时候,是要付出很大代价的。这一路走来,我看得出,你是好样的,但听我一句劝,做人,不能太死心眼,那些道德,是用来装裱门面的,命都快没了,还要门面干什么?”
我没吭声。
宋侨明又道:“我跟你举个例子,就拿我自己来说,小苏,你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
我想了想,道:“很有孝心,而且白手起家创业,很厉害。”
宋侨明干笑了一声,道:“你看,我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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